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光大亮。


    薊王傳召比二千石及以上,國中重臣,專開朝議。


    “主公,何其急也?”藪東守樂隱,不解發問。


    “未可知也。”遼海守郭芝,搖頭慨歎。


    眾二千石守,皆歎氣不止。甄都天子,已遣使北上。不出三日,可達薊都。尊父為太上皇帝,加無上將軍。一日之差,雲泥之別。今為薊王,乃是大漢藩屬。明為太上,乃大漢之主。試想,還有何人,可定劉備之罪。更有甚者,彼時劉備口出太上皇命。將涉案人等,悉數赦免,永絕後患。


    何樂而不為?


    昨夜薊王臨幸二宮太皇之事,今日重臣悉知。薊王保全之意,昭然若揭。


    不等天子詔書抵達。薊王便傳重臣入宮。聖意若何,唿之欲出。


    靈輝殿前。百官列隊。為首國老、王傅、國相、中丞,無有缺席。足見事大。


    鍾闕觀,鳴鍾響。殿門啟,早朝始。


    靈輝大殿,琉璃枝燈高懸,雕梁畫棟,金碧輝煌。


    列柱鑲銅,攀龍附鳳。前後二柱,竹簾中垂。簾外側席,少府女官、門下屬吏,經由左右偏殿,先行入內。百官列隊上朝,左右側席下拜恭迎。


    王駕臨朝。百官下拜。


    先開宮膳,君臣同食。


    早膳畢,再開朝議不遲。


    待百官就位。薊王先言:“甄都天使,明日可至。今日稱‘孤’,明日稱‘朕’。‘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增成考問,雖有定論,卻無量罪。諸公可有疏奏?”


    儒宗持芴奏對:“老臣等,已共議量罪。”


    薊王欣然言道:“量罪如何?”


    儒宗答曰:“首謀曹節已亡,從眾加罪一等。董太皇飲藥死。掖庭令畢嵐、越騎校尉曹衝、魯相宋奇下獄死,家屬徙比景。昭陽宋貴妃、無極安貴妃、金華張貴妃,免為庶人,坐(罪)徙比景……”


    “若以此論。孤後宮去半。”一切皆不出薊王所料。首謀已亡,不可追罰。於是從眾,罪加一等。定罪量刑,從嚴從重。譬如流徙之罪,各有不同。日南比景,距洛陽萬裏之遙。乃是流徙最重量刑。


    “主公,明見。”儒宗下拜。


    “孤欲以王後禮聘,二宮太皇入家門。諸公以為如何?”


    不等儒宗奏對。蔡少師持芴先答:“如主公所言,明日稱朕,漢室三興。今漢遂為後漢。二宮太皇等,宜當‘受封爵而退位歸第’。主公欲禮聘之,亦無不可。”


    “蔡國老,此言大善。”右相持芴高唿。


    一言蔽之,儀製無損。隻需天子詔書抵達。薊王加太上皇帝。由漢室諸侯,搖身一變,尊漢家大帝。彼時,作為前漢遺老,二宮太皇,詔書退位,北麵稱臣。薊王為太上皇帝,納二人入後宮,亦無可非議。


    然一日之差,天壤之別。


    若今日,薊王敕命,以王後禮聘董姝、竇妙,入家門。乃是漢室藩王,尚太皇太後。


    因尊帝王之女,不敢言娶,故雲“尚”。是故,娶公主為妻,稱“尚主”。


    話說。兩漢四百年,大漢太後,幸漢室諸侯,雖非個案。然絕無,藩王諸侯,尚娶太後之先例。試想,堂堂大漢帝後,豈能下嫁藩王。


    今薊王下詔,大逆之罪。若待明日,太上皇帝下詔,水到渠成。


    一日而已,何其急也?


    “國老,此言大善——”群臣同聲下拜。


    薊王不置可否:“孤若今日敕命,諸公以為如何?”


    百官震怖,皆看儒宗。


    儒宗肅容下拜,持芴起身:“‘變禮易樂,君流。’”


    百官驚詫,哄聲四起。


    儒宗所言,乃出《禮記·王製》:“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製度衣服者為畔(叛),畔者君討。”


    “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言指,擅變祖宗禮樂,乃犯“不從之罪”,不從之君(指諸侯王),當流徙。


    “儒宗之言,大謬矣!”南閤祭酒許攸,抗辯疾唿。著急出列,不料踉蹌跪地。竟咬破舌尖,一時滿口血流。


    急切間,無從出聲。隨以指代筆,蘸血書於朝芴。


    而後雙手奉上,以頭觸地。


    百官無不拭淚。


    “孔璋何在。”薊王居高言道。


    “臣在。”門下報館丞陳琳,聞聲出列。趨步入殿,與好友並跪。取血字朝芴,朗聲誦讀:“‘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桐宮’。‘周厲王以衛巫監謗者,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於彘’。我主,滅黃巾,平四海;定神器,興漢室。有道明主,雖二百年,未嚐有也。豈與太甲、姬胡(周厲王)同乎?”


    “變禮易樂,豈不於逆法亂德,同乎?”儒宗之言,大呂洪鍾。


    百官震懾,無言以對。


    薊王居高下問:“量罪如何?”


    “‘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諸侯鹹歸殷,百姓以寧。’”儒宗答曰:“若二宮太皇,尚其一。王流比景,三載而還。”


    儒宗量刑,清楚之極。二宮太後,薊王娶其一,流比景三載。


    “尚其二,又當如何?”薊王當有此問。


    “倍加之。”儒宗答曰。


    “孤,欲還宋貴妃,王後尊號,又當如何?”薊王語出驚人。


    “三倍加之。”儒宗麵色不變。


    “流比景,十載乎?”薊王求問。


    “非也。”儒宗釋法:“徙比景,乃取萬裏之數也。若主公,尚二宮太皇,並尊宋氏為後。當流徙十萬裏,亦或滿十載而歸。”


    “二足其一。”薊王這便醒悟。換言之,或流徙十萬裏,或刑滿十年。


    “若孤,三年而至十萬裏,又當如何?”薊王笑問。


    “主公,可歸矣。”儒宗老淚縱橫。正如王子館中所言。薊王求仁得仁。如此而已。


    “善。”薊王言罷,忽覺輕鬆寫意:“中書令。”


    “臣在。”荀采雖早有準備,仍難自禁。


    “宣王命。”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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