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也是,這種棉裏藏針型的女人,比張牙舞爪的女王蜂更讓人害怕。對幹那種事事與男人爭勝的女人,你還不必跟她客氣呢。」


    「那是當然!所以我們在想,當她的丈夫的人,也真是不容易了。那羅以律可以忍耐到現在才休了她,算他了不起。」


    ——這是男人談論的內容。


    而女人們這邊,則是這樣說的——


    「雖然羅家的人口風緊,不肯透露羅以律離婚的原因,以及他們協議離婚的內容,不過我想,羅以律一定被敲得很慘……哦,可憐的羅以律!」


    「能有多慘?他還沒正式繼承家裏的財產,我老公聽會計師說……啊,那個會計師又聽幫羅家做帳的會計師說的,總之,去年羅以律的個人所得申報,名下財產算起來才一億多,連「帝寶」都買不起,任那個商翠微再怎麽精明會算,她最多也隻能分走羅以律五千萬而已,也隻能說她離婚得不是時候,要是再等個幾年,長輩的財產分下來了,到時我看拿到五億都不過分。」


    「嘿,這就是羅以律聰明的地方了。敢娶商翠微這樣的妻子,他怎麽可能是個簡單的角色?要知道,他這個商場白馬王子可不是當假的!」


    「好了,反正看起來商翠微沒法從我們的羅以律身上撈到太多好處,那我們就沒有必要談她了。重點是——羅以律恢複單身了耶!太好了!」有幾個女性忍不住喜形於色的歡唿。


    「你們高興什麽?老公還在家裏擺著,孩子都生幾個了,還妄想人家來追求你不成?」


    「不是啊,重點是,他現在是女性心目中最理想的男性,這種男人如果專屬於一個女人的話,那就太沒天理了。」


    「說的也是。」同意。「對了,我家妹妹還有幾個小姑,都要迴國了,個個年輕貌美,家世也足堪匹配得上。改天我得讓我家老公打聽一下羅以律會出席什麽宴會,到時把她們都帶上。要知道,羅以律的大名,透過網絡,連在海外留學的女孩子也忍不住心儀呢。」


    「我家小姑一直在找管道想接近他呢。這種男人,有機會得到他的女人,怎麽會舍得放手?即使羅以律單方麵想要休離她,她要是死賴著不簽字,他又能奈她何不是嗎?」


    「她笨啊!光這一點,我就不相信商翠微這個女人會有多精明厲害。」


    其它貴婦聞此言,都有誌一同的重重點頭。


    「雖然我家先生說她很強,但上次我看她的專訪,覺得挺不靈巧的,沒有什麽特色,滿讓人失望的。」有人馬上舉例說明之。


    「是啊是啊!」眾人附和。


    所有人都在想:就算是世界上最笨的女人也不會放過羅以律這個男人吧?那麽也隻能說那個商翠微不止笨,恐怕還曾經被雷劈過一萬次,在神智完全不清之下,才會簽下那紙離婚證書,與女人的夢中情人羅以律切斷互屬的關係。


    全世界的有錢男人在離婚時,都會把前妻當成此生最大的敵人,嚴陣以待,生怕條件一條條談下去,割地賠款沒完沒了的,其慘狀簡直像滿清末年重現,自己從此就隻得天天喝地瓜稀飯度日。


    羅以律並沒有這個擔憂,說他是個幸運的離婚男人也不為過——雖然這個頭銜若被他聽到了,肯定要皺眉上半天。


    並非他沒有足夠豐裕的金錢來讓商翠微敲,而是他知道商翠微不是那種如狼似虎的女人,所以當他們開始辦離婚時,錢一事,從來不是他的擔憂。


    當年她一心想嫁他,不是為了他的錢;如今與他談離婚,依然不會為了錢。當然,如果她要,他也會給。


    不待商翠微主動提,他便讓家族律師擬出了許多照顧她往後生活的條件!包括在紐約、台北各商五十坪的公寓,每個月給她三十萬元生活費。還吩咐律師道:如果她覺得有所不足,仍可以隨意添加,他可以全部接受。


    當時他這個「凱子」的做法,被律師嚴重警告說他的大方隻會使自己變得一文不名,全世界的前妻都是吸血鬼!


    但他堅持不改。他想聽聽翠微會有什麽要求,即使,她真的提出了要他全部的財產,隻要她提,他就敢給!


    她的表現既在他的料想之中,又帶著點出乎料想。


    她沒有矯情的說一毛贍養費也不要。他給什麽,她就拿什麽。


    在財務上,就這樣解決了。然後,她提出其它的條件倒是讓他有些困擾……或者說困惑吧。


    她當然知道羅家的孩子,監護權永遠不會歸到母親那邊。所以她也不跟他搶子女監護權。她提出的第一條是:小女兒羅愉監護權屬於父親,但她希望可以將女兒帶在身邊照顧,直到她上小學,畢竟她才兩歲。


    老大與老二是男生,一個七歲、一個五歲,已經能獨立的學習受教。身為羅家的男兒,他們這一生所受的教育是非常嚴謹的,為了孩子的將來,她自是不會插手,就讓他們繼續在美國學習。她隻要求與女兒生活一陣子,畢竟羅家還是有些重男輕女的。他恢複單身之後,沒法一個人照顧孩子,最終也隻能把牙牙學語的女兒丟在祖宅,多少是放她自生自滅的感覺,對她的未來並不好。


    這一點,沒有問題。以往女兒都與他們同住在市區公寓,白天他倆上班時,會讓保姆與家務助理三天兩頭的將女兒帶迴山上的祖宅玩,山上空氣好,有綠地可以任她奔跑,女兒也很喜歡這樣,但並不表示將孩子就此丟在那裏是理想的。


    所以他同意了。


    可接下來的條件……


    她希望他可以每個月至少來探望女兒一次以上。還有,他每兩個月都有固定安排出差美國,同時與兒子們生活上幾天的行程,往後她都要一同去。


    一同去?以前她還沒那麽有空每次都跟著他一同去見兒子呢,離婚後倒是走得勤了。


    不過,想想也是,她離職了,有空了。


    但她幹嘛不自己去,非要跟他一道?莫非忘了兩人已經離婚?


    這一點讓他考慮良久,但最後還是覺得她是孩子的母親,如果她覺得這樣做對孩子好,他沒有反對的道理……要是她不覺得離婚後與他相處會很尷尬的話,那他當然也不會有這樣的感覺。


    最後,她說,因為女兒與她同住,她會定期向他報備女兒的成長記錄,或以電子郵件、或以錄像帶,就是不會任意打電話打擾他。


    真是體貼不是嗎?


    當他在離婚證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不知道為什麽胸口燃起一把無名火。


    商翠微,你真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女人!


    今天是搬離公寓的日子,搬離這個已經住了三年的家。


    所有的行李已經讓搬家公司送走了,送去羅以律買在她名下的舒適公寓。等一會她要離開,隻要帶著女兒就可以輕鬆走人了。


    她站在主臥室裏,指揮著家務助理將更衣室的衣物重新整理過。原本放她衣物的那區空出來了,正好可以將羅以律的各式衣物做更好的分類整理。衣物放置的順序沒有什麽改動,隻是每一類占有的區域更大更充裕。


    不過她還是打了一張清單貼在更衣室隨處可見的地方,讓他得以輕易搜尋。


    「商小姐……你都與先生離婚了,為什麽還要幫他做這些?」家務助理不解的問。


    「我不能讓他因為我的離開而生活得不便利。」商翠微淡淡說道,見助理利落的依照她交待的方式整理衣服,也就不在一邊看了。走到更衣室的全身鏡前,沉靜的打量自己。


    「可他……跟你已經沒關係了,不是嗎?」


    她笑了笑,沒有迴答。


    家務助理也隻好乖乖的專心工作。她服務這個女主人已經兩年了,對她的性情多少有點了解,當她不迴答你問話時,就最好閉嘴。


    在她之前,有十名助理被不留情的撤換,聽說其中除了有三個是太迷戀男主人之外,另外四個就是太愛打聽八卦四處現寶,許多無關緊要的小道消息就這樣被狗仔隊探知公開了,最後三個被換掉的原因是自認與女主人已經相熟,覺得女主人沒架子,所以問話沒輕重,處理家事起來又有太多意見,以專家自居,希望女主人最好聽她的。


    女主人看起來是很好說話的樣子沒錯,但其實並不是。她尊重你,可是你要是沒迴報她足夠的尊重,第二天就會被祖宅的總管通知失業了,一個理由也不會給你。


    所以,工作工作!就別問那些自己好奇得半死,卻是不能知道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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