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遠在幾百裏之外的白帝穀往東的群山裏。

    群山裏,有一座最高,幾乎要聳入雲間的山頭,叫做逍遙山寨。

    這裏,是逍遙寨主的地盤。

    石壁上插著火把,偌大的廳堂裏,用厚重木板搭起來的如同長橋般的酒桌一路從廳堂延伸到廳外的院子裏,院子裏的大樹上,也是掛滿了燈籠,將周圍的一切照得如同白晝。

    今夜,是除夕,逍遙山寨內的兄弟們圍聚在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胡天海地的侃大山,劃酒拳,開著葷素不忌的玩笑和段子。

    但是,雖然是土匪,身上脫離不開匪氣,但是,如果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些土匪跟其他地方的土匪有些不一樣。

    他們行如風,立如鬆,坐如鍾。

    即便開著不葷不素的玩笑,也讓人覺得他們沒那麽膚淺,隻是今夜是很特殊的日子,所以給自己一個稍稍釋放的機會。

    廳堂的主位這邊,首位空著,邊上的位置坐著一個穿青色長袍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白麵微須,身上幹幹淨淨,一身的儒雅氣息。

    此刻,他端起麵前的酒盅,對坐在自己對麵的一男一女道:“左莊主,楊姑娘,這盅酒,王某人先幹為敬,感謝你們對我二哥的救命之恩!”

    雖是一身的書生氣,可這仰頭灌酒的氣勢卻很豪邁。

    音落仰頭,一飲而盡。

    王秀才把酒盅倒扣過來,讓對麵的一男一女看到酒盅底部半滴不剩。

    左君墨和楊若晴對視了一眼,左君墨道:“王兄果真好爽,小弟敬佩!”

    說罷,左君墨也仰頭喝幹了盅裏的酒。

    楊若晴端起酒杯,對王秀才道:“小婦人不善喝酒,但今夜除夕,有緣結識山寨的各位兄弟,又承蒙王大哥如此盛情招待,我也效仿你們,走一盅!”

    五天前,她和左君墨在白帝穀附近登岸,然後花了兩天的功夫找到了逍遙山寨所在的山頭,是這群山裏隱藏最深,也是山峰最高的一座山頭。

    就在上逍遙山寨的路途中,他們在密林裏有幸目睹了一場慘烈的廝殺。

    一方隻有五六個人,領頭的是一個長著絡腮胡,虎背熊腰的漢子。

    他帶著幾個類似於小弟的人,趕著兩輛裝滿了東西的騾車往山上趕,顯然是下山來采辦物資的。

    而另一夥人呢,則有二三十個,埋伏在密林裏。

    等到這幾個采辦的人出現,那事先埋伏好的人就衝出來,不僅要搶物資,還要殺人滅口。

    楊若晴和左君墨也潛伏在一側,原本不想輕舉妄動去參與土匪間的爭鬥。

    但在混戰中聽到那個絡腮胡的漢子自稱是逍遙山寨的,這下,楊若晴和左君墨按耐不住了。

    正想著如何更有效的打入逍遙山寨內部,這突破口就自己送上門了。

    兩個人救下了受傷的絡腮胡男子,把那二三十個土匪全殺了,一個活口都沒留。

    然後送絡腮胡幾個迴了逍遙山寨。

    這才曉得,絡腮胡是逍遙山寨的三把手,那天是帶著幾個手下去山下的集鎮采辦過年的物資,哪知道迴來的路上中了埋伏。

    絡腮胡男子姓劉,大家都喊他劉三哥,劉三哥的左邊手臂挨了一刀,這兩天都在屋裏養傷。

    今夜除夕,原本他是想過來的,但二把手王秀才不讓他過來。

    因為知道劉三哥饞酒,可這傷口卻是半滴酒都不能沾的。

    酒入咽喉,如同劃著了一根火線扔進去,一路燒到胃裏麵。

    楊若晴感覺自己的整個身體都跟著了火似的,熱辣辣的。

    楊若晴忍不住捂嘴咳了一聲,身旁的左君墨趕緊舀了一勺子甜湯送到她唇邊,“晴兒,喝口甜湯壓壓。”

    楊若晴搖了搖頭,“多謝左大哥,不用了,我是有點不適應這味兒,一會兒就好。”

    左君墨笑了笑,眼底都是關心。

    對麵,王秀才把這一切看在眼底,心下猜測這兩口子當真恩愛啊。

    王秀才哈哈一笑,對左君墨道:“這是去山下集鎮上買來的燒刀子,烈酒。”

    “楊姑娘許是不適應這口味,我這就讓人給姑娘端來果酒。”

    楊若晴正要說無妨,不用那麽客氣,王秀才已拍了拍手。

    很快,便有人送上來一隻小巧玲瓏的壇子,壇子口有封泥,以及一塊紅色的綢緞。

    壇子身上還用紅字寫了三個醒目的大字:“百果酒”。

    這字,鐫刻而綿厚,清雅又不失霸氣。

    一看就是在書法方麵很有造詣的大書法家的手筆。

    為啥楊若晴會這麽想呢,當然並不是因為她是書法家。

    她自己寫的字,其實是很潦草似的,每一個字都飛簷走壁。

    她是看到過另外四人的字,才有此感覺。

    沐子川的字寫得很鐫刻,仿佛每一個字都是他細細雕琢出來的似的,都可以用來觀賞。

    而左君墨的字則很綿厚,字裏行間有股流淌著的深邃和綿厚,仿佛一口古井,訴說出歲月的波瀾起伏。

    而駱風棠的字呢,則是霸氣,遒勁。

    尤其是在訴說戰場上事情的時候,那一個個躍然紙上的字,仿若一把把刀劍,每一個字的背後都是一段烈火燃燒的故事。

    最後便是大安了。

    大安字如其人,清雅,俊美,不沾半絲塵埃氣息。

    楊若晴這個寫字潦草的人,手裏頭看的家書卻都是來自這樣四個在書法方麵都極具特色的,所以久而久之,耳濡目染之下,她雖不會寫,卻會品鑒。

    此刻看到這放在麵前的酒壇子上的三個大字,她眼睛一亮,仿佛看到了他們四個融合在一起之後的樣子。

    王秀才伸手過來抓起那酒壇子想要親自為楊若晴拍去封泥,請她喝果酒,卻被楊若晴攔住。

    “王大哥,敢問這酒壇子上的三個字,是何人寫的啊?”楊若晴問。

    “這三個字寫的真好看,果真是高人啊!”她又道。

    王秀才怔了下,視線落在那三個字上麵,他的眼中也是流露出毫不掩飾的自豪和欣賞。

    楊若晴環顧這廳堂內外都在忙著吃肉喝酒的土匪兄弟們,猜想這裏就王秀才一個人是書生氣息,

    想必這字出自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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