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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京華煙雲(下)
梁敦彥還指出,目前的中國,看似除舊布新,國家日新月異,但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不過是改頭換麵。
國家雖倡導法製,但法律的頒布,推行,實施依然賴於權力,而無法真正實現三權分立。司法**盡管喊了很多年,但即使在中樞,“也有很多違反法律的潛規則在默默地發揮作用”,而在很多地方,權大於法“基本上是明目張膽”。
梁敦彥還指出,在早先的戰時管製體製之下,地方權力機構越權幹涉司法乃至立法的情況屢見不鮮。盡管地方政fu經曆了大清洗,但中樞派下去的幹部和調查組卻實際上成為了地方的最高權力機構。以“一切為了國戰”的名義,這些新的權力者往往無視法律,破棄正常程序,辦事直截了當。這種辦事方法固然提升了辦事效率,也支持了前方的國戰,但留下的隱患在戰後卻難以消除。
梁敦彥甚至隱晦地指出,之前中樞政fu的很多舉措,甚至至今依然生效的一些法規,政策,都有違憲的嫌疑,而最高法院“似乎並未真正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力”。
梁敦彥意味深長地指出,盡管華夏有幸生逢鄭鷹和鄭宇兩位開明君主治政,可謂“天佑”,但如果這種破壞法製如同無物,違反憲法而不加追究,以政fu權力為國家信條,破壞三權分立根基的做法變成傳統,流傳下去,必定在未來生根發芽,並最終結出毒果。
梁敦彥認為,民眾一切的權利,最根本的保障並非聖明君主。畢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盡管大家都希望偉大的皇帝萬歲萬萬歲,但事實上,皇帝們能夠有效統治國家的時間不過幾十年,而縱觀曆史,大部分時間卻是不稱職的皇帝在任。
梁敦彥還直接引用了曾經被滿清派遣出使英國,並因為稱讚英國體製而被滿清“清流”辱為漢奸,卻被鄭鷹延聘為顧問的郭嵩燾之言:“三代有道之聖人,非西洋所能及也……聖人以一身為天下任勞,而西洋以公之臣庶。一生之聖德不能常也,文、武、成、康,四聖相承,不及百年,而臣庶之推衍無窮,愈久而人文愈盛。”
梁敦彥認為,華夏之所謂三代之治,以《竹書紀年》觀之,依然不過是力強者勝,人心不古,所謂聖人也多是梟雄狠辣,所謂禪讓不過是強力篡權的說辭。而“我帝國之先帝,今上,治政之明,愛民之切,眼光之銳,格局之闊,雖三代先王,古之令主不能及之萬一”。
梁敦彥認為,如此等超邁古今的聖君,實在是古今中外千中難尋一二。華夏能連逢兩代聖君,可見民族氣運複興,毋庸諱言。不過,觀之曆史,漢朝之高祖,文景,唐的高祖太宗,宋的太祖太宗,明的高祖成祖,至少比之其後代堪稱英銳,而之後君主多庸弱之輩。可見這聖君,運氣好的時候碰得到,但終究不是常態。如果國家民族始終把希望寄托在一代一代的君主都是千載難逢的聖君,那最終是必然會失望的。
一個才幹不足之輩,掌握了不受製約的權力,引發的災難必然超過一些才幹雖然不錯,權力卻受到足夠製衡的精英。故而在梁敦彥看來,威權主義“可以救華夏於一時”,而終難“救華夏於千秋”。中國之革新,步英法美後塵行民權自由,虛君立憲體製才是長治久安的根基所在。
洋洋灑灑一番列舉分析之後,梁敦彥終於提出了“華夏自由主義”的內核:尊重傳統,開啟民智,宣傳平等自由和博愛理念,逐步開放受管製的人權自由,爭取在二十年內達到英法美等國的水準,以“民權”來確保民眾的自由,逐步限製皇權,最終實現虛君立憲的議會內閣體製。
梁敦彥大作一出,神州紙貴,各大高校,知識界,中上階層紛紛傳閱,可除了叫好之聲,卻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反對聲浪甚至攻擊謾罵。
炎黃黨的《漢風》之上,最近因為文化論戰落敗有些萎靡的複古興漢派幹將們紛紛如同打了雞血,爭先恐後地開始狠批梁敦彥。
章炳麟痛罵梁敦彥“忘恩負義”,從梁敦彥被先帝鄭鷹一手提拔栽培說起,又講到此人在國戰之時無視皇恩,臨陣脫逃,在國戰尚未結束的時候分裂執政同盟,自組自由黨,可見“其豺狼之性,梟獍之心為毒何烈”。
章炳麟筆鋒一轉,又從“此賊就讀英國之倫敦大學,素受英夷親重,與英夷多有私下往還”說起,列舉其“一心以夷變夏”的劣跡斑斑,隱隱攻擊其居心叵測,並公然以當年清流嘲諷郭嵩燾的對聯加以譏諷:“出乎其類,拔乎其萃,不容於堯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姚麟則指出,“所謂自由主義,無非西人無君無父,豺狼習性,喜好強淩弱,弱肉強食之自由”,而華夏“上下敦睦,各安其位,聖天子在朝,諸賢盡職,正是天下大治”。舍此善政,妄行西夷之自由主義,使“禮教大崩,社會混亂”,則華夏“不亡而亡”。姚麟還進一步提出,有些人“就是看不得中國強,就是看不得我華夏之民安居樂業,處心積慮加以破壞”,此等奸謀“雖黃發垂髫知其不可行”,而梁敦彥則“信之若圭臬”。
公民黨的梁啟超,卻是旗幟鮮明地支持梁敦彥,在《新民叢報》上連連發表文章,唿籲“重視民權”。
梁啟超提出,中國經過幾十年的積累,已經到了“關鍵轉折”,到底選擇什麽樣的一條道路,也必將決定這個國家,這個民族未來千百年的命運。他認為,國家之強,根基在於“民眾之強”,而民眾之強,在於民權大興,人人自尊自信自強**,而非其他人權力之下的奴仆,如此才稱得上是真正的強國。
沒有民眾之強,沒有民權大興,一切的強盛都如同過眼煙雲轉瞬即逝,俄國,日本,就是此等例子。
梁啟超表達了對帝國兩代皇帝的尊敬與尊崇之後,也謹慎地提出“治國當謀千秋萬代之根基,而國家民族之長遠未來實賴民權”,而民權的保障,並不能依靠聖君和皇權,靠的是憲法和法治,是教育普及。隻有從小教育國民自尊自信,做一個遵紀守法,懂得權利和義務的公民,並且以憲法和法律加以強製保障,國民才能擁有真正的人權,國家的秩序也不會因人亡政息而走向衰敗和混亂。
已經受聘帝國大學社會學係的李達也參加了這場論戰,並且不出意料地為“二梁”搖旗呐喊。
李達,這位曾經被視為地方自治主義旗手,卻在北京事變之後遊曆全國,隨即宣布“修正觀點”,甚而被人私下視為“騎牆派”的學者,在這一刻綻放出了光彩。
李達明確提出,所謂自由,並非絕對的,不受製約的自由。在西方首先發展起來的自由概念,即所謂liberty,指的是“社會中他人的強製被盡可能地減少到最小限度”,也即是作為個體的人擺脫他人壓迫的狀態。
他明確提出,那些攻擊自由主義的人所批評的徹底的自由,其實正是**體製之下權力者依靠權力肆意剝奪和侵犯他人自由的狀態,而這種所謂的“徹底的自由”,對於社會中的絕大多數個體來說卻是“最大的不自由”。反對派們有意歪曲自由的含義,其實攻擊的恰恰是他們所擁護的東西。
他提出,自由是天然權利,人生而自由,這種權利不可放棄,也不可剝奪,除非這些人“違反法律侵犯了他人自由而受到懲罰”。
李達迴顧曆史,提出“中國的曆史當中,人民在絕大多數時間裏處於被奴役的狀態”,沒有公正的法律,沒有平等,也沒有思想,語言,工作乃至行動的自由,在不同的朝代之下,隻有受奴役程度的深淺,即使是統治階層的一員,在奴役他人的同時,自己也是更高權力者的奴仆。
正是這樣一個以奴役與被奴役為主要關係的社會結構,導致了中國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治亂循環。
李達指出,中國傳統社會沒有真正的法治,法律不過依附於權力,是一種人奴役人的規則。在這樣的社會中,沒有人權,隻有與權力掛鉤的特權。所謂穩定,本質上是依賴於**強權的壓迫,是依靠用權威壓迫,以愚民思想洗腦來維護人壓迫人,人奴役人的製度。而這種製度之下,由於人天然向往自由平等,人對人的壓迫和奴役積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發社會的崩潰,而被壓迫者也就變成了暴民,“徹底的民主”之中,人人的自由都無法獲得保障,人民也就心甘情願地渴望新的奴役,以“實現有限度的人權保障”,至少是“生存權”。
在這種社會狀況下,無論革命的口號喊得多麽美好,這種製度的內涵都是人奴役人,人人缺乏自由,而社會形態也隻能依靠高壓維穩,自然也就談不到大同世界,甚至連基本的穩定都不過是奢望。
李達進一步指出,早在古希臘與羅馬時代,民選政fu已經通過公共立法來保護人權,盡管那個時代的人權自由僅限於少數擁有公民權的自由人,而這些人的財富,甚至可能沒有中國傳統社會很多時期的中上階層那麽豐富,但他們在人權自由方麵卻享有更多的保護,而彼此之間也更少會侵犯到他人的自由,可見人權本身是不應該和財富掛鉤,也不因民族和國家不同而加以區分的。
李達認為,在傳統**社會中,統治者之所以否定人權,強調特權,是因為他們擁有最大的權力,並且反對一切限製自己權力的障礙。他們否定自己和被統治的人民有什麽共同特性,把被統治者看作豬羊,加以放牧,並且千方百計地對其進行愚化教育。在這樣的社會中,隻有統治者暴虐的特權和人民無邊的苦難。
這樣的社會,權力主宰一切,也就自然隻有人治而沒有法治,所謂的法律隻有嚴苛的刑法和執法者的特權,卻毫無對弱者的保護,也根本沒有法律的精神。一切對統治者的束縛,隻能寄托於道德,這就好比和虎狼講道義,讓他們不去吞噬豬羊,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這樣的製度,用法律和規則來保護掌握權力的強者,而極力損害弱者的權利,弱者隻能被動地接受,或者作為造反者被消滅。
李達大膽地提出,國家的根基是憲法和法律,而法律的目的卻是保護個人自由,而非破壞個人自由。這種保護,首先要明確個人權利與公權力的界限,其次要明確個人自由的行使不得以損害其他人自由為代價。
在公正的法律體係中,法律對個人和政fu,對領導人和平民百姓要有同樣的約束力,政fu不可以隨便行事。實現了這樣的法治,社會也自然而然地可以實現穩定。反之,依靠權力來維持高壓統治,肆意侵犯個體權利和自由,必然引發被壓迫者的敵意和反抗,整個社會隻能陷入高壓維穩和越來越大的反抗這一死循環,最終走向崩潰。
李達進一步提出,所謂民主也好,**也好,都是實現國民自由人權的手段,不可本末倒置。國民在建國之時選擇了君主立憲,這是國民的選擇,而政fu也應該尊重國民的選擇,也就是要尊重憲政體製,尊重法製,尊重三權分立。
李達坦承,之前國家由於種種內憂外患,很多時候政fu不得不采取“從權”的策略,事實證明,國家的問題也因此獲得了比較好的解決。但這種狀況並不能用來說明威權體製將永遠持續下去,更不能作為進一步破壞國家憲政根基,加強威權**的理由。
李達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層浪,頓時引爆了整個北京的輿論格局。
自帝國肇建,盡管憲法有保障言論自由,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通過新聞牌照許可,宣傳部輿論引導,輿論界“同心為國”,複興黨吸納輿論界精英入黨,政fu和執政同盟各黨“力捧”某些筆杆等措施,政fu對於輿論始終有著一定的控製力。
由於鄭鷹本人對輿論態度較為開明,總體的輿論開放程度依然是很高的。隻要不觸及某些底線,幾乎可以算得上是暢所欲言。當然,你的言論引發社會反彈,或者不被主流認可,那是水平和認識問題,無關其他。
到了鄭宇時代,接踵而來的兵變,新政和國戰,穩固地位和加強權威的需要,都讓這位新皇帝選擇了加強輿論掌控。借助戰時立法,鄭宇成功地啟動了“敏感新聞出版審查”體製,實現了對輿論的強力引導。
雖然在戰爭中的幾次和戰論戰,戰中和戰後對國家大政方針的討論,乃至在其默許乃至主動推動之下,輿論界對地方甚至中央政fu施政的批評和建議都表現出了很高的輿論容忍度,但心照不宣的,始終沒有人敢於或者說能夠公開發表對皇帝威權統治的質疑。
可現在,李達做了。
這位德高望重,甚至被兩代皇帝推許,和鄭宇多次詳談的學者,在這個時候發出了驚天動地的一炮。
這是對中國傳統威權主義的攻擊,甚至可以被認為是針對目前皇帝威權統治而來。
短期的錯愕之後,很多人,即使是平素反對李達之人,都不得不佩服這個人的勇氣,也自然而然地擔憂接下來來自最高權力層的反擊。
但出人意料的,正在貝加爾湖畔新建的莊園渡假的皇帝沒有發出任何聲音,甚至中華宮,內閣,乃至被視為“在野清流之望”,卻在上層被傳為“皇帝喉舌”的《華夏時報》的大筆杆北竹,也都出人意料地保持了沉默。
這種沉默,在某些時候可以被視為默許,但對於了解那位最高權力者一貫“謀而後動,後發製人”風格的人們來說,卻意味著未來的暴風驟雨。
眼看著突然之間萬馬齊喑,最後連梁敦彥和梁啟超都心裏沒底,托人打聽“宮內”到底是個什麽意思,卻始終不得要領。
複興黨上下,雖然一直保持沉默,但眼看“黨魁”鄭宇始終沉默,卻漸漸有人開始按捺不住。
幾位複興黨的文膽也開始撰文反擊,曆數國家三十年來日新月異的變化,決策之英明,為複興黨多年的執政辯護,並指出國家正在一步步地完善憲政體製和三權分立。他們認為,自由和人權固然重要,但前提卻是國家主權得以維護。沒有了主權,在敵國的軍靴與刺刀之下,在饑餓麵前,根本談不到什麽自由與人權。如果混淆了這種主從關係,先後關係,國家施政就會誤入歧途,最終強調自由人權的結果就是沒有了自由人權。
在唇槍舌劍之中,國民們也在觀察,在學習,在思考,而某些心思各異之人,卻也在默默地尋找著機會。
很少有人意識到,一場政治風暴已經開始了醞釀,並將在不久的將來,席卷整個神州,並再一次改變這個國家,這個民族的曆史。
……
第八十三章京華煙雲(下)
梁敦彥還指出,目前的中國,看似除舊布新,國家日新月異,但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不過是改頭換麵。
國家雖倡導法製,但法律的頒布,推行,實施依然賴於權力,而無法真正實現三權分立。司法**盡管喊了很多年,但即使在中樞,“也有很多違反法律的潛規則在默默地發揮作用”,而在很多地方,權大於法“基本上是明目張膽”。
梁敦彥還指出,在早先的戰時管製體製之下,地方權力機構越權幹涉司法乃至立法的情況屢見不鮮。盡管地方政fu經曆了大清洗,但中樞派下去的幹部和調查組卻實際上成為了地方的最高權力機構。以“一切為了國戰”的名義,這些新的權力者往往無視法律,破棄正常程序,辦事直截了當。這種辦事方法固然提升了辦事效率,也支持了前方的國戰,但留下的隱患在戰後卻難以消除。
梁敦彥甚至隱晦地指出,之前中樞政fu的很多舉措,甚至至今依然生效的一些法規,政策,都有違憲的嫌疑,而最高法院“似乎並未真正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力”。
梁敦彥意味深長地指出,盡管華夏有幸生逢鄭鷹和鄭宇兩位開明君主治政,可謂“天佑”,但如果這種破壞法製如同無物,違反憲法而不加追究,以政fu權力為國家信條,破壞三權分立根基的做法變成傳統,流傳下去,必定在未來生根發芽,並最終結出毒果。
梁敦彥認為,民眾一切的權利,最根本的保障並非聖明君主。畢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盡管大家都希望偉大的皇帝萬歲萬萬歲,但事實上,皇帝們能夠有效統治國家的時間不過幾十年,而縱觀曆史,大部分時間卻是不稱職的皇帝在任。
梁敦彥還直接引用了曾經被滿清派遣出使英國,並因為稱讚英國體製而被滿清“清流”辱為漢奸,卻被鄭鷹延聘為顧問的郭嵩燾之言:“三代有道之聖人,非西洋所能及也……聖人以一身為天下任勞,而西洋以公之臣庶。一生之聖德不能常也,文、武、成、康,四聖相承,不及百年,而臣庶之推衍無窮,愈久而人文愈盛。”
梁敦彥認為,華夏之所謂三代之治,以《竹書紀年》觀之,依然不過是力強者勝,人心不古,所謂聖人也多是梟雄狠辣,所謂禪讓不過是強力篡權的說辭。而“我帝國之先帝,今上,治政之明,愛民之切,眼光之銳,格局之闊,雖三代先王,古之令主不能及之萬一”。
梁敦彥認為,如此等超邁古今的聖君,實在是古今中外千中難尋一二。華夏能連逢兩代聖君,可見民族氣運複興,毋庸諱言。不過,觀之曆史,漢朝之高祖,文景,唐的高祖太宗,宋的太祖太宗,明的高祖成祖,至少比之其後代堪稱英銳,而之後君主多庸弱之輩。可見這聖君,運氣好的時候碰得到,但終究不是常態。如果國家民族始終把希望寄托在一代一代的君主都是千載難逢的聖君,那最終是必然會失望的。
一個才幹不足之輩,掌握了不受製約的權力,引發的災難必然超過一些才幹雖然不錯,權力卻受到足夠製衡的精英。故而在梁敦彥看來,威權主義“可以救華夏於一時”,而終難“救華夏於千秋”。中國之革新,步英法美後塵行民權自由,虛君立憲體製才是長治久安的根基所在。
洋洋灑灑一番列舉分析之後,梁敦彥終於提出了“華夏自由主義”的內核:尊重傳統,開啟民智,宣傳平等自由和博愛理念,逐步開放受管製的人權自由,爭取在二十年內達到英法美等國的水準,以“民權”來確保民眾的自由,逐步限製皇權,最終實現虛君立憲的議會內閣體製。
梁敦彥大作一出,神州紙貴,各大高校,知識界,中上階層紛紛傳閱,可除了叫好之聲,卻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反對聲浪甚至攻擊謾罵。
炎黃黨的《漢風》之上,最近因為文化論戰落敗有些萎靡的複古興漢派幹將們紛紛如同打了雞血,爭先恐後地開始狠批梁敦彥。
章炳麟痛罵梁敦彥“忘恩負義”,從梁敦彥被先帝鄭鷹一手提拔栽培說起,又講到此人在國戰之時無視皇恩,臨陣脫逃,在國戰尚未結束的時候分裂執政同盟,自組自由黨,可見“其豺狼之性,梟獍之心為毒何烈”。
章炳麟筆鋒一轉,又從“此賊就讀英國之倫敦大學,素受英夷親重,與英夷多有私下往還”說起,列舉其“一心以夷變夏”的劣跡斑斑,隱隱攻擊其居心叵測,並公然以當年清流嘲諷郭嵩燾的對聯加以譏諷:“出乎其類,拔乎其萃,不容於堯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姚麟則指出,“所謂自由主義,無非西人無君無父,豺狼習性,喜好強淩弱,弱肉強食之自由”,而華夏“上下敦睦,各安其位,聖天子在朝,諸賢盡職,正是天下大治”。舍此善政,妄行西夷之自由主義,使“禮教大崩,社會混亂”,則華夏“不亡而亡”。姚麟還進一步提出,有些人“就是看不得中國強,就是看不得我華夏之民安居樂業,處心積慮加以破壞”,此等奸謀“雖黃發垂髫知其不可行”,而梁敦彥則“信之若圭臬”。
公民黨的梁啟超,卻是旗幟鮮明地支持梁敦彥,在《新民叢報》上連連發表文章,唿籲“重視民權”。
梁啟超提出,中國經過幾十年的積累,已經到了“關鍵轉折”,到底選擇什麽樣的一條道路,也必將決定這個國家,這個民族未來千百年的命運。他認為,國家之強,根基在於“民眾之強”,而民眾之強,在於民權大興,人人自尊自信自強**,而非其他人權力之下的奴仆,如此才稱得上是真正的強國。
沒有民眾之強,沒有民權大興,一切的強盛都如同過眼煙雲轉瞬即逝,俄國,日本,就是此等例子。
梁啟超表達了對帝國兩代皇帝的尊敬與尊崇之後,也謹慎地提出“治國當謀千秋萬代之根基,而國家民族之長遠未來實賴民權”,而民權的保障,並不能依靠聖君和皇權,靠的是憲法和法治,是教育普及。隻有從小教育國民自尊自信,做一個遵紀守法,懂得權利和義務的公民,並且以憲法和法律加以強製保障,國民才能擁有真正的人權,國家的秩序也不會因人亡政息而走向衰敗和混亂。
已經受聘帝國大學社會學係的李達也參加了這場論戰,並且不出意料地為“二梁”搖旗呐喊。
李達,這位曾經被視為地方自治主義旗手,卻在北京事變之後遊曆全國,隨即宣布“修正觀點”,甚而被人私下視為“騎牆派”的學者,在這一刻綻放出了光彩。
李達明確提出,所謂自由,並非絕對的,不受製約的自由。在西方首先發展起來的自由概念,即所謂liberty,指的是“社會中他人的強製被盡可能地減少到最小限度”,也即是作為個體的人擺脫他人壓迫的狀態。
他明確提出,那些攻擊自由主義的人所批評的徹底的自由,其實正是**體製之下權力者依靠權力肆意剝奪和侵犯他人自由的狀態,而這種所謂的“徹底的自由”,對於社會中的絕大多數個體來說卻是“最大的不自由”。反對派們有意歪曲自由的含義,其實攻擊的恰恰是他們所擁護的東西。
他提出,自由是天然權利,人生而自由,這種權利不可放棄,也不可剝奪,除非這些人“違反法律侵犯了他人自由而受到懲罰”。
李達迴顧曆史,提出“中國的曆史當中,人民在絕大多數時間裏處於被奴役的狀態”,沒有公正的法律,沒有平等,也沒有思想,語言,工作乃至行動的自由,在不同的朝代之下,隻有受奴役程度的深淺,即使是統治階層的一員,在奴役他人的同時,自己也是更高權力者的奴仆。
正是這樣一個以奴役與被奴役為主要關係的社會結構,導致了中國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治亂循環。
李達指出,中國傳統社會沒有真正的法治,法律不過依附於權力,是一種人奴役人的規則。在這樣的社會中,沒有人權,隻有與權力掛鉤的特權。所謂穩定,本質上是依賴於**強權的壓迫,是依靠用權威壓迫,以愚民思想洗腦來維護人壓迫人,人奴役人的製度。而這種製度之下,由於人天然向往自由平等,人對人的壓迫和奴役積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發社會的崩潰,而被壓迫者也就變成了暴民,“徹底的民主”之中,人人的自由都無法獲得保障,人民也就心甘情願地渴望新的奴役,以“實現有限度的人權保障”,至少是“生存權”。
在這種社會狀況下,無論革命的口號喊得多麽美好,這種製度的內涵都是人奴役人,人人缺乏自由,而社會形態也隻能依靠高壓維穩,自然也就談不到大同世界,甚至連基本的穩定都不過是奢望。
李達進一步指出,早在古希臘與羅馬時代,民選政fu已經通過公共立法來保護人權,盡管那個時代的人權自由僅限於少數擁有公民權的自由人,而這些人的財富,甚至可能沒有中國傳統社會很多時期的中上階層那麽豐富,但他們在人權自由方麵卻享有更多的保護,而彼此之間也更少會侵犯到他人的自由,可見人權本身是不應該和財富掛鉤,也不因民族和國家不同而加以區分的。
李達認為,在傳統**社會中,統治者之所以否定人權,強調特權,是因為他們擁有最大的權力,並且反對一切限製自己權力的障礙。他們否定自己和被統治的人民有什麽共同特性,把被統治者看作豬羊,加以放牧,並且千方百計地對其進行愚化教育。在這樣的社會中,隻有統治者暴虐的特權和人民無邊的苦難。
這樣的社會,權力主宰一切,也就自然隻有人治而沒有法治,所謂的法律隻有嚴苛的刑法和執法者的特權,卻毫無對弱者的保護,也根本沒有法律的精神。一切對統治者的束縛,隻能寄托於道德,這就好比和虎狼講道義,讓他們不去吞噬豬羊,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這樣的製度,用法律和規則來保護掌握權力的強者,而極力損害弱者的權利,弱者隻能被動地接受,或者作為造反者被消滅。
李達大膽地提出,國家的根基是憲法和法律,而法律的目的卻是保護個人自由,而非破壞個人自由。這種保護,首先要明確個人權利與公權力的界限,其次要明確個人自由的行使不得以損害其他人自由為代價。
在公正的法律體係中,法律對個人和政fu,對領導人和平民百姓要有同樣的約束力,政fu不可以隨便行事。實現了這樣的法治,社會也自然而然地可以實現穩定。反之,依靠權力來維持高壓統治,肆意侵犯個體權利和自由,必然引發被壓迫者的敵意和反抗,整個社會隻能陷入高壓維穩和越來越大的反抗這一死循環,最終走向崩潰。
李達進一步提出,所謂民主也好,**也好,都是實現國民自由人權的手段,不可本末倒置。國民在建國之時選擇了君主立憲,這是國民的選擇,而政fu也應該尊重國民的選擇,也就是要尊重憲政體製,尊重法製,尊重三權分立。
李達坦承,之前國家由於種種內憂外患,很多時候政fu不得不采取“從權”的策略,事實證明,國家的問題也因此獲得了比較好的解決。但這種狀況並不能用來說明威權體製將永遠持續下去,更不能作為進一步破壞國家憲政根基,加強威權**的理由。
李達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層浪,頓時引爆了整個北京的輿論格局。
自帝國肇建,盡管憲法有保障言論自由,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通過新聞牌照許可,宣傳部輿論引導,輿論界“同心為國”,複興黨吸納輿論界精英入黨,政fu和執政同盟各黨“力捧”某些筆杆等措施,政fu對於輿論始終有著一定的控製力。
由於鄭鷹本人對輿論態度較為開明,總體的輿論開放程度依然是很高的。隻要不觸及某些底線,幾乎可以算得上是暢所欲言。當然,你的言論引發社會反彈,或者不被主流認可,那是水平和認識問題,無關其他。
到了鄭宇時代,接踵而來的兵變,新政和國戰,穩固地位和加強權威的需要,都讓這位新皇帝選擇了加強輿論掌控。借助戰時立法,鄭宇成功地啟動了“敏感新聞出版審查”體製,實現了對輿論的強力引導。
雖然在戰爭中的幾次和戰論戰,戰中和戰後對國家大政方針的討論,乃至在其默許乃至主動推動之下,輿論界對地方甚至中央政fu施政的批評和建議都表現出了很高的輿論容忍度,但心照不宣的,始終沒有人敢於或者說能夠公開發表對皇帝威權統治的質疑。
可現在,李達做了。
這位德高望重,甚至被兩代皇帝推許,和鄭宇多次詳談的學者,在這個時候發出了驚天動地的一炮。
這是對中國傳統威權主義的攻擊,甚至可以被認為是針對目前皇帝威權統治而來。
短期的錯愕之後,很多人,即使是平素反對李達之人,都不得不佩服這個人的勇氣,也自然而然地擔憂接下來來自最高權力層的反擊。
但出人意料的,正在貝加爾湖畔新建的莊園渡假的皇帝沒有發出任何聲音,甚至中華宮,內閣,乃至被視為“在野清流之望”,卻在上層被傳為“皇帝喉舌”的《華夏時報》的大筆杆北竹,也都出人意料地保持了沉默。
這種沉默,在某些時候可以被視為默許,但對於了解那位最高權力者一貫“謀而後動,後發製人”風格的人們來說,卻意味著未來的暴風驟雨。
眼看著突然之間萬馬齊喑,最後連梁敦彥和梁啟超都心裏沒底,托人打聽“宮內”到底是個什麽意思,卻始終不得要領。
複興黨上下,雖然一直保持沉默,但眼看“黨魁”鄭宇始終沉默,卻漸漸有人開始按捺不住。
幾位複興黨的文膽也開始撰文反擊,曆數國家三十年來日新月異的變化,決策之英明,為複興黨多年的執政辯護,並指出國家正在一步步地完善憲政體製和三權分立。他們認為,自由和人權固然重要,但前提卻是國家主權得以維護。沒有了主權,在敵國的軍靴與刺刀之下,在饑餓麵前,根本談不到什麽自由與人權。如果混淆了這種主從關係,先後關係,國家施政就會誤入歧途,最終強調自由人權的結果就是沒有了自由人權。
在唇槍舌劍之中,國民們也在觀察,在學習,在思考,而某些心思各異之人,卻也在默默地尋找著機會。
很少有人意識到,一場政治風暴已經開始了醞釀,並將在不久的將來,席卷整個神州,並再一次改變這個國家,這個民族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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