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漢三興,始料不及。


    天下有識之士,悉投河北。皇上廣開言路,博采眾家之長。《朝聞日報》,國風民情,一覽無遺。本以為,天下三分,群雄未滅。少則三五載,多則十餘載。皇上方能平定天下,三興漢室。


    不料,形勢陡轉。十載之前,董侯誕生之日。已是炎漢三興之始。彼時,天命所歸,皇上亦蒙在鼓裏。便是董太後本人,亦茫然未知。


    本欲攜二子,北逃薊國。華雲號上,被何後掠走。又為賊臣董卓,立為漢帝。王太師滅賊,總朝政。欲行撥亂反正,詢問皇上之意。皇上不欲再動搖社稷,董侯得保大位。待朝廷東遷,曹氏父子專權,陷王太師飲鴆伏罪。唯恐曹黨不能相容,董侯引董氏外戚自保。董承遂陰結刺曹同盟,豈料行事不密,為家中食母窺破。食母出身史門,史夫人遂設毒計,端午刺曹,嫁禍董氏。


    至此,董侯出身被破。才有,太皇範太後,增成公審。


    十年隱秘,大白天下。


    董侯竟是,皇上九子。


    今漢代後漢,已有十載。而天下無人知曉。


    誠然,董侯稱帝,不滿五載。言十載前,今漢已代後漢,為時過早。然終歸,有跡可循。


    “代漢者,宗王也”。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董姝母憑子貴,亦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唯一所憾。皇上世間豪傑。恥於涉事人等,代己受過。坐領首謀,自罪君流。三載之間,十萬裏路。如儒宗所言,皇上求仁得仁。董侯母子,非但不為,“負俗之譏”。反受天下所敬。


    隻因,皇上自罪。君流十萬裏,前朝往事,新仇舊恨,一筆勾銷。董侯母子,毋需一生負罪。


    皇上,至人無己,仁主無敵。


    董侯之事,自董太後始,正應此箴言:“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正人曰‘義’。”


    早膳畢。皇上升閣理政。無極殿中,群妃陸續,起身離去。初為人母,則入東宮,哺育幼子。珠胎暗結,則迴寢宮,安心養胎。若兼宮職,需入各署,治事理政。無事一身輕,相伴遊玩內宮。若有昆弟外家(娘家),遣使來見,亦需入南宮披香殿,受家門覲見。宮中後妃,一日之中,各行其是。


    試想,一裏之迴,九重錯落,太上皇宮。亦是雄城一座。養尊處優,居安思危。亂世容身,妾複何求。


    皇上君流之前,除去九九重陽大婚。初開秋闈,亦是重中之重。


    三季春闈,擇天下才女,充填南宮少府。並廣擇女校良師。三等女博士,助國中女子求學風行。時,海內大儒,早有先見之明。三載之內,皇上必開秋闈。


    果不其然。


    春秋二闈,擇優而仕。事關國策,茲事體大。不可不察。況皇上君流在即。今季不開,又遲三載。自興五帝之學。莘莘學子,苦讀數載,皆翹首以盼。蹉跎三載,二千及冠無望矣。


    瑞麟閣。


    皇上已命右相,效春闈,設秋闈之製。


    亦行初試、複試、殿試,三等。由儒宗攜國老命題。皆出五帝之學,《大百科全書》。與春闈不同,皇上並未參與命題。此亦是皇上,刻意為之。治國安民,按部就班,循序漸進。不宜出奇製勝。


    此好比,萬丈高樓平地起,斷不可偷工減料。


    究其原因。今時不同往日。謂“打江山易,守江山難”。須知,季漢已興,天下既定。關東雖亂,然必不可長久。待皇上歸來,必興百萬雄師,一統天下。謂百廢待興,安邦定國,守業之重。怏怏上邦,居中守正。切莫,兵行險招。


    唯恐命題外泄。皇上已命儒宗,十倍命題。秋闈前三日,由太皇太後並太上皇後,抽題。交由門下報館,刊印成卷。刊印期間,封門閉館,自報館丞陳琳以降,館中屬吏,皆不得擅離。待初試畢,再開館放行。複試前三日,再循此例。殿試乃皇上,當堂命題。士子前十,當堂答題。


    由萬石國老,擬定三甲。皇上禦筆,圈出魁首。


    如何授官,亦效春闈。擇優取士,名入複試,稱“茂才”:“舊製,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資曆長短)、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


    舉孝廉茂才,多先授郎官,入朝曆練,假以時日,再外放為官。


    秋闈亦循此例。初試為茂才者,先入五尹十守,二十一署寺,為二百石屬吏。以備積功遷官。


    百名以內,授比三百石守令,稱“進士”。《禮記·王製》:“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儒宗注曰:“進士,可進受爵祿也。”


    《禮記·王製》:“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疏曰:“學業既成,即為造士。”《漢書·食貨誌上》亦有:“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學於大學,命曰造士。”


    又《禮記·王製》:“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儒宗注曰:“順此四術而教以成是士也。”


    因武功爵,一級曰造士。故秋闈棄之不用,改稱“茂才”。民間亦多稱“造士”。“造士之秀”,稱“進士”。造士、進士,與“舉茂才孝廉”,光祿四行等同。並非官職實授。亦無品秩之說。好比進身之階,仕途之始。不舉茂才孝廉,不得為官。


    郡國並行,家國同構。察舉、科舉,雙軌並行,亦是情理之中。循《薊法》,名臣宿吏,守通都大邑,興國有功者,加秩比二千石“光祿大夫”。可向太上宮府,舉“光祿四行”。


    又如,甄都天子,“九月甲午,試儒生四十餘人,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此亦可視作,科舉取士。


    十名之內,授比六百石守令,稱“博士”。位列三甲,受比千石守令,尊“博士祭酒”。獨占鼇頭,一鳴驚人者,授比二千石高俸。達成二千及冠。


    皇上於萬石之上,增秩萬石君。太上宮府,足有高俸,虛位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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