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主義題材強調的是一個真實性和共鳴性。
無疑可以說在這方麵,比起其他的電影來,是個優勢,當然,前提是你能get到觀眾的那個共鳴點。
而《我不是藥神》真正觸碰到了社會“痛點”——高價藥。
就像電影裏麵那個老病友對曹斌說那樣:“誰家還沒個病人呢?你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生病嗎?”
生老病死,是圍繞著所有人一生永恆話題,這是所有人都不可避免會遇到,所以,才會那麽的轟動。
當然,前提是電影真的拍的不錯。
而無疑《我不是藥神》做到了。
不止是在票房方麵大爆,更是有口皆碑。
相比之下同檔期的李占山的《戰爭之花》,就差了不少了。
其實兩部影片在上映之後都引發了巨大的爭議,但是爭議的點卻是截然不同的。
《我不是藥神》引發的爭議,主要是針對電影的核心矛盾點。
電影的庭審部分,程勇說的:“格列寧定價那麽高,是否合理?”
為此一部分人感同身受地認為:“患者是需要藥來救命的,為什麽正規製藥企業還要把價格訂為“天價”呢?是因為他們太貪婪,隻想要更高的利潤,根本不在乎患者死活!”
而另外一部分人認為:“靶向藥之所以昂貴到要賣幾萬元,那是因為你能買到的已經是第二顆藥了,第一顆藥的價格是數十億美金。而且如果沒有利益的驅動,那麽又如何能誘使藥企投入天量資金去研發新藥?如果沒有研發新藥,那麽再便宜你也吃不到!”
媒體方麵也紛紛報道科普華國抗癌藥產業現狀與前景,包括華國的一些相關的政策,如將部分進口抗癌藥關稅降為零等利好措施,就像程勇說的,相信未來會越來約好,希望這一天能夠早點到來。
針對這樣的爭議,有人寫了一篇標題為:《誰之過?》評論文章。
文章的內容,並沒有針對電影的劇情或者人物等等進行分析,而是專門針對爭議的熱點,天價藥合理與否?
“《我不是藥神》上映之後,很多人感慨藥價過高才把人逼成這樣。
那麽我們必須要知道一點,那就是藥廠定價高是為什麽?
是因為藥廠有研發成本、生產成本和運營成本,藥廠要在市場競爭中生存下去,要養活科研人員,要購買實驗耗材,要有資金和動力研發更多的藥治更多的病救更多的人。
藥品不是食品,可以薄利多銷,藥品隻有對症患者這唯一的銷售空間,藥廠必須在有限的專利保護期內麵對有限的人群收迴前期幾十年投入的高昂成本,藥價還包括了交給政府的稅錢。
一個產品能夠上市,是經過了企業市場調研和政府物價與質檢部門審核的,換句話說,這個藥價是消費者,企業,監管部門三方博弈所達到的一個製衡。在這個平衡點上,企業能夠盈利,政府能夠收稅,消費者也不會絕對買不起。
那麽問題來了,那為什麽大家會覺得貴呢?筆者認為其實最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正版藥廠追逐暴利漲價了,而是因為阿三藥廠的超低價打破了原有的市場平衡。
黃毛說過,就算把藥賣五千,也還是有人吃不起。世界上永遠存在“更窮”的人,那麽降價要降到哪裏才是個頭呢?所以,無論原版定價多少,它哪怕良心大爆發願意賠錢賣,隻要有人敢出價比它低,消費者總是傾向於選擇更低的。正版藥賣四萬,程勇賣五千和正版藥競爭。程勇賣五千,張長林就敢把撲熱息痛加麵粉賣兩千和程勇競爭。
我們注意到,程勇一開始賣藥時候,報價五千,這個價格比起正版藥的四萬已經低了那麽多,可是群主們的抱怨又少了嗎?再重複一遍,世界上永遠都有更窮的人,而隻要差價存在,消費者必然是傾向於選擇價格更低的。
老呂媳婦說,張長林被抓是因為他把藥價哄抬到兩萬,沒人願意保他了。然而你仔細想一想,既然從前四萬的藥都有人吃,兩萬的藥真的完全沒有人買的起麽?那為什麽張長林會被人舉報了呢?無非是在接受不了五千到兩萬這個差價的人的眼裏,你不讓我吃藥,我也不能讓你有好日子過。憑什麽隻有我吃不起,那大家都別吃了一起死吧。
因為電影是要拍給普通大眾看的,所以,電影其實是有立場的,那就是大眾立場,趙立忠這個角色,我相信看過電影的人,都會把他當成反派來看待。哪怕電影並沒有直接表達這一點,但是他儼然是站在病人們的對立麵的。
但是筆者看來,他其實是很無辜的,電影上映之後卻成了被罵得相當慘的一個人。電影放映到示威遊行潑糞的時候,影院裏響起了一片叫好聲。
但是,我們拋開電影,客觀來看,趙立忠作為藥企的員工,他做的事情,有問題嗎?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他作為員工盡職敬業而忠誠,他領著人家藥廠的薪水,當然要負責維護本公司的權益,否則才是吃裏扒外。
人性是複雜的,很多矛盾掰開了其實就是立場問題。這個世界本沒有什麽是真正黑白分明的,孰好孰壞的形象其實都是被塑造出來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無可奈何。電影為了戲劇衝突效果簡單粗暴的把醫藥代表簡譜化成一個不近人情貪婪冷血苦苦相逼的大壞蛋。這一點筆者能夠理解,但是不敢苟同,試問,如果學醫製藥要麵臨醫鬧打砸,要被遊行的群眾潑糞,還要被電影刻意醜化,被輿論痛罵,在連人身安全和做人的尊嚴都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有誰還會願意賣藥行醫呢?
綜上所述,我們會發現,藥廠沒有錯,藥企員工也沒有錯;程勇代購是為了救父親,為了讓更多的人吃的起藥,程勇也沒有錯;警察要維穩,要堅守程序正義,警察也沒錯,警察要是真的敢帶頭支持盜版,那才是徇私枉法。其他病人更簡單更可憐,就隻是為了少花點錢,他們隻想活著,哪怕是多活幾天。
明明每個人都沒錯,每個人都隻是為了活下去,卻不得不在一起鬥智鬥勇,甚至你死我活!
那麽到底是誰之過?在筆者看來血淋淋的命運和現實,它們才是最大的反派。”
無疑可以說在這方麵,比起其他的電影來,是個優勢,當然,前提是你能get到觀眾的那個共鳴點。
而《我不是藥神》真正觸碰到了社會“痛點”——高價藥。
就像電影裏麵那個老病友對曹斌說那樣:“誰家還沒個病人呢?你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生病嗎?”
生老病死,是圍繞著所有人一生永恆話題,這是所有人都不可避免會遇到,所以,才會那麽的轟動。
當然,前提是電影真的拍的不錯。
而無疑《我不是藥神》做到了。
不止是在票房方麵大爆,更是有口皆碑。
相比之下同檔期的李占山的《戰爭之花》,就差了不少了。
其實兩部影片在上映之後都引發了巨大的爭議,但是爭議的點卻是截然不同的。
《我不是藥神》引發的爭議,主要是針對電影的核心矛盾點。
電影的庭審部分,程勇說的:“格列寧定價那麽高,是否合理?”
為此一部分人感同身受地認為:“患者是需要藥來救命的,為什麽正規製藥企業還要把價格訂為“天價”呢?是因為他們太貪婪,隻想要更高的利潤,根本不在乎患者死活!”
而另外一部分人認為:“靶向藥之所以昂貴到要賣幾萬元,那是因為你能買到的已經是第二顆藥了,第一顆藥的價格是數十億美金。而且如果沒有利益的驅動,那麽又如何能誘使藥企投入天量資金去研發新藥?如果沒有研發新藥,那麽再便宜你也吃不到!”
媒體方麵也紛紛報道科普華國抗癌藥產業現狀與前景,包括華國的一些相關的政策,如將部分進口抗癌藥關稅降為零等利好措施,就像程勇說的,相信未來會越來約好,希望這一天能夠早點到來。
針對這樣的爭議,有人寫了一篇標題為:《誰之過?》評論文章。
文章的內容,並沒有針對電影的劇情或者人物等等進行分析,而是專門針對爭議的熱點,天價藥合理與否?
“《我不是藥神》上映之後,很多人感慨藥價過高才把人逼成這樣。
那麽我們必須要知道一點,那就是藥廠定價高是為什麽?
是因為藥廠有研發成本、生產成本和運營成本,藥廠要在市場競爭中生存下去,要養活科研人員,要購買實驗耗材,要有資金和動力研發更多的藥治更多的病救更多的人。
藥品不是食品,可以薄利多銷,藥品隻有對症患者這唯一的銷售空間,藥廠必須在有限的專利保護期內麵對有限的人群收迴前期幾十年投入的高昂成本,藥價還包括了交給政府的稅錢。
一個產品能夠上市,是經過了企業市場調研和政府物價與質檢部門審核的,換句話說,這個藥價是消費者,企業,監管部門三方博弈所達到的一個製衡。在這個平衡點上,企業能夠盈利,政府能夠收稅,消費者也不會絕對買不起。
那麽問題來了,那為什麽大家會覺得貴呢?筆者認為其實最大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正版藥廠追逐暴利漲價了,而是因為阿三藥廠的超低價打破了原有的市場平衡。
黃毛說過,就算把藥賣五千,也還是有人吃不起。世界上永遠存在“更窮”的人,那麽降價要降到哪裏才是個頭呢?所以,無論原版定價多少,它哪怕良心大爆發願意賠錢賣,隻要有人敢出價比它低,消費者總是傾向於選擇更低的。正版藥賣四萬,程勇賣五千和正版藥競爭。程勇賣五千,張長林就敢把撲熱息痛加麵粉賣兩千和程勇競爭。
我們注意到,程勇一開始賣藥時候,報價五千,這個價格比起正版藥的四萬已經低了那麽多,可是群主們的抱怨又少了嗎?再重複一遍,世界上永遠都有更窮的人,而隻要差價存在,消費者必然是傾向於選擇價格更低的。
老呂媳婦說,張長林被抓是因為他把藥價哄抬到兩萬,沒人願意保他了。然而你仔細想一想,既然從前四萬的藥都有人吃,兩萬的藥真的完全沒有人買的起麽?那為什麽張長林會被人舉報了呢?無非是在接受不了五千到兩萬這個差價的人的眼裏,你不讓我吃藥,我也不能讓你有好日子過。憑什麽隻有我吃不起,那大家都別吃了一起死吧。
因為電影是要拍給普通大眾看的,所以,電影其實是有立場的,那就是大眾立場,趙立忠這個角色,我相信看過電影的人,都會把他當成反派來看待。哪怕電影並沒有直接表達這一點,但是他儼然是站在病人們的對立麵的。
但是筆者看來,他其實是很無辜的,電影上映之後卻成了被罵得相當慘的一個人。電影放映到示威遊行潑糞的時候,影院裏響起了一片叫好聲。
但是,我們拋開電影,客觀來看,趙立忠作為藥企的員工,他做的事情,有問題嗎?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他作為員工盡職敬業而忠誠,他領著人家藥廠的薪水,當然要負責維護本公司的權益,否則才是吃裏扒外。
人性是複雜的,很多矛盾掰開了其實就是立場問題。這個世界本沒有什麽是真正黑白分明的,孰好孰壞的形象其實都是被塑造出來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無可奈何。電影為了戲劇衝突效果簡單粗暴的把醫藥代表簡譜化成一個不近人情貪婪冷血苦苦相逼的大壞蛋。這一點筆者能夠理解,但是不敢苟同,試問,如果學醫製藥要麵臨醫鬧打砸,要被遊行的群眾潑糞,還要被電影刻意醜化,被輿論痛罵,在連人身安全和做人的尊嚴都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有誰還會願意賣藥行醫呢?
綜上所述,我們會發現,藥廠沒有錯,藥企員工也沒有錯;程勇代購是為了救父親,為了讓更多的人吃的起藥,程勇也沒有錯;警察要維穩,要堅守程序正義,警察也沒錯,警察要是真的敢帶頭支持盜版,那才是徇私枉法。其他病人更簡單更可憐,就隻是為了少花點錢,他們隻想活著,哪怕是多活幾天。
明明每個人都沒錯,每個人都隻是為了活下去,卻不得不在一起鬥智鬥勇,甚至你死我活!
那麽到底是誰之過?在筆者看來血淋淋的命運和現實,它們才是最大的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