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你真漂亮。」


    朱蘭一邊給朱雪整理著裝一邊笑著讚嘆。


    朱雪站在地上,眼睛癡癡望著窗外:「咱們這迴去華夏,隻怕我是再也迴不來了,不過這樣也好,落葉歸根,入土為安,能夠死在華夏的土地上也足夠了。」


    朱蘭蹲在地上,捂著臉哭了起來:「媽媽,請你別說了。」


    朱雪笑了笑,拍拍朱蘭的頭:「傻孩子,你哭什麽,我這是高興啊,幸好我多等了幾年,要是早幾年,我就是想迴華夏也迴不去的。」


    她把朱蘭接起來,溫柔的替她擦眼淚:「我現在覺得很好,很滿足,在有生之年能夠找到親人,足夠了,而且你還能找到你的親生母親和親姐姐,就算是我去了,你也有親人牽絆,這是一件大好事。」


    朱蘭想說如果媽媽活著,她寧可不要找到那些親人,可她看朱雪那樣高興,這些話怎麽都說不出口。


    「媽媽,我去再看看收拾的怎麽樣了,別短了什麽。」


    朱雪留下一句話,快步走出臥室。


    她站在長長的走廊上,背靠著牆壁,無聲的哭泣。


    朱雪在朱蘭走出屋子之後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她坐了許久,才緩緩站起來,將戴著的首飾一件件的摘下來,把金格格送來的衣服也脫下,再費盡力氣爬到床上。


    躺到床上,朱雪累的直喘粗氣,不過,她還是帶著笑熟睡過去。


    朱雪原先一直擔憂朱蘭,她知道朱蘭重情,但是喬治那孩子也是她看著長大的,喬治的性格她也知道,那孩子做事一板一眼,最是冷靜理智的,好似從來沒有過感情用事的時候。


    當初喬治娶朱蘭,一來是她和金格格的交情,二來,喬治是不希望妻子勢大,而且,喬治也不喜歡米國女子強勢的作風,他喜歡華夏女子的溫柔賢惠,因為這個,才會追求朱蘭,進而結婚。


    但是要說喬治真心的愛著朱蘭,朱雪還真看不出來。


    也就是朱蘭那個傻孩子以為兩個人是因愛情結合的。


    如果她還在,金格格還在,喬治不會做出什麽對不起朱蘭的事來,可是,她就快要離開這個世界了,她這一走,不知道喬治會怎麽樣?


    朱蘭那孩子除了她再沒有親人,朱莉不能算的,朱莉是米勒家的人,就算是和朱蘭親近,可將來關係到利益分配,也不知道會怎麽樣。


    如果將來喬治負了朱蘭,朱雪不敢相信那孩子會怎麽樣。


    而如今,總算是找到了她們的親人,許過不了兩天就能相見,朱雪也就放了心,即使將來有個什麽,朱蘭手裏還有她留下的產業,還有正經親人可以依靠。


    上河村


    郵遞員把車子停在沈家門前,朝著院裏喊了一聲:「沈林在家不,有你的電報。」


    「在呢,在呢。」沈林答應著往外走。


    郵遞員把電報交到沈林手裏:「我說沈大叔,你家還有海外關係呢?」


    沈林看了看,電報是米國那邊發來的,他心裏清楚,應該是他的親生母親要迴來了,心裏有些緊張有些忐忑,對郵遞員笑的都有點別扭:「有個親戚在米國,最近才有聯繫的。」


    「了不得啊。」郵遞員一翹大拇指:「有了這層關係,你家要發達了。」


    「哪能呢。」沈林幹笑兩聲:「就是普通親戚,再者說,就算在米國也不見得都是富人,窮人也有的。」


    郵遞員卻是不聽這個的:「就是再窮也比咱們有錢,咱們華夏正經的技術工人才掙多少錢?也就幾十塊錢的工資,人家那裏呢?那可就上了千,還是米元,我說沈大叔,你想辦法弄點外匯到黑市上一倒手,光差價得多掙多少。」


    沈林嘿嘿笑著,沒有答腔。


    郵遞員想著沈林是個老實人,應該不會弄這種偷機倒把的事情,頓覺索然無味,便也不多做糾纏,推了車子道:「電報給你了,我先走了啊。」


    沈林眼看著郵遞員走遠,拿了電報迴到屋裏打開看,電報很簡潔,不過就是幾個字,說明哪天迴來。


    沈林看了看,上麵說著今天坐飛機,隻怕明天就會到華夏,到了華夏還要再往上河村趕,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趕到?


    琢磨了一會兒,沈林就去後山找了沈臨仙和她商量。


    沈臨仙看看電報:「我前兩天就拜託武二傑幫忙找住處了,一會兒我去問問,看看他找著沒有。」


    「那你趕緊去。」沈林立馬就打發沈臨仙快走,沈臨仙才走了幾步他就追上去,小聲問沈臨仙:「你奶愛吃啥,有什麽習慣,你跟爸好好說說。」


    沈臨仙笑了:「爸,你別那麽緊張行不行,你是我奶的親兒子,她指定疼你,你給她做什麽她都愛吃,這是肯定的。」


    說完,沈臨仙還鄭重點頭:「您想啊,要是哪一天我給您做頓飯,不說什麽滿漢全席什麽八大菜係了,就是弄口玉米麵的粥,您指定也吃著比山珍海味都可口。」


    這話說的,逗的沈林忍不住笑出聲來,他在沈臨仙頭上拍了一下:「就知道貧,還敢開你爸的玩笑。」


    「那也是您疼我。」沈臨仙嗬嗬笑著:「要是別人我可不敢。」


    「行了,行了。」沈林擺手:「你趕緊去縣城問問,電報一來,弄的我這心裏怪沒底的。」


    沈臨仙答應著下了山,騎上自行車就直奔縣城去了。


    這段時間武二傑搞運輸,小生意做的倒也紅紅火火的,也掙了些錢,一段時間沒見,這傢夥倒是打扮的人五人六的。


    原先的花襯衫牛仔褲什麽的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就是板正的褲子,白襯衣還有夾克衫,胳膊上還夾個包,一瞧就是那種文明人。


    沈臨仙看到他忍不住打趣兩句,接著就問武二傑房子找的怎麽樣了。


    武二傑對於沈臨仙交待的事情肯定辦的相當認真,他立馬就帶著沈臨仙去了縣招待所,看了那裏最好的房間。


    說是最好的房間,可現在是八十年代,又不過是個華夏不發達地區的一個小縣城,最好的又能怎麽樣?


    頂多就是床鋪寬了點,被褥幹淨點,有個洗漱的地方,再就是屋裏放了台小電視機。


    叫沈臨仙看,倒還不如自家的屋子住著舒服呢。


    她搖了搖頭,有些不看好。


    武二傑一看急了:「大妹子,這是咱們縣最好的住處了,再好,可就真沒了。」


    沈臨仙一笑:「我心裏明白,隻是……唉,這麽跟你說吧,我家這位親戚出身富貴,在米國那邊又有許多產業,是那種叫人伺侯的,我怕她住不慣。」


    武二傑為難的抓抓頭髮,那可就真沒辦法了。


    沈臨仙嘆了口氣:「要是早點認了親戚,我們還能在家多做準備,就算是把現有的房子拆了重蓋也行,可時間太趕了點。」


    她一擺手:「算了,我迴去跟我奶還有我爸商量一下吧,真要就這樣的房間,那還不如住家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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