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背刺,又是背刺!
從美漫開始的傳奇人生 作者:麻辣兔頭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有案子才是最重要的。
這句話一說出,頓時讓所有人的心頭為之一振。
沒有案子可破,那代表著什麽?
代表著沒有犯罪,沒有槍擊事件,沒有地下黑幫,更沒有零元購,人人安居樂業,大家和和睦睦。
因為沒有罪犯,所以警察不需要出警。
那自然也不需要要求每年辦理多少份案件,更不需要警局有什麽名氣。
但是…
想要達成這一步,何其困難。
現在紐約市階級對立嚴重,貧富差距呈極端,雖然中城區人比較富有,但依舊不少人超前消費嚴重,而西城區流浪漢紮堆更是十分嚴重,西城區人均負債上千美金,所以,你會發現,有些人,隻不過是因為一次事業,就讓他們一夜之間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當然,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有很多。
所以隻要有人在,就會有矛盾,隻要人失去了希望,就會鋌而走險。
愛德華探長打擊罪犯的時候,也許是心懷著這麽一個目標!
希望因為自己的努力,在未來的某一天,會出現那樣一種理想國度?
可是,那種理想,根本不可能達到,至少在戈登眼裏是不可能實現的。
雖然從表麵上看,因為超級英雄的存在,讓整個城市的犯罪率降低,但是,犯罪率降低,並不代表紐約市變好。
就像是中城區很安穩,可是西城區每天有多少犯罪沒被發現,隻是因為沒人關注,所以很多案件就不了了之了。
而且西城區根本沒人在意他們,甚是沒有工廠願意在那邊修建,導致那邊越來越窮,窮人越來越多,流浪漢越來越多。
如果想要解決這一問題,靠警察是沒用的,你得讓政府掏錢,讓富人跟著掏錢。
可是你想讓富人無條件把錢拿出來幫助窮人?
那不可能的。
富人不會願意把錢拿出來的,至少不會無條件。
當然也沒人能逼他們將錢拿出來,因為憲法賦予他們的財產神聖不可剝奪。
所以,這個理想很天真,很夢幻,但是不現實。
但對於這群小警員來說,這句話卻是最大的激勵。
原本戈登提議讓愛德華當警局裏的明星,用明星的流量來引起社會的關注,從而激勵這些警員,激起他們的鬥誌。
但是愛德華探長的這句話,顯然比自己的辦法有用多了。
一些警員眼裏已經鋪滿了小星星。
那是對愛德華探長的崇拜。
愛德華:我特麽真是個天才,這種鬼話我也編的出來!
愛德華掃了他們一眼,發現他們都在深思,心裏安穩了些。
這下子,他們總該不會讓我當明星了吧?
戈登看著這群警員,默默地想到。
愛德華探長以身作則,雖然知道那種理想很難達到,但依舊懷揣著夢想,用自己的實力行動來向他們展示事在人為這個價值觀,我作為局長,在這個時候,更應該站在愛德華探長的身邊,支持他。
戈登看了眼愛德華,愛德華心裏咯噔一下,感覺背後一股涼意。
“我們警察的責任是什麽?”
戈登踩在比愛德華高兩階樓梯的打印紙上麵,看著一群警員,問了一句。
下麵的警員都抬起頭,看著眼前突然高起來的戈登局長。
“是為了懲罰犯罪?還是為了保護市民?”
戈登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
“我認為,我們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讓整個城市變得更好,市民可以夜晚出門,而不用擔心被搶劫,你們出警不需要帶槍來防身,進入市民的家裏,他們會熱情相待,而不是舉槍相迎,這才是我們存在的意義。”
“探長的那句話點醒了我,我以為我們警局缺的是名聲,需要讓更多人了解我們,讓他們知道我們的重要性,但聽了探長的那句話,我發現,我走入了誤區,我們可以不重要,甚至可以不存在。”
看著眼前這群人眼神裏流露出的迷茫,戈登局長問道:“是不是覺得很奇怪,如果警察沒了,誰來管罪犯?”
“因為愛德華探長一開始就說了,沒有案子最重要,因為有罪犯,所以才需要我們警察,可是若有一天,沒有了犯罪,我們存不存在又有什麽幹係呢?”
“所以,我們的責任,我們的意義,就是將案子從有變無,因為,這是它賦予我們的使命!”戈登指著身後的警徽,表情莊重肅穆。
那些警員聽到警徽帶來的使命感,肅然起立,他們不知道,原來,自己身上的警徽,居然還帶著這樣一個使命。
有些警員,甚是正了正自己的警徽,看著它的眼神都變了。
“無論案件多艱難,無論敵人多狡猾,我們必須要做出正義的審判,因為,這個世界,還需要我們,隻要案子還存在一天,我們就是警察!!!”
一句我們就是警察,讓整個警局,鴉雀無聲。
啪!
啪!
啪!啪!啪…
隨著警員的其中一位起了頭,其他的警員也旋即跟著拍手鼓掌,熱烈的掌聲久久不熄,一些人用盡了全身力量,拍的手掌發紅,漲的臉色發紫,似乎這通話激起了他們那青春的荷爾蒙,讓他們覺得逝去的青春又迴來了!
愛德華悄咪咪地隱居身後,趁著現在大家注意力都在戈登身上,準備躡手躡腳地溜走。
但是戈登局長似乎不願意放棄這個背刺…噢不,是吹捧愛德華的機會。
“各位警員,我們要牢記愛德華探長的經驗!”
愛德華剛想後退一步離開現場,結果左腳還沒落下,無數的眼睛又朝著他看來。
“造孽啊!”
他隻能硬著頭皮,放下準備離開的腳,接受眾人的“瞻仰”。
怎麽就…適得其反了呢?
不過往好處想,至少他打消了讓我當明星拋頭露麵,用我來宣傳警局的想法。
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愛德華心裏頭安慰著自己。
反正也隻是在警局裏出點名,就那一小撮人知道,估計弄不出什麽幺蛾子。
警局發生的事情多,他們頂多興奮一兩天,等過兩天,緩過勁來,也就忘了這迴事。
愛德華想起自己的經曆,當年每次自己被老板畫大餅的時候,當時都興奮地不要不要的,甚至覺得自己為公司盡忠的時候到了。
但是兩天過後:什麽星星老板!
就讓他們興奮去吧。
這兩天,我就別出去了,總不至於,我呆在警局裏,還能遇到什麽麻煩吧?
這句話一說出,頓時讓所有人的心頭為之一振。
沒有案子可破,那代表著什麽?
代表著沒有犯罪,沒有槍擊事件,沒有地下黑幫,更沒有零元購,人人安居樂業,大家和和睦睦。
因為沒有罪犯,所以警察不需要出警。
那自然也不需要要求每年辦理多少份案件,更不需要警局有什麽名氣。
但是…
想要達成這一步,何其困難。
現在紐約市階級對立嚴重,貧富差距呈極端,雖然中城區人比較富有,但依舊不少人超前消費嚴重,而西城區流浪漢紮堆更是十分嚴重,西城區人均負債上千美金,所以,你會發現,有些人,隻不過是因為一次事業,就讓他們一夜之間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當然,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有很多。
所以隻要有人在,就會有矛盾,隻要人失去了希望,就會鋌而走險。
愛德華探長打擊罪犯的時候,也許是心懷著這麽一個目標!
希望因為自己的努力,在未來的某一天,會出現那樣一種理想國度?
可是,那種理想,根本不可能達到,至少在戈登眼裏是不可能實現的。
雖然從表麵上看,因為超級英雄的存在,讓整個城市的犯罪率降低,但是,犯罪率降低,並不代表紐約市變好。
就像是中城區很安穩,可是西城區每天有多少犯罪沒被發現,隻是因為沒人關注,所以很多案件就不了了之了。
而且西城區根本沒人在意他們,甚是沒有工廠願意在那邊修建,導致那邊越來越窮,窮人越來越多,流浪漢越來越多。
如果想要解決這一問題,靠警察是沒用的,你得讓政府掏錢,讓富人跟著掏錢。
可是你想讓富人無條件把錢拿出來幫助窮人?
那不可能的。
富人不會願意把錢拿出來的,至少不會無條件。
當然也沒人能逼他們將錢拿出來,因為憲法賦予他們的財產神聖不可剝奪。
所以,這個理想很天真,很夢幻,但是不現實。
但對於這群小警員來說,這句話卻是最大的激勵。
原本戈登提議讓愛德華當警局裏的明星,用明星的流量來引起社會的關注,從而激勵這些警員,激起他們的鬥誌。
但是愛德華探長的這句話,顯然比自己的辦法有用多了。
一些警員眼裏已經鋪滿了小星星。
那是對愛德華探長的崇拜。
愛德華:我特麽真是個天才,這種鬼話我也編的出來!
愛德華掃了他們一眼,發現他們都在深思,心裏安穩了些。
這下子,他們總該不會讓我當明星了吧?
戈登看著這群警員,默默地想到。
愛德華探長以身作則,雖然知道那種理想很難達到,但依舊懷揣著夢想,用自己的實力行動來向他們展示事在人為這個價值觀,我作為局長,在這個時候,更應該站在愛德華探長的身邊,支持他。
戈登看了眼愛德華,愛德華心裏咯噔一下,感覺背後一股涼意。
“我們警察的責任是什麽?”
戈登踩在比愛德華高兩階樓梯的打印紙上麵,看著一群警員,問了一句。
下麵的警員都抬起頭,看著眼前突然高起來的戈登局長。
“是為了懲罰犯罪?還是為了保護市民?”
戈登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
“我認為,我們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讓整個城市變得更好,市民可以夜晚出門,而不用擔心被搶劫,你們出警不需要帶槍來防身,進入市民的家裏,他們會熱情相待,而不是舉槍相迎,這才是我們存在的意義。”
“探長的那句話點醒了我,我以為我們警局缺的是名聲,需要讓更多人了解我們,讓他們知道我們的重要性,但聽了探長的那句話,我發現,我走入了誤區,我們可以不重要,甚至可以不存在。”
看著眼前這群人眼神裏流露出的迷茫,戈登局長問道:“是不是覺得很奇怪,如果警察沒了,誰來管罪犯?”
“因為愛德華探長一開始就說了,沒有案子最重要,因為有罪犯,所以才需要我們警察,可是若有一天,沒有了犯罪,我們存不存在又有什麽幹係呢?”
“所以,我們的責任,我們的意義,就是將案子從有變無,因為,這是它賦予我們的使命!”戈登指著身後的警徽,表情莊重肅穆。
那些警員聽到警徽帶來的使命感,肅然起立,他們不知道,原來,自己身上的警徽,居然還帶著這樣一個使命。
有些警員,甚是正了正自己的警徽,看著它的眼神都變了。
“無論案件多艱難,無論敵人多狡猾,我們必須要做出正義的審判,因為,這個世界,還需要我們,隻要案子還存在一天,我們就是警察!!!”
一句我們就是警察,讓整個警局,鴉雀無聲。
啪!
啪!
啪!啪!啪…
隨著警員的其中一位起了頭,其他的警員也旋即跟著拍手鼓掌,熱烈的掌聲久久不熄,一些人用盡了全身力量,拍的手掌發紅,漲的臉色發紫,似乎這通話激起了他們那青春的荷爾蒙,讓他們覺得逝去的青春又迴來了!
愛德華悄咪咪地隱居身後,趁著現在大家注意力都在戈登身上,準備躡手躡腳地溜走。
但是戈登局長似乎不願意放棄這個背刺…噢不,是吹捧愛德華的機會。
“各位警員,我們要牢記愛德華探長的經驗!”
愛德華剛想後退一步離開現場,結果左腳還沒落下,無數的眼睛又朝著他看來。
“造孽啊!”
他隻能硬著頭皮,放下準備離開的腳,接受眾人的“瞻仰”。
怎麽就…適得其反了呢?
不過往好處想,至少他打消了讓我當明星拋頭露麵,用我來宣傳警局的想法。
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愛德華心裏頭安慰著自己。
反正也隻是在警局裏出點名,就那一小撮人知道,估計弄不出什麽幺蛾子。
警局發生的事情多,他們頂多興奮一兩天,等過兩天,緩過勁來,也就忘了這迴事。
愛德華想起自己的經曆,當年每次自己被老板畫大餅的時候,當時都興奮地不要不要的,甚至覺得自己為公司盡忠的時候到了。
但是兩天過後:什麽星星老板!
就讓他們興奮去吧。
這兩天,我就別出去了,總不至於,我呆在警局裏,還能遇到什麽麻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