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後,哥譚警局。
審訊室的門被重重的推開,戈登警長走了進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並將那把羅修撿來的手炮一把扔在了桌子上。
此刻,羅修正被反手靠在椅子上,不過雖然是犯人,但他依舊衣著整潔,麵色淡然,即使看到這把槍,也沒有絲毫反應。
見到這一幕,戈登用雙手拄著桌子,極具壓迫性的站起來,湊到了羅修的眼前,用雙眼死死的盯著羅修:“你到底是誰?這把槍是布奇的,你和企鵝是什麽關係?做那些奇怪的事的目的又是什麽?”
“我應該有說過,我叫羅修。和企鵝先生,也隻見過一麵。至於為什麽要那麽做,因為……無聊。”
無聊……聽到羅修最後的迴答,戈登心中一突。這種理由,以前他也聽過不少次,但對於說出這個理由的混蛋們,他實在是不想去迴憶,所以他決定還是暫時先將這個問題忽略掉。
“那隻是個名字,我查了你的信息,哥譚市沒有你這號人,半年來的入境記錄裏也沒有你。還有這把槍,是企鵝的手下布奇最喜歡的一把,你覺得他會無緣無故送給你!所以你到底是誰?和企鵝又是什麽關係?”戈登重重地將手拍在桌子上,發出一聲悶響,但這種低級的恐嚇,除了讓我們戈登局長的手更疼一些以外,顯然對羅修沒有任何用處。
“很抱歉,我的來曆我沒辦法跟你解釋。至於這把槍,是我撿的。”羅修的語氣依舊是不鹹不淡。
“撿的……”聽到這個迴答,戈登覺得自己又被當成了傻子。等等,他為什麽要說又?
晃了晃腦袋,將腦海中雜亂的思想甩出去之後,戈登幹脆也不執著於那把槍了,繼續問道:“為什麽沒辦法解釋?”
“因為不能說,說了會出事的。”
“……”
問了半天,什麽都沒問出來了,戈登幹脆又是猛地一拍桌子:“混蛋,別跟我耍花招。”
麵對戈登的驚咋,羅修依舊是那副樣子,好像沒有什麽事能打破他的這份平靜。
“媽的!”看著羅修淡然的臉,戈登極其無奈的捏著眉間,狠狠罵了一句。因為他立刻就意識到了,這個叫羅修的混蛋,就是自己最不想碰到的那類人。
不論是那些自以為聰明的罪犯,還是一身肌肉以暴戾著稱的殺人狂,戈登都有許多的方法去對付他們,而他最頭疼的,就是這種根本無法溝通的神經病。
但是偏偏哥譚這個鬼地方,最不缺的就是這種人。就好像某個動不動就喜歡玩遊戲和傻笑的瘋子,一迴想起那個家夥,戈登就覺得全身都陷入了一種詭異的冰冷之中。他很不明白,那種家夥到底為什麽會出生在這個世界上。
再次深深的看了羅修一眼,戈登直接轉身離開了審訊室。他沒有選擇對著羅修拳腳相加,也沒對著羅修吼什麽。因為他知道,對於這種人,那都沒有用。
根據他這麽多年來和哥譚各種瘋子鬥智鬥勇得來的經驗,對付這種人,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隻要抓住,不需要什麽審訊,也不必去試著理解他們,總之就是直接關起來,甚至連法庭審判之類的流程都可以省略掉,將他們直接扔到阿卡姆之中去就好了。
因為你做的事情越多,就越容易被他們擺控,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往往更容易對付這些高智商的瘋子。
在哥譚市的西城邊,有一棟充滿哥特式風格的巨大“醫院”,雖然不論是規模還是設計造型都極其的都別有風格,但是現在隻要一提起它,所有人聯想到的,都是昏暗的房間,幽深的走廊,漆黑的夜晚,伴隨著一些房間中偶爾閃爍的昏黃燈光,還有那讓人心頭一陣發寒的慘叫聲。這裏,就是阿卡姆瘋人院。
這兒是個不吉利的地方,全哥譚的人都對這一點深信不疑。尤其是在附近居住的一些居民,被那些逃出來的超級罪犯們,以各種各樣的花樣玩死之後……
其實在很久很久以前,這裏也隻是一家普通的精神病院,但自從第一個超級罪犯被送過來治療之後,這裏就徹底變了味道。
無數陰險的詭計在這裏誕生,各種震驚哥譚的狠人在這裏進化。這裏是惡魔的囚籠,這裏也是罪惡的溫床。
這一天,阿卡姆瘋人院,又迎來了自己的一位新客人。
關押區外,兩名穿著製服的獄警推著一輛老舊的輪椅車,在一條黑色的走廊上前行著。
車上坐著一個人,身上穿著用特殊材質製作的束縛衣,這種衣服,哪怕是那些有著變態體能的超能者,也都不一定能夠撕碎。
坐在上麵的人,自然就是羅修了。他的手腳全部被結實的鋼箍拷在椅子扶手上,身體甚至腦袋都被束縛帶緊緊綁著。
其實以羅修的能力,這麽對他已經算是輕的了。正常來說,經過那些人質和警察的口供,羅修就該被注射麻醉藥劑,始終躺在阿卡姆才對。
但那些口供,即使是在哥譚這個地方,聽上去也太過玄幻。另外布魯斯的說法又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加上自從被抓捕之後,羅修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所以戈登隻當是羅修使用了某種化學武器,在進阿卡姆監獄前,搜刮了他身上所有的東西之後,也就隨他去了。
黑色走廊的盡頭,是一扇鋼鐵製成的大門,足足有小臂粗細的鋼條覆蓋在上麵,足以將絕望的感覺帶給關在這裏的每一個人。
讓羅修意外的是,他的這輛推車,並沒有將他送進那扇門,而是經過幾個拐彎之後,將他推進了一間看上去像是辦公室的房間。
進去之後,羅修的正前方是一張辦工桌,後麵坐了一位有些發福的中年男人。他沒有穿獄警的製服,而是一身黑色的西裝革履。
此時他的嘴角正帶著一種不懷好意的笑容,盯著被推進來的羅修。
審訊室的門被重重的推開,戈登警長走了進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並將那把羅修撿來的手炮一把扔在了桌子上。
此刻,羅修正被反手靠在椅子上,不過雖然是犯人,但他依舊衣著整潔,麵色淡然,即使看到這把槍,也沒有絲毫反應。
見到這一幕,戈登用雙手拄著桌子,極具壓迫性的站起來,湊到了羅修的眼前,用雙眼死死的盯著羅修:“你到底是誰?這把槍是布奇的,你和企鵝是什麽關係?做那些奇怪的事的目的又是什麽?”
“我應該有說過,我叫羅修。和企鵝先生,也隻見過一麵。至於為什麽要那麽做,因為……無聊。”
無聊……聽到羅修最後的迴答,戈登心中一突。這種理由,以前他也聽過不少次,但對於說出這個理由的混蛋們,他實在是不想去迴憶,所以他決定還是暫時先將這個問題忽略掉。
“那隻是個名字,我查了你的信息,哥譚市沒有你這號人,半年來的入境記錄裏也沒有你。還有這把槍,是企鵝的手下布奇最喜歡的一把,你覺得他會無緣無故送給你!所以你到底是誰?和企鵝又是什麽關係?”戈登重重地將手拍在桌子上,發出一聲悶響,但這種低級的恐嚇,除了讓我們戈登局長的手更疼一些以外,顯然對羅修沒有任何用處。
“很抱歉,我的來曆我沒辦法跟你解釋。至於這把槍,是我撿的。”羅修的語氣依舊是不鹹不淡。
“撿的……”聽到這個迴答,戈登覺得自己又被當成了傻子。等等,他為什麽要說又?
晃了晃腦袋,將腦海中雜亂的思想甩出去之後,戈登幹脆也不執著於那把槍了,繼續問道:“為什麽沒辦法解釋?”
“因為不能說,說了會出事的。”
“……”
問了半天,什麽都沒問出來了,戈登幹脆又是猛地一拍桌子:“混蛋,別跟我耍花招。”
麵對戈登的驚咋,羅修依舊是那副樣子,好像沒有什麽事能打破他的這份平靜。
“媽的!”看著羅修淡然的臉,戈登極其無奈的捏著眉間,狠狠罵了一句。因為他立刻就意識到了,這個叫羅修的混蛋,就是自己最不想碰到的那類人。
不論是那些自以為聰明的罪犯,還是一身肌肉以暴戾著稱的殺人狂,戈登都有許多的方法去對付他們,而他最頭疼的,就是這種根本無法溝通的神經病。
但是偏偏哥譚這個鬼地方,最不缺的就是這種人。就好像某個動不動就喜歡玩遊戲和傻笑的瘋子,一迴想起那個家夥,戈登就覺得全身都陷入了一種詭異的冰冷之中。他很不明白,那種家夥到底為什麽會出生在這個世界上。
再次深深的看了羅修一眼,戈登直接轉身離開了審訊室。他沒有選擇對著羅修拳腳相加,也沒對著羅修吼什麽。因為他知道,對於這種人,那都沒有用。
根據他這麽多年來和哥譚各種瘋子鬥智鬥勇得來的經驗,對付這種人,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隻要抓住,不需要什麽審訊,也不必去試著理解他們,總之就是直接關起來,甚至連法庭審判之類的流程都可以省略掉,將他們直接扔到阿卡姆之中去就好了。
因為你做的事情越多,就越容易被他們擺控,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往往更容易對付這些高智商的瘋子。
在哥譚市的西城邊,有一棟充滿哥特式風格的巨大“醫院”,雖然不論是規模還是設計造型都極其的都別有風格,但是現在隻要一提起它,所有人聯想到的,都是昏暗的房間,幽深的走廊,漆黑的夜晚,伴隨著一些房間中偶爾閃爍的昏黃燈光,還有那讓人心頭一陣發寒的慘叫聲。這裏,就是阿卡姆瘋人院。
這兒是個不吉利的地方,全哥譚的人都對這一點深信不疑。尤其是在附近居住的一些居民,被那些逃出來的超級罪犯們,以各種各樣的花樣玩死之後……
其實在很久很久以前,這裏也隻是一家普通的精神病院,但自從第一個超級罪犯被送過來治療之後,這裏就徹底變了味道。
無數陰險的詭計在這裏誕生,各種震驚哥譚的狠人在這裏進化。這裏是惡魔的囚籠,這裏也是罪惡的溫床。
這一天,阿卡姆瘋人院,又迎來了自己的一位新客人。
關押區外,兩名穿著製服的獄警推著一輛老舊的輪椅車,在一條黑色的走廊上前行著。
車上坐著一個人,身上穿著用特殊材質製作的束縛衣,這種衣服,哪怕是那些有著變態體能的超能者,也都不一定能夠撕碎。
坐在上麵的人,自然就是羅修了。他的手腳全部被結實的鋼箍拷在椅子扶手上,身體甚至腦袋都被束縛帶緊緊綁著。
其實以羅修的能力,這麽對他已經算是輕的了。正常來說,經過那些人質和警察的口供,羅修就該被注射麻醉藥劑,始終躺在阿卡姆才對。
但那些口供,即使是在哥譚這個地方,聽上去也太過玄幻。另外布魯斯的說法又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加上自從被抓捕之後,羅修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所以戈登隻當是羅修使用了某種化學武器,在進阿卡姆監獄前,搜刮了他身上所有的東西之後,也就隨他去了。
黑色走廊的盡頭,是一扇鋼鐵製成的大門,足足有小臂粗細的鋼條覆蓋在上麵,足以將絕望的感覺帶給關在這裏的每一個人。
讓羅修意外的是,他的這輛推車,並沒有將他送進那扇門,而是經過幾個拐彎之後,將他推進了一間看上去像是辦公室的房間。
進去之後,羅修的正前方是一張辦工桌,後麵坐了一位有些發福的中年男人。他沒有穿獄警的製服,而是一身黑色的西裝革履。
此時他的嘴角正帶著一種不懷好意的笑容,盯著被推進來的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