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血色戀情之唐海斌探案實錄 作者:我的船我的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叮鈴鈴……”一陣電話鈴在刑警隊辦公室裏響起。“喂,你好,刑警隊。”電話那頭傳來一個非常急促的男聲:“刑警隊麽?一中那個殺人案,你們去查一下一個叫蘇學倫的人。他幹的。”說完“啪”的一聲掛斷了電話。“喂?喂?”劉剛看了下來電顯示,記錄下來電號碼,起身走進了唐海斌的辦公室。
蘇學倫剛剛給學生們講完黃道十二星座,剛迴到辦公室就被幾名警察攔住了。其中一位出示了證件後,將他帶上一輛警車。其他的人來到蘇學倫的宿舍,一番搜查後,警察提取了一雙鞋也離開了學校。
此時的學校仿佛炸了營。蘇學倫被捕的消息不脛而走。人們紛紛議論,“看不出這個挺老實的小夥子怎麽幹這事?”“老實?你沒聽說他還勾引了班裏的女學生麽?”“哎呦,現在的年輕人,怎麽這樣?這女學生怎麽也這麽不要臉?”“誰知道……”紛紛的議論中,隻有兩個人保持著相對的冷靜。其一就是認為案情尚未明朗化的孫靜菲警官;其二自不必說,就是至死也不會相信蘇學倫會殺人的柳心如。
蘇學倫被帶到了審訊室。
對麵,三名威嚴的警官一字坐開,刀子般的目光咄咄逼人。“姓名?”“蘇學倫。”“年齡?”“27歲。”“家庭住址?”“……”一番例行的問話後,一名刑警開口問道;“知道為什麽請你到這裏來麽?”“知道,剛才我聽你們的同誌說懷疑我殺了人。”“那我們就不說廢話了。你把案發當晚的情況說一下。”“可我沒殺人。”“事到如今你還狡辯?告訴你,沒有充分的證據我們是不會輕易抓人的。你要明白你現在的處境,隻有坦白交代才是你現在唯一的出路。”“可我真的沒殺人。”“那我問你,本月11號晚上你在哪裏?在幹什麽?”“我看學生下了晚自習就迴宿舍了。”“然後呢?”“然後我就睡覺了,我從來睡得很早,起的也很早。”“有人能證明麽?”“我自己一個宿舍哪有人證明?再說我睡覺了要什麽人證明?”“看來你是想抵賴到底了?李子,給他看樣東西。”旁邊坐著的一名警察從桌下拿出一個塑料袋,“看清楚,這裏麵是什麽?”蘇學倫避開桌上的強光,眯了下眼睛:“鞋。”“誰的鞋?”“我怎麽知道?”“給他拿過去,讓他看清楚點。”李警官應了一聲,拿著塑料袋走到蘇學倫麵前。“看清楚這是誰的鞋。”“我的鞋。”“那我們就告訴你。你鞋底的花紋和命案現場留下的四十三號男鞋一致。正是當時死者周圍的鞋印。另外鞋底的土壤成分也和命案現場的土壤成分一致。你還有什麽話說?”“那雙鞋是我前幾天刷了晾在窗台上的。後來我看鞋有點髒,以為是這幾天下雪弄的,就一直沒穿它。我真的沒有殺人。”“你還不老實?那我們就再給你看樣東西。”李警官說著又從桌上拿起一個塑料袋,“看看這是什麽?”蘇學倫仔細辨認了下,發現裏麵是一張小紙條,他搖了搖頭說:“我不知道。”“不知道?要不要我們給你念念?‘有事,晚12點我在校外小樹林等你,切切。’這是誰打的紙條?”“我不知道。”“你不要再狡辯了。我們在死者的衣物裏發現了這張小紙條,經過鑒定,紙條上打印的痕跡同你辦公桌上麵的打印機痕跡一致。你還說不是你?”“我的打印機誰都可以用的。”“看來你是拒絕交待了?你要明白抗拒是沒有用的,我們已經掌握理你殺人的充分證據,單憑這些就可以定你的罪,現在讓你交代隻是給你個爭取寬大的機會。你好好考慮下吧……”
趙虎拿著剛才的審訊材料走進唐海斌的辦公室。“隊長,蘇學倫拒絕交代殺人經過。我看這人應該給他點厲害嚐嚐,要不他會死不認罪。”“先別急,我沒指望說他會認罪。”“為什麽?”“因為現在定他的罪證據還不充分。”“鞋是他的,也曾在現場出現過。紙條又是他的打印機打印的,還不行麽?”“不行。”唐海斌掐滅煙頭,“我們沒有證據證明那天晚上一定沒有人偷穿過他的鞋,同時他說的也有道理,字條確實出自他那台打印機,但我們同樣無法證明一定是他打印的。”趙虎有點泄氣的坐在唐海斌麵前,“隊長,我們好不容易有了點頭緒,你要這麽說那該怎麽辦?”“會有辦法證明的。”
蘇學倫剛剛給學生們講完黃道十二星座,剛迴到辦公室就被幾名警察攔住了。其中一位出示了證件後,將他帶上一輛警車。其他的人來到蘇學倫的宿舍,一番搜查後,警察提取了一雙鞋也離開了學校。
此時的學校仿佛炸了營。蘇學倫被捕的消息不脛而走。人們紛紛議論,“看不出這個挺老實的小夥子怎麽幹這事?”“老實?你沒聽說他還勾引了班裏的女學生麽?”“哎呦,現在的年輕人,怎麽這樣?這女學生怎麽也這麽不要臉?”“誰知道……”紛紛的議論中,隻有兩個人保持著相對的冷靜。其一就是認為案情尚未明朗化的孫靜菲警官;其二自不必說,就是至死也不會相信蘇學倫會殺人的柳心如。
蘇學倫被帶到了審訊室。
對麵,三名威嚴的警官一字坐開,刀子般的目光咄咄逼人。“姓名?”“蘇學倫。”“年齡?”“27歲。”“家庭住址?”“……”一番例行的問話後,一名刑警開口問道;“知道為什麽請你到這裏來麽?”“知道,剛才我聽你們的同誌說懷疑我殺了人。”“那我們就不說廢話了。你把案發當晚的情況說一下。”“可我沒殺人。”“事到如今你還狡辯?告訴你,沒有充分的證據我們是不會輕易抓人的。你要明白你現在的處境,隻有坦白交代才是你現在唯一的出路。”“可我真的沒殺人。”“那我問你,本月11號晚上你在哪裏?在幹什麽?”“我看學生下了晚自習就迴宿舍了。”“然後呢?”“然後我就睡覺了,我從來睡得很早,起的也很早。”“有人能證明麽?”“我自己一個宿舍哪有人證明?再說我睡覺了要什麽人證明?”“看來你是想抵賴到底了?李子,給他看樣東西。”旁邊坐著的一名警察從桌下拿出一個塑料袋,“看清楚,這裏麵是什麽?”蘇學倫避開桌上的強光,眯了下眼睛:“鞋。”“誰的鞋?”“我怎麽知道?”“給他拿過去,讓他看清楚點。”李警官應了一聲,拿著塑料袋走到蘇學倫麵前。“看清楚這是誰的鞋。”“我的鞋。”“那我們就告訴你。你鞋底的花紋和命案現場留下的四十三號男鞋一致。正是當時死者周圍的鞋印。另外鞋底的土壤成分也和命案現場的土壤成分一致。你還有什麽話說?”“那雙鞋是我前幾天刷了晾在窗台上的。後來我看鞋有點髒,以為是這幾天下雪弄的,就一直沒穿它。我真的沒有殺人。”“你還不老實?那我們就再給你看樣東西。”李警官說著又從桌上拿起一個塑料袋,“看看這是什麽?”蘇學倫仔細辨認了下,發現裏麵是一張小紙條,他搖了搖頭說:“我不知道。”“不知道?要不要我們給你念念?‘有事,晚12點我在校外小樹林等你,切切。’這是誰打的紙條?”“我不知道。”“你不要再狡辯了。我們在死者的衣物裏發現了這張小紙條,經過鑒定,紙條上打印的痕跡同你辦公桌上麵的打印機痕跡一致。你還說不是你?”“我的打印機誰都可以用的。”“看來你是拒絕交待了?你要明白抗拒是沒有用的,我們已經掌握理你殺人的充分證據,單憑這些就可以定你的罪,現在讓你交代隻是給你個爭取寬大的機會。你好好考慮下吧……”
趙虎拿著剛才的審訊材料走進唐海斌的辦公室。“隊長,蘇學倫拒絕交代殺人經過。我看這人應該給他點厲害嚐嚐,要不他會死不認罪。”“先別急,我沒指望說他會認罪。”“為什麽?”“因為現在定他的罪證據還不充分。”“鞋是他的,也曾在現場出現過。紙條又是他的打印機打印的,還不行麽?”“不行。”唐海斌掐滅煙頭,“我們沒有證據證明那天晚上一定沒有人偷穿過他的鞋,同時他說的也有道理,字條確實出自他那台打印機,但我們同樣無法證明一定是他打印的。”趙虎有點泄氣的坐在唐海斌麵前,“隊長,我們好不容易有了點頭緒,你要這麽說那該怎麽辦?”“會有辦法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