在外界看來,講武堂交趾商務司的建立是李雲天為了穩定和發展交趾的商業,實際上由於納入了雲屯市舶司,意味著李雲天已經拉開了交趾與南洋諸國海上貿易的大幕。
因為有著講武堂的背景,故而自從交趾商務司成立後,交趾各地方衙門都對其忌憚三分,誰也不敢輕易招惹到它,這無形中確保了交趾商業事務的順利發展。
交趾商務司中的各個部門中,李雲天最看重的無疑是雲屯市舶司,可以預想的是,隨著交趾與南洋海外貿易的開啟,雲屯市舶司將承擔商品出關和入關檢驗、清查的重任,並且收取稅金,責權重大,不能有絲毫的馬虎。
雖然雲屯市舶司現在毫不起眼,在大明的四大市舶司中不僅成立時間最短而且地位也最低,但李雲天知道這一切都隻是暫時的,一旦交趾和南洋諸國海外貿易開啟,它將成為四大市舶司中最為耀眼的一個。
因此,李雲天在挑選雲屯市舶司官員和吏員的時候格外慎重,全部都要通過相應的考試和考核後才能就任。
不僅如此,李雲天還特意奏請了宣德皇帝,讓戶部派員進駐雲屯市舶司,負責審核市舶司所收受稅金的數額,審核後的稅金一半歸交趾,另外一半上交戶部國庫。
值得一提的是,李雲天此舉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而且也並沒有引發外界的關注,但它在大明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破天荒之事,不僅使得大明第一次出現在了專職的核查人員,而且還首次明確了地方所收稅金中地方衙門和中央戶部所占的比例。
之所以“首次”,是因為大明的財政稅收製度與元朝和宋朝不同,造成了他獨特的稅收體係。
據史料記載,明朝每年中央財政收入有數百萬兩白銀,而隻有江南半壁江山的南宋財政收入卻達到了一億貫,換算一下的話也就是一億兩白銀,這直接導致明朝末年朝廷無法拿出軍餉支付各地剿匪以及後金軍作戰的費用。
明朝的財政稅收製度自然與明太祖有關,洪武皇帝出身赤貧,一生節儉,不僅嚴格皇族子孫平時生活用度勤儉節約,而且給官員的俸祿待遇也是曆朝曆代最低的,再加上戶部官吏從中克扣,導致那些單單依靠俸祿過活的官員家境清貧。
例如,時任知縣的海瑞光靠俸祿一年都很難吃上一頓肉。
洪武皇帝不僅節儉,而且懲貪之厲也是恆古未有,剝皮實草等酷刑就由此而來。
依照常理,有洪武皇帝坐鎮再加上經濟的發展,明朝的國庫收入不比南宋高出許多,最起碼也要持平才對。
可實際上擁有億萬人口的明朝每年中央財政收入僅僅幾百萬兩白銀,遠遜南宋的稅收。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朝以前白銀並不是市麵上的主要流通貨幣,主要流通的貨幣是銅板,一貫銅板的價值約等於一兩白銀。
明朝中央的一年的稅收之所以一直保持在數百萬兩,而南宋動不動稅收就高達1億貫,除開白銀與銅板的換算比例發生的變化外,有兩個原因至關重要,否則清朝順治時候稅收就達到了兩千多萬兩白銀,而明朝即使藏富於民也不止區區的數百萬兩。
第一個原因是,明朝在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以前稅收體製繼承的是唐宋以來的兩稅法,交實物稅,也就是交米麥絲棉等農作物,而不必交銀子。
即使“一條鞭法”推廣後也隻是夏糧及經濟作物以銀子交稅,而秋糧依然是以實物大米交稅。
所以,明中後期以前的歲入的數百萬兩白銀,實際上是除農業稅以外的其他諸如商業稅、鹽課稅、礦稅等。
第二個原因是最為重要的,也是明朝中央財政窮困的關鍵。
依照洪武皇帝的定製,明朝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是分開來算的,地方稅收直接歸入地方政府,就地收支,不必上繳到戶部。
根據史料記載,明朝初期每年的實物稅收大概能折算為000萬石米,以一兩銀子兩石米計算,明朝實物稅折銀大概為一千五百萬兩白銀。
再加上明初中央實際稅收兩百萬兩白銀,以及地方上的總稅收一千四百兩,明朝初期的財政總收入為三千多萬兩白銀。
南宋與明初白銀的購買力相當,雖然明初的稅收比不上南宋,但是比後來的清朝是要富裕許多。
清朝在康熙年間歲收達到近三千萬兩白銀,乾隆時期則近五千萬兩,不過由於明朝中後期日本和南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導致清朝白銀的購買力遠低於明朝,所以明朝的財政收入高於清朝。
正是因為明朝采用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分開的稅收,地方稅收都在當地政府就地支取,這使得地方官吏想盡辦法中飽私囊,隱瞞、虛報、欺騙稅收。
這使得明朝的稅收沒有到達國庫,絕大多數都進了士紳階層人員的手中,也就是所謂的“藏富於民”。
因此導致的結果是大明戶部國庫裏的銀兩可能還比不上一個江南大財主的金庫,這使得大明每遇到天災戰禍國庫都捉襟見肘,而那些江南士紳商賈卻富得流油,每次向朝廷捐獻的銀兩都有數百萬兩之巨,可謂既占了便宜又落了一個好名聲。
明朝的財政之所以會陷入窘境,歸根結底與明太祖的出身和經曆有關,洪武皇帝可謂是曆朝曆代出身最為貧賤的皇帝,雖然在元末群雄逐鹿中脫穎而出,但因為他出身的局限性,使得他的思想帶有嚴重的農意識。
由於這種農意識根深蒂固,洪武皇帝極度重農抑商,在他的眼裏或許根本不該有商人這種不勞而獲的階層出現,而他的理想國度是男耕女織,豐衣足食。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這種農意識的局限性,當初修建南京宮殿的時候每一個塊磚石竟然都是從各地燒製好後再運到南京,耗費巨大,而洪武皇帝卻沒有想過在南京修建一個磚廠,就地供給磚石。
洪武皇帝對商人的打壓堪稱曆代之最,除了禁止商人穿絲綢,而且還不許商人子女考取功名,直到永樂年間才逐漸取消這兩條限製。
除了對對商業大力打壓外,洪武皇帝由於蔑視商人,故而自然也不重視稅收了,因此所製定的稅收以農業稅為主,明初的商業稅是0稅1,也就是。%的稅率,現在看來完全就是不可思議之事,結果自然白白便宜了那些商賈。
由此一來,明朝的海外貿易也深受影響,在各種因素的糾纏下實行了海禁,使得明朝沒有了唐宋之際萬國來朝的盛況,每年損失大量的海關稅收。
而宋朝的稅收收入遠高於明朝,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它比明朝係統的海關稅以及商稅,南宋時農業稅除了兩稅法所交的稅收外,朝廷還以各種名目強迫農民交稅,農民的負擔遠比明朝時要重。
不僅李雲天,年輕的宣德帝也非常清楚大明中央和地方分開收支的弊端,勢必造成大量的財富從國庫流向士紳階層,可現在他卻無能為力。
並不是宣德帝不想改變大明的稅收體係,而是此事事關重大,不僅要改了洪武皇帝的祖製,而且還觸動了大明文官集團的核心利益,必將遭受到文官集團的反對,進而引發社會動蕩。
想想明朝夏冬兩季地方官給京官的炭敬和冰敬,到底就是來源於地方財政稅收,這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關係網絡,觸之必將被文官集團群起攻之。
這也是明朝之所以對貪腐懲處極重但還是有眾多官員以身試法的原因,除了人性的貪婪外,根源其實就在大明的稅收體係上,給予了那些官員上下其手提供了便利。
即便是雄才大略的永樂皇帝,也沒有輕易拿大明的稅收體係開刀,更何況登基不久君威尚淺的宣德皇帝。
李雲天知道,為了大明將來的發展,大明現行的稅收體係必須要改變,否則長此以往朝廷勢必因為國庫空虛而被士紳商賈階層所製約,有百害而無一利。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永樂帝在位的時候,有禦史彈劾兩淮鹽道徇私舞弊,暗中售賣私鹽牟利,希望永樂皇帝徹查。
不過,永樂帝數次親征江南的鹽商都捐獻了大量的銀兩以作軍資,故而永樂皇帝將這道奏疏給壓了下去。
因此,趁著這次來交趾的機會,李雲天決定在交趾這個偏遠之地實行新的稅收體係,將稅收收歸國有,由中央戶部再往下撥付,由於山高路遠朝廷裏的那些官員們可就鞭長莫及了。
再者了,李雲天手握交趾軍政大權,他要以與叛軍交戰在交趾實行軍事管製為名來推動新稅收體係的實行,朝廷裏的官員將一兒辦法也沒有。
這也是宣德帝將交趾和廣西軍政大權都交給李雲天的一個重要原因,宣德帝希望李雲天能在交趾和廣西率先實行新的稅收體係,進而在全國推行開來。
李雲天為了在交趾實行新的稅收體係,首先順應時勢取消了交趾的田賦和丁稅,使得明軍所控製州府的財政大權集中到了交趾布政使司的手裏,由交趾布政使司往下撥付,其次就是在雲屯市舶司明確了中央戶部和地方衙門各占一半的稅收。
這裏的地方衙門指的是大明的十三個布政使司衙門,算上交趾布政使司的話就是十四大布政使司。
李雲天所要做的不僅僅是推行新的稅收體係,而且還要構建大明新的財政體係,從目前大明的現狀來看可謂任重道遠。
對於李雲天來,他現在最大的優勢就是宣德帝的支持,宣德帝要想在臣服朝中的文武百官,像洪武皇帝一樣君臨天下的話,需要李雲天來為其衝鋒陷陣,在朝中建立像洪武皇帝一樣的威信。
因為有著講武堂的背景,故而自從交趾商務司成立後,交趾各地方衙門都對其忌憚三分,誰也不敢輕易招惹到它,這無形中確保了交趾商業事務的順利發展。
交趾商務司中的各個部門中,李雲天最看重的無疑是雲屯市舶司,可以預想的是,隨著交趾與南洋海外貿易的開啟,雲屯市舶司將承擔商品出關和入關檢驗、清查的重任,並且收取稅金,責權重大,不能有絲毫的馬虎。
雖然雲屯市舶司現在毫不起眼,在大明的四大市舶司中不僅成立時間最短而且地位也最低,但李雲天知道這一切都隻是暫時的,一旦交趾和南洋諸國海外貿易開啟,它將成為四大市舶司中最為耀眼的一個。
因此,李雲天在挑選雲屯市舶司官員和吏員的時候格外慎重,全部都要通過相應的考試和考核後才能就任。
不僅如此,李雲天還特意奏請了宣德皇帝,讓戶部派員進駐雲屯市舶司,負責審核市舶司所收受稅金的數額,審核後的稅金一半歸交趾,另外一半上交戶部國庫。
值得一提的是,李雲天此舉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而且也並沒有引發外界的關注,但它在大明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破天荒之事,不僅使得大明第一次出現在了專職的核查人員,而且還首次明確了地方所收稅金中地方衙門和中央戶部所占的比例。
之所以“首次”,是因為大明的財政稅收製度與元朝和宋朝不同,造成了他獨特的稅收體係。
據史料記載,明朝每年中央財政收入有數百萬兩白銀,而隻有江南半壁江山的南宋財政收入卻達到了一億貫,換算一下的話也就是一億兩白銀,這直接導致明朝末年朝廷無法拿出軍餉支付各地剿匪以及後金軍作戰的費用。
明朝的財政稅收製度自然與明太祖有關,洪武皇帝出身赤貧,一生節儉,不僅嚴格皇族子孫平時生活用度勤儉節約,而且給官員的俸祿待遇也是曆朝曆代最低的,再加上戶部官吏從中克扣,導致那些單單依靠俸祿過活的官員家境清貧。
例如,時任知縣的海瑞光靠俸祿一年都很難吃上一頓肉。
洪武皇帝不僅節儉,而且懲貪之厲也是恆古未有,剝皮實草等酷刑就由此而來。
依照常理,有洪武皇帝坐鎮再加上經濟的發展,明朝的國庫收入不比南宋高出許多,最起碼也要持平才對。
可實際上擁有億萬人口的明朝每年中央財政收入僅僅幾百萬兩白銀,遠遜南宋的稅收。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朝以前白銀並不是市麵上的主要流通貨幣,主要流通的貨幣是銅板,一貫銅板的價值約等於一兩白銀。
明朝中央的一年的稅收之所以一直保持在數百萬兩,而南宋動不動稅收就高達1億貫,除開白銀與銅板的換算比例發生的變化外,有兩個原因至關重要,否則清朝順治時候稅收就達到了兩千多萬兩白銀,而明朝即使藏富於民也不止區區的數百萬兩。
第一個原因是,明朝在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以前稅收體製繼承的是唐宋以來的兩稅法,交實物稅,也就是交米麥絲棉等農作物,而不必交銀子。
即使“一條鞭法”推廣後也隻是夏糧及經濟作物以銀子交稅,而秋糧依然是以實物大米交稅。
所以,明中後期以前的歲入的數百萬兩白銀,實際上是除農業稅以外的其他諸如商業稅、鹽課稅、礦稅等。
第二個原因是最為重要的,也是明朝中央財政窮困的關鍵。
依照洪武皇帝的定製,明朝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是分開來算的,地方稅收直接歸入地方政府,就地收支,不必上繳到戶部。
根據史料記載,明朝初期每年的實物稅收大概能折算為000萬石米,以一兩銀子兩石米計算,明朝實物稅折銀大概為一千五百萬兩白銀。
再加上明初中央實際稅收兩百萬兩白銀,以及地方上的總稅收一千四百兩,明朝初期的財政總收入為三千多萬兩白銀。
南宋與明初白銀的購買力相當,雖然明初的稅收比不上南宋,但是比後來的清朝是要富裕許多。
清朝在康熙年間歲收達到近三千萬兩白銀,乾隆時期則近五千萬兩,不過由於明朝中後期日本和南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導致清朝白銀的購買力遠低於明朝,所以明朝的財政收入高於清朝。
正是因為明朝采用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分開的稅收,地方稅收都在當地政府就地支取,這使得地方官吏想盡辦法中飽私囊,隱瞞、虛報、欺騙稅收。
這使得明朝的稅收沒有到達國庫,絕大多數都進了士紳階層人員的手中,也就是所謂的“藏富於民”。
因此導致的結果是大明戶部國庫裏的銀兩可能還比不上一個江南大財主的金庫,這使得大明每遇到天災戰禍國庫都捉襟見肘,而那些江南士紳商賈卻富得流油,每次向朝廷捐獻的銀兩都有數百萬兩之巨,可謂既占了便宜又落了一個好名聲。
明朝的財政之所以會陷入窘境,歸根結底與明太祖的出身和經曆有關,洪武皇帝可謂是曆朝曆代出身最為貧賤的皇帝,雖然在元末群雄逐鹿中脫穎而出,但因為他出身的局限性,使得他的思想帶有嚴重的農意識。
由於這種農意識根深蒂固,洪武皇帝極度重農抑商,在他的眼裏或許根本不該有商人這種不勞而獲的階層出現,而他的理想國度是男耕女織,豐衣足食。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這種農意識的局限性,當初修建南京宮殿的時候每一個塊磚石竟然都是從各地燒製好後再運到南京,耗費巨大,而洪武皇帝卻沒有想過在南京修建一個磚廠,就地供給磚石。
洪武皇帝對商人的打壓堪稱曆代之最,除了禁止商人穿絲綢,而且還不許商人子女考取功名,直到永樂年間才逐漸取消這兩條限製。
除了對對商業大力打壓外,洪武皇帝由於蔑視商人,故而自然也不重視稅收了,因此所製定的稅收以農業稅為主,明初的商業稅是0稅1,也就是。%的稅率,現在看來完全就是不可思議之事,結果自然白白便宜了那些商賈。
由此一來,明朝的海外貿易也深受影響,在各種因素的糾纏下實行了海禁,使得明朝沒有了唐宋之際萬國來朝的盛況,每年損失大量的海關稅收。
而宋朝的稅收收入遠高於明朝,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它比明朝係統的海關稅以及商稅,南宋時農業稅除了兩稅法所交的稅收外,朝廷還以各種名目強迫農民交稅,農民的負擔遠比明朝時要重。
不僅李雲天,年輕的宣德帝也非常清楚大明中央和地方分開收支的弊端,勢必造成大量的財富從國庫流向士紳階層,可現在他卻無能為力。
並不是宣德帝不想改變大明的稅收體係,而是此事事關重大,不僅要改了洪武皇帝的祖製,而且還觸動了大明文官集團的核心利益,必將遭受到文官集團的反對,進而引發社會動蕩。
想想明朝夏冬兩季地方官給京官的炭敬和冰敬,到底就是來源於地方財政稅收,這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關係網絡,觸之必將被文官集團群起攻之。
這也是明朝之所以對貪腐懲處極重但還是有眾多官員以身試法的原因,除了人性的貪婪外,根源其實就在大明的稅收體係上,給予了那些官員上下其手提供了便利。
即便是雄才大略的永樂皇帝,也沒有輕易拿大明的稅收體係開刀,更何況登基不久君威尚淺的宣德皇帝。
李雲天知道,為了大明將來的發展,大明現行的稅收體係必須要改變,否則長此以往朝廷勢必因為國庫空虛而被士紳商賈階層所製約,有百害而無一利。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永樂帝在位的時候,有禦史彈劾兩淮鹽道徇私舞弊,暗中售賣私鹽牟利,希望永樂皇帝徹查。
不過,永樂帝數次親征江南的鹽商都捐獻了大量的銀兩以作軍資,故而永樂皇帝將這道奏疏給壓了下去。
因此,趁著這次來交趾的機會,李雲天決定在交趾這個偏遠之地實行新的稅收體係,將稅收收歸國有,由中央戶部再往下撥付,由於山高路遠朝廷裏的那些官員們可就鞭長莫及了。
再者了,李雲天手握交趾軍政大權,他要以與叛軍交戰在交趾實行軍事管製為名來推動新稅收體係的實行,朝廷裏的官員將一兒辦法也沒有。
這也是宣德帝將交趾和廣西軍政大權都交給李雲天的一個重要原因,宣德帝希望李雲天能在交趾和廣西率先實行新的稅收體係,進而在全國推行開來。
李雲天為了在交趾實行新的稅收體係,首先順應時勢取消了交趾的田賦和丁稅,使得明軍所控製州府的財政大權集中到了交趾布政使司的手裏,由交趾布政使司往下撥付,其次就是在雲屯市舶司明確了中央戶部和地方衙門各占一半的稅收。
這裏的地方衙門指的是大明的十三個布政使司衙門,算上交趾布政使司的話就是十四大布政使司。
李雲天所要做的不僅僅是推行新的稅收體係,而且還要構建大明新的財政體係,從目前大明的現狀來看可謂任重道遠。
對於李雲天來,他現在最大的優勢就是宣德帝的支持,宣德帝要想在臣服朝中的文武百官,像洪武皇帝一樣君臨天下的話,需要李雲天來為其衝鋒陷陣,在朝中建立像洪武皇帝一樣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