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重迴風暴之都


    “咱們先去哪兒啊?”


    迴應羅伊的是鬧市的喧囂。城門到真正的城區還有不小一段距離,這段路上隔三差五的就安置著分部中見到的靈球守衛,還時不時有一隊守衛軍在周邊巡邏,按照一般皇都的大小來判斷,城區加上這一段郊區,新建的風暴之都麵積應該十分巨大。


    走過這一段,中心外圍還有一道關卡,這個看起來就“和善”多了,隻是安排了一些人手再次檢查一下來往商客的身份,哨卡之後緊接著就是熙熙攘攘的鬧市區了,也就是三人現在所處的位置。這邊看來就不分什麽特殊職能了,檢查守衛一看到法師聯盟的金色令牌就趕緊讓開路為三人通行。


    要混到尼采這種級別也就是光宗耀祖了,書上說大陸上能使用生靈之息戰鬥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一般這種能力會隨著血統傳給下一代,在枕風出身的小漁村中,幾十上百年都不出一個這樣的天才少年,年紀輕輕就加入軍隊,很快坐上少校的高位,這在家鄉所有人眼裏都是不可置信的。相比之下羅伊就顯得“不爭氣”得多,家族的叔叔伯伯們都是小時候就表現出過人的天賦,後來更是聞名一方。從出生到現在羅伊就隻在一方麵有過人之處,那就是和長輩對著幹,說東往西,說南往北,總之不讓家裏人高興就是他最大的樂趣。


    三十多本書對於法師聯盟裏具體的職務地位沒有詳細介紹,事實上枕風感覺“它們”都在故意迴避有關地位的問題,各國皇親貴族的身份也都沒有過多介紹,兩人現在還不太清楚尼采這令牌究竟象征了什麽程度的地位。能隨意進出法師聯盟中諸如傳送魔晶這樣的高級別建築,能讓第一大脈礦中的守衛另眼相看,能順利通過風暴之都“法師專用門”,看起來身份應該很是尊貴了。分析了半天,枕風為自己得出的這個不言而喻的結果哭笑不得。


    接下來肯定是四處逛逛,這個習慣枕風羅伊也都有,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第一要務就是摸清當地的民生民俗,每隔一兩年來軍隊蒞臨指導的大將軍都會提到這一個關鍵點。


    尼采帶路,為了不引人注目,三人在進入城門之前就換了一身行頭,兩個小將沒有太多問題,尼采的大法師風衣可就有點過於明顯。讓別人對自己最好一無所知,辦起事來會自然得多。


    兩年時間自然蓋不起高大的地標性建築,記得上一次來這裏都是高樓大廈,風暴之都愛建高樓的特點也是遠近聞名,曾經富麗堂皇的宮殿讓所有人都為之慨歎。


    時間有限,新城裏一眼望去沒有什麽太高的酒樓商會,在一群整齊的房屋中不時會冒出來一個四五層的大建築。沒有發展幾千年的古都建築宏偉當然可以理解,不過表麵看上去繁華程度可是絲毫不減當年,大街上人山人海,有不少明顯看得出不是本地人的商人在道路兩旁擺設小攤,穿著各色服飾的人穿行在大街上,從哨卡那裏看過去就有種想加入到人潮中的衝動。


    “還真有天下第一都的氣派。”尼采好不容易找到一處有空位的露天小館子坐了下來,忍不住讚歎,“這和別的現象級大都市還不太一樣,你們去過日耀城和聖戰都麽?”


    兩人很有默契的搖頭,是真的沒去過。


    “日耀城是法師聯盟的總部,大道上其實沒有太多人,最常見的都是一些販賣材料寶石以及武器裝備的商人,真正的平民百姓比較少,再加上出入日耀城的大都有要務在身,所以城中心遠沒有這麽熱鬧。”


    “聖戰都又是另一番景象了,隨處可見的是大大小小的武術表演和時有出現的各種擂台、競技場,雖然到處都有叫喊聲,但大都是喝彩叫好之類的,和真正的鬧市風格很不一樣。”


    早就聽說阿化斯聯邦是典型的尚武國都,皇城聖戰都就應該是一派武都氣象。日耀城在印象中是一個不苟言笑的形象,聽尼采這麽一說也差不多。


    “呦,這位客官真是神通廣大,您剛才說的啊,那是一點沒錯。”上來端茶的夥計應和著。


    “此話怎講?”


    “您可別小看我這個端茶倒水的,想當年我也是走南闖北,什麽日耀城、聖戰都、武極都、愛丁堡我都去過,就是冰域那邊太冷,沒興趣。”


    環顧四周,這是一個挺特殊的露天小茶館,隻有六張桌子,幾乎都坐滿了人,而且看上去這店的夥計也不少,每一桌都有一個這樣打扮的小二為客人服務,這倒很是有悖常理,按理說這麽一個小館子絕沒有能力雇這麽多店員,在別的諸如城門口的旅店,都是一兩個人撐起店麵,這樣才可能賺到錢,不然微薄的收入連這麽多夥計都養活不了。


    “這兒天天這麽紅火?”看夥計應該沒什麽事,尼采示意他坐在旁邊。


    “那是自然,雖說隻建了兩年,東西都還不完備,但您想啊,這也正是發財的好機會,作為皇都那肯定是還要擴建的,誰先來這兒吃第一個螃蟹那一定能賺大錢。”夥計說起話來手舞足蹈,吸引著三人的注意。


    “客官您看,這街上這麽多人最少一半都不是本地人,西門那邊紅火的很,早上就有人等著開城門,來的遲的就得排很長的隊,一直到晚上都絡繹不絕,最後到點關城門外麵還有好多下午來的人沒進呢,隻能露宿一夜等明早再進來。您說這熱鬧不熱鬧?”


    聽小二這麽一說還真是紅火的厲害,身旁來往的客商摩肩接踵,路邊琳琅滿目的大小玩意兒大都生意不錯,在人群中不同的服飾自然代表不同的身份,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服裝,在人流中十分引人注目。就比如不遠處走過來的身著一襲金邊花紋錦衣的年輕人,周圍擁促著的一定就是他的貼身侍衛了,這一個小隊在人潮湧動的大街上格外顯眼,金絲紋飾不斷引來路人的一聲聲驚唿。


    “那位是誰啊,看起來頗有架勢。”尼采順勢問道。


    “呦,那位爺你們都不認識?他可就是遠近聞名的納爾遜公子呀,這你們都沒聽說過?”夥計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好像但凡是人就該知道他的名號。


    “聽說過,隻是知之甚少。”為了配合,尼采敷衍過去,不用問,這夥計肯定會接著說下去的。果然如尼采所料,夥計一聽這話就知道又該“大顯身手”了。


    “現如今這皇都裏有一位公爵,一位侯爵,兩位伯爵,他們家族好幾代之前就曾為王國立過大功,頗得當時國王青睞,被封為伯爵,一直延續到現在,算下來也有兩百多年了,而現在這位就是當今維克托伯爵的大公子。”夥計明顯還沒講過癮,尼采示意他繼續。


    “說起來他們家族還真是頗有傳奇色彩,祖上就是在當時名鎮一方的大將軍,一直到現在的維克托伯爵那都是在軍隊中很有威望的,而他這大兒子納爾遜更是年少聰慧,現在估計也就二十來歲,聽說已經是幻靈了,這麽有資質的後代自然深得伯爵喜愛,整個家族可是花了大力氣重點培養這位大公子。”


    wow,二十來歲和他倆年紀相仿,人家都幻靈了,最少也是十階的武士,相比之下他倆差的可不是一點半點,看來這納爾遜真的不簡單。


    公子一行人離他們越來越近,尼采小心翼翼感應了一下納爾遜周圍這些仆從究竟什麽實力,不出所料,別看是個伯爵大家族,也找不出幾個大佬來,公子身旁的這幾位最厲害的也不過就是至靈,尼采一人可以毫不費力的幹掉他們幾個。


    好像心有靈犀,剛了解到他們的實力,夥計就發話了:“聽說這裏的侍衛都不是很厲害,不過在這皇都裏不需要多麽厲害的貼身侍從,你們看那兒。”


    順著小二手指的方向,不遠處一座三層建築的屋頂上有一個模糊的好像是坐著的人影。


    “他們是皇室花重金雇傭的強大衛士,人稱‘守護使’,基本都在至聖以上,負責整座城市的安全。”尼采接下話茬,這種強者在其他國都也都有,不需要太多,一個至聖就足以掌管很大一片區域,阿化斯聯邦聖戰都已經麵積很大了,三位守護使就足以保衛城市內的安全。


    “客官您講的一點沒錯,別說是在大街上鬧事了,就咱們三在這兒嘮嗑他們都看的清清楚楚,所以說這皇都裏安全得很。”一聽這話,三人不約而同地又想起來那次大災難,就發生在這兒,當時城內也有至聖守衛,可古爾丹他們還是悄無聲息的進來了,以至於部落的計劃沒有被一點力量阻撓,順利實施,可見部落的實力。


    天炎也曾做過一段時間的愛丁堡守護使,酬勞確實豐厚得很,當然比起風暴之都還差了不少。待上半個月對普通人來說就一輩子吃穿不愁了,不過這個工作確實是無聊至極,在內地基本上沒有什麽大變故,就是一整天在城內巡視。這期間也就出了一次事,有個不識趣的人明目張膽的搶奪商販們的珍貴財物,還沒等那人搶多少,天炎就出現在他麵前了,幻魔的強大力量砰然爆發,那人竟然放下東西頭也不迴的跑了,當然,結果就是天炎好不容易找到樂子,好好陪他跑遍了整個城市,直到那個小小的初階武者實在跑不動了才罷休,除此之外啥事沒有,天炎倒是想多出幾個這樣腦子被門擠了的傻缺,也好有點意思。


    “一般這種貴族都很少出門的吧,難道今天是巧合?”公子們往往年輕氣盛,難免會與城內的其他貴族發生口角,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長輩們要麽就是不允許他們出門,要麽就是由家裏人保護著去往其他的城市外出曆練,羅伊對著些深有體會,因此不解的問道。


    “嗯?您說的是不錯,可您忘了這幾天可不是一般的日子啊。”


    三人一頭霧水,看起來還有好多是他們不知道的。一看表情,夥計就順著接下去說,:“三位不是來參加叢林競賽的?”


    迴複小二的還是一臉茫然,羅伊急著催促道:“你就從頭說吧,我們啥也不知道。”


    “嗨,行行行,那咱從頭說起。”


    為了盡快吸引大量強者,新城從開發大致完成時就籌劃了一係列大賽,活動,這些原本都是好幾年才舉辦一次的,但現在特殊時期兩年之內已經開展了好多。而這一次的叢林競賽也是一項古老的比賽了,相傳很多年前,一位王子外出曆練時被困在一片很大的密林之中,過了很長時間才終於走出來,密林中有許多的野獸猛禽,一路上經曆了大大小小多次戰鬥。迴國後王子突發奇想,決定開創這麽一個比賽,挑選一片巨大的樹林作為場地,隻有一個入口,同時也隻有一個出路,但其中有著四通八達的路線,密林中也有各種靈獸,誰能在最短時間走出來就是冠軍。


    不過這倒也是一個傳奇了,城郊原本就有一個很大的樹林,為了達到王子的要求,皇室每年都會派人植樹,再擴大規模,反正也不是什麽大耗財力的事情,這一傳統就一直延續到了現在,如今那已經是一片超級大的叢林了,別說再遇上野獸了,就算隻顧著走也很難順利走出來。


    “規則這麽簡單?那要是在途中把其他人都擊敗自己自然是冠軍了。”


    “您真是聰明人,一眼就看出問題所在。最初的規則據說就是這樣的,後來才發現了諸多不妥,一步步改進後形成了現在完善的比賽。”


    將其他人都打敗他們自然是輸了,不過您也贏不了。比賽還有其他一些我不清楚的要求,要費力一直戰鬥,不說身體吃不消,也消耗了大量時間,這也不劃算呀。


    另外,不隻是簡單的走出去就贏了,好像還要找到什麽寶珠之類的才算贏。。


    “我靠,這樣說來要想贏是很難咯?”


    “雖說聽起來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不過聽說每次大賽都會讓人大開眼界,各路人馬大顯神通,每次都會有人達成所有條件獲得勝利。”


    “哦,那這樣說納爾遜公子是來為大賽做準備的?”枕風突然迴到問題的出發點,想通了大街上出現的貴胄子弟。


    “客官您可真是聰明,一語道破。別說是他了,您在往前走也許還能見到別的大牌公子哥兒呢,不為別的,大賽獎勵實在是太豐厚了。”小二給三位續滿茶水,周圍又走過來幾位客人,不過又會有新的夥計從店裏走出來迎上去招待,看來每一個夥計隻負責為一桌服務,這種一對一的特殊服務在別的城市確實少見。


    “別兜圈子,快說。”一提到獎勵豐厚,羅伊立馬來了精神,他從小是不愁吃不愁穿,也見過很多寶物,可這樣的環境也恰恰使得他對各種奇異物件倍感興趣,這一點也算是少有的繼承了長輩們的特質。能讓伯爵們都踴躍參加的大賽,獎勵肯定不是金幣銀幣之類的,想必一定是不俗的寶物。


    “上一次大賽據說最後的獎品是一柄大錘,咱也沒見過,也不懂這什麽門道,隻是聽說這東西是個無價之寶,賣多少錢也不為過。基本上所有大號貴族都帶著子弟參加了,足可見這個東西多麽寶貴。”


    時候也差不多了,尼采起身離開,好像形成了一種規則,尼采帶路,枕風跟著,最後的羅伊負責清理,具體工作就是付錢。羅伊滿臉黑線,往桌上放了十個銀幣就趕緊跟上。夥計頓時眉笑眼開,他這兒的幾盞茶可遠遠不足這酬勞,事實上夥計一眼就看出來他們三兒不是普通的客商,這麽多年的閱人經曆讓這些夥計一看一個準,尼采他們從氣質上就與眾不同,還對叢林比賽這麽感興趣,多半是出身不凡的大佬,自然對這些小錢是不看在眼裏的。


    送走客人,夥計眯笑著走進店中交付老板。老板正和貴客聊天,夥計頗有眼力見兒的轉身離開,不過還是聽到了那客人說的一句話。


    “這次的比賽可不簡單啊,納爾遜公子那邊可做了不少準備呢,看來是衝著冠軍去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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