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不群拜先人——死人拜死人。


    嶽不群不就是比死人多一口氣,還是行屍走肉。


    他人生感悟最高標準就是走進牌位,當真正的死人。


    華山派的戒律看上去有道理,也是擺著看的,嶽不群現在是長輩,不尊敬他那是犯戒條的。


    可他那貨都值得尊敬,那就不用活了,不尊敬生命本身嘛!


    再看第二條,恃強淩弱,擅傷無辜。


    這是令狐衝被責打的律條了。


    那麽青城派淩虐林震南,左冷禪欺虐劉正風,嶽不群怎麽不出來說句話?他反而在助紂為虐。


    這麽說的話,隻怕被反駁,怎麽道德綁架?


    他們還有道德?嶽不群還是小孩?戒律是玩具,隨便他拿捏的嗎?


    不尊重規律又是什麽罪?


    不過不用罰,說都不用說,讓他走死路去吧。


    第三條是奸淫好色,調戲婦女。令狐衝從來就嘻嘻哈哈,沒個正形。


    也虧得如此,才能和田伯光打成一片,救下儀琳。


    要不然見了小姑娘,第一句你好,第二句,吃過了嗎?第三句就要再見了。這還有什麽勁。


    不過令狐衝不算好色,但是看不得他好,自然怎麽髒怎麽栽了。


    第四條,同門嫉妒,自相殘殺。


    這是嶽不群自己搞出來的,設計著就要令狐衝這麽幹,偏偏令狐衝不理這茬,他自有追求,還有人追求他。嶽不群夠氣得牙癢癢了。


    沒想到根據法條設計的罪孽居然還不成立,這也太背運,太糟心了。


    第五條,見利忘義,偷竊財物。這不就是嶽不群處心積慮幹的事兒嗎?他不像烏眼雞似的盯著人家辟邪劍譜,哪兒有那麽多事。


    所以令狐衝不肖,太不像他了,當個替罪羔羊都沒人信。


    第六條,驕傲自大,得罪同道。該得罪就要得罪。看看劉正風,就是不肯得罪所謂的同道,都是什麽下場?嶽不群看來也要步其後塵了。


    第七條,濫交匪類,勾結妖邪。那麽怎麽匪類妖邪不來勾搭你嶽不群?


    人家匪類也要說了,你可以質疑我的人品,拜托別質疑我的審美。嶽不群那貨檔次搭不夠,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嶽不群那混賬他知道什麽呀!甩他七八條街好吧,跟他在一起,別開玩笑了,傷自尊的。妖邪匪類丟不起這個臉。


    七條戒律,敢情也是七宗罪。


    在嶽不群身上樣樣都是原罪,諷刺的是居然還是他主持著令狐衝讀出來的。


    假如日後有這樣的情節,嶽不群說令狐衝你不能殺我,令狐衝拿出戒條,哪一條不能殺你?不拿出來死一刀,拿出來,死七刀。這就棒了。


    金庸按這樣寫就好了。


    原文是——嶽不群道:“平兒,咱們先給你父母安葬了,讓你盡了人子的心事,這才傳授本門的基本功夫。”林平之熱淚盈眶,拜倒在地,道:“多謝師父、師娘。”嶽不群伸手扶起,溫言道:“本門之中,大家親如家人,不論哪一個有事,人人都是休戚相關,此後不須多禮。”


    他轉過頭來,向令狐衝上上下下的打量,過了好一會才道:“衝兒,你這次下山,犯了華山七戒的多少戒條?”令狐衝心中一驚,知道師父平時對眾弟子十分親和慈愛,但若哪一個犯了門規,卻是嚴責不貸,當即在香案前跪下,道:“弟子知罪了,弟子不聽師父、師娘的教誨,犯了第六戒驕傲自大,得罪同道的戒條,在醉仙樓上,殺了青城派的羅人傑。”嶽不群哼了一聲,臉色甚是嚴峻。嶽靈珊道:“爹,那是羅人傑來欺侮大師哥的,當時大師哥和田伯光惡鬥之後,身受重傷,羅人傑乘人之危,大師哥豈能待斃?”嶽不群道:“不要你多管閑事。這件事還是由當日衝兒足踢兩名青城弟子而起。若無以前的嫌隙,那羅人傑好端端地怎會來乘衝兒之危?”嶽靈珊忍不住又道:“大師哥足踢青城弟子,你已打了他屁股,責罰過了,前賬已清,不能再算。大師哥身受重傷,不能再挨棍子了。”


    來事了,就知道來事兒了。


    不是要來事,就不會那樣安排。


    林平之安排妥當,這下來收拾清算令狐衝。


    這也是做給林平之看,讓他知道誰說了算。


    林平之如果夠聰明的話,第一反應就是如此惡形惡狀的大肆操作,他圖什麽呀!


    不然不嫌累嗎?


    嶽不群自己都靠不住,自己也不見得相信自己,信他,太糟蹋糧食了,也傷心,可他就要別人相信他。


    信得了信不了不去管它,形式上要信,就按這個程序來。好,明天繼續。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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