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讚不絕口
“她是一個善良的女孩,不會亂宰你的。”
趙初笑嘻嘻的說。
“我不是說的這個。”
沈月熙用審訊犯人的眼神,瞪著趙初,問。
“你帶我來這不起眼的小店吃飯,是為了剛才那女孩?”
“是啊!”
趙初迴答得,是那麽的理所當然。
“你還是啊是啊?我誠心誠意來請你吃飯,你居然帶著我來泡妞?”
沈月熙沒好氣的白了趙初一眼,問。
“你可真有意思!”
“泡妞?泡什麽妞?”
趙初給了沈月熙一個無語的眼神,是很無語很無語的那種。
“我弄了家餐廳正在裝修,這個小店的老板,就是剛才那女孩,是我請的大廚。她的廚藝那麽好,我要不每天來跟她聯係一下感情,被人給我挖走了。等我餐廳裝修好了,你來給我掌廚啊?”
“就那女孩,能當餐廳的大廚?”
沈月熙不信。
因為那個叫歐陽楚楚的女孩,怎麽看,怎麽不像是大廚的樣子。
大廚不都應該是男人嗎?還是大腹便便的那種。
畢竟,廚師是要嚐菜的味道的。
在廚房裏待的時間越長,長得就會越胖。
這麽苗條的女孩,怎麽可能是大廚?
如此漂亮的女孩,怎麽可能選擇去當一個廚師?
沈月熙覺得,趙初是在忽悠她。
兩人剛一在餐桌邊坐下,歐陽楚楚便開始上菜了。
她上的第一道菜,是番茄炒雞蛋。
金黃色的雞蛋,配上那如玫瑰一般嬌紅的番茄,再撒上一點兒青翠欲滴的蔥花。
這賣相,那絕對是足夠的。
“怎麽樣?”
趙初指了指盤裏的西紅柿炒雞蛋,問沈月熙。
帶沈月熙來這個小店吃飯,就是要告訴她,自己的五味軒要開業了。
讓她提前來品嚐一下自家大廚的廚藝,以後她肯定是會給自己介紹客人來吃飯的嘛!
沈月熙可是渝海一把手的女兒,她給自己推廣餐廳,那效果,絕對是比打任何的廣告,都要牛逼得多得多的。
“家常菜而已。”
沈月熙本來不想表揚的,但這份番茄炒雞蛋,確實很好看,看著就是一副秀色可餐的樣子。
“不過這賣相,確實能跟大酒樓的媲美。”
“不要光看賣相,得吃。”
趙初殷勤的給沈月熙夾了一夾子,放進了她的碗裏。
給自己夾菜,他什麽意思啊?
莫非這貨,對自己有意思了?
沈月熙雖然嘴上不說,但她心裏,此時是樂開了花的。
她吃了一小口番茄炒雞蛋。
好吃!真是超級好吃!
這份番茄炒雞蛋,絕對是自己吃過的番茄炒雞蛋裏麵,最好吃的。
“美味!簡直是太美味了。”
沈月熙讚不絕口的讚道。
很快,歐陽楚楚又端了一份泡椒肉絲出來。
“好吃,簡直太好吃了!”
沈月熙忙著把菜往自己嘴裏塞,沒空去想讚美的詞。
因此,接下來的每一道菜,她都是用的這一句,做的點評。
女孩子愛美,要保持身材,因此每天晚上,沈月熙都吃得很少。
但是今天,她破例了,把自己的肚子,吃得脹鼓鼓的。
“怎麽樣?有這樣的大廚坐鎮,你說我開的那五味軒,能不能火?”
趙初笑嘻嘻的問沈月熙。
“能!必須火!”
沈月熙那是吃慣了山珍海味的,別說華夏,就算是全世界的美食,她都是品嚐過的。
一道道簡單的家常菜,能做出此等味道。
那個叫歐陽楚楚的女孩,絕對配得上大廚的稱號。
“你是怎麽發現她的?”
酒足飯飽,離開小店之後,沈月熙一臉好奇地問。
“有次路過這裏,發現有家小店,於是就進來了。”趙初說。
“你是不是看人家那女孩漂亮才進去的?”
沈月熙是那麽的聰明伶俐,能想不到這個?
“不是!當時店裏空無一人,我是進去之後,才發現歐陽楚楚的。她當時跟我說蛋炒飯688元一份,嚇得我一哆嗦,然後點了一份。”
趙初鬼扯道。
“嚇得一哆嗦你還點?”
沈月熙知道趙初是在鬼扯。
“好奇啊!我就想看看,什麽樣的蛋炒飯,能賣688塊。結果一吃,我覺得,真是值!就算賣6888塊,都值!”趙初說。
“今晚除了請你吃飯,還有一件事情。”
沈月熙的表情,突然就變得很認真了。
趙初嚇得,趕緊把身子往後縮了一縮。
“雖然我救了你的命,還帶你來吃了人間美味,但你也不要有以身相許這種非分的想法啊!如果你實在要感謝我,在我的五味軒開業之後,常來捧場就是了。”
以身相許?還非分的想法?
這家夥什麽意思?他是覺得他還吃虧了不是?
“誰要跟你以身相許,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沈月熙沒好氣的瞪了趙初一眼。
“那就好!那就好!”
趙初如釋重負。
“你!”
沈月熙給氣得,一時語塞,甚至連腦子都給趙初這貨搞亂了。
這都什麽跟什麽啊?
話說到哪裏了?
自己是要跟他講什麽事情?
沈月熙懵逼了好半天,腦海裏才冒出了那兩個字——紅龍。
“你醫術和功夫都那麽好,想為國效力嗎?讓自己的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為國效力?搞毛啊?”
趙初是一副吊兒郎當,怎麽看,怎麽都不正經的樣子。
“這是絕密,你就算拒絕了,也不能說出去。”
沈月熙在給趙初打預防針。
“那你還是別跟我說了,反正我是會拒絕的。”
現在這日子,過得自由自在的,趙初才不想給自己找麻煩呢!
沈月熙給氣得,很不想再理趙初的。但是,在忍了一口氣之後,她最終還是開口了。
“加入紅龍,我讓我爸推選你,當紅龍的隊員!這樣,霍德傳他們,就不敢再找你的麻煩了。”
“當紅龍隊員?”
趙初白了沈月熙一眼,道。
“沒興趣!”
自己堂堂龍王,去當毛個隊員啊?
甚至趙初都覺得,自己這個便宜龍王,好像除了個名頭以外,也沒什麽正經事。
從當龍王到現在,自己就隻接過一個任務,那就是保護鬱婷姍。
這個任務雖然完成了,但卻留了個小尾巴。
自己跟鬱婷姍,從沒關係,搞成了有關係,而且這關係,它好像還斬不斷了。
“她是一個善良的女孩,不會亂宰你的。”
趙初笑嘻嘻的說。
“我不是說的這個。”
沈月熙用審訊犯人的眼神,瞪著趙初,問。
“你帶我來這不起眼的小店吃飯,是為了剛才那女孩?”
“是啊!”
趙初迴答得,是那麽的理所當然。
“你還是啊是啊?我誠心誠意來請你吃飯,你居然帶著我來泡妞?”
沈月熙沒好氣的白了趙初一眼,問。
“你可真有意思!”
“泡妞?泡什麽妞?”
趙初給了沈月熙一個無語的眼神,是很無語很無語的那種。
“我弄了家餐廳正在裝修,這個小店的老板,就是剛才那女孩,是我請的大廚。她的廚藝那麽好,我要不每天來跟她聯係一下感情,被人給我挖走了。等我餐廳裝修好了,你來給我掌廚啊?”
“就那女孩,能當餐廳的大廚?”
沈月熙不信。
因為那個叫歐陽楚楚的女孩,怎麽看,怎麽不像是大廚的樣子。
大廚不都應該是男人嗎?還是大腹便便的那種。
畢竟,廚師是要嚐菜的味道的。
在廚房裏待的時間越長,長得就會越胖。
這麽苗條的女孩,怎麽可能是大廚?
如此漂亮的女孩,怎麽可能選擇去當一個廚師?
沈月熙覺得,趙初是在忽悠她。
兩人剛一在餐桌邊坐下,歐陽楚楚便開始上菜了。
她上的第一道菜,是番茄炒雞蛋。
金黃色的雞蛋,配上那如玫瑰一般嬌紅的番茄,再撒上一點兒青翠欲滴的蔥花。
這賣相,那絕對是足夠的。
“怎麽樣?”
趙初指了指盤裏的西紅柿炒雞蛋,問沈月熙。
帶沈月熙來這個小店吃飯,就是要告訴她,自己的五味軒要開業了。
讓她提前來品嚐一下自家大廚的廚藝,以後她肯定是會給自己介紹客人來吃飯的嘛!
沈月熙可是渝海一把手的女兒,她給自己推廣餐廳,那效果,絕對是比打任何的廣告,都要牛逼得多得多的。
“家常菜而已。”
沈月熙本來不想表揚的,但這份番茄炒雞蛋,確實很好看,看著就是一副秀色可餐的樣子。
“不過這賣相,確實能跟大酒樓的媲美。”
“不要光看賣相,得吃。”
趙初殷勤的給沈月熙夾了一夾子,放進了她的碗裏。
給自己夾菜,他什麽意思啊?
莫非這貨,對自己有意思了?
沈月熙雖然嘴上不說,但她心裏,此時是樂開了花的。
她吃了一小口番茄炒雞蛋。
好吃!真是超級好吃!
這份番茄炒雞蛋,絕對是自己吃過的番茄炒雞蛋裏麵,最好吃的。
“美味!簡直是太美味了。”
沈月熙讚不絕口的讚道。
很快,歐陽楚楚又端了一份泡椒肉絲出來。
“好吃,簡直太好吃了!”
沈月熙忙著把菜往自己嘴裏塞,沒空去想讚美的詞。
因此,接下來的每一道菜,她都是用的這一句,做的點評。
女孩子愛美,要保持身材,因此每天晚上,沈月熙都吃得很少。
但是今天,她破例了,把自己的肚子,吃得脹鼓鼓的。
“怎麽樣?有這樣的大廚坐鎮,你說我開的那五味軒,能不能火?”
趙初笑嘻嘻的問沈月熙。
“能!必須火!”
沈月熙那是吃慣了山珍海味的,別說華夏,就算是全世界的美食,她都是品嚐過的。
一道道簡單的家常菜,能做出此等味道。
那個叫歐陽楚楚的女孩,絕對配得上大廚的稱號。
“你是怎麽發現她的?”
酒足飯飽,離開小店之後,沈月熙一臉好奇地問。
“有次路過這裏,發現有家小店,於是就進來了。”趙初說。
“你是不是看人家那女孩漂亮才進去的?”
沈月熙是那麽的聰明伶俐,能想不到這個?
“不是!當時店裏空無一人,我是進去之後,才發現歐陽楚楚的。她當時跟我說蛋炒飯688元一份,嚇得我一哆嗦,然後點了一份。”
趙初鬼扯道。
“嚇得一哆嗦你還點?”
沈月熙知道趙初是在鬼扯。
“好奇啊!我就想看看,什麽樣的蛋炒飯,能賣688塊。結果一吃,我覺得,真是值!就算賣6888塊,都值!”趙初說。
“今晚除了請你吃飯,還有一件事情。”
沈月熙的表情,突然就變得很認真了。
趙初嚇得,趕緊把身子往後縮了一縮。
“雖然我救了你的命,還帶你來吃了人間美味,但你也不要有以身相許這種非分的想法啊!如果你實在要感謝我,在我的五味軒開業之後,常來捧場就是了。”
以身相許?還非分的想法?
這家夥什麽意思?他是覺得他還吃虧了不是?
“誰要跟你以身相許,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沈月熙沒好氣的瞪了趙初一眼。
“那就好!那就好!”
趙初如釋重負。
“你!”
沈月熙給氣得,一時語塞,甚至連腦子都給趙初這貨搞亂了。
這都什麽跟什麽啊?
話說到哪裏了?
自己是要跟他講什麽事情?
沈月熙懵逼了好半天,腦海裏才冒出了那兩個字——紅龍。
“你醫術和功夫都那麽好,想為國效力嗎?讓自己的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為國效力?搞毛啊?”
趙初是一副吊兒郎當,怎麽看,怎麽都不正經的樣子。
“這是絕密,你就算拒絕了,也不能說出去。”
沈月熙在給趙初打預防針。
“那你還是別跟我說了,反正我是會拒絕的。”
現在這日子,過得自由自在的,趙初才不想給自己找麻煩呢!
沈月熙給氣得,很不想再理趙初的。但是,在忍了一口氣之後,她最終還是開口了。
“加入紅龍,我讓我爸推選你,當紅龍的隊員!這樣,霍德傳他們,就不敢再找你的麻煩了。”
“當紅龍隊員?”
趙初白了沈月熙一眼,道。
“沒興趣!”
自己堂堂龍王,去當毛個隊員啊?
甚至趙初都覺得,自己這個便宜龍王,好像除了個名頭以外,也沒什麽正經事。
從當龍王到現在,自己就隻接過一個任務,那就是保護鬱婷姍。
這個任務雖然完成了,但卻留了個小尾巴。
自己跟鬱婷姍,從沒關係,搞成了有關係,而且這關係,它好像還斬不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