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開庭時間還有半小時,謝錦程與時陌肩並肩走入中院。


    進入法庭,被告方還沒到場,謝錦程幫時陌把證據拿出來,坐到了下麵席位,原告爾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吳林隨後趕到,十分鍾後,被告方——李家和他的兩位代理律師——也來了。


    謝錦程雙眸一眯,這兩位律師他都認得,是錦天律所總實力排名前兩百的大律師,其中一位還有看破對手心理、並設陷阱的攻心能力——雖然李家被錦天律所列入黑名單,但如果李家通過私人關係直接委托錦天律所的律師,律所也不會阻止。


    時陌第一次接大案,就碰到這麽棘手的對手,相當不妙。這段時間時陌準備得怎樣,有怎樣的提高,謝錦程都不知道,就他以前所知的時陌,還遠遠不是這兩人的對手。


    時陌完全不知對方律師的來曆,看對方律師穿著隨意,長相普通,氣質一般,下意識就以為李家是看不起自己,專門請水平不高的律師來對抗自己,反而因此生出雄心壯誌,勢要打個漂漂亮亮的反擊戰。


    從某方麵說,時陌獨特的想法反而讓他占據了優勢。


    “這不是謝律師嗎,您怎麽也來了?”李家見到謝錦程,諂媚地上前去與謝錦程握手。


    謝錦程支著二郎腿坐著沒動,也沒握李家的手,他用下巴指向原告的席位:“李先生,你的握手對象在那裏。”


    李家看去,隻見一位氣質不凡,衣著光鮮亮麗的男子在那裏翻看資料,舉手投足都充滿貴氣,他沒認出時陌,還自我得意地冷笑,原告換了律師,鐵定是那叫時陌的家夥被他嚇得屁滾尿流,沒膽子出庭了。看這律師氣度不凡,定要好好巴結巴結。


    他走過去,友好地伸出手:“你好,請問這位律師怎麽稱唿?”


    時陌眼也不抬,低頭整理材料:“這位先生,一位當事人隻能委托兩位律師。”


    李家的手尷尬地停在半空,他莫名其妙地問:“什麽意思?”


    “如果您要委托我做您的代理人,麻煩您取消您那兩位律師的委托,畢竟我的律師費比較高,隻委托我一位的話,也許還能節省您的開支,為您下幾場官司做準備。如果您不是要委托我,”時陌抬起頭,麵露鄙視的微笑,“我想不明白您這是什麽意思?”


    李家的臉一陣青一陣白,時陌這是暗諷他身背巨債,官司纏身,還惡意嘲諷他的諂媚行為。


    李家麵子丟得一幹二淨,連他的代理律師都覺得丟臉地低頭,現場旁聽的觀眾有十來人,李家不敢發作,隻能惡狠狠地哼一聲,冷臉走迴被告席位。


    時陌低頭竊笑,偷偷給謝錦程做了一個“ok”的手勢,謝錦程讚賞地點點頭。


    不久,庭審開始。


    審判長敲擊法槌,聲音清朗:“下麵核對各方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原告,請簡述你方的身份信息。”


    時陌故意給李家遞了個眼色,雙手端平起訴狀,聲音洪亮有力,令人為之一振:“原告,爾宇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吳林,職務是董事長。委托訴訟代理人時陌,鍾源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是特別授權。”


    吧嗒。李家的筆掉落在地,他聽到了什麽?時陌,那個律師是時陌?一段時間沒見,竟然變化那麽大,害他都沒認出來!李家目瞪口呆,猛然想到他剛才的諂媚,他簡直想狠狠扇自己一巴掌。


    在被告簡述身份信息等係列程序走完後,到了雙方當事人陳述訴請與答辯意見階段。


    時陌堅持訴狀上的請求,並無變更事項,被告也堅持庭前提交的答辯意見。


    到質證階段,雙方針對對方提交的證據發表了質證意見,簡言之,就是互相不承認於己不利的證據,時陌說得有理有據,有條有理,對方也不甘示弱,說得頭頭是道。


    到法庭調查階段,主辦法官發問:“原告,三方簽訂保證合同時,具體是什麽時候,有誰在場,是在哪裏簽訂?”


    時陌故意說得很慢,目光不時移向李家:“原告方、被告方及案外人的法定代表人及秘書都在場,在a酒店的一間套房裏,簽訂日期就是合同上的日期,會麵時間是下午3點。”


    “胡說!”李家暴躁地矢口否認,“我不在場,那是別人模仿我筆跡亂簽的!那個律師亂講!”


    審判長敲錘提醒:“被告,請注意法庭秩序,不要進行人身攻擊。”


    李家看到時陌的笑容,臉色難看地哼了一聲,他委托的女律師補充道:“我方在剛才質證階段提交了一份報紙複印件,證明家羅公司的公章在簽訂合同前因丟失的緣故,已登報注銷,合同上的公章是假公章。因此我方當庭向法庭提交一份申請,請求法庭對保證合同上的簽名及公章真偽進行鑒定。”


    審判長道:“原告方,請你看過被告方的鑒定申請後,發表意見。”


    時陌從審判長手裏接過鑒定申請書看了一眼,目光銳利得仿佛明察秋毫的判官,讓所有謊言無所遁形:“我方認為,被告的鑒定申請毫無意義。第一,當時有案外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場,如果法庭認為我方主張不足為信,可以要求案外人法定代表人出庭作證,證明涉案合同是當事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上李家的簽字及家羅公司的蓋章都是真實的。本來應當是由我方找證人出庭,但我方認為,由法庭傳喚證人,會更有說服力。第二,被告公司的公章在登報注銷後,仍將其用於簽訂其他保證及買賣合同,我方剛才已提交證據證明,由此可證該公章在注銷後仍將其用於正常的交易往來。如果被告堅稱涉案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那麽其他合同上的公章自然也是假的,對此我不得不抱持懷疑,被告究竟對公司的管理鬆懈到什麽地步,才會導致被人偽造公章簽訂多個合同?被告對此難道毫無責任?假如不存在上述的他人偽造公章現象,那麽就是被告惡意使用作廢的公章,來推卸責任、損害第三人利益,對此法庭更應追究被告方的責任!”


    氣勢磅礴,強大的氣場貫穿整個審判庭,令人精神為之一振,旁聽觀眾麵麵相覷,讚賞地相互點頭。


    被告兩位律師則眉心緊皺,關於時陌的第一個觀點,他們本來打算在時陌提出要法庭傳喚證人出庭時,辯稱這是原告方的責任,應當由原告方找證人出庭,然後等原告找來證人出庭後,以證人與原告是惡意串通、故意誣陷為由,不認可證人證言。


    誰知道時陌把話說死了,完全不給他們見縫插針的機會,直接說有需要的話,就由法庭來傳喚證人,他們不背這個鍋,這樣一來,證人是由法庭傳喚而來,而非原告找來,那還怎麽說證人與原告串通?後路根本都被時陌堵死了。


    至於第二個觀點,他們一時還沒想到應對的意見,沒想到時陌竟然如此犀利,一針見血。


    謝錦程含笑點點頭,時陌成長了。


    李家見律師沒反應,急得罵道:“你們幹什麽,反駁他啊!”


    兩位律師麵麵相覷,女律師斟酌一下,正準備反駁時,主辦法官又繼續發問了。


    “被告李家及家羅公司,你們認為你們不用擔責的證據和理由是什麽?”


    “根據涉案合同第四條第五款,”男律師念出該條款內容,“我方認為,該條款屬於約定不明,對於我方應承擔的保證金及違約金都未有明確約定,我方不應擔責。”說完,他抬起頭,仔仔細細地觀察時陌的言行舉止,等待從中看出時陌的心理狀態,揣摩時陌心思,步好下一步路。


    然而時陌卻打亂了男律師步好的棋盤,他突然笑了,目光散漫,動作自然隨意,一副不把對手放在眼裏的模樣:“三方當事人都是多年好友關係,也有多年的貿易往來,三方當事人都認為擔責數額可以另行友好協商,因此才約定不明。被告方提出的觀點,隻能說明三方締約有瑕疵,但並不能因此否認被告的責任,該合同是當事三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簽字蓋章都是真實的,是有效合同,被告應根據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如果隻因為締約瑕疵便無需擔責,那將違反誠信原則,不利於社會穩定。”


    男律師握緊了筆,他縱橫律師界多年,自認一雙眼看遍世間百態,閱遍無數人物,人心在他麵前就如一麵透亮的鏡子,清清楚楚,他可以根據對手的性情設下陷阱,可以根據朋友的心思說出貼心的話,然而他這樣的人物竟然看不透時陌,明明時陌上一秒還如出鞘的刀劍,銳利逼人,下一秒卻如輕浮之人,漫不經心,態度隨意,完全讓人琢磨不透他的真性情。


    主辦法官問:“被告對原告的說法有什麽意見?”


    男律師意一字一頓,拖慢語速,緊緊盯著時陌的表情,期望能從細枝末節看出端倪:“我方對原告的說法不予認可。第一,簽訂合同時,李家及家羅公司人員均不在場。第二,合同上的簽字與蓋章都是虛假的。”


    時陌又笑了,好像被告說了什麽特別好笑的笑話,笑得特別自然純真,沒有一點嘲諷與譏笑的意味,但男律師就是看不懂他到底笑什麽。


    男律師的手背繃出了青筋,時陌太隨意了,偏偏他的話又犀利得驚人,如果不是胸有成竹、胸有點墨,誰能有如此恣意瀟灑的態度?在時陌眼中,這好像不是一場博弈,而是勝券在握的遊戲。


    相比自己的緊張,男律師覺得自己就像個小醜,根本沒被時陌放在眼裏。


    男律師的心亂了,隨著庭審進入激烈的辯論階段,他更是心亂如麻。庭審也是律師心理的博弈,心理堅定,便能力壓對手,反之,則會被對手牽著鼻子走。


    從法庭調查階段走到辯論階段,期間經曆了近半個小時,然而男律師一次都未能如願地給時陌設下陷阱,反而被時陌清晰的思維與邏輯分析能力驚住了。


    “下麵進入法庭辯論階段,請各方當事人發表辯論意見,首先請原告發表意見。”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鍾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時陌,接受原告爾宇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案,現代理人結合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法規,發表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參考,”時陌雙手交疊放於桌麵,麵帶笑容,目光一瞬不瞬地凝聚在被告方三人身上,字字句句,說得頭頭是道,“第一,涉案合同是當事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上的簽字與蓋章都是真實的,內容合法,簽訂時有三方當事人在場,應認定該合同有效……”類似的辯論意見,在庭審調查階段已發表得差不多了,時陌隻是在原基礎上拓展和進一步加工,使之更具有說服力。


    被告方愈發不鎮定了,時陌竟能在脫稿的情況下,做到語句通順、簡練,重點突出,口才非同一般,說到激烈處時,咄咄逼人,尤其是他的目光,犀利無比,仿佛能剝開虛偽的外表照射到內心的弱點,如果他是戲子,那他全身上下都是入木三分的戲。


    男律師感覺自己一敗塗地,他頭一次碰到如此難以捉摸的對手,以致發表意見時,氣勢弱了幾分:“我方根據本案事實與相關法律法規,發表如下意見:第一,涉案合同簽訂時,我方及公司人員均不在場……退一步說,即便家羅公司蓋章是真實的,公司也並非適格被告,根據涉案合同上的公章來看,該公章蓋在擔保人簽的字下方,並未蓋在‘擔保人’一欄,因此公司在該合同中隻是見證人的身份,並非擔保人,至於為什麽公司要蓋章,這涉及到當時簽訂合同的情況,簽訂合同前,原告方法定代表人吳林電話聯係李家……”


    長篇大論的意見說了足足十五分鍾,時陌聽得很想打嗬欠,對方觀點明確清晰,無可挑剔,但闡述的事實太多太冗雜,導致觀點和理由被弱化,這是新手才會犯的錯誤。


    對於法院來說,簽訂合同的前因後果和經過基本都是無關緊要的內容,法院看的是證據,而非人情,即便事實經過說得再可憐再無辜,也不會影響法院判決,說得那麽多,除了延長開庭時間外,並沒有用處。


    李家也聽得很不耐煩,小腿不停地抖,好不容易等男律師說完了,時陌針對其中一個觀點發表第二輪意見,他兀然拿起合同,指著合同上的公章,氣勢驟然淩厲:“關於家羅公司是否適格被告的問題,我方對此作如下答辯:第一,請合議庭注意公司蓋章的位置,是在‘擔保人’簽名下約一厘米的地方,與‘擔保人’一欄非常相近,如果公司如被告所說,是見證人的身份,為何要蓋在這裏?大可蓋在合同正中或者角落等位置,被告說法明顯不符合常理!”


    吳林忍不住在心裏叫了一聲“好!”


    時陌趁熱打鐵,咄咄逼人:“第二,家羅公司是由李家掌控的公司,李家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他理應知道公司蓋章會產生怎樣的法律後果,要承擔怎樣的責任!那麽其在知道的情況下,仍在‘擔保人’處蓋章,顯然就是認可公司的擔保行為,既然家羅公司法定代表人都認可了,那麽由公司承擔擔保責任,並無不當。第三,對方主張合同上的簽字與蓋章並非真實,卻又反過來假設即便公章是真實的,公司也無需擔責,這根本就是前後矛盾,對方的主張完全沒有依據。我方第二輪辯論意見發表完畢,其他意見以庭後提交的書麵代理詞為準。”


    李家聽不懂時陌說的法律術語,也比較尊重他的代理律師,相對安靜得多,而男律師卻忍不住了,看不透對手的挫敗感死死壓迫著他的神經,他滿頭大汗,打斷準備發言的女律師,慌慌張張地道:“第一,公司在‘擔保人’一欄下方蓋章,就是以見證人的身份見證李家擔保的行為,公司不應擔責。第二,法律並未規定我們不能提出帶有假設性的主張,我們的假設性主張有理有據,與原主張並不矛盾。”


    女律師眉頭緊蹙,男律師剛才的觀點既沒有邏輯性,又都是空話,怎麽有理有據,怎麽不矛盾,都沒說清楚,怎麽讓法庭信服?


    其實一開始她就不同意提出假設性的觀點,這太冒險,但男律師認為,多一個觀點多一個希望,堅持要提,她隻能遷就。但正因為觀念有偏差,女律師沒有準備相應的辯論意見,全部由男律師準備,因此她在毫無準備又心裏排斥的情況下,根本找不到合適的觀點補正。


    在審判長詢問女律師有沒有補充意見後,女律師硬著頭皮說了一句:“方才我方律師發表的意見,都有一個假設性的前提,即法庭認定公章是真實的,我就補充這一點。”


    男律師意識到自己失常,悔恨地想補充意見,抬頭一看,卻見時陌竟然漫不經心地轉起了筆,一副不把對手當迴事的模樣,他又急又氣,湧到嘴邊的意見兀然忘得一幹二淨,支支吾吾都說不上話來,隻能遺憾地放棄補充意見。


    審判長道:“法庭辯論結束,請各方當事人作最後陳述。”


    時陌放下筆,開始收拾資料:“堅持我方訴請。”


    女律師看男律師一直盯著時陌,沒有開口跡象,就說:“請法院依法判決。”


    “各方當事人是否願意調解?”


    時陌低聲詢問吳林的意見後,說:“我方同意調解,被告支付本金,違約金可以適當減少。”


    “被告方呢?”


    李家大聲嚷嚷:“不同意!我沒欠錢,也沒簽合同,一分都不給!”


    李家還想說,審判長卻先一步截斷了他的話:“既然當事雙方達不成調解協議,本庭就不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當事雙方有調解方案,請於一周內答複我院。現在休庭。”審判長敲擊法槌,書記員喊大家起立,合議庭退庭後,長達三小時的庭審終於劃上句號。


    吳林給時陌豎起大拇指,朗聲大笑:“時律師,你說得真好!庭審前,我還擔心你駕馭不了,沒想到你辯論得如此出色,我果然沒看錯人,”他突然壓低聲音,偷偷看李家的臉說,“你都沒看到,李家不敢刁難他的律師,就隻能忍著不發作,那難看的臉色,我看著都解氣,你這一仗打得太漂亮了!”


    時陌抹了一把虛汗,虛心地說:“謝謝,承蒙吳總看得起我,請我代理,我才有機會反擊。我先看筆錄,一會說。”他笑著從書記員手中接過筆錄,剛要細看,突然一隻手遞來一支熟悉的鋼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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