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鍶


    我的外甥小林,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小孩。他的雙手是斷掌的,人們說斷掌的男子都極機靈,所以他的小腦瓜老是塞滿了古怪點子。


    話說有一天,他忽然對他媽媽,即我姐姐說了一番關於結婚的話,聽到我姐姐目瞪口呆。


    小林說:“結婚應該是兩個喜歡的人在一起。媽媽我喜歡你,我和你結婚;爸爸喜歡奶奶,爸爸和奶奶結婚;舅舅最關心三姨,舅舅和三姨結婚。”


    天啊,如果說真的兩個最愛的人非得結婚,那豈不*,天下大亂?


    近親者不得結婚,這在今天中國《婚姻法》明文規定。這有科學根據,古代多少表哥表妹青梅竹馬,長大了喜結連理,可生下了多少癡呆兒?所以很多現今電視劇裏編的悲情故事,很多時就是雷同地說,某對男女邂逅,然後一見鍾情,可兜兜轉轉,最後竟發現是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妹,不得不痛苦萬分地分開。這個陳詞濫調的故事,現今還在不停地被重編。誠然,這是社會道德不當的悲哀,(指他們的父母),但也說明了一種無奈,我們相愛,為什麽你還會是我“至親的人”?


    有時,即使沒有那種倫理關係,兩個深愛的人,還是不能走在一起。她是個才女,認識了某才子,可是才子已是使君有婦,縱然深愛才女,可幾十年和妻子的相濡而沫,又使他(才子)不能不把一腔熱愛埋在心底,隻能在網上說著千言萬語,卻不著一點實際的說話,這是現今最流行的網戀故事。


    不過也有第三個原因,那就是因為家庭幹預,或是種種不得已的原因,兩個人還是不能結婚。就如林徽因,她很愛徐誌摩,可最後還是選擇了梁思成。因為林徽因的老父,雖然欣賞徐誌摩的才氣,卻認定他不能給自己女兒幸福。而林徽因經過痛苦的決擇,她懼怕徐誌摩太浪漫多情,最終反而顯得無情,所以她最終跟了一生隻愛她一個的梁思成,兩人互補益彰,生活十分美滿。也許,平平淡淡才是真罷?今時今日的我,也許在重複著林徽因當年的選擇?


    ……


    關於結婚,就說了這麽多,純粹胡言亂語,隻是仍然期望結婚,期待披上婚紗,那最美的時刻。


    後記:細看這篇文章,是十年前結婚的時候寫的。


    婚姻是什麽?我本愛自由,為了第一段婚姻,我曾斷網兩年,我為了他,甘心放棄我愛的寫作,那麽多年,如果不是那幾年,我在文學上的所得到的,可能更多。


    然而,男人,當女人為你付出的時候,你有了解過麽?你有感動過麽?


    就因為不信任,就因為你的自私,就因為你,沒有在關鍵時刻保護我,讓我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現在,我享受自由,我覺得一個人很好。


    如果沒有那麽一個人,讓我相信,他可以在我任何危難時刻,都能夠不顧一切的為了我,那麽,我就嫁了吧。


    隻是,這一個人,不知道在哪兒找?


    不過,如果我真要結婚,我也應該效仿林徽因,找一個務實的,而不是隻懂浪漫,不懂柴米油鹽醬醋茶的老公。


    -本章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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