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裏的伏兵很快見到那支車隊分兵了。


    在四位征戰騎士的帶領下,約有三百位輕裝士兵,快步朝著第四村莊殺去。


    背後車隊的速度因此變得更遲緩了。


    二百位重裝戰士則默默拿起大盾,豎在身前,堅實如堡壘,跟隨車隊的移動而移動,就像是個烏龜殼。


    ……


    經過了一夜的發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經曆,頓時雷霆大怒。


    我還沒來得及動手,你就先一步動手了?


    還廢掉我兩個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機會來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趕忙命人集結征召軍。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羅曼留在這裏,這樣鹽礦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問題是,傳達命令需要時間、集結兵力需要時間、趕路需要時間——並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帶兵器的,還得現場發放。


    康德領的征召兵意味著什麽?


    隻要我減免你的稅賦,那伱就是一位征召兵,戰時響應我的召喚即可,本身是沒有門檻和條件的。


    估摸著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隊才能趕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動。


    你前進三十公裏,人家前進十五公裏,等於你隻前進了十五公裏。


    有必要發起襲擾和進攻,藉此阻滯對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碼不能讓他們暢通無阻的過去。


    現在,問題擺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們該攻擊誰?


    經過短暫的商討,大多征戰騎士都主張進攻那些輕裝士兵。


    因為那些大盾太難對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個硬骨頭。


    征戰騎士衝不動,征召民兵砍不動,就算射手也射不動。


    更可怕的是訓練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開,陣容絲毫不亂。


    他們站成一列、穩步向前推進的時候,所有的進攻者隻能後退!


    而那些隨軍雜役雖說是幹粗活的。但他們體格孔武、人均腰掛彎刀,看起來就是一位合格武者,關鍵時候你還真把人家當雜役了?


    沒人肯對付這樣一支部隊。


    相比起來,輕裝部隊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隨便就能打的。


    根據昨天的情報,兩百位輕裝士兵,正麵殺敗了近乎倍於自身的征召軍。


    這意味著什麽?


    要擊敗三百位這樣的輕裝士兵……


    最起碼、最起碼、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征召軍!


    然後再度被殺敗。


    今天的征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征召兵強,隻靠兩倍人數根本不夠。


    沒有千人規模的征召軍就別談擊敗對方。


    但問題是,經過昨天的潰敗,兵力損失很大,他們如今能組織起來的征召軍總共也就五百來人。


    五百位征召兵能不能對付那三百位士兵?


    他們覺得有些懸。


    好在敵人的征戰騎士數量不多,僅有四位。


    而他們這次集結了十二位征戰騎士——從別的騎士領連夜趕來的征戰騎士,騎馬比步行快,所以先行一步,大部隊在後方。


    昨天慘遭滑鐵盧、危急關頭逃走的兩位征戰騎士也在內。


    今天他們強烈反對進攻重裝部隊。


    昨天戰略性錯誤,直接損失了二三十位騎兵,以至於今天的騎兵數量更少了。


    ……


    在不結陣的情況下,一場戰爭的勝負,往往拚的就是哪方的征戰騎士數量多。


    別說那些傳說中的異族、荒古的魔獸。


    即使出現了,隻要是在平原上,在陸地上,就沒有哪個生靈能抵抗得住征戰騎士的衝鋒。


    他們就這麽來迴縱貫兩次,鐵打的部隊也得崩潰。


    短暫商議好進攻計劃後。


    十二位征戰騎士,率領著近四十位騎手、五百位征召兵,就這樣追了上去。


    斯格鎮窮的叮當響,康德領也好不到哪去。


    沒有產業支柱,全靠種地供養騎兵,而這個時代的農業技術又很落後,在窮鄉僻壤拉起來的騎兵質量可想而知。


    他們是沒有騎射能力的,即使能騎射,但疏於訓練,精準度堪憂,很難對敵人造成明顯傷亡。


    弓騎需要合適的環境才能培養起來。


    康德領大多數騎手所騎乘的都隻是價值兩三枚金幣的馱馬或者劣馬。


    隻有征戰騎士騎的是比較高大的戰馬。他們追襲三四裏,很快就見到了羅曼和他的輕裝部隊。


    ……


    數百人規模的戰爭,基本沒什麽作戰章程。


    全憑作戰意識和廝殺本領——就是按照打群架的套路來。


    也可以說成是狹路相逢勇者勝!


    隻要你夠勇,隻要你拚命,數量差異反而是其次的了。


    但羅曼此番輕裝掠奪,帶走了所有的輕裝長弓手。


    百位長弓手負責掩護,其餘輕裝士兵去搶人。


    “自由射擊!”


    見到騎兵進入射程內,長弓手們進行了一輪齊射。


    羅曼的長弓手談不上精銳、也不能算專業。


    但好歹是勤練不輟、箭矢充足的訓練了一個多月,每天階段性的練習百支箭矢,基礎射擊技巧還是有的。


    隻靠一輪齊射,就造成了十來人的傷亡,大多數是受傷,中箭後雖然死不了,但傷者不免發出淒慘痛唿,就很破壞士氣。


    征召軍的弓手大怒,紛紛還以顏色。


    然而,正手不精,反手無力,沒一個像樣的,射擊樣百出,箭矢歪歪斜斜、殺傷力為零,甚至沒碰到羅曼一方的陣線。


    就很尷尬。


    ……


    騎兵隊本來是要等到雙方正麵開戰的時候,屆時他們從側翼殺入,擊潰敵軍陣型。


    這種戰術是最常見的,簡單意味著有效。


    但現在不行了。


    征召軍被敵方百位長弓手所壓製。


    真要讓他們硬著頭皮衝過去。


    人家那個射速,每位弓手最起碼一分鍾能射出六根箭矢,而他們這邊就得死傷近百人,沒等短兵相接就崩潰了。


    隻能靠騎士單位來打開局麵了。


    這裏地勢開闊,長弓對他們的威脅力極小。


    “衝散他們!”為首的征戰騎士喝道。


    為首的征戰騎士手持騎槍,背後諸多騎手跟隨。


    蹄聲隆隆!


    當突進一百五十米內的距離時。


    一根寬大如剃刀的魔鋼箭撕裂空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唿嘯而來。


    噗!!


    先銳騎士所穿的板甲、鏈甲、皮甲、軟甲、布甲先後被貫穿,乃至胸膛也被貫穿。


    那寒光閃爍的箭頭從他後背猙獰突刺而出,竟爆出一大股血霧。


    巨大力道帶動他的身體從戰馬背上高高飛起,一屁股坐在地上,腦袋一歪,再無聲息


    後方征戰騎士大驚失色。


    一切發生得太快,甚至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定神望去,瞧見敵軍中站著個征戰騎士,此人端著血色大弓,正在彎弓搭箭。


    通體鋼鐵製成的箭矢,足有斤重,開始進行第二次射擊。


    他射擊動作真的極快,有種行雲流水的優雅感,而對於敵人而言,隻感到死亡之霧洶湧而至。


    嗖!!


    重型箭矢以時速破百米的兇猛之勢衝來!


    砰!


    第二位衝在前方的征戰騎士被貫穿身體,鋼鐵鑄造的板甲猶如紙片被射穿,同樣跌落馬背。


    “裂甲大弓!!”


    不知是誰在高唿。


    一時間,那些還未開始全速衝鋒的征戰騎士亂作一團,戰馬原本的跑步也變成了快步,速度減緩下來了。


    他們不約而同的想起了百多年前的那個傳說——初代裂甲挽弓射龍。


    所有人的渾身發麻,隻感到頭皮都炸開了。


    那可是活躍在傳說中的稱號騎士,家喻戶曉,威名赫赫,跟隨征服者打天下的一位大公爵啊!


    毫無疑問,眼前這位征戰騎士就是他的後代。


    裂甲家族以神射手著稱。


    每位裂甲自幼就要在眼部塗抹某種非凡資源,來增強視力,維護眼睛。


    所以,裂甲的眼睛卓越非凡,在黑暗中視物都算稀鬆平常的。


    並且眸光往往極有凝聚力。


    強大的裂甲光是盯著別人,就能讓其膽寒。


    初代裂甲用眼睛瞪死一個農夫絕非傳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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