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黑錢分給西蒙斯二人後,顧嘉迴到了家裏。


    由於這個倉庫隻是作為儲存和種哈草之用,因此並沒有留下太多現金,隻有六萬多現金。


    於是顧嘉把剩下的四萬元保留下來,然後留待下次才一並捐出。


    經此一役,顧嘉一共獲得了1900積分和9500經驗值。


    而顧嘉準備留著等待不時之需,畢竟20級後升級所需經驗值將會大幅增加,可不能浪費,得花在刀口上。


    雖說這次的敵人一共有十三人,比起昨天的足足多了差不多三倍,但獎勵卻沒有。


    原因就在於有一部分的獎勵是屬於阻止毒品流出市麵的,不論敵人的人數多少,獎勵都是一樣。


    而且他們其中一半是雷蒙幫的死忠,另一半也是老混子。


    除非顧嘉殺了他們,否則在康複後依舊會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係統沒有給予雙倍獎勵。


    不過,除非到了迫不得已,顧嘉是不會殺人的。


    他知道自己並非什麽偉大的聖人,意誌薄弱的他一旦開了殺戒便肯定會止不住的。


    前世眾多的反英雄電影都告訴他,英雄殺人隻有零次和無數次,屠龍者最終也成了惡龍。


    這就是他的堅持:隻要能傷害,便不要殺戮;隻要能製服,便不要傷害;隻要能安撫;便不要製服。


    這些罪犯的確該死,但他要做的,隻是不要讓他們逍遙法外。


    除了個人道德觀的因素外,他還有一個現實層麵的考量:就是來自警察的追捕。


    要是出了人命,警察甚至更高級的組織便會出手抓捕他。


    畢竟放任一個會動手殺人的「義務警察」在外隨意活動可是十分危險的,畢竟那人也可能殺錯良民,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他相信隻要國家機器認真出手,他那點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要是他免去這些麻煩,那行事便不能那麽過火。不然的話,警察們就不可能繼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要知道他就是個俗人,可不會為了伸張正義而自找麻煩。


    ……


    說迴正題,除了打擊犯罪的收獲外,他還完成了係統的新手任務——「初露頭角」,讓2000人得知了作為街頭警察的他。


    完成任務後,係統開啟了每月隨機商店。


    係統會提供五件道具和寶可夢供他直接購買。


    在每個月的一號,他都會有一次刷新的機會。


    隻要是隨機抽獎能得到的,商店都會刷新出。而且大部分物品都不限購買次數。


    當然,商店物品的價格也是相對昂貴。


    普通物品的價格由200到800點積分不等,而稀有物品則要800到2000點,罕見物品則介乎2000到5000點,到了傳說物品至少要5000點以上。


    指定普通寶可夢的價格則要5000到點不等,準神或是傳說級寶可夢則會更昂貴,最高的可以到達十萬元。


    當然,係統也有花費6500或積分兌換的隨機寶可夢抽獎,以蛋的形式或直接捕捉。認為自己是歐皇的可以一試。


    而顧嘉可以花100點積分刷新物品。


    表麵上看,這隨機商店極度黑心。


    但實際上,他可以篩選想要的物品和寶可夢,然後直接購買。


    當然,在新手階段時,隨機抽獎十分重要,但到了中後期,擁有一件適合的可比擁有十件不適合的來得重要。


    顧嘉:“打開係統商店。”


    【每月隨機商店】


    好傷藥(普通):700積分/5個


    超級球(普通):600積分/3個


    除蟲噴霧(普通):350積分/1個


    心之鱗片(稀有,可換取一萬米元):1000積分/2個


    火箭隊的偽裝工具(原創):7000積分/1個


    (傳說級道具,讓寶可夢能夠偽裝成一般寵物,也能讓宿主偽裝成其他身份的人類,一但受到攻擊便會打迴原形,也不能使用技能。)


    “真是歐氣爆發啊!”平日裏成熟冷靜的顧嘉也忍不著心中的激動。


    在看到隨機商店刷新的物品後,顧嘉放棄了把積分全數用於抽獎的想法,而是準備兌換「火箭隊的偽裝工具」。


    不過由於他的積分還不夠,所以他隻好忍住不抽獎了,反正他現在隻差5100積分而已,幾個晚上就可以收集好了。


    畢竟這件傳說級道具的作用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一來,小卡它們終於可以活在陽光之下,不用等到深夜才偷偷摸摸地外出散步。


    二來,他可以偽裝成其他身份,不論在搜集情報、掩飾身份還是在白天作戰時都十分管用。


    而係統發放完獎勵後,便再次發布新的任務,不過這次的任務卻有點特別。


    【開啟新手任務(終)——英雄的真諦】


    任務描述:世界上隻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就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後還依然熱愛它。


    任務要求:感受一次英雄的意義,以及製作一件專屬於你的服裝


    任務獎勵:係統更新


    ……


    ps:關於超級英雄殺人的這個話題其實不太好處理,裏麵有著許多哲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的思考,太複雜了。


    當然了,這裏說的是主動殺人,而不是自衛時失手殺人。


    但如果我身處漫威或dc的話的話,以一個平民的角度,我還是希望超級英雄不要殺人。


    一個殺人的超人(或任何英雄)和一個不會殺人的超人相比,我會選擇後者。


    原因也很簡單,就是英雄是維護法律(或秩序、正義)的存在,要是英雄都為犯了法律,那麽他維護的又是什麽呢,隻不過是超人個人的善惡觀罷了,這樣的超人還算得上是英雄嗎?


    當然,在這本小說中英雄不會被神化,我不會隱藏英雄的黑暗麵,也會有被迫殺人的兩難時刻,我也會探討超級英雄這一職業的陰暗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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