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換一個錘子
[綜英美]完全追蝠手冊 作者:桔柚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位麵交易平台所搜索到的雷神索爾,現在正在阿斯加德的仙宮裏參加一個酒宴。
阿斯加德的人都偏向豪爽、大氣,卻又粗中有細。他們喜歡金光閃閃、華麗精美的東西。所以仙宮金碧輝煌,亭台樓閣,無一不精致華美。
勇士們聚集在大廳之內,麵前擺滿了大碗的酒,一盤盤烤得表皮金黃焦脆的肉。
索爾正和他的勇士們、他的好友們交談,邊大口吃肉、邊大口喝酒。
“索爾,你終於迴來了啊!”
“哈哈!是啊是啊!”
“一段時間不見,你依舊那麽勇猛!”
“你們也是!你們都是阿斯加德的勇士,都是阿斯加德的驕傲!”
索爾一口喝完一大碗酒,往地上一摔,豪爽地跟友人們勾肩搭背,哈哈大笑起來。
於是……
在林秀選擇“確認連通”的選項之後,他發現,跟他通話的人一直在大笑。
他嚐試著發出聲音:“嗨,雷神你好……”
雷神正高興著呢,當然沒有發現腦子裏麵出現的微小的聲音。
然後就出現了以下場景——
索爾(豪邁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秀(小心翼翼):“我是林秀……”
索爾(看見勇士們精彩的戰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
林秀(依舊是小心翼翼):“我想和你交換點什麽東西……”
索爾(誇獎大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們都很好!”
林秀(有點無語):“你聽得到我說話嗎?我想和你交易物品……”
索爾(看到激動人心的戰鬥場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好很好很好!”
林秀(迷惑):……這人怕不是個憨憨吧。
林秀感到無奈,他想放棄了,再重新搜索一個吧。
就在這時,係統提示音又出現了。
【對方同意了您的請求,現已達成交易條件,是否進行交易?】
林秀有點驚訝。
達成了條件?林秀想到了那條雙方都同意就可交換物品的規則。
因為雷神說了類似“好”的話嗎?
對方明顯就是無心之間同意的,他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跟他交易物品,這樣也
能算嗎?
這個平台的規則好有彈性。
……而且自己還沒有決定跟他交換什麽東西呀。
【是否進行交易?】
“是。”
從來沒有過這樣的經曆,不知道到底是什麽情況,林秀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同意了這個交易。
他到底會失去什麽?他又會得到什麽呢?
林秀一向很喜歡探索未知的東西,這能使他興奮得戰栗。
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一陣白光突然顯現在眼前,林秀感覺自己忽然頭暈目眩,仿佛有什麽東西在一瞬間從他身體裏抽走。他整個人非常的疲憊,隻來得及看了一眼隨著白光而出現的某個看來很像錘子的東西,然後就完全失去了意識,倒在仍然布滿灰塵的地上。
最後一秒,他想:好像玩脫了呢,小薩又要罵我了,嘻嘻。
*several?hourster
“林,醒醒,醒醒!”
意識混混沌沌,讓人無法集中注意力思考。一切的事物好像都變得鬆弛,身體和精神也都變得鬆懈。
極致的疲憊,極致的溫柔。
林秀感覺自己仿佛這懸浮在深海裏,隨著微微的水波沉沉浮浮。流動的水輕輕撫過他的皮膚,仿佛風兒一般,讓人感覺到一片涼爽輕鬆。
好舒服……
“林秀!醒醒!”
終於聽到有人在唿喚,大海震顫起來。
深海裏的魚兒們受到了驚嚇,紛紛躁動起來,它們突然出現,在林秀身邊瘋狂遊動。
林秀微微晃了晃腦袋,眼皮輕輕顫了顫,艱難地半睜開眼,看見的便是湊到他眼前、距離他的鼻子不過十公分的一張不認識的女人的臉。
……誰?
腦子不太清醒,林秀沒有將麵前這個人臉跟自己認識的任何一個人對上號。
【宿主,這是你的經紀人。我之前有把她的照片給你看過。】sr-100冷淡的聲音響起。
哦……是我的經紀人呀。
林秀的經紀人是個紅發的高挑女人,顴骨有些高,看起來有些刻薄。她性格強勢,雷厲風行,但交友廣泛,信息渠道很多,能拿到不少的資源,她手下的藝人都挺喜歡她的。
反正,麵對她,林秀隻要表現得像是個乖巧懂事的新人就可以了。
林秀努力睜大眼,看向經紀人,叫道:“……安妮姐。”
安妮格雷看見林秀醒了過來,鬆了口氣,這才撐著膝蓋站了起來。
她撩了撩自己紅色的長發,叉著腰看著從地上慢慢爬起來的小模特,然後,質問就如同突突突的子彈發射出來。
“你怎麽迴事?怎麽會躺在地上?”
“電話也打不通,按門鈴也不開門。”
“你知道哥譚是個什麽樣的地方嗎?你知道我好不容易打開門進來,卻發現你昏倒在地上的時候是什麽心情嗎?我還以為你被入室行兇了!”
“電話為什麽打不通?上個禮拜我不是才剛給你買一個最新款嗎?”
“都跟你說了,有事情就找我,有什麽問題直說,怎麽還鬧得自己一個人昏倒在房間裏?”
“還有啊,”安妮格雷把視線轉到旁邊那個尺寸巨大、造型古怪的錘子上,“這是什麽?你沒空跟我去拍雜誌封麵,有空在這裏玩cosy?”
林秀跪坐在地上,然後扶著錘子,慢慢地站了起來。他現在狀態是類似於睡得太久,腦袋有些混沌。
對於經紀人的一係列問題,他表示語速太快,沒聽清楚多少。但是,道歉就對了。
他扶著額頭,做乖巧狀,小聲的應道:“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的行李和手機在剛來哥譚的時候就被偷了……”
林秀把自己找不到路、被搶劫、被蝙蝠俠所救的事情大概說了一遍,得到經紀人的一個敲腦袋服務。
安妮簡直是被麵前這個小迷糊給氣笑了:“我就比你晚一天來哥譚,我已經交代你好多次哥譚的治安不好,你千萬要小心,你的東西還能被偷?”
“這個可以不怪你,外地人在哥譚本地人的麵眼裏簡直就是待宰的小綿羊。我給你租的房子,算是哥譚裏環境比較好的了,房子旁邊的路也都很寬敞,你是怎麽走到那些亂七八糟的小巷子裏麵去的?還在大晚上出去,要不是蝙蝠俠,你想去死嗎?”
“如果你不能適應在哥譚的生活,學不會生存的守則,我勸你還是趕緊迴到紐約那邊,在紐約你發展前景也很好,也有其他經紀人帶你,你沒必要跟我一起來哥譚。”
林秀能說什麽呢?他一睜眼就呆在那個小巷子裏麵了。人設就是這麽寫的呀,他也沒有什麽辦法。
但是他的經紀人很明顯就是一個刀
子嘴但心眼不壞的人,況且他要繼續扮演好“林秀”這個角色,今後還得繼續當模特,跟經紀人打好關係還是非常必要的。
於是他就隻能連連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會記住教訓的……”
“ok,ok,”安妮格雷說,“希望你能記住你說的話,你跟我說你媽媽是哥譚人,想來哥譚看看,我正好也要迴來哥譚才會帶上你,希望下一次我來找你時見到的不是你的屍體。”
“今天你先休息,調整一下狀態。明天早上我來找你,你要拍個雜誌封麵。明天下午你也不能閑著,得去做造型,為明晚韋恩集團舉辦的晚宴做準備。”
“那個晚宴上會來很多名流,還有演藝圈的大咖,對你擴展人際交往十分有幫助,一定要重視,知道嗎?”
“聽懂了嗎?”
經紀人的語速真的很快,跟機關槍突突一樣,林秀隻聽清了大概的內容:明天需要去拍誌封麵,還要參加一個韋恩集團的晚宴。
林秀連連應是:“好的,好的……”
經紀人風風火火地走了。
[女強人的類型啊……]
經紀人走了以後,林秀也有了時間來查看自己換得了物品——那個造型奇特,十分巨大的錘子。
【物品名稱:雷神之錘姆妙爾尼爾(mjolnir)
擁有人:雷神索爾
*基本信息:神器,錘的頭是由神域金屬烏魯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則是以世界之樹(yggdrasil)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時候還可以縮小放進口袋裏。此武器的功能為可以擊穿任何東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會毫無誤差地擊中目標,而且飛出去之後還可以自動飛迴持有者的手中。
備注:一般人無法拿起來,隻有達到特定條件,得到雷神之錘認可的人才可拿起它。(玩家就不要想了)】
林秀:哇哦~神器!聽起來很厲害的樣子!我的運氣也太好了吧!
他嚐試著拿起,不,僅僅隻是移動雷神之錘,果然沒有任何效果。
沒關係,雖然有個拿不起來的限製,但是這畢竟是神器啊!
林秀更傾向於現在他之所以拿不起雷神之錘,是因為等級太低,無法使用神器級別的東西。
所以他得到了一個神器,那麽他付出了什麽代價呢?
林秀沒有感覺自己身上少了什麽東西,他點開遊戲版麵,
遊戲角色也沒有失去什麽,所以他到底是用什麽才換來了一個雷神之錘呢?
林秀思索著,不經意間瞥到了旁邊的沙發。
沙發看起來挺幹淨的。
不對,這間屋子裏麵到處都是灰塵,沙發怎麽會那麽幹淨呢?
林秀迴想自己剛進入這個房間時看到的畫麵,發現原來是沙發上麵罩著的一層布消失了。
林秀:???
所以我用一塊破布換到了雷神之錘?雷神會哭的吧!
阿斯加德。
雷神是真的要哭了。
他隻不過是跟好友們喝了個酒,一低頭剛才放在手邊的妙爾尼爾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塊滿是灰塵的、跟整個金碧輝煌的大廳格格不入的破布。
雷神:我錘子呢?我那麽大一個錘子呢??
阿斯加德的人都偏向豪爽、大氣,卻又粗中有細。他們喜歡金光閃閃、華麗精美的東西。所以仙宮金碧輝煌,亭台樓閣,無一不精致華美。
勇士們聚集在大廳之內,麵前擺滿了大碗的酒,一盤盤烤得表皮金黃焦脆的肉。
索爾正和他的勇士們、他的好友們交談,邊大口吃肉、邊大口喝酒。
“索爾,你終於迴來了啊!”
“哈哈!是啊是啊!”
“一段時間不見,你依舊那麽勇猛!”
“你們也是!你們都是阿斯加德的勇士,都是阿斯加德的驕傲!”
索爾一口喝完一大碗酒,往地上一摔,豪爽地跟友人們勾肩搭背,哈哈大笑起來。
於是……
在林秀選擇“確認連通”的選項之後,他發現,跟他通話的人一直在大笑。
他嚐試著發出聲音:“嗨,雷神你好……”
雷神正高興著呢,當然沒有發現腦子裏麵出現的微小的聲音。
然後就出現了以下場景——
索爾(豪邁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秀(小心翼翼):“我是林秀……”
索爾(看見勇士們精彩的戰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
林秀(依舊是小心翼翼):“我想和你交換點什麽東西……”
索爾(誇獎大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們都很好!”
林秀(有點無語):“你聽得到我說話嗎?我想和你交易物品……”
索爾(看到激動人心的戰鬥場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好很好很好!”
林秀(迷惑):……這人怕不是個憨憨吧。
林秀感到無奈,他想放棄了,再重新搜索一個吧。
就在這時,係統提示音又出現了。
【對方同意了您的請求,現已達成交易條件,是否進行交易?】
林秀有點驚訝。
達成了條件?林秀想到了那條雙方都同意就可交換物品的規則。
因為雷神說了類似“好”的話嗎?
對方明顯就是無心之間同意的,他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跟他交易物品,這樣也
能算嗎?
這個平台的規則好有彈性。
……而且自己還沒有決定跟他交換什麽東西呀。
【是否進行交易?】
“是。”
從來沒有過這樣的經曆,不知道到底是什麽情況,林秀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同意了這個交易。
他到底會失去什麽?他又會得到什麽呢?
林秀一向很喜歡探索未知的東西,這能使他興奮得戰栗。
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一陣白光突然顯現在眼前,林秀感覺自己忽然頭暈目眩,仿佛有什麽東西在一瞬間從他身體裏抽走。他整個人非常的疲憊,隻來得及看了一眼隨著白光而出現的某個看來很像錘子的東西,然後就完全失去了意識,倒在仍然布滿灰塵的地上。
最後一秒,他想:好像玩脫了呢,小薩又要罵我了,嘻嘻。
*several?hourster
“林,醒醒,醒醒!”
意識混混沌沌,讓人無法集中注意力思考。一切的事物好像都變得鬆弛,身體和精神也都變得鬆懈。
極致的疲憊,極致的溫柔。
林秀感覺自己仿佛這懸浮在深海裏,隨著微微的水波沉沉浮浮。流動的水輕輕撫過他的皮膚,仿佛風兒一般,讓人感覺到一片涼爽輕鬆。
好舒服……
“林秀!醒醒!”
終於聽到有人在唿喚,大海震顫起來。
深海裏的魚兒們受到了驚嚇,紛紛躁動起來,它們突然出現,在林秀身邊瘋狂遊動。
林秀微微晃了晃腦袋,眼皮輕輕顫了顫,艱難地半睜開眼,看見的便是湊到他眼前、距離他的鼻子不過十公分的一張不認識的女人的臉。
……誰?
腦子不太清醒,林秀沒有將麵前這個人臉跟自己認識的任何一個人對上號。
【宿主,這是你的經紀人。我之前有把她的照片給你看過。】sr-100冷淡的聲音響起。
哦……是我的經紀人呀。
林秀的經紀人是個紅發的高挑女人,顴骨有些高,看起來有些刻薄。她性格強勢,雷厲風行,但交友廣泛,信息渠道很多,能拿到不少的資源,她手下的藝人都挺喜歡她的。
反正,麵對她,林秀隻要表現得像是個乖巧懂事的新人就可以了。
林秀努力睜大眼,看向經紀人,叫道:“……安妮姐。”
安妮格雷看見林秀醒了過來,鬆了口氣,這才撐著膝蓋站了起來。
她撩了撩自己紅色的長發,叉著腰看著從地上慢慢爬起來的小模特,然後,質問就如同突突突的子彈發射出來。
“你怎麽迴事?怎麽會躺在地上?”
“電話也打不通,按門鈴也不開門。”
“你知道哥譚是個什麽樣的地方嗎?你知道我好不容易打開門進來,卻發現你昏倒在地上的時候是什麽心情嗎?我還以為你被入室行兇了!”
“電話為什麽打不通?上個禮拜我不是才剛給你買一個最新款嗎?”
“都跟你說了,有事情就找我,有什麽問題直說,怎麽還鬧得自己一個人昏倒在房間裏?”
“還有啊,”安妮格雷把視線轉到旁邊那個尺寸巨大、造型古怪的錘子上,“這是什麽?你沒空跟我去拍雜誌封麵,有空在這裏玩cosy?”
林秀跪坐在地上,然後扶著錘子,慢慢地站了起來。他現在狀態是類似於睡得太久,腦袋有些混沌。
對於經紀人的一係列問題,他表示語速太快,沒聽清楚多少。但是,道歉就對了。
他扶著額頭,做乖巧狀,小聲的應道:“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的行李和手機在剛來哥譚的時候就被偷了……”
林秀把自己找不到路、被搶劫、被蝙蝠俠所救的事情大概說了一遍,得到經紀人的一個敲腦袋服務。
安妮簡直是被麵前這個小迷糊給氣笑了:“我就比你晚一天來哥譚,我已經交代你好多次哥譚的治安不好,你千萬要小心,你的東西還能被偷?”
“這個可以不怪你,外地人在哥譚本地人的麵眼裏簡直就是待宰的小綿羊。我給你租的房子,算是哥譚裏環境比較好的了,房子旁邊的路也都很寬敞,你是怎麽走到那些亂七八糟的小巷子裏麵去的?還在大晚上出去,要不是蝙蝠俠,你想去死嗎?”
“如果你不能適應在哥譚的生活,學不會生存的守則,我勸你還是趕緊迴到紐約那邊,在紐約你發展前景也很好,也有其他經紀人帶你,你沒必要跟我一起來哥譚。”
林秀能說什麽呢?他一睜眼就呆在那個小巷子裏麵了。人設就是這麽寫的呀,他也沒有什麽辦法。
但是他的經紀人很明顯就是一個刀
子嘴但心眼不壞的人,況且他要繼續扮演好“林秀”這個角色,今後還得繼續當模特,跟經紀人打好關係還是非常必要的。
於是他就隻能連連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會記住教訓的……”
“ok,ok,”安妮格雷說,“希望你能記住你說的話,你跟我說你媽媽是哥譚人,想來哥譚看看,我正好也要迴來哥譚才會帶上你,希望下一次我來找你時見到的不是你的屍體。”
“今天你先休息,調整一下狀態。明天早上我來找你,你要拍個雜誌封麵。明天下午你也不能閑著,得去做造型,為明晚韋恩集團舉辦的晚宴做準備。”
“那個晚宴上會來很多名流,還有演藝圈的大咖,對你擴展人際交往十分有幫助,一定要重視,知道嗎?”
“聽懂了嗎?”
經紀人的語速真的很快,跟機關槍突突一樣,林秀隻聽清了大概的內容:明天需要去拍誌封麵,還要參加一個韋恩集團的晚宴。
林秀連連應是:“好的,好的……”
經紀人風風火火地走了。
[女強人的類型啊……]
經紀人走了以後,林秀也有了時間來查看自己換得了物品——那個造型奇特,十分巨大的錘子。
【物品名稱:雷神之錘姆妙爾尼爾(mjolnir)
擁有人:雷神索爾
*基本信息:神器,錘的頭是由神域金屬烏魯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則是以世界之樹(yggdrasil)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時候還可以縮小放進口袋裏。此武器的功能為可以擊穿任何東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會毫無誤差地擊中目標,而且飛出去之後還可以自動飛迴持有者的手中。
備注:一般人無法拿起來,隻有達到特定條件,得到雷神之錘認可的人才可拿起它。(玩家就不要想了)】
林秀:哇哦~神器!聽起來很厲害的樣子!我的運氣也太好了吧!
他嚐試著拿起,不,僅僅隻是移動雷神之錘,果然沒有任何效果。
沒關係,雖然有個拿不起來的限製,但是這畢竟是神器啊!
林秀更傾向於現在他之所以拿不起雷神之錘,是因為等級太低,無法使用神器級別的東西。
所以他得到了一個神器,那麽他付出了什麽代價呢?
林秀沒有感覺自己身上少了什麽東西,他點開遊戲版麵,
遊戲角色也沒有失去什麽,所以他到底是用什麽才換來了一個雷神之錘呢?
林秀思索著,不經意間瞥到了旁邊的沙發。
沙發看起來挺幹淨的。
不對,這間屋子裏麵到處都是灰塵,沙發怎麽會那麽幹淨呢?
林秀迴想自己剛進入這個房間時看到的畫麵,發現原來是沙發上麵罩著的一層布消失了。
林秀:???
所以我用一塊破布換到了雷神之錘?雷神會哭的吧!
阿斯加德。
雷神是真的要哭了。
他隻不過是跟好友們喝了個酒,一低頭剛才放在手邊的妙爾尼爾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塊滿是灰塵的、跟整個金碧輝煌的大廳格格不入的破布。
雷神:我錘子呢?我那麽大一個錘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