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亂世佳人]南國玫瑰 作者:米迦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莉迪亞和坎迪斯都深深為了女主人自豪,約瑟芬小姐美麗又善良,薪水給的很大方。她們都是6、7歲就到了羅畢拉德家陪伴小姐,可以說跟小姐一起長大的,小姐以前是個被寵壞的孩子,結婚之前也是個任性的女孩,生了孩子之後是個被嚇壞的年輕母親,但好像突然之間就長大了。
黑嬤嬤說的沒錯,小姐成了母親,當然跟以前不一樣啦。
巴黎的一切深深迷住了這兩個年輕女黑奴,她們在巴黎從黑奴變成了自由民,巴黎在她們心中從此成了一個特別的地方,象征著“自由”,盡管她們不明白,但在她們心中,巴黎是個好地方。
羅畢拉德家“漸進贖買式”給予黑奴自由的事情在愛彌兒的“無所謂”、約翰並不強烈的反對下,緩慢的開了個頭。
愛倫·奧哈拉來參加舞會的時候,也基本同意了會讓莉迪亞、坎迪斯等四人在塔拉莊園的親人選擇自贖的方式成為自由民。愛倫從家裏帶去的20個黑奴都是室內奴隸,到如今15年過去,20個黑奴翻倍成了40多個。
室內奴隸從未下過田,吃穿都比田裏幹重活的奴隸好得多。黑奴沒有薪水,但平時有老爺太太的賞錢,幾家人湊了一小筆錢,先讓莉迪亞的哥哥丹澤爾辦好了贖身手續,12月初的一天,28歲的自由黑人丹澤爾帶著路條、證明自由民身份的文件,到了薩凡納。
兄妹倆多年未見,一見麵先抱著好好哭了一場。隨後,丹澤爾去見了約瑟芬小姐。
“小姐,多謝你說服了愛倫小姐。”丹澤爾是個混血兒,膚色不能算很深,據說他們的母親是一個膚色幾乎像是白人的第三代混血黑奴,其實從膚色上來看,應該叫“白奴”。白人老爺跟黑人女奴生下混血私生子的事情絕不少見,可以說很常見才是,混血私生子伺候他們的白人異母兄妹的事情也絕不少見,女主人也隻能視而不見。
約瑟芬看著他,混血兒多數俊美,丹澤爾和莉迪亞都很漂亮,所以莉迪亞才能被選中當她的小女奴。丹澤爾臉型是有別於絕大多數黑人方臉的長臉,臉龐線條柔和,一雙深棕褐色的明亮眼眸,一頭濃黑的卷發在頭頂梳理的很整齊,很講究的打上了發蠟。
“我應該告訴你,成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裏的書,“坐。”指了指她麵前的單人沙發。
丹澤爾局促的說:“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經是自由民啦,”約瑟芬很有趣的看著他,“你要開始習慣自己
跟別人是同樣的美國公民。”
丹澤爾緊張的抿了抿薄唇,這一點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親,或者說像他血統裏不知名的白人老爺——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還沒有習慣。”
他小心的坐在沙發上,拘謹的隻坐了半邊。
“外麵很多人靠追捕逃奴為生,你不跟著白人出門,他們就會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帶著證明文件,他們也可以無視。一個像你這樣漂亮又強壯的黑奴能賣2000美元,為了錢,那些家夥什麽都能幹得出來。”
這確實是個大問題,他思考了半天,發現這個問題確實不是他自己就能解決的。
“我跟莉迪亞和謝爾頓都說過,他們可以選擇留在我身邊,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講良心的人家,可能你會再次被當成奴隸,他們隻要不承認你的證明文件就行了,到時候你能找誰呢?你要是在薩凡納,我還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著他們離開了佐治亞,我就沒有辦法了。你認識字,你讀一讀這個。”
她從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遞給他。
是臭名昭著的《聯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為奴隸,1834年隨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隸製的伊利諾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獲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當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雇傭製仆人的身份跟隨前主人返迴密蘇裏,密蘇裏州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當成奴隸。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蘇裏州巡迴法庭提出申訴,要求承認他的自由身份,初審獲勝,但第二年便被密蘇裏最高法院駁迴;
司考特又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於是聯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蘇裏最高法院的判決,決定司考特必須重新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屬並不因為被帶入該區內即取得自由,縱或他的主人攜帶他們到那裏去是有意成為該地永久居民的。……
……因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帶往伊利諾斯州時是一個奴隸,在伊利諾斯州也是當做奴隸,同時也是當做奴隸帶迴密蘇裏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隸是依照密蘇裏州的法律而決定,不是依照伊利諾斯州的法律而決定的。”
這個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還算得上新鮮熱辣。經過報紙傳播和黑奴之間的口口相傳,也早已傳遍佐治亞州。
丹澤爾這還是第一次見到判決書。他的
文化程度也就是個讀報紙、寫簡單信件的程度,判決書裏一半的單詞不認識,可意思還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磕磕巴巴的讀了起來。
丹澤爾心情沉重。
“白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麽都能做出來。”
丹澤爾茫然的點點頭。
“你想過今後要做什麽嗎?”
“還沒有。”
“你在塔拉都做些什麽?”
“跟著奧哈拉先生出門,打理他的所有事情。”
有點像貼身男仆,但傑拉德這個愛爾蘭人可不是一個正統的“老爺”。
“也就是說,你沒有外麵的謀生技能。”
他有點著急了,“我認識不少字,會寫信,還會一點木匠活。”
“你結婚了嗎?”
“結了。”
“孩子呢?”
“有一個女孩,4歲了,長得非常可愛,小姐,您要是見到了我的米婭,準會喜歡她。”丹澤爾裂開嘴笑了。
“你的妻子呢?”
丹澤爾很快收斂笑容,他的視線從小姐的裙子上移到了沙發的花紋扶手上,然後又移到了牆壁上的壁紙。他的眼神變得痛苦、空洞。
“小姐,我的麗雅很可憐,她死啦,生孩子的時候死的……還有孩子,一個小女孩,生下來就斷氣了。”他很傷心,但很快就克製住傷感,沒有主人喜歡聽到這種喪氣的事情。
房間裏暫時沉默了一會兒。
“你可以先住在家裏,讓莉迪亞給你找個房間。我希望你能來為我辦事,你要是為我做事,我給你——謝爾頓的薪水的百分之七十,是因為你沒有他懂的單詞多,謝爾頓將來會成為我的管家。另外,我會寫信給塔拉,讓他們把你的孩子送過來。”
波琳、尤拉莉家的黑奴也漸漸開始自贖,先從室內奴隸開始。波琳家裏進展的要快一點,她家的室內奴隸是30多個,略少於塔拉莊園。三姐妹出嫁都從家裏帶走了20名奴隸,多出來的奴隸都是這幾年不斷生育的自然增長。
就像約翰說的,他們這樣的家庭,隻有買的,沒有賣的,不然會被人以為你快要破產了。奴隸也會生老病死,概率跟白人差不多,一場流感往往就會讓人送了命。奴隸還可以送人,要是有客人看上家裏的黑奴,慷慨的主人為了表示主人風度,有可能將那個奴隸送給你。
其中以未成年居多。
心地善良的主人很少讓奴隸一家分開,但肯定有奴隸主不在乎黑奴的“人權”:你連人身自由都沒有,連個“人”都算不上,談什麽人權呢?
約瑟芬在巴黎對奴隸製還沒有特別清晰的概念,迴到美國之後才覺得這個製度是多麽的驚人!
隻是因為膚色不同,白人便可以將黑人當成動物一樣對待。所有白人天然有權將任何一個單獨走在路上的黑人抓住、毆打,單獨走在路上的黑人被自動識別為“逃奴”,人人有權抓住逃奴。有人說的好,在歐洲人們為一匹馬不打烙印而上街抗議,可在這兒,居然可以往一個人的身上印烙印而不被視為殘忍。
黑奴很多時候還不如動物呢,奴隸主舍不得鞭打馬匹,卻可以毫不猶豫用馬鞭將黑奴抽個半死。
隨意傷害黑奴在薩凡納的老爺太太少爺小姐們看來根本不是個事,有些殘忍的奴隸主甚至以此取樂。
至於隨意占有家裏的女黑奴這種事情更是司空見慣,如果哪家的年輕女黑奴忽然不見了幾個月,那麽往往是送去郊外的農場生孩子去了,女黑奴生下個不黑不白的混血兒可是醜聞,稍微講究的人家都要掩飾一下。當然也有毫不掩飾的人家,因為他們認為黑奴“不是人”,女黑奴不過是用來發泄欲望的工具,使用一下工具又怎麽了?怎麽能算“醜聞”呢?
而那些沒有經濟能力隻能依靠丈夫的太太們也隻能忍氣吞聲當做沒有這迴事,因為畢竟黑人“不是人”。
作者有話要說:
*混亂和暴力絕大多數時候因為經濟能力,就比如今年美國的“零元購”,黑人也不是沒有高收入階層,高知識水平跟高收入是呈正比的,如果一個龐大的群體沒有接受高等教育、沒有固定收入,那麽走上街頭來個“零元購”大狂歡是對其有利的事情,至於是否會秋後算賬,大概率是不會的,不然可能還會走上街頭繼續“零元購”。種族跟暴力傾向沒有直接關係,倒是跟知識水平有直接關係。
*《飄》的同人很難寫,瑪格麗特本人因為是南方舊奴隸主後裔,對奴隸製是比較同情的,所以這本書現在來看也就很不“政治正確”。她描述的是奴隸主中較為人性、善良的一部分,也隻講了室內奴隸這種奴隸階層裏的“高級分子”,但基本沒有描寫過田裏黑奴的情況。
亞特蘭大圍城戰之後,塔拉的田裏的奴隸都跑光了,後來也沒寫有人迴來,室內奴隸倒是有忠心耿耿不願離
開主人的。
黑嬤嬤說的沒錯,小姐成了母親,當然跟以前不一樣啦。
巴黎的一切深深迷住了這兩個年輕女黑奴,她們在巴黎從黑奴變成了自由民,巴黎在她們心中從此成了一個特別的地方,象征著“自由”,盡管她們不明白,但在她們心中,巴黎是個好地方。
羅畢拉德家“漸進贖買式”給予黑奴自由的事情在愛彌兒的“無所謂”、約翰並不強烈的反對下,緩慢的開了個頭。
愛倫·奧哈拉來參加舞會的時候,也基本同意了會讓莉迪亞、坎迪斯等四人在塔拉莊園的親人選擇自贖的方式成為自由民。愛倫從家裏帶去的20個黑奴都是室內奴隸,到如今15年過去,20個黑奴翻倍成了40多個。
室內奴隸從未下過田,吃穿都比田裏幹重活的奴隸好得多。黑奴沒有薪水,但平時有老爺太太的賞錢,幾家人湊了一小筆錢,先讓莉迪亞的哥哥丹澤爾辦好了贖身手續,12月初的一天,28歲的自由黑人丹澤爾帶著路條、證明自由民身份的文件,到了薩凡納。
兄妹倆多年未見,一見麵先抱著好好哭了一場。隨後,丹澤爾去見了約瑟芬小姐。
“小姐,多謝你說服了愛倫小姐。”丹澤爾是個混血兒,膚色不能算很深,據說他們的母親是一個膚色幾乎像是白人的第三代混血黑奴,其實從膚色上來看,應該叫“白奴”。白人老爺跟黑人女奴生下混血私生子的事情絕不少見,可以說很常見才是,混血私生子伺候他們的白人異母兄妹的事情也絕不少見,女主人也隻能視而不見。
約瑟芬看著他,混血兒多數俊美,丹澤爾和莉迪亞都很漂亮,所以莉迪亞才能被選中當她的小女奴。丹澤爾臉型是有別於絕大多數黑人方臉的長臉,臉龐線條柔和,一雙深棕褐色的明亮眼眸,一頭濃黑的卷發在頭頂梳理的很整齊,很講究的打上了發蠟。
“我應該告訴你,成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裏的書,“坐。”指了指她麵前的單人沙發。
丹澤爾局促的說:“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經是自由民啦,”約瑟芬很有趣的看著他,“你要開始習慣自己
跟別人是同樣的美國公民。”
丹澤爾緊張的抿了抿薄唇,這一點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親,或者說像他血統裏不知名的白人老爺——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還沒有習慣。”
他小心的坐在沙發上,拘謹的隻坐了半邊。
“外麵很多人靠追捕逃奴為生,你不跟著白人出門,他們就會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帶著證明文件,他們也可以無視。一個像你這樣漂亮又強壯的黑奴能賣2000美元,為了錢,那些家夥什麽都能幹得出來。”
這確實是個大問題,他思考了半天,發現這個問題確實不是他自己就能解決的。
“我跟莉迪亞和謝爾頓都說過,他們可以選擇留在我身邊,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講良心的人家,可能你會再次被當成奴隸,他們隻要不承認你的證明文件就行了,到時候你能找誰呢?你要是在薩凡納,我還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著他們離開了佐治亞,我就沒有辦法了。你認識字,你讀一讀這個。”
她從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遞給他。
是臭名昭著的《聯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為奴隸,1834年隨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隸製的伊利諾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獲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當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雇傭製仆人的身份跟隨前主人返迴密蘇裏,密蘇裏州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當成奴隸。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蘇裏州巡迴法庭提出申訴,要求承認他的自由身份,初審獲勝,但第二年便被密蘇裏最高法院駁迴;
司考特又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於是聯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蘇裏最高法院的判決,決定司考特必須重新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屬並不因為被帶入該區內即取得自由,縱或他的主人攜帶他們到那裏去是有意成為該地永久居民的。……
……因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帶往伊利諾斯州時是一個奴隸,在伊利諾斯州也是當做奴隸,同時也是當做奴隸帶迴密蘇裏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隸是依照密蘇裏州的法律而決定,不是依照伊利諾斯州的法律而決定的。”
這個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還算得上新鮮熱辣。經過報紙傳播和黑奴之間的口口相傳,也早已傳遍佐治亞州。
丹澤爾這還是第一次見到判決書。他的
文化程度也就是個讀報紙、寫簡單信件的程度,判決書裏一半的單詞不認識,可意思還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磕磕巴巴的讀了起來。
丹澤爾心情沉重。
“白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麽都能做出來。”
丹澤爾茫然的點點頭。
“你想過今後要做什麽嗎?”
“還沒有。”
“你在塔拉都做些什麽?”
“跟著奧哈拉先生出門,打理他的所有事情。”
有點像貼身男仆,但傑拉德這個愛爾蘭人可不是一個正統的“老爺”。
“也就是說,你沒有外麵的謀生技能。”
他有點著急了,“我認識不少字,會寫信,還會一點木匠活。”
“你結婚了嗎?”
“結了。”
“孩子呢?”
“有一個女孩,4歲了,長得非常可愛,小姐,您要是見到了我的米婭,準會喜歡她。”丹澤爾裂開嘴笑了。
“你的妻子呢?”
丹澤爾很快收斂笑容,他的視線從小姐的裙子上移到了沙發的花紋扶手上,然後又移到了牆壁上的壁紙。他的眼神變得痛苦、空洞。
“小姐,我的麗雅很可憐,她死啦,生孩子的時候死的……還有孩子,一個小女孩,生下來就斷氣了。”他很傷心,但很快就克製住傷感,沒有主人喜歡聽到這種喪氣的事情。
房間裏暫時沉默了一會兒。
“你可以先住在家裏,讓莉迪亞給你找個房間。我希望你能來為我辦事,你要是為我做事,我給你——謝爾頓的薪水的百分之七十,是因為你沒有他懂的單詞多,謝爾頓將來會成為我的管家。另外,我會寫信給塔拉,讓他們把你的孩子送過來。”
波琳、尤拉莉家的黑奴也漸漸開始自贖,先從室內奴隸開始。波琳家裏進展的要快一點,她家的室內奴隸是30多個,略少於塔拉莊園。三姐妹出嫁都從家裏帶走了20名奴隸,多出來的奴隸都是這幾年不斷生育的自然增長。
就像約翰說的,他們這樣的家庭,隻有買的,沒有賣的,不然會被人以為你快要破產了。奴隸也會生老病死,概率跟白人差不多,一場流感往往就會讓人送了命。奴隸還可以送人,要是有客人看上家裏的黑奴,慷慨的主人為了表示主人風度,有可能將那個奴隸送給你。
其中以未成年居多。
心地善良的主人很少讓奴隸一家分開,但肯定有奴隸主不在乎黑奴的“人權”:你連人身自由都沒有,連個“人”都算不上,談什麽人權呢?
約瑟芬在巴黎對奴隸製還沒有特別清晰的概念,迴到美國之後才覺得這個製度是多麽的驚人!
隻是因為膚色不同,白人便可以將黑人當成動物一樣對待。所有白人天然有權將任何一個單獨走在路上的黑人抓住、毆打,單獨走在路上的黑人被自動識別為“逃奴”,人人有權抓住逃奴。有人說的好,在歐洲人們為一匹馬不打烙印而上街抗議,可在這兒,居然可以往一個人的身上印烙印而不被視為殘忍。
黑奴很多時候還不如動物呢,奴隸主舍不得鞭打馬匹,卻可以毫不猶豫用馬鞭將黑奴抽個半死。
隨意傷害黑奴在薩凡納的老爺太太少爺小姐們看來根本不是個事,有些殘忍的奴隸主甚至以此取樂。
至於隨意占有家裏的女黑奴這種事情更是司空見慣,如果哪家的年輕女黑奴忽然不見了幾個月,那麽往往是送去郊外的農場生孩子去了,女黑奴生下個不黑不白的混血兒可是醜聞,稍微講究的人家都要掩飾一下。當然也有毫不掩飾的人家,因為他們認為黑奴“不是人”,女黑奴不過是用來發泄欲望的工具,使用一下工具又怎麽了?怎麽能算“醜聞”呢?
而那些沒有經濟能力隻能依靠丈夫的太太們也隻能忍氣吞聲當做沒有這迴事,因為畢竟黑人“不是人”。
作者有話要說:
*混亂和暴力絕大多數時候因為經濟能力,就比如今年美國的“零元購”,黑人也不是沒有高收入階層,高知識水平跟高收入是呈正比的,如果一個龐大的群體沒有接受高等教育、沒有固定收入,那麽走上街頭來個“零元購”大狂歡是對其有利的事情,至於是否會秋後算賬,大概率是不會的,不然可能還會走上街頭繼續“零元購”。種族跟暴力傾向沒有直接關係,倒是跟知識水平有直接關係。
*《飄》的同人很難寫,瑪格麗特本人因為是南方舊奴隸主後裔,對奴隸製是比較同情的,所以這本書現在來看也就很不“政治正確”。她描述的是奴隸主中較為人性、善良的一部分,也隻講了室內奴隸這種奴隸階層裏的“高級分子”,但基本沒有描寫過田裏黑奴的情況。
亞特蘭大圍城戰之後,塔拉的田裏的奴隸都跑光了,後來也沒寫有人迴來,室內奴隸倒是有忠心耿耿不願離
開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