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空插入這段西門慶受賄放過殺人犯苗青的故事,寫王六兒、西門慶的財色交易。這是韓二事件之後,第二次詳細描寫西門慶如何濫用權力、貪贓枉法,而且又是通過寵愛的小廝和女人:這次是玳安與王六兒,上次是書童和瓶兒。


    玳安索要“手續費”,又留在王六兒處吃酒,他說:“吃的紅頭紅臉,怕家去爹問,卻怎的迴爹?”王六兒道:“怕怎的,你就說在我這裏來。”與三十四迴中書童與瓶兒的一段對答如出一轍。


    王六兒見了苗青托她的鄰居送來的五十兩銀子和兩套妝花衣服,便歡喜得要不得。反照西門慶受賄,胃口極大——因為了解送賄人的財產底細,知道可以多詐出來一些——不叫王六兒受禮,明明流露出嫌少的意思:“兩個船家見供他有二千兩銀貨在身上。拿這些銀子來做什麽?還不快送與他去。”然而受了苗青的一千兩賄賂之後,居然分給夏提刑一半,沒有像應伯爵、書童那樣虛報數目,私自多扣一些,這恐怕也要算是貪官的廉恥了罷!


    苗員外帶著兩箱金銀、一船貨物去東京投表兄黃通判,求取功名:如果金銀、貨物不被苗青和船家謀奪,恐怕也要進入某太師、某太尉的私囊了罷。官場之可怕,還不一定最表現在小人之間賣官鬻爵,而表現在“博學廣識”“頗好詩禮”“胸中有物”者也還是要憑借行賄之手段、親戚之關係,才能謀取功名。就連後來曾禦史為苗員外雪冤,也必然以黃通判一紙追懷情誼的來書為引子。小人之間講人情,君子之間又何嚐不講人情?無論小人、君子,人情與朋黨則一。任何一個文化都重視人的因素,因為法畢竟是人製定的,但是一旦製定下來,法就應該大於人,法的因素就應該大於人的因素。否則君子盡管可以暫時戰勝小人,真正的弊端卻沒有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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