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站在鏡子麵前,理了理棕色的大衣。
他身後的沙發上有個女人。
懶散地躺在沙發上,眼神迷離渙散,身材婀娜多姿的女人。
她有著綠色的長發,顏色翠綠到勝過夏天的樹葉,披散著的頭發將她美麗的側臉幾乎完成遮住。
女人冷淡地問道:
“你去哪?”
男人迴答道:
“工作,你什麽事情都不做,如果我還和你一樣天天躺在家裏的話,我們很快就會……”
女人嗤笑道:
“如果你想,我可以出門啊,隻要你願意,讓我在眾人麵前展現他們從未見過的那一麵,還不是你自己不讓我離開這裏。”
男人笑了笑,然後走到女人身前,低下頭幫她縷了下亂糟糟的頭發:
“你真美。”
女人自信地笑了笑:
“當然,那些凡俗之人隻能抬頭看我。”
他點點頭:
“我理解你想出去的想法,但如果你現在離開了,那你就會有瑕疵,而我無法見到你最美的那一刻了。”
女人哼了一聲:
“你如果真的這麽在意我的話,就不會出門了。”
男人無奈地笑了笑。
女人知道自己說對了:
“既然要去工作,那就別搞砸了,別讓傲慢和自大吞噬了你,現在我們的利益是相連的。”
男人笑著搖頭:
“知道了,而且雖然你很美,但是還是無法像他們一樣,綻放出極致的璀璨光芒,你也不希望我站在你的對立麵吧?
“別隨意地對凡人們動手,你也知道的,我們正處於關鍵時候,如果你毀了我的計劃,我絕不會繼續幫你掙脫亞瑟王的束縛。”
甚至還會報複她。
莎娜知道他的言下之意:
“放心吧,如果最初我答應你隻是因為有趣的話,那麽現在我可以說確實相信你能夠將我脖子上的鐐銬給扯下。
“我雖然不是什麽好龍,但也不是傻子。”
拉蒙特露出溫柔的微笑;
“我要出門了,不讓獵犬就要聞到我的氣味了。”
說完,男人不再理會女人的態度,直接轉身出門。
啪。
他甩上門。
陽光灑在他的臉上。
真溫暖啊。
自從得到了奧丁之眼,他一直都用超出凡人的視野看待這個世界,已經快忘記用人類的五感去感受世界時是怎樣了?
如此的狹隘,如此無力,但同時又是這麽真切。
他幾乎要以為自己仍是凡人了。
是啊,一直以來,他都高高在上,站在所有人身後,去影響著現實,僅僅為了看見“有趣”的事情。
何等盲目。
他總以為對於全知的自己,世界上不存在任何威脅,自己能夠做任何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何等傲慢。
他還覺得自己已經淩駕於眾生之上,和自己那群愚蠢的前同類截然不同,以為自己真的在追求什麽“偉大”的事情。
何等醜陋。
其實他的所作所為都基於人類最糟糕的那些品行,他以為自己超脫了一切,可是他其實是卑劣如蛆蟲,如果失去了力量,那他將會成為人群中最讓人討厭的一類人之一。
盲目,傲慢,醜陋,可悲,肮髒。
他從未勝過什麽。
力量也無法讓他強大。
拉蒙特站在街道的一邊。
往前走一步,前麵就全是黑暗了。
他將像是瞎子一樣,什麽都看不到,隨時都會有危險出現,奪走他脆弱的生命,他將再次成為凡人。
他曾以為亞瑟和伏提庚都是他桌子上的木偶,在他的操弄上,為他上演出色的歌劇。
然而現實是,即使他們已經死了,他都無法左右這兩位凡人的命運。
命運,這個詞是奧丁之眼教他。
它告訴拉蒙特,他就是命運的織布人,但看見奧丁時,他才明白了。
命運……
什麽都不是,也什麽都決定不了。
他毫不猶豫地向前踏了一步。
他並沒有變成凡人。
他一直都是。
拉蒙特笑了笑,然後穿過街道。
陽光,馬蹄聲,車輪碾過道路的聲音,街上不同穿著打扮的行人,紅色的磚牆,透明的玻璃窗,褐色的木板門。
他這不是沒聾也沒瞎嘛。
他身後的沙發上有個女人。
懶散地躺在沙發上,眼神迷離渙散,身材婀娜多姿的女人。
她有著綠色的長發,顏色翠綠到勝過夏天的樹葉,披散著的頭發將她美麗的側臉幾乎完成遮住。
女人冷淡地問道:
“你去哪?”
男人迴答道:
“工作,你什麽事情都不做,如果我還和你一樣天天躺在家裏的話,我們很快就會……”
女人嗤笑道:
“如果你想,我可以出門啊,隻要你願意,讓我在眾人麵前展現他們從未見過的那一麵,還不是你自己不讓我離開這裏。”
男人笑了笑,然後走到女人身前,低下頭幫她縷了下亂糟糟的頭發:
“你真美。”
女人自信地笑了笑:
“當然,那些凡俗之人隻能抬頭看我。”
他點點頭:
“我理解你想出去的想法,但如果你現在離開了,那你就會有瑕疵,而我無法見到你最美的那一刻了。”
女人哼了一聲:
“你如果真的這麽在意我的話,就不會出門了。”
男人無奈地笑了笑。
女人知道自己說對了:
“既然要去工作,那就別搞砸了,別讓傲慢和自大吞噬了你,現在我們的利益是相連的。”
男人笑著搖頭:
“知道了,而且雖然你很美,但是還是無法像他們一樣,綻放出極致的璀璨光芒,你也不希望我站在你的對立麵吧?
“別隨意地對凡人們動手,你也知道的,我們正處於關鍵時候,如果你毀了我的計劃,我絕不會繼續幫你掙脫亞瑟王的束縛。”
甚至還會報複她。
莎娜知道他的言下之意:
“放心吧,如果最初我答應你隻是因為有趣的話,那麽現在我可以說確實相信你能夠將我脖子上的鐐銬給扯下。
“我雖然不是什麽好龍,但也不是傻子。”
拉蒙特露出溫柔的微笑;
“我要出門了,不讓獵犬就要聞到我的氣味了。”
說完,男人不再理會女人的態度,直接轉身出門。
啪。
他甩上門。
陽光灑在他的臉上。
真溫暖啊。
自從得到了奧丁之眼,他一直都用超出凡人的視野看待這個世界,已經快忘記用人類的五感去感受世界時是怎樣了?
如此的狹隘,如此無力,但同時又是這麽真切。
他幾乎要以為自己仍是凡人了。
是啊,一直以來,他都高高在上,站在所有人身後,去影響著現實,僅僅為了看見“有趣”的事情。
何等盲目。
他總以為對於全知的自己,世界上不存在任何威脅,自己能夠做任何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何等傲慢。
他還覺得自己已經淩駕於眾生之上,和自己那群愚蠢的前同類截然不同,以為自己真的在追求什麽“偉大”的事情。
何等醜陋。
其實他的所作所為都基於人類最糟糕的那些品行,他以為自己超脫了一切,可是他其實是卑劣如蛆蟲,如果失去了力量,那他將會成為人群中最讓人討厭的一類人之一。
盲目,傲慢,醜陋,可悲,肮髒。
他從未勝過什麽。
力量也無法讓他強大。
拉蒙特站在街道的一邊。
往前走一步,前麵就全是黑暗了。
他將像是瞎子一樣,什麽都看不到,隨時都會有危險出現,奪走他脆弱的生命,他將再次成為凡人。
他曾以為亞瑟和伏提庚都是他桌子上的木偶,在他的操弄上,為他上演出色的歌劇。
然而現實是,即使他們已經死了,他都無法左右這兩位凡人的命運。
命運,這個詞是奧丁之眼教他。
它告訴拉蒙特,他就是命運的織布人,但看見奧丁時,他才明白了。
命運……
什麽都不是,也什麽都決定不了。
他毫不猶豫地向前踏了一步。
他並沒有變成凡人。
他一直都是。
拉蒙特笑了笑,然後穿過街道。
陽光,馬蹄聲,車輪碾過道路的聲音,街上不同穿著打扮的行人,紅色的磚牆,透明的玻璃窗,褐色的木板門。
他這不是沒聾也沒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