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上一個人。


    你說,這是一輩子。


    但激素研究數據會告訴你,你在撒謊,因為愛情的生理基礎是苯基乙胺,而苯基乙胺的作用周期,是三個月。


    三個月後,從生物本質上來說,你已經不愛他了。


    而悲傷的生理調試周期更短。


    你父親去世,去甲腎上腺素持續位於低位,這個生理調試的周期隻有兩個月。


    也就是說,即便你的父親沉默不語地與你相處了一輩子,從你出生、說話、蹣跚學步,到你的孩子也長大,你的頭發也花白,為你付出他的全部……即便是這樣的深情,你在他永遠離開後,也隻會難過六十天。


    再久,你的大腦不允許,會釋放出抵消悲傷的激素。


    此後,塵歸塵,土歸土。


    你的殯葬假期結束了,你要開始上班了,你的亞馬遜訂單又需要你簽收了,你的記憶中止了。


    你的父親,消失了。


    ……


    父親如此。


    那麽鞋子呢?


    如果一雙鞋一根根地碾磨你的手指,身體留下的記憶,是否會比大腦更長久?


    ……


    李文森掛在十七樓的高台上,寬大的裙擺飛揚起來,像一隻被風撕裂的黑色蝴蝶。


    伶仃、沉默、無聲無息。


    她的血液混進泥土,她的骨頭與木頭融為一體,指甲深深地陷進地板裏,皮膚被一雙四十二碼的咖啡色布洛克羊皮鞋,一寸一寸地碾磨成灰燼。


    ……


    人是主觀的,記憶是自以為是的。


    但她記得這雙鞋。


    四年前,曹雲山研究生畢業,她陪他逛遍了倫敦每一條大街小巷,一雙一雙試過去,這才買迴這雙手工縫製的布洛克羊皮鞋。


    這雙鞋經過她的手,經過她的眼睛,被她挑選,像一次審視。


    一百雙鞋裏,隻有這雙鞋通過她的考驗。它曾是東非大草原上一隻被馴養的野羊,被捕獲、解剖、鞣製,幾經輾轉,皮質還是這樣結實,紋路還是這樣清晰,穿五年沒有問題。


    然而,就在第四年。


    或許是它的主人,或許是她的熟人。


    穿著它,要把她從十七層樓的高台,踐踏進地獄。


    ……


    這到底是不是曹雲山?


    如果是曹雲山,他為什麽要穿著一雙他們一起買的鞋子出現?


    如果不是,他腳上這雙鞋,又從哪裏來?


    ……


    男人收迴腳,蹲下來。


    他很小心,站的地方都是她看不到臉的死角和逆光處。臉藏在帽簷的陰影裏,看不清。


    李文森隻能感覺到,他冰涼的、戴著手套的手,慢慢覆上她的手,輕柔地撫摸過她每一根傷痕累累的手指。


    那是一隻骨骼修長的手。


    透過薄薄的乳膠手套,還能感覺到他的體溫。手背冰涼,手心溫熱,像春末的風一樣輕柔。


    他的手指從她手背覆上,緩慢地插.入她的指間,扣住她的手指。


    姿態宛如情人,又如父親。


    ……


    “你為什麽不鬆手呢?”


    他握著她的手,慢慢地在她眼前蹲下來。


    “我不是來謀殺你,而是來幫助你。生存隻是你的義務,不是你的願望,你早就想消失了,為什麽到此刻還不鬆手?”


    “……”


    男人戴了一頂鴨舌帽,他衣袖拂過她手時,能感覺到觸感精細。手指上有一枚戒指。應當是穿著考究的男人。


    這點和曹雲山背道而馳。


    曹雲山是會穿天線寶寶拖鞋參加國際會議的人。


    然而,他說話時微微上揚的尾音,又有點像是曹雲山。但這個可能是她的幻覺,因為她疼到一直在耳鳴,隻能模糊地聽見男人在說什麽,卻無法從迴憶出這個聲音的來源。她竭力想從那片嘈雜的背景音裏辨別出男人的聲音是誰,卻一無所獲。


    “你活得不辛苦嗎?”


    他繼續誘哄著她:


    “隻要鬆開手,你的願望就實現了,你的靈魂就自由了,你就可以從頭再來了,為什麽還要固執地留在這個世界上?”


    ……哦,從頭再來。


    十分鍾前,她年輕的學生英格拉姆剛和她提到這個詞,重頭再來。


    這個詞多麽誘人,就像蜜糖。


    即便知道它是假的,是個謊言,也偶爾忍不住會想一想。


    如果一切都能夠重頭再來,有人想成為偉人,有人想平淡一生,有人想嚐試沒有嚐試過的事,走沒有走過的路,攀登沒有攀登過的山,愛不曾愛過的人。


    但她隻想迴到過去。迴到她出生以前。


    這樣,她就可以在她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殺死自己,抹去一切可能性。最好讓自己從這個世界上,徹徹底底地消失。


    ……


    “消失才是你的願望,消失了你才能幸福。”


    男人的話語如同催眠。


    每一句話,都準確地在她最深的意識海洋裏炸響,把那些被她壓抑下的念頭,打撈沉船一樣打撈上來——


    “承認這一點沒什麽可恥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個生命從出生開始,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消失。”


    “……”


    “在宇宙的時間表裏,生命如同螻蟻,早一點消失、晚一點消失,根本沒有任何區別。你看你的手都流血了,你已經疼得意識都模糊了,你為什麽還要苦苦支撐呢?你可以選擇在這個世界上繼續疼下去,也可以選擇自己放手,體麵地、有尊嚴地死去。”


    男人貼著她的耳朵,低低地說:


    “謀殺是有罪的,被謀殺是無罪的。乖,鬆開手,讓我成為你的借口。”


    “……”


    李文森吊在十七樓的高台上。


    她從小爬樹,臂力是她唯一拿得出手的東西,但能支撐到現在,也全靠心力。


    她一邊死死地抓著地板,一邊模模糊糊地想。


    是啊,是啊。


    這個男人說得多麽對。這個男人多麽了解她。


    她想做的事情太難,她要還的債太大,她的生活太單薄。她腳下沒有土地,前方沒有道路,身邊曾有一個肩膀,但已經被她遠遠推開,即便還在一個屋簷下,也永遠不會再迴來。


    舉目四望,除了厭倦和等待,她一無所有。根本沒有這樣要苦苦支撐的理由。


    那她為什麽,還不鬆手?


    ……


    “實現自己的願望不是罪孽,而是救贖。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每一刻,每一秒都在死亡,它就像吃早餐一樣簡單,一眨眼就過去了。”


    “……”


    “死亡不過是一次墜落。.


    男人望著她,開始一根一根地掰她的手指:


    “想象你要墜落的地方不是水泥地麵,而是大海,是你起源的地方,你就會發現,它也不是那麽讓人難以接受。”


    ……


    李文森頭抵著粗糙的牆麵,已經疼得說不出話來。


    但她就是不鬆手。


    男人掰開她手指的動作那樣強硬,劇烈的痛感就像火焰一樣灼燒著她身體的每一根神經。


    ……


    “真是倔強啊,看來隻能由我來了。”


    男人怎麽掰都掰不開她的手,隻好站起來,歎了一口氣。


    他俯身從薔薇叢裏拿起李文森一直夠不到的那瓶紅酒,握著紅酒細長的瓶口,對準大理石的窗簷,“啪”得一聲把瓶底敲碎。


    “抱歉,我本來不想讓你受太大的傷,你的手指是能保住的,但是你太固執了,我可能不得不把你的手指弄斷。”


    他隔著一叢盛開的白色香檳玫瑰,伸手摸了摸她冰涼而狼狽的臉頰。


    那樣憐惜的姿勢。


    輕柔地,就像摘下清晨一朵靜悄悄開放的花。


    ……


    “你不敢實現的願望,我來幫你實現。”


    李文森看不見男人的臉,卻能看見他手裏的紅酒瓶尖銳的碎片,折射著細碎的光芒,像夜幕裏一點紅色的炭火。


    “你會有一些疼,但代價是值得的,因為疼過以後,你的靈魂就自由了,你的願望就實現了。”


    ……


    李文森微微張開嘴,想要發出聲音。


    風卻灌進來,堵住她所有話語。


    ……


    “死亡是生命最後的盛宴,但它的場麵總不是那麽好看。”


    男人伸手遮住她的雙眼。


    一片黑暗裏,他俯下身,在她額頭上輕輕地吻了一下:


    “你不要看,享受就好。”


    ……


    李文森的臉貼在冰涼的牆壁上。


    她像一尾魚,在剖魚人的手裏沉默地掙紮。堅硬的橡木被她殘損的指甲抓出一個個小小的洞穴,像一隻一隻小小的眼睛,靜靜地望著她。


    ……


    男人半跪在她的右手上,防止她移動。


    然而,就在他一手高高地舉起手裏的碎酒瓶,對準她的手指,用力刺下的時候——


    一隻已經歸巢的鴿子被他的動作驚擾,撲棱棱地從屋簷下飛起來。


    跟隨著一隻鴿子的動作,很快,一群鴿子都從屋簷那一頭飛了起來。


    而男人一切的動作,就像被這群起飛的鴿子施了定身咒語一樣,忽然停住了。


    但很快,李文森就知道,他不是被鴿子定住的。


    他停下動作,是因為他收到了一條短信。


    他保持著半跪的姿勢,把手裏的酒瓶放到一邊。


    深紅色的酒液沾染著他的手指,宛如鮮血。他毫不在意地看了一眼,把手放在褲子上擦了擦,從襯衣口袋裏掏出一隻手機來,從按鍵的聲音聽,是一隻古董手機。


    他的手微微伸出了露天陽台。


    這迴李文森看清楚了。


    男人手上確實有一隻戒指。


    而那隻手機,也確實是一隻黑色的老式按鍵手機,樣式嚴謹而古板,隻能接打電話和發短信,沒有任何娛樂功能。


    至少,絕不是曹雲山平時用的那隻兒童手機。


    ……


    酒液還在地板上流淌,1985年的赤霞珠大部分都被貢獻給小圓木桌下白色的地毯,露天陽台上到處都是馥鬱的酒香。


    白色薔薇上也濺到了幾滴深紅色的液.體,花瓣上的液.體是酒液,枝條上的液體是她的血。


    那叢白色玫瑰被她抓得七零八落,花瓣落了一地。


    夜色下,無端顯出幾分淒迷來


    她又開始流血了。


    鮮血從她指尖溢出來,順著木質地板的紋路流下來,雨水一般,一滴一滴地落在她臉上。


    ……


    男人站起來,把地上的碎酒瓶拿起來,仔仔細細地擺迴原處,擺迴他把它拿出來的地方。


    然後他退後兩步,他歪著頭,靜靜地端詳了她一會兒。鮮花、鮮血,和滿是鮮血的女人,就像一幅畫。


    他低下頭,在手機屏幕上打起字來,看上去句子蠻長,因為他打了很久,久得李文森的手指上被他踩踏的麻木感已經過去,那些因疼到極致而消失的痛感逐漸迴歸,他還沒有打完。


    不知是發給誰。


    如果不是因為她仍命在旦夕,此情此景,就像個笑話——


    她雙手攀著木質地板,危在旦夕。


    而一個男人,站在離她兩步遠的地方,正在迴複一封漫長的短信。她看不見他臉上的神色,但從他打字嗒嗒的敲擊速度上來看,他的心情,絕對談不上好。


    “抱歉,我們的計劃有變。”


    他拿著手機,閑聊一般,在她麵前蹲下。


    “本來今天打算幫你解脫,但剛才我收到短信,有一個人不許我幫你完成心願,而我沒辦法抗拒他的要求,因為某種程度上來說,他主宰我。”


    他語氣平靜,是刻意壓低不讓她辨別的聲線:


    “真是遺憾,是不是?”


    “……”


    有一個人?


    會是誰?


    李文森隻能看見他的鞋子在她手指邊輕輕地轉了一下,鞋幫上她開玩笑畫出的笑臉粘著她的血跡,就像一個辛辣的諷刺寓言故事。


    “這是一個懦弱的男人。”


    他語氣裏帶著不屑:


    “他居然告訴我,你還不能死,因為他需要你。”


    ……需要她?


    rn裏敢說需要她的,大概隻有沈城。因為他給她發工資,需要她迴饋以研究報告。


    可沈城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現身了。


    久得,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


    事情越來越匪夷所思,她的手指也越來越疼。


    開始幹涸的血液把她的手指上的皮肉都黏在一起,她的指尖仿佛已經脫離了她的身體,之前被那一口心力撐住的疲憊,因為現在局勢的放緩,也全都慢慢從她身體裏蘇醒了過來。


    但這仍是一個假象。


    她的局勢並沒有放緩。


    她仍是一鬆手,就會掉下去。不鬆手,也會馬上自己掉下去。


    ……


    初夏的鴿群從她身邊掠過,遠遠傳來樓下人群熱鬧的喧囂聲,嘈嘈諾諾,像一種遠古的迴音,聽不真切。


    男人的目光瞥向樓下。


    不知看到了什麽,他忽然笑了起來。


    “緊張你的人真多呢。”


    他又遮住她的眼睛,俯下身,溫柔地摸了摸她的長發:


    “但這些人都不理解你,他們不懂你的需求,也不能苟同你的願望。在這個世界上,唯一能讚同你,並與你心意相通的人,隻有我,我們應該結為夫妻。”


    “……”


    “乖,我時間不多,你呆在這裏,如果累了,就鬆開手。”


    “……”


    那雙她熟悉的咖啡色布洛克羊皮鞋子,慢鏡頭一般,從她眼前晃過,慢慢走遠。


    而一隻野山羊的眼睛,被人縫進鞋底,正隔著自己的皮膚,靜靜地望著她。


    ……


    而直到他走了很遠,李文森還能聽到他的聲音,隔著一叢玫瑰,隔著一隻破碎的酒瓶,隔著濃重的夜色,淡淡地傳來——


    “沒有人比渴望死亡的人更幸福。”


    他的聲音像晚風:


    “因為隻要你們一鬆手,就能實現夢想。”


    ……


    他走了。


    他不殺她,也不救她。


    他把她一個人留在十七層的陽台上,等待支撐不了的那一刻,再擁抱死亡。


    風吹拂著她漆黑的長發,遠處的潮水起起伏伏。海浪拍擊礁石的聲音,在她耳朵裏無限放大。


    世界這麽安靜。


    安靜得,仿佛隻剩下一片海。


    她的鼻尖是海水濃重的腥味。但這不是真的。海岸線離她很遠,她不可能這麽清晰地聽到海浪的聲音,也不可能這麽清楚地聞到海水的潮濕的氣息。


    ——這是她臨近死亡的幻覺。


    她擅長爬樹,吊在樹幹上的極限是七分鍾,很多男人都比不上她。


    但她今天,已經吊在這裏,十五分鍾。


    她的指甲快斷完了,她的力氣快用盡了。肌肉耗氧量太大,她的意識已經開始模糊了。


    她聞到的海水味道,這是一個預告。


    她還沒有掉下去。她還沒有死。


    但她的身體和大腦,已經先於她,預見了這一點。


    ……


    樓下有輕柔的吉他聲傳來。


    生澀的輪指,粗糙的彈撥,依稀可以聽出是一首西班牙小調,男人沙啞地聲音輕輕哼唱著西班牙弗拉明戈的情詩。


    ……


    李文森頭閉上眼睛,已經不想用力氣去思考。


    她聽著這首改編的西班牙小調,模模糊糊地想起,三年前,她和他賭牌輸得一塌糊塗,被迫答應陪他一起去西班牙,一起去敘利亞,一起去探索世界上所有的古代洞穴,還有星空、航線和海洋。


    ……哦,喬伊。


    她欠喬伊的錢還沒有還,她欠喬伊的早餐還沒有做。


    她欠她兩條性命,還欠他整個世界。


    可是這一切都來不及了。


    她是一個的騙子。


    輕易許下諾言,從來不曾兌現。


    ……


    李文森感覺到自己的手指已經開始慢慢下滑……她又抓緊了一些,可仍舊無法阻止自己下滑的趨勢。


    意誌再堅定,心念再強大,人的身體還是有極限的。她的極限是七分鍾,今天已經撐到了二十分鍾。按她現在的下滑速度,三分鍾後就會徹底脫手。


    夠了。夠了。


    她垂著頭,長發遮住她的臉。


    樓下萬家燈火,車流如織,卻沒有一個人能看見她這個角落。


    ……


    卡隆b座的樓房比一般樓房高,它是豪華配置,四米一層。


    十七層,就是七十米。


    隔著七十米的距離,車是小小的一點,樓下那些繁盛的薔薇,也不過是巴掌大的一捧。


    李文森漠然地望著樓下,慢慢地思考著自己的求生方法。


    最後發現……幾乎沒有。


    她右手已經抓不住地板,玫瑰的根莖也已經被她扯出泥土,撐不了一分鍾……夠了。


    李文森頭抵著牆,閉著眼,嘴角慢慢勾起來。


    死亡啊,那是她久未謀麵的老朋友。


    如果她死在今天。


    明天的喬伊,會去哪裏呢。


    ……


    “當然是迴倫敦,然後立刻在一個交通便捷的地方,買一套水管不會漏水的公寓。”


    一個熟悉的、冷冷的聲音忽然從她上方響起。


    李文森驀地睜大眼睛,難以置信地仰起頭。


    喬伊俯下身,卻沒有伸手拉住她。


    他隻是用他冰雪一般的麵容,自上而下地俯視著她,輕聲說:


    “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至少要能打到出租車。這樣,等你的骨灰盒有了危險的時候,我就不用像今天這樣,開著一輛越野車爬山來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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