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二年(185年)四月,鬱家軍已經將定襄及雲中兩郡之地的所有地盤盡數掌控在手中。


    兩郡都是地廣人稀,加起來有三十餘座縣城。


    鬱臨風和陳群、皇甫嵩等人花了近半個月時間,才將這三十餘座縣城一一收複整頓完成。


    步度根的八萬大軍被皇甫嵩和張遼兩戰擊潰,剩餘的都是鮮卑占領兩郡之地的這幾年時間裏,遷徙過來的普通鮮卑百姓。


    漢人百姓也有一些,但大多老弱病殘。這幾年裏,被鮮卑人當牲口一樣看待,苟延殘喘。


    現在鬱家軍收複了地盤,大漢百姓與鮮卑百姓立即身份對調了過來,終於當家作主。


    要將鮮卑百姓全殺掉,肯定不現實。


    將他們驅逐出境,又太浪費。


    地盤大,總得有人才行呀。


    存地失人,跟沒占地有什麽區別?


    要求移民的奏疏,已經寫給了劉宏,不過並沒有說按人頭算錢的事。


    大漢百姓可不是貨物,販賣是不對的,自己可不能開這個壞頭。


    大漢以外的百姓,到時看情況。


    人不是貨物,但畜生是。


    有一些島上的人,無論是軍隊還是百姓,自己可沒打算給他們留活路。


    奏疏上就說並州需要一百萬百姓,男女各半。


    若朝廷肯幫忙遷一批過來,他提供兩千萬的動員費用給劉宏。


    反正就一口價,劉宏願意就幹,不願意也無所謂,慢慢來唄。


    大不了我雲州十年生聚,逐步遷徙,照樣能行。


    隻要地方安寧,別懷疑大漢百姓的造人能力。


    就如後世一樣,一句人多力量大,短時間內就能呈倍的增長。


    恐怖的人口數字令全世界都為之顫抖。


    隻是這種漢胡雜居的地方治理,還要費一些腦筋。


    鮮卑自己是肯定要先滅掉的。


    若地盤擴大,肯定還要麵對匈奴、烏丸、羌、氐、羯等各個異族。


    自己可不想像漢武帝,光武帝一樣,封狼居胥,勒石燕然,仗是打勝了,但之後呢?


    可能保得一小段時間的安寧,漢軍一撤,人家又迴來了。


    最多過個二三十年,這些異族又像狼群一樣對善良的大漢百姓虎視眈眈。


    隻要大漢一弱,他們就會撲上來撕咬甚至將大漢給吞掉。


    自己需要找出能永絕後患的辦法!


    按後世經驗,民族大融合是必然結果。


    但這種整合,不能是建立在大漢受傷害的前提之下。


    憑什麽要人家打進來融合咱們?


    要融合,也是我大漢去融合他們,幫他們的子孫後代進行基因改造!


    經過幾人討論後,陳群向鬱臨風提出了等級治理製度。


    第一等為大漢貴族。


    第二等為親漢貴族,也就是對大漢沒有惡意的一些外族中的首領、貴族之類。


    第三等為大漢普通百姓。


    第四等為親漢普通百姓及大漢刑徒。


    第五等為與漢人交惡的外族。


    鬱臨風知道陳群是個很喜歡弄等級區別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這麽一個人。


    比如影響了整個魏晉時代的選官製度九品中正製,就是出自他之手。


    若把等級製用在選官上,鬱臨風肯定不會答應。


    但用在把人分等級,還是可以考慮一下的。


    隻是鬱臨風覺得陳群的劃分,大有問題,需要改動一下。


    人人平等不可能達到,哪怕後世,也隻是一句口號而已。


    常把人人平等掛在嘴邊的,多半都是那些正經受不平等待遇,掙紮在底層的普通百姓。


    誰見過當老板的跟當員工的說平等嗎?


    但自己至少還是要在律法、人權、稅收等各方麵做到盡量公平。


    鬱臨風就將陳群這個等級製度,簡化了一下,隻保留三等。


    第一等,漢人統稱為大漢公民,不分人權等級,隻分各行業的技能等級。


    凡雲州治下的大漢公民,皆可享受雲州的各項福利措施。


    比如兒童免費入學、孤寡殘疾低保申領等等。


    第二等,親漢民族。


    指與大漢友好且百年來未做過欺淩大漢之事的民族。


    親漢民族可以憑身份證明到大漢經商,居住,打工,但不享受大漢各種福利措施。


    親漢民族可以升級為大漢公民。


    男子通過漢語知識、禮儀等各種考試,在大漢工作生活滿五年後,即可申請成為大漢公民。


    有軍功及對大漢有特殊貢獻者,可破格直接進階。


    女子就簡單一些,隻要嫁給有正當戶籍的大漢公民,即可入漢籍。


    第三等,犯漢外族。


    指百年來侵犯過大漢之民族。


    犯漢外族不得隨意進入大漢地界,俘虜進大漢為苦力的人除外。


    若犯漢外族真有改過之心,需十年內不再做出對大漢不利的事,方可進階到親漢民族。


    但第一代犯漢外族男子沒有進階為大漢公民的權利,最多隻能進階到親漢民族。


    至少要第二代才有進階為大漢公民的權利。


    同樣的,有軍功及對大漢有特殊貢獻都可破格提升,不過相比起親漢民族,要難得多。


    犯漢外族女子嫁給大漢公民後,也是可以成為大漢公民的,但需要五年的觀察期。


    隻要五年內安分守已,在家相夫教子,就行了。


    女子為大漢公民所生的小孩,不受女子種族影響,可以直接入漢籍。


    另外補充了一條,大漢女子婚後,其等級與夫家相同。


    也就是說,大漢女子若主動嫁給親漢民族男子,則她就自覺降了一等,淪為第二等。嫁給犯漢外族,就淪為第三等。


    注意,是主動。被外族劫掠過去的不算。


    此時婚姻都是父母之命,相信沒有哪對糊塗父母會給自己女兒找個外族夫家的。


    隻要雲州發展越來越好,到時各外族女子定會搶著想嫁給大漢男子。


    外族男子也會努力學習大漢的語言、文化、禮儀等各方麵的東西。


    幾代過後,鬱臨風希望大漢兵鋒所指之處,皆為漢土。


    太陽照射之地,皆說漢語,這樣後世小孩們就不需要為學外語而花費大量精力。


    可以把這些多餘時間騰出來,多看幾本網絡小說。


    又請了田豐、沮授、荀攸、滿寵等人將這個《雲州各民族管理條例》逐漸完善,才基本定了下來。


    以後自然還需要不停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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