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了進來,徐張二人見到後都很詫異,這人他倆可從來沒有見過。那女子走進來後,直接坐在了床上。


    張誌恩問她:“你找誰?”


    那女子笑了一聲,“我找你們倆?”


    “找我倆做什麽?”徐敬孤又問,現在徐敬孤不知道這女子是誰,更不知道她來這裏有什麽目的。徐敬孤又問:“你叫什麽名字?”


    “小芳。”女子迴答。


    “小芳,我倆好像都不認識你。”徐敬孤說。


    “這不要緊,隻要你們是男人就行。一晚上五百,如果可以我就留下來。”小芳說。


    徐敬孤一聽,這才知道,原來小芳是做買賣的。徐敬孤又想,他和張誌恩根本不需要這個嘛。


    張誌恩又笑著說:“一個晚上五百,是你給我們還是我們給你?”


    小芳說:“當然是你們給我了,不然我還送上門不成?”


    張誌恩說:“為什麽給你五百嘛?”


    小芳說:“當然要給我了,不然一個晚上我還白忙活呀!”


    張誌恩不明白了,他還想再問。徐敬孤卻打斷了他的話說:“我們知道你很需要錢,不然你不會做這件事情。可是我們剛出來,身上一分錢都沒有。”


    小芳不信地說:“騙誰,就你倆這樣,身上怎麽可能一分錢都沒有。”


    徐敬孤雙臂一伸,說:“不信你搜,搜到全是你的。”


    徐敬孤剛一說完,小芳就上前搜去了。他摸了摸徐敬孤的口袋,發現沒有,又接著向他懷裏摸去。


    “看不出來你還挺結實的呀!”小芳摸著徐敬孤的胸膛說。


    徐敬孤則是一臉漠然的表情。


    “這是什麽?”小芳問,此時她的手還在徐敬孤的口袋裏麵,小芳表現出來的表情像是摸到了什麽。她突然拿了出來,“原來是張紙條啊!”


    徐敬孤說:“把東西還我。”


    “我看看是什麽。”說著小芳把紙條打開了。原來這張紙條就是剛才裁判給徐敬孤的地址。


    “北城高明街108棟2樓11號房。”小芳念出了聲。


    “還給我。”徐敬孤說。


    “怎麽你們倆個大男人,還怕迷路把地址給抄了下來?”小芳依舊把紙條拿在手中。


    徐敬孤知道就這樣一直要下去,一定要不到。他看到小芳的表情很自然,而且表現出的信息直接地說明她對這個地址非常熟悉。既然這樣徐敬孤決定問問她。


    “你知道這個地方怎麽走?”


    “我當然知道,我就是從那裏逃出來的。”小芳說到最後一個字的時候,好像說了什麽不該說的話,趕忙把嘴閉住了。這一點徐敬孤倒也沒有注意到。


    “如果你們不認識路,我可以帶你們去。當然了路費是五百。”小芳說。


    徐敬孤看的出來,這個小芳一定很缺錢用。但現在徐敬孤想給他也不行,因為他沒有錢。


    張誌恩說:“我們沒有錢,你也不用帶我們去,明天一早會有人帶我們去的。”


    小芳一聽臉沉了下來,她的計謀好像破滅了。


    小芳看了徐敬孤一眼,又看了張誌恩一眼,沒好氣的說:“倆個窮鬼!”她話一說完,把手中的紅條向床上一扔人就走了。


    現在,房間裏隻剩下他倆了。張誌恩問徐敬孤:“她是做什麽的?”


    “買賣。”


    “晚上還做買賣?”


    “他的買賣隻有晚上生意會好一些。”


    “她人到哪裏去了?”


    “誰知道,可能是到別的房間做買賣去了吧。”


    “要不要跟上去看一看?”


    “有什麽好看的,時候不要早了,快些睡吧。”


    “你不去我去。”


    “你不困嗎?”


    “現在睡不著,有點兒亢奮。”張誌恩問:“你真的不去嗎?”


    “我可睡了。”


    徐敬孤話一說完,張誌恩便關上了門,一個人出去了。他一路上跟著小芳,小芳都沒有發現。


    張誌恩跟到了樓下,然後小芳又走到了大街上。走到一家蛋糕店門前,張誌恩突然看到小芳被一夥穿著黑衣服的人給托到了車上。然後這些人把車門一關,開車就走了。


    張誌恩藏在暗處,仔細地看著,“這是綁架啊!”張誌恩心裏這樣想。他跟著記住了車牌號,又快速地向酒店跑去。


    他迴來的時候,徐敬孤已經睡下了。他叫醒了徐敬孤,徐敬孤看到張誌恩氣喘籲籲地,就問:“什麽事,幹嘛這麽急呀?”


    “我剛才看到小芳把人綁架了。”


    “什麽世紀了,還有人綁架?”徐敬孤從床上坐了起來。


    “要不要救她?”張誌恩問。


    “到哪救?”


    “我記下了車牌號,順著他們去的方向找找看一定能找到。”張誌恩說。


    遇到這種事情,徐敬孤也想幫忙,況且他還想著世界大同呢。徐敬孤隨即便答應了張誌恩。他倆關上門,下了酒店,來到了街上。


    這個時候,天色已經晚上,隻有街上的燈光在空中照耀著,街上已經沒有多少人影了。本來是想坐車的,可是身上一分錢也沒有。沒有辦法,就隻有跑著去了。誌恩跑在前麵,順著他所說的方向。一路上互相在看著街道的兩邊,希望可以看到誌恩說的車牌號。


    就這樣一直跑著,跑了一段路程後,並沒有發現誌恩說的車牌後。本來已經打算迴去了,可就在剛一迴頭的時候,突然看到在街道旁邊的一個小巷子裏,發現了那輛車牌號。路燈正好照在了車牌上,車牌號看地是一清二楚。


    “看來就是這裏了。”誌恩說。


    對麵是棟樓,門頭上有著門牌號一看原來是108弄,原來這裏就是裁判地址上所寫的地方。誌恩看到後,臉上露出喜悅得表情,他說:“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看來,這裏就是裁判所說的地方。”


    “我們就按著地址上所說的去找吧。”


    “不急,現在既然知道路了,而且還不遠。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先找地方,救人要緊。”


    誌恩聽後,答應了,於是相跟著,走向了108弄。四周隻有幾個路燈在照,看起來還是有些陰暗,而且這個時候已經夜深了,寂靜地有些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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