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在一夜之間,誅仙的名字就戳入了廣大群眾的眼簾之中,無處不在。
著名門戶網站網奇在門楣上掛了一條橫幅:後金庸時代巔峰之作;紙媒南部周報的第三版也出現著名文學評論家留白的文章:情撼九天,誅仙一劍,盛讚此書文筆細膩,情感動人,實在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看來出版社這次大出血了,不過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想到此節,林致遠不禁對掏錢買書的讀者產生了一絲愧疚。
自己能做的補償,就是工工整整地簽名,恭恭敬敬地握手吧,林致遠想著。
可是第一次簽名售書,就打破了他的幻想。連主辦方都沒有預想到會有那麽多的書迷,林致遠握手,問候,簽字,笑著合影,沒有兩個小時就要崩潰了。他借著上廁所休息了一會兒,出來之後又變得精神抖擻起來。然而,過了一段時間,他不得不聽從了工作人員的勸告,省略了握手問候的環節;又過了一段時間,合影的時候他就失禮地坐著了;再過了一段時間,他已經笑不出來,合影時會舉起大拇指或者作出v字形,遮掩僵硬的臉順便活動手指。
三百六十行,行行不容易啊。
簽售活動延續了整整八個小時,事後統計,他一共簽出了六千本,而新書發行一周的總銷量也達到了十一萬本。
這可是近年來首屈一指的成績,出版方歡欣鼓舞,大力推廣,特意給林致遠安排了一次媒體見麵會。
規模不大不小,十數家各類媒體記者濟濟一堂,林致遠和幾個宣發人員坐在台上,等候提問。
記者甲:“林先生,首先恭喜你的新書大賣,創下了首周銷量的紀錄。但是我想問的是另一個問題:你開發的遊戲憤怒的小鳥,目前在雙榜的下載量都是第一,請問在你看來,小說和遊戲有什麽共通之處麽?
記者乙:同樣恭喜新書大賣。我的問題是關於視頻的,我手上有一組數據,林先生主創的暴走大新聞已經播出4期,總點擊量達到了五千萬之多,據好酷網的消息,這也創造了視頻類作品的新紀錄,請問你以後的發展重心會放在哪一塊?
記者丙:林先生其實我是你的歌迷,哈哈哈。你的幾首原創歌曲引發了轟動,我個人最喜歡的是《春天裏》這首歌,最新消息它拿到了本周的排行榜冠軍,我好奇的是您的創作靈感?
。。。。。。
林致遠在首期暴走大新聞裏麵唱的歌,已經有了一定的傳播度,所以張姐讓他重新填詞編曲,在錄音室裏正兒八經地做出一張單曲,拿去打榜。音樂榜單這東東麽,每家電台都有一個;權威性麽,都是自詡第一;隻要公關到位,拿個周冠軍根本不是事,因此林致遠也沒有把這事當迴事。
再說了,提問的記者同誌們都收過紅包,所提的問題也是主辦方提供的,采訪為假,宣傳為真,目的就是給林致遠的成就作個總結,塑造出才子的形象來,最終還是為了賣書。
林致遠當然一一配合,最後謙虛地總結道:“不想當導演的歌手不是個好作家,我最得意的作品就是誅仙。”
這段話隨之成了某小報的報道標題,也由此帶起了一波風向。
有一個奇特的現象是:新聞人物或者新聞事件往往像是龍卷風一般,起於微末,哪怕是很普通很平常的小事情,也會在突然之間火爆起來,鬧的滿世界都是。
這種情形此起彼伏,後來衍生出一個詞來,叫做炒作。自從新媒體出現之後,這種現象越來越頻繁,隔三差五地刷爆吃瓜群眾的眼球。
導致這個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種,新聞本身的話題性是一方麵,而另外一方麵的原因是:和以前相比,現在的傳播渠道實在是太多了,媒體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所以每一家都不敢放過任何可能大火的事件,以免被對手全取眼球;因此,每當有某個媒體發掘出‘獨家’之後,競爭對手就會迅速跟進,不管是不是大新聞,反正大家一起搞,總不會吃虧;這樣互為因果下來,不紅也紅了。
當然,還有很多小型媒體,自身沒有采訪能力,索性就摘抄別人的稿子,什麽熱門抄什麽,這樣一來,觀眾就會覺得:赫,這裏是你,那兒還是你,好麽,全麵開花啊,大新聞!
在林致遠穿越前的世裏裏,這種情況已經非常普遍了,幾家小小的自媒體勾搭起來炒作一番,很快就會變成刷屏事件;群眾還以為那些自媒體號召力驚人呢,其實隻不過是因為他們懂得如何引導而已。這也算是新聞界的羊群效應吧。
炒作到底是不是好事呢?當然是,尤其當被炒紅的那個主角,就是自己的時候。
這幾個月折騰下來,林致遠也算是小有名氣;不過他的知名度分布的既零散又混亂:有讀者書迷,有視頻觀眾,有遊戲粉絲,還有些許歌迷,這些人互相摻雜,但主體還是年輕人,其中又以學生居多。
然而這一次,當記者朋友們的發表了總結性報道之後,吃瓜群眾突然發現:auv,原來丫跨界玩得這麽溜,妥妥的才子模板好不好!
所以,這次的集中報道,相當於對他的名氣做了份整合工作,產生的效果是一加一遠遠大於二。
林致遠火了。
很快,他博客的粉絲數超過了百萬;
很快,更多的記者聯係張姐,要求采訪,進一步挖掘才子的故事;
很快,海角論壇娛樂八卦板塊出現了篇帖子:蓬萊文章潘安骨,八一八才貌雙全的林致遠
很快,這篇帖子蓋起了萬丈高樓,這意味著林致遠正式走進了廣大中青年婦女的視線。
倒是聊聊群的讀者們,每次他有好東西都是第一時間被廣告,所以媒體的新聞對他們來說,隻是炒冷飯,倒沒太過覺得稀罕;因此,群友們關注的重點還是在簽售會本身。
青雲門主:我去了簽售會現場,但沒去見左大,因為不知道該如何麵對。買了書,不能劇透,想扁他,很想。
我愛碧瑤:日,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我愛小凡:別哭,麽麽噠
我愛小凡:嘻嘻,我也去了,不過沒敢說我是誰,感覺好羞恥的樣子,不過合影了,也摸到小手了,嘻嘻
三天之後,誅仙銷量穩穩站上二十萬,聲名鵲起的林致遠也終於接到了張喬生的電話。
著名門戶網站網奇在門楣上掛了一條橫幅:後金庸時代巔峰之作;紙媒南部周報的第三版也出現著名文學評論家留白的文章:情撼九天,誅仙一劍,盛讚此書文筆細膩,情感動人,實在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看來出版社這次大出血了,不過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想到此節,林致遠不禁對掏錢買書的讀者產生了一絲愧疚。
自己能做的補償,就是工工整整地簽名,恭恭敬敬地握手吧,林致遠想著。
可是第一次簽名售書,就打破了他的幻想。連主辦方都沒有預想到會有那麽多的書迷,林致遠握手,問候,簽字,笑著合影,沒有兩個小時就要崩潰了。他借著上廁所休息了一會兒,出來之後又變得精神抖擻起來。然而,過了一段時間,他不得不聽從了工作人員的勸告,省略了握手問候的環節;又過了一段時間,合影的時候他就失禮地坐著了;再過了一段時間,他已經笑不出來,合影時會舉起大拇指或者作出v字形,遮掩僵硬的臉順便活動手指。
三百六十行,行行不容易啊。
簽售活動延續了整整八個小時,事後統計,他一共簽出了六千本,而新書發行一周的總銷量也達到了十一萬本。
這可是近年來首屈一指的成績,出版方歡欣鼓舞,大力推廣,特意給林致遠安排了一次媒體見麵會。
規模不大不小,十數家各類媒體記者濟濟一堂,林致遠和幾個宣發人員坐在台上,等候提問。
記者甲:“林先生,首先恭喜你的新書大賣,創下了首周銷量的紀錄。但是我想問的是另一個問題:你開發的遊戲憤怒的小鳥,目前在雙榜的下載量都是第一,請問在你看來,小說和遊戲有什麽共通之處麽?
記者乙:同樣恭喜新書大賣。我的問題是關於視頻的,我手上有一組數據,林先生主創的暴走大新聞已經播出4期,總點擊量達到了五千萬之多,據好酷網的消息,這也創造了視頻類作品的新紀錄,請問你以後的發展重心會放在哪一塊?
記者丙:林先生其實我是你的歌迷,哈哈哈。你的幾首原創歌曲引發了轟動,我個人最喜歡的是《春天裏》這首歌,最新消息它拿到了本周的排行榜冠軍,我好奇的是您的創作靈感?
。。。。。。
林致遠在首期暴走大新聞裏麵唱的歌,已經有了一定的傳播度,所以張姐讓他重新填詞編曲,在錄音室裏正兒八經地做出一張單曲,拿去打榜。音樂榜單這東東麽,每家電台都有一個;權威性麽,都是自詡第一;隻要公關到位,拿個周冠軍根本不是事,因此林致遠也沒有把這事當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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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致遠當然一一配合,最後謙虛地總結道:“不想當導演的歌手不是個好作家,我最得意的作品就是誅仙。”
這段話隨之成了某小報的報道標題,也由此帶起了一波風向。
有一個奇特的現象是:新聞人物或者新聞事件往往像是龍卷風一般,起於微末,哪怕是很普通很平常的小事情,也會在突然之間火爆起來,鬧的滿世界都是。
這種情形此起彼伏,後來衍生出一個詞來,叫做炒作。自從新媒體出現之後,這種現象越來越頻繁,隔三差五地刷爆吃瓜群眾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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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到底是不是好事呢?當然是,尤其當被炒紅的那個主角,就是自己的時候。
這幾個月折騰下來,林致遠也算是小有名氣;不過他的知名度分布的既零散又混亂:有讀者書迷,有視頻觀眾,有遊戲粉絲,還有些許歌迷,這些人互相摻雜,但主體還是年輕人,其中又以學生居多。
然而這一次,當記者朋友們的發表了總結性報道之後,吃瓜群眾突然發現:auv,原來丫跨界玩得這麽溜,妥妥的才子模板好不好!
所以,這次的集中報道,相當於對他的名氣做了份整合工作,產生的效果是一加一遠遠大於二。
林致遠火了。
很快,他博客的粉絲數超過了百萬;
很快,更多的記者聯係張姐,要求采訪,進一步挖掘才子的故事;
很快,海角論壇娛樂八卦板塊出現了篇帖子:蓬萊文章潘安骨,八一八才貌雙全的林致遠
很快,這篇帖子蓋起了萬丈高樓,這意味著林致遠正式走進了廣大中青年婦女的視線。
倒是聊聊群的讀者們,每次他有好東西都是第一時間被廣告,所以媒體的新聞對他們來說,隻是炒冷飯,倒沒太過覺得稀罕;因此,群友們關注的重點還是在簽售會本身。
青雲門主:我去了簽售會現場,但沒去見左大,因為不知道該如何麵對。買了書,不能劇透,想扁他,很想。
我愛碧瑤:日,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我愛小凡:別哭,麽麽噠
我愛小凡:嘻嘻,我也去了,不過沒敢說我是誰,感覺好羞恥的樣子,不過合影了,也摸到小手了,嘻嘻
三天之後,誅仙銷量穩穩站上二十萬,聲名鵲起的林致遠也終於接到了張喬生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