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大家都被八號陪審員這一下驚到了,但是這依然無法讓固執的帶有偏見的3號陪審員被說服。


    “好吧,可是這能證明什麽?或許這種摺疊刀的確隨便都可以通過網購獲得,當那又怎麽樣?”3號陪審員不以為然地道。


    “也是有呢?”八號陪審員看著他聲音也拔高了不少。


    “你什麽意思?”3號陪審員有有些懵。


    “你找到了一把類似的刀子,然後呢?這算什麽?”3號陪審員繼續反駁道。


    “我們得相信,有人拿著類似的刀殺了他父親!”八號陪審員說道。


    “你覺得有意思嗎?這種可能性很低吧?百萬分之一有沒有用?”七號球迷陪審員覺得有些荒唐。


    “那也是有可能的!”八號繼續道。


    “但是可能性不大不是嗎?”證券分析師4號陪審員反駁。


    這個時候,1號陪審員也就是陪審團團長叫停了爭辯,讓大家坐下了。


    當然,兇器的事情,並不是說依然沒有改變任何人的想法,至少,2號陪審員就表示,八號陪審員提出來的這一點很有意思。


    可是3號陪審員卻依然堅持:“我們十一個人都認為他有罪,你到底想幹嘛?你無法改變我們的想法!”


    “就算你堅持到底,他還是會被判罰有罪!”


    “或許你們說的對!”八號陪審員說道。


    七號陪審員卻突然開起了玩笑來,這讓2號陪審員有些不滿。


    “他不該拿這種事情開玩笑吧?”他對陪審團團長說道。


    可是陪審團團長也同樣的一臉笑意地道:“那你想我怎麽做?”


    十號陪審員坐不住了他站起來道:“這跟那把刀有什麽關係?有人看到他殺了自己的父親,你還需要什麽證據?說了那麽多全是廢話,真的是浪費時間!”


    他的話卻讓身旁的十一號陪審員不滿,兩人又吵了起來。


    一時間整個陪審團會議室內一片嘈雜。


    1號陪審員又一次出來維持秩序,他問八號陪審員:“現在隻有你一個人堅持無罪,接下來怎麽弄?”


    “我有個提議,我們再來投一次票,不過這次我希望你們十一個人匿名投票!”八號陪審員說道。


    “而且,我棄權,如果這一次的結果還是你們全部認為他有罪,我會讚同你們!你們可以直接向法官宣布結果,提出有罪判決!”陳偉傑又說道。


    他的話,讓眾人都安靜了下來,有人若有所思,有人麵帶喜色。


    但是又聽他繼續說道:“但是,隻要有人做出無罪的判決,我們就得呆在這裏把事情弄清楚,如果你們接受我的提議......”


    這一次,大家都沒有反對,因為在他們看來,這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而事實上,此時此刻陳偉傑自己也沒有十足的把握,可是雙方的意見相差懸殊,他隻能這麽做。


    很快地,1號陪審團就讓大家開始進行匿名投票。


    然而匿名投票的結果卻並沒有如他們的預料那般,這一次的結果竟然又出現了一票無罪!


    這讓急著迴去看球賽的七號陪審員,和一心想判有罪的十號陪審員都無比的惱火。


    “誰?特麽的又是誰幹的?”十號陪審員憤怒地質問。


    “說好了匿名投票的,你現在想知道是誰投的,那還匿名什麽?”十一號陪審員不慣著十號,直接就頂了他一句。


    可是這一次3號陪審員也怒了:“為什麽要匿名?其實不說我也知道是誰!”


    他直接點了5號陪審員的名字。


    因為之前他表現出來了對被告的同情,他同樣的也是出身於貧民區。


    “你真牛逼,坐在這裏一副覺得他有罪的樣子,可是暗戳戳的卻被人三言兩語地就說服了,我知道你肯定特別同情他,因為你和他有一樣的出身對不對?”


    “撲街,你他媽以為你是誰?你有什麽資格這麽對我說話?”五號陪審員也爆發了。


    3號陪審員越發地激動了:“如果不是,你他媽又為什麽因為他的三言兩語就改變了想法?”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九號陪審員卻突然開口了:“改變想法的不是他,而是我!你要我告訴你為什麽嗎?”


    “這位八號老兄,一直在孤軍奮戰地跟我們對抗,但是他並沒有說被告就是無罪的,他隻是說,他無法確定他有罪!我支持他,是因為我讚同他的動機,或許被告真的殺了人,但是我想聽到更多的證詞,所以現在的投票是十比二!”


    這個結果是誰也沒想到的,因為九號陪審員年紀挺大的,之前一直都很沉默,默不吭聲的,可是他竟然是第一個被說服的。


    而這個時候,大家也無奈地接受了必須繼續討論下去的事實。


    3號陪審員向5號陪審員道歉,但是5號陪審員的臉上並沒有笑容。


    之前的討論和爭吵讓大家都有些累了,於是陪審團團長宣布休息一下,大家可以去洗手間洗把臉。


    七號陪審員覺得八號一直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八號陪審員卻說:“你去看球賽和被困在這裏,有什麽區別?”


    兩人不歡而散。


    六號陪審員也剛好走了進來。


    他覺得這個可比他上班有意思多了,所以並不介意多花點時間。


    “你認為他無罪,對吧?”


    “我不知道,或許吧!”


    “我不認識你,但是我覺得你是那種沒有犯過錯的人,或者說很少犯錯的人,但是你在浪費你自己的時間!”


    “如果接受審判的人是你呢?”


    “我不想迴答假設性的問題!可是如果你真的能說服我們每個人,而那個被告又是真的拿刀殺了自己的父親了呢?”


    每個人有著自己的立場。


    很快地,大家迴到了會議室,繼續討論。


    可是八號卻被眼前的一幕惹惱了,因為有兩個陪審員竟然在玩五子棋。


    “這可不是在玩遊戲!”


    很快地,八號提出了自己的第二個質疑,他詢問大家知道電車的速度嗎?知道電車需要多長時間經過嗎?


    有人住在鐵軌旁邊的嗎?


    等等疑問被提出來。


    八號說:“有電車經過噪音大到令人難以忍受,這個時候,老人能聽到樓上的聲音嗎?他能聽出那男孩的聲音嗎?”


    “如果是那人扯開嗓子喊呢?”


    “你真的這麽覺得?你覺得那老人聽的清楚?”


    “這是在幾秒之中發生的事情,沒有人可以預測準確性!”3號陪審員有些惱羞成怒地大喊道。


    “可是要判被告有罪,難道不應該是必須準確無誤的證詞才可以的嗎?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八號反駁道。


    3號陪審員見其他人似乎又開始被說動了。


    忍不住說道:“那為什麽證人要說謊?”


    9號老人說:“有沒有可能是他想引起別人的注意呢?”


    “你他媽怎麽不說人是他殺的?說起來一套一套的,結果毫無主見,幾句話就改變了自己的主意......”


    他說的很大聲,幾乎是吼出來的。


    這頓時就惹鬧了破有正義感的六號陪審員。


    “你以為你他媽是誰?怎麽?就隻有你能說話,別人就不能說了?你氣什麽?還有,你該學著如何尊重他人。不是說話大聲就顯得你有道理的!”


    3號陪審員被六號說的也有些沒臉,默不吭聲地坐迴去。


    六號這才問九號:“你覺得他為什麽要撒謊?”


    “我在法庭上一直盯著他看,他穿的外套,在肩膀的部分裂開了,你們注意到了嗎?那可是法庭上,他卻穿那樣的衣服,而且他走上證人席的過程,就跟明星走紅毯一樣慢,他的左腳一拐一拐的,卻努力想要遮掩,因為他覺得很丟臉,我認為我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了解他,他是個安靜,不起眼,怯懦的老頭,一輩子都沒做過什麽成功的事情,沒有人認得他,也沒上過報,自然也沒有誰會聽他說話,這麽多年來,可能都沒有人在意過他的意見,默默無聞,是一件令人傷感的事情。”


    “像他那樣的人,會希望有人去征詢他的意見,有人會聽他說話,即使隻有一次,對於他而言也都非常的重要!要他放棄這樣的機會,真的很難......”


    其實這個時候,大家都不難看的出來,老人看似是在說那個證人,但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卻又何嚐不是在說他自己。


    這個時候,又有人問:“你的意思是,他說謊隻是為了想博取眼球和關注?”


    “不,不,不,事實上,我覺得他不算是在說謊,或許是他幻想他真的聽到了那些話,認為兇手就是那個男孩,又或許......”


    隻是這一次十號卻忍不住諷刺道:“你怎麽編的出來這樣的故事?你又知道了?那你之前為什麽覺得他有罪?”


    老人隻是黯然地搖了搖頭。


    八號再次開口。


    “好,那麽我們再來說,假如老人真的聽到了那男孩說:我要殺了你,可是這句話能證明什麽?


    你們有多經常聽到這句話?或者在座的諸位,你們敢說自己從未說過類似的話?說我要殺了你,我要打死你,再如何如何,我就打死你,難道真的就要打死,殺死人?說和做,完全是兩迴事!”


    3號卻不依不饒:“能說出那樣的話,肯定是認真的,是真的有那種想法才會說的好吧?”


    “不,不,不,這個我不敢苟同,之前兩個同事發生爭吵,其中一個罵另外一個是白癡,結果另外一個同事說再敢罵我白癡,我讓你知道誰才是白癡!可是他好像的確也沒有把他變成白癡,依然隻是互相噴口水!”2號陪審員出來秀了一下存在感。


    就在這個時候,5號陪審員突然開口:“我改變主意了,我認為應該判無罪!”


    9:3了!~


    七號陪審員急了,因為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距離球賽越來越近了,可是現在的情況是,結果變得越來越超出他的預料了。


    就在這個時候,十一號拿起了自己記錄的本子站起來說道:“我做了很多筆記,又看了一遍證詞,我突然覺得,八號陪審員說的話非常有道理,從法庭上的證詞來看,被告似乎是有罪的,但是如果我們深入去分辨這些證詞,我有一個問題,假設被告真的是兇手,那麽十二點十分,他是如何被警方逮捕的呢?他是在三點左右迴到家的,在家裏被兩位警員逮捕,如果他真的殺了自己的父親,為什麽會在三個小時候迴家?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他迴去拿兇器不行嗎?”十二號說道。


    4號也開始分析了起來,他認為他是迴去拿兇器,之前之所以不拿是因為太慌張忘記了,冷靜下來之後他想起來了,所以迴去拿。


    但是他的話卻又讓十一號陪審員反駁了迴去:“你這個慌張的定義有點奇怪,要知道人要在很冷靜的情況下,才會把刀上的指紋擦拭幹淨,你說他這個時候是慌張的?那他什麽時候才算冷靜?”


    “你投了有罪,你到底站哪一邊的?”見4號無法反駁,而其他人也都沉默,3號再次開口道。


    “我不站在哪一邊,我隻是提出我的疑問,怎麽,我不能有疑問?”十一號冷聲道。


    十二號又說:“如果我是他,我會迴去拿走兇器,而且那個時候是三更半夜,他覺得應該會第二天才會被發現屍體。”


    十一號頓時就興奮了起來:“對了,這也正是我想說的,要知道那個女證人可是說了,她看到殺人之後,可是大聲喊叫,並且打電話報警了的,你覺得被告會聽不到?”


    “可是有可能那個女人叫的並不大聲,又或者有可能那個地方尖叫什麽的很常見......”4號試圖給出答案。


    八號忍不住了。


    “可能,可能,可能,你們說的都是可能,可為什麽沒有可能不是他殺了自己的父親?法官讓我們提出合理的疑點,要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判決有罪!可能,也許......”


    十號的階級歧視再次爆發,他大聲地怒斥著。


    這個時候八號果斷要求再次投票。


    顯然沒有人喜歡十號這樣的一副高人一等的樣子,很快地團長就讓他坐迴去投票。


    這一次又多出來了一票,就是十一號!


    3號對這個結果很是生氣,他質問十一號,改變主意的理由是什麽?


    “我他媽忍你很久了,你有什麽資格來質問我,我心裏有了合理的懷疑,我就可以改變主意,而且,我為什麽要聽你的?你說有罪就有罪,你隻是陪審員,又不是法官!”十一號一點不慣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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