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誰的?”權赫問道。


    “孩子是六哥的。”姚珺晗一口咬死。


    權赫譏諷道,“你當你是聖母瑪利亞,老子碰都沒有碰過你,你就懷上了老子的種!”


    聖母瑪利亞:基督教《聖經》新約和******教《古蘭經》裏耶穌(爾薩)的生母。新約稱瑪利亞還是處女時受聖靈感應而懷孕。


    “反正我們現在的婚姻名存實亡,你也不用覺得對不起我,大膽的說出來,我不會找那個男人算賬的。你現在也懷了他的孩子了,我願意成全你們一家三口。”


    權赫覺得這麽解決,對大家都好,可惜某個女人並不領情。


    姚珺晗抬眸看著權赫,眼神陰冷,“六哥,我說了孩子是你的!”


    “不是老子的種,你休想往老子身上潑髒水!”


    權赫不認這個孩子!


    他可不願意當這個便宜父親。


    他還想好好和麻衣過日子呢,要是讓她知道他讓姚珺晗懷孕了,還生了孩子,麻衣還能迴到他的身邊?


    做夢吧!


    姚珺晗含眸垂淚,也不接話,卻也不鬆口。


    權赫頭疼不已,問道,“珺晗,你能不能放過我?”


    “……”


    “我是真心希望你幸福的,你既然都懷了其他男人的孩子,你和他在一起不好嗎?為什麽還要糾纏我?我說了,我不愛你。”


    “……”


    “是不是他很窮?你放心,我會給你們一大筆錢的,我不會讓你過苦日子的。……你如果還有其他什麽要求,隻要我能夠做到的,我都會滿足你。”


    權赫一直都在為姚珺晗考慮,姚珺晗卻什麽都聽不進去,權赫的話,姚珺晗怎麽聽,都是權赫在不惜餘力的甩了她,想要和那個狐狸精雙宿雙飛。


    她這輩子已經被他們給毀了,她隻能拉著他們一起下地獄,才能夠澆滅心頭的怒火。


    “六哥,我懷孕了,你是不是很高興?”姚珺晗突然問道。


    “珺晗,我希望你幸福!”


    姚珺晗冷冷的笑著,彎起的唇瓣的弧度裏帶著譏諷,她將醜陋的麵具撕下,“……不!你不是希望我幸福!在你的心裏,一定在想著,終於可以擺脫我這個討厭的女人了。隻要拜托了我,那個女人就能夠迴到你的身邊……”


    “我沒有那麽想過!”權赫解釋道。


    “權赫,我們這輩子隻能這麽耗上了,不死不休。”


    權赫心中一震,看著姚珺晗的目光變了,權赫對姚珺晗雖然不是男女之情,但是也是有感情的,姚珺晗卻一次次的揮霍著權赫所剩不多的感情。


    “好,你既然什麽都聽不進去,我也懶得和你廢話!孩子不是我的,你休想讓我給你肚子裏的孽種當父親!


    我該說的話都說了,你愛怎麽著怎麽著吧。”權赫厲聲說道,口氣裏盡是不耐煩。


    “這個嬰兒房,我很喜歡,孩子出生了,就讓他住在這裏吧。”


    姚珺晗走到了權赫的麵前,柔軟的手撫摸著嬰兒床光滑的木頭,口氣頗為理直氣壯。


    權赫黑著一張臉,毫不留情的拒絕道,“這是我兒子的房間,不是哪個阿狗阿貓的可以住的!”


    姚珺晗臉色瞬間煞白。


    “姚珺晗,你不要再逼我!”


    權赫起身,看著姚珺晗,目光裏帶著警告,然後轉身,毫不留戀的離開。


    ……


    西伯利亞的春,冰雪融化,萬物複蘇。


    這裏的春天很短,但青綠一片,到處生機勃勃。


    因為短暫,所以美麗。


    “卷卷,乖寶,媽媽去給買漂亮衣服和玩具,你乖乖等媽媽迴來哦。”


    孩子因為長了一頭漂亮的卷發,季雲冉就給她起了“卷卷”這個名字,有的時候也會叫她“巻寶”,很可愛的名字。


    季雲冉將胖嘟嘟的女兒交給了香香。


    “你去吧,我會照顧好她的。”香香很喜歡卷卷,而卷卷也很依賴香香。


    季雲冉吃味的說道,“我要走了,她怎麽都不哭?”


    “她哭了,你就該心疼了。”香香看了一眼季雲冉,真的搞不懂她怎麽會希望卷卷哭。


    “小沒良心的,我生你,差點丟了半條命,你還不和我親。”


    季雲冉生產完,身體一直很虛弱,連奶都喂不了,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香香在照顧卷卷,所以卷卷和香香更親一些。


    “她還小呢。”


    “你就慣著她吧。”


    “誰讓我是巻寶的幹媽呢。”


    季雲冉說不過香香,“我走了,你有什麽事情給我打電話。”


    季雲冉不舍的看了一眼可愛的女兒,女兒長得像權赫,特別是眼睛,當女兒用那雙眼睛看著她的時候,季雲冉總感覺是權赫在看著她,這讓她的心裏十分的別扭。季雲冉適應了很長時間,才敢麵對女兒的眼睛。


    “嗯。”


    季雲冉因為生產之後,在床上躺了一個冬天,骨頭都酥了,所以當羅醫生說她可以出去活動的時候,季雲冉將女兒“卷卷”丟給了香香,跟著進城的霍姆斯基大叔家的貨車進城采購去了。


    “一條小路曲曲彎彎細又長,一直通向迷霧的遠方。


    我要沿著這條細長的小路,跟著我的愛人上戰場。


    陣陣雪花掩蓋了他的足跡,沒有腳步也聽不到歌聲。


    在那一片寬廣銀色的原野上,隻有一條小路孤零零。


    他在冒著槍林彈雨的危險,實在叫我心中掛牽。


    我要變成一隻伶俐的小鳥,一直飛到愛人的身邊……”


    霍姆斯基大叔唱著俄羅斯的民歌《小路》,霍姆斯基大叔長了一副渾厚的男高音的嗓子,歌聲十分好聽。


    “冉冉,我唱的好聽嗎?”唱完了,長了一臉大胡子的大叔,賣萌的問道。


    季雲冉衝著他,豎起了大拇指,讚道,“bravo!(真棒!)比帕瓦羅蒂唱的都好聽。”


    大叔憨厚的笑了,不謙虛的說道,“我年輕的時候的夢想就是當一個男高音歌唱家,我要是真的去唱歌了,搞不好就是著名的歌唱家了。”


    真是一點都不謙虛啊!


    “你再給我唱一首吧。”


    難得有人這麽喜歡他的歌聲,霍姆斯基大叔興致也上來了,亮了亮嗓子,開始一首首的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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