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派熱鬧景象。”一名青年看著周圍熱鬧的人群,不禁感慨一聲,周圍舞龍舞獅,敲鑼打鼓,熱鬧非凡,人來人往,竟然比高陽城還要熱鬧上好幾倍。


    “我看高陽城也比不上這裏熱鬧吧?”另一名青年出聲說道。


    “高陽城裏的小販都跑到這裏來擺攤了,小興莊到底有什麽值得他們來這裏的呢?”開始說話的那名青年疑惑,他紮著一個文人流行的發型,一身淡青色衣服,衣服漿洗很幹淨,但也能看得出很舊了,這衣服他穿了好久。


    “誌才兄也不知道?”第二名青年問道:“你不是常住高陽嗎?”


    這個青年,一身白色文士袍,但他在腰間卻佩戴著一把長劍,不是文人佩戴的那種長劍,而是江湖人常用的長劍,他親自拉著一輛馬車,車上載著人。


    “不,我隻不過在高陽城暫住一段時間,前些日子遊學迴到家,收到了叔父寄存在鄰居的書信,說他在小興莊當管家,讓我去看看,東家有意招我當賬房。”


    原來這名叫誌才兄的人正是戲召席的侄子,戲誌才。戲誌才名忠,字誌才(因為不知道戲誌才的字,所以便按照百度上查找到的)。近來遊學迴到,收到了叔父戲召席的書信,便來小興莊尋找戲召席。


    “賬房?”佩劍青年聽了後,一愣,隨後哈哈大笑起來,“誌才兄你去當賬房?別笑死我了。以你的真才實學,就是一州主官也是委屈你了,隻有一國之相才合適你。小興莊的主人好大的口氣。”說到最後,佩劍青年口氣裏已經是對小興莊的主人充滿了不屑。


    “單兄,何必小瞧小興莊主人?”戲誌才微微一笑。原來這名佩劍青年姓單名福,是戲誌才他遊學途中遇到的。兩人相遇交談一番後,發覺雙方博學多才,見識多廣,均起了結交之意,結伴同行。


    “單兄,你看。”戲誌才指著不遠處一支隊伍,隊伍約有二十多人左右,手持長槍,腰帶樸刀,身穿皮甲,穿街而過,威風凜凜。為首一人更是鐵甲在身,武器更加精良。這支隊伍所過之處,百姓紛紛行禮歡唿,更有小孩環繞著他們跑來跑去。這些人的行為對這支隊伍似乎十分愛戴。


    “官兵?”單福臉色一變,右手馬上搭在腰間的佩劍上。


    “不對。”隨後單福又自己否決了自己的判斷,驚異道:“他們不是官兵,他們是誰?”


    “依我看,他們就是小興莊的人。”戲誌才想了片刻,說道。


    “小興莊?看來小興莊的莊主果然不是常人。”單福說道,前麵的那支隊伍,與他看到過的官兵完全不一樣。他們腰杆挺直,精神飽滿,步伐有力,進退有度。身上的裝備更是比起一般的郡兵要好百倍。尋常的郡兵不說沒有那支隊伍的精神樣貌,他們的裝備更是連山賊的都不如。更何況眼前這支隊伍倍受周圍百姓的喜愛,官兵別說像他們一樣出來巡邏,就算出來了,也會造成百姓作鳥獸散,不敢圍觀。眼前這一幕,真的讓單福受到了衝擊。


    “沒錯。”戲誌才讚同單福的話,“天下即將大亂,他居然能做到這一步,遠非常人。”


    “他這麽做是為了天下大亂而準備?”單福不信,笑了笑道:“天下即將大亂能有幾個人看得出?如果說是我的同窗們能看得出我還信,但小興莊莊主能看得出,我就不信了。”


    他和戲誌才都不是普通人,一路上的遊曆,早就看得出天下即將大亂。


    “那可未必。”戲誌才微微一笑,他得到戲召席的書信,從裏麵知道更多小興莊莊主的事情,判斷自己比單福有信心多了,“他做的這些並不是為了天下而準備,而是被逼的。”


    “被逼的?”單福愕然。


    戲誌才將他從戲召席書信裏知道的事情一一說給單福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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