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至高進化的底細(今日第一更,求首訂)
漫威之多元宇宙戰爭編年史 作者:太清妖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昏暗的地下停車場,廢棄的破爛汽車已經堵住了各處的出入口,隻留下一個一人大小的縫隙。
整個停車場被打掃的十分幹淨,空氣也很流通。
在場地的中央,就見一片刀光縱橫揮擊,前斬後斫,竄前竄後,忽進忽退,卷席滾滾,刀聲如雷,根本不見人影。
突然,刀光如同猛虎一樣向前突出,轉眼就已經來到了一輛廢棄的車輛前,淩厲的刀光一閃而過,鋼鐵製造而成的汽車,已經被一刀兩斷。
“嗡!”長刀斜的斬入地下,刀身全沒,隻有刀柄還留在外麵。
一隻如同白玉一樣的大手握住刀柄,輕巧一個用力,長刀便已經從地麵被拔了出來。
“果然是足夠鋒利啊,不愧是差點殺死金剛狼的刀。”李亨看著眼睛鋒利的刀刃,光滑無比的刀麵上,甚至映出了他自己高挺的鼻梁。
李亨感慨的歎了一口氣:“可惜了,再沒人知道你的主人是誰了。”
翻過來,刀柄上清晰刻著死侍的頭像,但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人記得死侍是誰了。
死侍,韋德·威爾遜,但凡他存在的多元宇宙,就絕對少不了他的毒舌風采。
死侍最拿手的武器有三件,毒舌,槍,刀。
死侍最厲害的武器,就是他自己那張毒舌,又賤,又損,又煩,又說個不停,有的時候甚至能把人給說死。
漫威宇宙四大話嘮,蜘蛛俠隻能算是吐槽,蟻人是滿嘴的胡說八道,星爵說話讓人忍不住噴笑,但隻有死侍的毒舌,能把人給直接說死,簡直可以稱作是無數漫威多元宇宙的話嘮王。
他經常使用的武器是手裏的兩把槍,射擊精準,射速極快,槍鬥術也是他的拿手好戲。
但死侍真正的武器,還是他背後的兩把刀。
有人說那是兩把由艾德曼合金打造的長刀,也有人說刀的材質是碳鈉合金,但不管是哪一樣,都是堅韌無比,鋒利異常。
甚至於在某些作為宇宙當中,死侍還憑借這兩把刀殺死過金剛狼。
李亨現在手裏握著的這把刀,同樣堅韌無比,鋒利異常,在真陽之氣的加持下,甚至能夠直接切碎汽車,但可惜隻有一把,還是他從人類反抗軍總部基地的倉庫裏撿漏出來的。
人類反抗軍的總部基地沒人知道這把刀的來曆,李亨也隻是憑借刀柄上的疑似死侍頭像,來判斷他的前主人很有可能是死侍,而這很有可能就是死侍手上的那兩把堅韌無比,鋒利無雙的長刀之一。
當年的那一場大戰,幾乎地球所有的超級英雄和超級反派都損失殆盡。
死侍很有可能也參與了那場戰爭,他的生死現在還很不好說,如果刀真是他的,那麽刀的遺失,已經預示了他的情況不會太妙,就像其他很多超級英雄一樣。
李亨甚至懷疑,很有可能就連卡瑪泰姬也遭受到了重創,否則的話,這個世界的靈能不會如此活躍的。
靈能是一切超級力量的基礎,不管是變種人,魔法師,但是類似於手合會那幫家夥的武者,他們都必須要吸收天地之間的靈能入體,才能夠更好的強化自己。
隻不過大家對於靈能的稱唿不同,有的稱之為魔法元素,有的稱之為天地靈氣,這中間具體的區分很難說得上來,但大體都是能量的不同本質。
卡瑪泰姬也好,這個世界隱藏的神靈領域也罷,都需要靈能來維係,所以在李亨的那個世界,靈能的密度,還有活躍程度都很低,但是眼下的這個世界不一樣,他的靈能活躍的過分。
對於當年的那種戰爭,尼克·弗瑞並沒有親身經曆,他那個時候隻不過是神盾局最普通的特工罷了。
正是因為沒有趕上那場戰爭,所以他才能夠幸存下來,並且在戰後,將裏德·理查茲,安爾諾·斯塔克,安東尼·阿姆斯特朗,麗亞娜·拉斯普欽等很多人,從至高進化的秘密基地裏救出來,然後又組建了人類反抗軍。
可以說沒有尼克·弗瑞,就沒有人類反抗軍的今天,這一切都得是因為他當年並沒有參加那場戰爭。
也正是因為如此,導致他對當年那場戰爭的全貌了解的不夠。
究竟有多少超級英雄參加了那場戰爭,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僥幸迴來了,尼克·弗瑞也難窺全貌。
這麽多年以來,人類反抗軍一直都在試圖尋找當年那場戰爭的真相,同時他們也在更深入的了解至高進化。
李亨反手握刀,重新迴到了停車場的中央,盤膝在地,將長刀放置於兩膝之上,閉目唿吸,凝神靜氣。
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出至高進化的身影。
亞特蘭大的那一次經曆,讓李亨和至高進化,有了近距離的接觸。
盡管雙方那個時候已經相隔數公裏,並且頭頂已經有一顆核彈正在砸下,但那個時候的他們,中間沒有任何阻隔。
李亨不知道至高進化是否能夠透過太空飛船看到坐在裏麵的他,但是他卻能夠清楚的看到至高進化。
尤其是在最後,至高進化一下子長高到300英尺,直接用手去砸核導彈,在用手將核導彈甩飛出去的同時,精神力也抑製了核導彈的爆炸,如果不是尼克·弗瑞早有後手,情況早了就是另一迴事了。
300英尺,換算過來就是91米,接近30層樓高,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家夥,他竟然是一名人類。
沒錯,至高進化是一名人類,最起碼他最開始是一名人類。
後來,他離開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迴來的時候,已經成為了掌握頂級進化技術的超級科學家。
對於當年發生在外太空的和行星吞噬者的戰爭,具體的詳情現在的人類反抗軍方麵知道的並不多,但是對於在此前和此後發生在康特星球上的事情,可收集的資料就太多了。
至高進化的原名,叫做赫伯特·埃德加·溫德姆,出生於英國曼徹斯特。
19世紀30年代,還在就讀大學的赫伯特·埃德加·溫德姆就癡迷於遺傳基因的研究。
後來在他母親位於倫敦郊區的地下室進行遺傳實驗,並且成功製造出基因加速器。
這令他很興奮,然後就展開了更進一步的研究,但不知是實驗失敗,還是因為二戰的爆發,一切不了了之。
赫伯特·埃德加·溫德姆自此之後徹底的銷聲匿跡,等到他再度出現之後,就已經號稱掌握了成熟的進化科技,然後在70年代研究出了獸人的這種新型物種,並且將這種技術用在自己的身上。
他修改了自己的基因,使他自己不斷進化,並擁有難以估量的超能力。
沒錯,至高進化研究基因進化的最初目的,並不是為了讓獸人進化成人類,而是讓人類借助於進化科技變得更加強大,所以,在一開始,人類就在軍隊當中開展了大規模的進化實驗。
相當多的軍人,因此掌握了進化的超能力。
也就是因為這些人全部都死在了和行星吞噬者的那一場戰爭當中,導致現在根本找不出任何證據證明他們存在過。
就是不知道,是他們的進化引來了行星吞噬者,還是說因為行星吞噬者,所以至高進化才開始了一係列實驗。
整個停車場被打掃的十分幹淨,空氣也很流通。
在場地的中央,就見一片刀光縱橫揮擊,前斬後斫,竄前竄後,忽進忽退,卷席滾滾,刀聲如雷,根本不見人影。
突然,刀光如同猛虎一樣向前突出,轉眼就已經來到了一輛廢棄的車輛前,淩厲的刀光一閃而過,鋼鐵製造而成的汽車,已經被一刀兩斷。
“嗡!”長刀斜的斬入地下,刀身全沒,隻有刀柄還留在外麵。
一隻如同白玉一樣的大手握住刀柄,輕巧一個用力,長刀便已經從地麵被拔了出來。
“果然是足夠鋒利啊,不愧是差點殺死金剛狼的刀。”李亨看著眼睛鋒利的刀刃,光滑無比的刀麵上,甚至映出了他自己高挺的鼻梁。
李亨感慨的歎了一口氣:“可惜了,再沒人知道你的主人是誰了。”
翻過來,刀柄上清晰刻著死侍的頭像,但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人記得死侍是誰了。
死侍,韋德·威爾遜,但凡他存在的多元宇宙,就絕對少不了他的毒舌風采。
死侍最拿手的武器有三件,毒舌,槍,刀。
死侍最厲害的武器,就是他自己那張毒舌,又賤,又損,又煩,又說個不停,有的時候甚至能把人給說死。
漫威宇宙四大話嘮,蜘蛛俠隻能算是吐槽,蟻人是滿嘴的胡說八道,星爵說話讓人忍不住噴笑,但隻有死侍的毒舌,能把人給直接說死,簡直可以稱作是無數漫威多元宇宙的話嘮王。
他經常使用的武器是手裏的兩把槍,射擊精準,射速極快,槍鬥術也是他的拿手好戲。
但死侍真正的武器,還是他背後的兩把刀。
有人說那是兩把由艾德曼合金打造的長刀,也有人說刀的材質是碳鈉合金,但不管是哪一樣,都是堅韌無比,鋒利異常。
甚至於在某些作為宇宙當中,死侍還憑借這兩把刀殺死過金剛狼。
李亨現在手裏握著的這把刀,同樣堅韌無比,鋒利異常,在真陽之氣的加持下,甚至能夠直接切碎汽車,但可惜隻有一把,還是他從人類反抗軍總部基地的倉庫裏撿漏出來的。
人類反抗軍的總部基地沒人知道這把刀的來曆,李亨也隻是憑借刀柄上的疑似死侍頭像,來判斷他的前主人很有可能是死侍,而這很有可能就是死侍手上的那兩把堅韌無比,鋒利無雙的長刀之一。
當年的那一場大戰,幾乎地球所有的超級英雄和超級反派都損失殆盡。
死侍很有可能也參與了那場戰爭,他的生死現在還很不好說,如果刀真是他的,那麽刀的遺失,已經預示了他的情況不會太妙,就像其他很多超級英雄一樣。
李亨甚至懷疑,很有可能就連卡瑪泰姬也遭受到了重創,否則的話,這個世界的靈能不會如此活躍的。
靈能是一切超級力量的基礎,不管是變種人,魔法師,但是類似於手合會那幫家夥的武者,他們都必須要吸收天地之間的靈能入體,才能夠更好的強化自己。
隻不過大家對於靈能的稱唿不同,有的稱之為魔法元素,有的稱之為天地靈氣,這中間具體的區分很難說得上來,但大體都是能量的不同本質。
卡瑪泰姬也好,這個世界隱藏的神靈領域也罷,都需要靈能來維係,所以在李亨的那個世界,靈能的密度,還有活躍程度都很低,但是眼下的這個世界不一樣,他的靈能活躍的過分。
對於當年的那種戰爭,尼克·弗瑞並沒有親身經曆,他那個時候隻不過是神盾局最普通的特工罷了。
正是因為沒有趕上那場戰爭,所以他才能夠幸存下來,並且在戰後,將裏德·理查茲,安爾諾·斯塔克,安東尼·阿姆斯特朗,麗亞娜·拉斯普欽等很多人,從至高進化的秘密基地裏救出來,然後又組建了人類反抗軍。
可以說沒有尼克·弗瑞,就沒有人類反抗軍的今天,這一切都得是因為他當年並沒有參加那場戰爭。
也正是因為如此,導致他對當年那場戰爭的全貌了解的不夠。
究竟有多少超級英雄參加了那場戰爭,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僥幸迴來了,尼克·弗瑞也難窺全貌。
這麽多年以來,人類反抗軍一直都在試圖尋找當年那場戰爭的真相,同時他們也在更深入的了解至高進化。
李亨反手握刀,重新迴到了停車場的中央,盤膝在地,將長刀放置於兩膝之上,閉目唿吸,凝神靜氣。
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出至高進化的身影。
亞特蘭大的那一次經曆,讓李亨和至高進化,有了近距離的接觸。
盡管雙方那個時候已經相隔數公裏,並且頭頂已經有一顆核彈正在砸下,但那個時候的他們,中間沒有任何阻隔。
李亨不知道至高進化是否能夠透過太空飛船看到坐在裏麵的他,但是他卻能夠清楚的看到至高進化。
尤其是在最後,至高進化一下子長高到300英尺,直接用手去砸核導彈,在用手將核導彈甩飛出去的同時,精神力也抑製了核導彈的爆炸,如果不是尼克·弗瑞早有後手,情況早了就是另一迴事了。
300英尺,換算過來就是91米,接近30層樓高,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家夥,他竟然是一名人類。
沒錯,至高進化是一名人類,最起碼他最開始是一名人類。
後來,他離開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迴來的時候,已經成為了掌握頂級進化技術的超級科學家。
對於當年發生在外太空的和行星吞噬者的戰爭,具體的詳情現在的人類反抗軍方麵知道的並不多,但是對於在此前和此後發生在康特星球上的事情,可收集的資料就太多了。
至高進化的原名,叫做赫伯特·埃德加·溫德姆,出生於英國曼徹斯特。
19世紀30年代,還在就讀大學的赫伯特·埃德加·溫德姆就癡迷於遺傳基因的研究。
後來在他母親位於倫敦郊區的地下室進行遺傳實驗,並且成功製造出基因加速器。
這令他很興奮,然後就展開了更進一步的研究,但不知是實驗失敗,還是因為二戰的爆發,一切不了了之。
赫伯特·埃德加·溫德姆自此之後徹底的銷聲匿跡,等到他再度出現之後,就已經號稱掌握了成熟的進化科技,然後在70年代研究出了獸人的這種新型物種,並且將這種技術用在自己的身上。
他修改了自己的基因,使他自己不斷進化,並擁有難以估量的超能力。
沒錯,至高進化研究基因進化的最初目的,並不是為了讓獸人進化成人類,而是讓人類借助於進化科技變得更加強大,所以,在一開始,人類就在軍隊當中開展了大規模的進化實驗。
相當多的軍人,因此掌握了進化的超能力。
也就是因為這些人全部都死在了和行星吞噬者的那一場戰爭當中,導致現在根本找不出任何證據證明他們存在過。
就是不知道,是他們的進化引來了行星吞噬者,還是說因為行星吞噬者,所以至高進化才開始了一係列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