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火奴為了通過第一片區域,曾將自己的身體進行凝縮。
到了第二片區域時,它們已恢複了數十丈高大的體型。
十四號月火奴想的很簡單,以絕對的實力碾壓這名人類,再將他記錄了彼岸密匙的手臂斬下即可。
雖說月火奴本質上隻是元靈一族的奴隸,可它們依舊瞧不起底層天的這些螞蟻們。
當十四號衝到羅征前方時,讓十四號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了,羅征的體型驟然開始膨脹,一手指猛然抓住它的肩頭,另外一隻手徑自朝著它胸口砸來!
“他的手……”
十四號在這一刻幾乎忘記防禦,而是用不可思議的目光看著羅征的手。
月火奴的盔甲在兩肩處是斷開的款式,羅征伸手徑自陷入肩膀之中,被它體內的幻金星火所包圍!
不管是什麽玩意,隻要接觸到它體內的幻金星火都會被燒的一幹二淨!
可羅征的手臂竟是安然無恙?
在十四號尚在發愣時,羅征的另外一個拳頭已送入了十四號的胸膛!
“轟!”
十四號後背的背甲直接被打飛,綠色的幻金星火在羅征拳頭力量的衝擊下,化為一道火柱從後背噴湧出來,而與火柱一同噴湧出來的則是那顆靈核!
靠著蠻力,幾乎不可能擊碎靈核。
但靈核作為月火奴的本體,一旦離開體內,月火奴的肉身自然就崩潰了。
“嘩啦……”
十四號盔甲散落一地,火焰四處流淌。
它在環形沙漠區域就崩潰了一次,消耗了大量星塵才得以複原,這一擊之下竟又崩潰了……
幻金星火在地上流淌之下,逼的鳳歌不斷後退。
這不住的後退之下,鳳歌滿臉詫異之色。
她想著羅征能夠力敵一名月火奴,但也不至於這麽簡單,隻是一拳就就解決了?就連羅征自己也有些發懵。
月火奴身體內最重要的就是靈核。
不過靈核一般包裹在幻金星火中,在戰鬥之下,很少有對手敢穿透幻金星火取走靈核,這意味著對手會被幻金星火燒的幹幹淨淨。
若是麵對一些棘手的存在,月火奴則會讓靈核在體內不斷地遊走,作為自己的死穴,自然不會讓其停留在一個地方。
偏偏十四號月火奴的性情莽撞,壓根沒想過羅征會變得如此巨大,更沒想過他根本不懼怕幻金星火!
“嗖……”
“噠噠噠……”
那枚靈核飛越了一段距離後,徑自墜落在戈壁上,滾落在十二號麵前。
“彼岸密匙就在這裏,就不知諸位還有誰想拿走我這隻手?”羅征反應過來後,亦用冷冰冰的聲音說道。
月火奴與無空一族尚且維係著平衡,羅征便是讓它們知道,想要拿下自己可不容易,萬一有所折損更是會被彼此的對手吞沒掉!
十二號彎腰將靈核取在手中,盯著羅征的目光變得複雜起來。
紅球中的那名人族女子也是眉頭緊皺,一拳解決一頭月火奴?這人族小子的實力真的超出她的預料。
若隨意向他動手的話,旁邊可還有兩名月火奴虎視眈眈。
理順其中的利害關係後,人族女子臉上倒是掛出一絲笑意,“真是看走眼了,這位人族的哥哥實力竟如此之強,誰還敢取走你的手?我看大家不如一同度過這片危地,一同開啟神廟可好?”
十二號月火奴保持著沉默,它也想明白現在的形勢,三方都有一戰之力的情況下拚一個你死我活後,總有一方會漁翁得利!
若是一起開啟神廟,應是最好的選擇。
“哼!”
羅征以冷哼迴應這人族女子。
他來開啟這座神廟,原本是希望與鳳歌一同進去。
怎料神廟早已被無空一族與元靈一族盯上了,也因為如此,更能說明這座神廟的重要性!
可想到讓月火奴與無空之靈進去,羅征心中就是一陣不爽。
那人族女子倒是一臉耐心。
羅征表現出的實力,的確有資格成為此地的“第三極”,可他依舊沒有選擇的權利,除了答應自己的提議沒有其他的辦法。
“不迴答便是默認了,那,我們化幹戈為玉帛,便算是一同戰鬥的盟友了,”人族女子一邊說著一邊縮迴紅球內。
兩個無空之靈便朝著戈壁的中央飄去。
十二號收好了十四號的靈核後,看了一眼羅征,徑自與十三號踏步而行。
羅征知道現在也難以脫身,也沒有逃脫的打算,何況他的確也想開啟神廟,若靠著無空之靈和月火奴開路,通過這片戈壁自是簡單的多。
紅球到了戈壁的中心地帶後便停了下來,自紅球內的人族女子又從中鑽了出來。
她伸手朝著前方慢慢探出,當她的指尖探到一定地步時,前方的空間一陣波動,一道無形的腳印當即踩踏下來。
“轟!”
這腳印便出現在她正前方。
“天地氣魂十分強大,且一經鑄就,生生世世難以覆滅,在三十一重天上許多神廟都用這等手段守護,”人族女子侃侃而談道。
她這番話似乎是說給羅征聽的。
“不過天地氣魂並非沒有破綻,這東西不分親疏,任何人踏入其中都會被攻擊,”人族女子說著伸出手輕輕一吹,自她的掌心散播出一片片血紅色的霧氣。
這霧氣之中蘊藏著若有若無的能量,而當血霧向前方飄散時,奇怪的一幕出現了。
一隻隻大腳淩空踩踏下來,竟開始攻擊這一片血霧!
可這血霧並無形體,自然沒有絲毫影響。
“天地氣魂鎮守這一片區域,應該有一條能安然通過的路,這條路能避開所有天地氣魂的攻擊,單憑肉眼觀察自然是看不清楚的,但用這引血之霧引得天地氣魂攻擊,就能輕鬆辨別,”她接著說道。
“轟隆隆……”
無數的腳印踩向血霧的同時,血霧也勾勒出腳印的輪廓。
而這些看似淩亂無比的腳印中,又勾勒出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沒有任何一個腳印踩在這條小路上,很顯然,這就是那人族女子所說的道路。
到了第二片區域時,它們已恢複了數十丈高大的體型。
十四號月火奴想的很簡單,以絕對的實力碾壓這名人類,再將他記錄了彼岸密匙的手臂斬下即可。
雖說月火奴本質上隻是元靈一族的奴隸,可它們依舊瞧不起底層天的這些螞蟻們。
當十四號衝到羅征前方時,讓十四號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了,羅征的體型驟然開始膨脹,一手指猛然抓住它的肩頭,另外一隻手徑自朝著它胸口砸來!
“他的手……”
十四號在這一刻幾乎忘記防禦,而是用不可思議的目光看著羅征的手。
月火奴的盔甲在兩肩處是斷開的款式,羅征伸手徑自陷入肩膀之中,被它體內的幻金星火所包圍!
不管是什麽玩意,隻要接觸到它體內的幻金星火都會被燒的一幹二淨!
可羅征的手臂竟是安然無恙?
在十四號尚在發愣時,羅征的另外一個拳頭已送入了十四號的胸膛!
“轟!”
十四號後背的背甲直接被打飛,綠色的幻金星火在羅征拳頭力量的衝擊下,化為一道火柱從後背噴湧出來,而與火柱一同噴湧出來的則是那顆靈核!
靠著蠻力,幾乎不可能擊碎靈核。
但靈核作為月火奴的本體,一旦離開體內,月火奴的肉身自然就崩潰了。
“嘩啦……”
十四號盔甲散落一地,火焰四處流淌。
它在環形沙漠區域就崩潰了一次,消耗了大量星塵才得以複原,這一擊之下竟又崩潰了……
幻金星火在地上流淌之下,逼的鳳歌不斷後退。
這不住的後退之下,鳳歌滿臉詫異之色。
她想著羅征能夠力敵一名月火奴,但也不至於這麽簡單,隻是一拳就就解決了?就連羅征自己也有些發懵。
月火奴身體內最重要的就是靈核。
不過靈核一般包裹在幻金星火中,在戰鬥之下,很少有對手敢穿透幻金星火取走靈核,這意味著對手會被幻金星火燒的幹幹淨淨。
若是麵對一些棘手的存在,月火奴則會讓靈核在體內不斷地遊走,作為自己的死穴,自然不會讓其停留在一個地方。
偏偏十四號月火奴的性情莽撞,壓根沒想過羅征會變得如此巨大,更沒想過他根本不懼怕幻金星火!
“嗖……”
“噠噠噠……”
那枚靈核飛越了一段距離後,徑自墜落在戈壁上,滾落在十二號麵前。
“彼岸密匙就在這裏,就不知諸位還有誰想拿走我這隻手?”羅征反應過來後,亦用冷冰冰的聲音說道。
月火奴與無空一族尚且維係著平衡,羅征便是讓它們知道,想要拿下自己可不容易,萬一有所折損更是會被彼此的對手吞沒掉!
十二號彎腰將靈核取在手中,盯著羅征的目光變得複雜起來。
紅球中的那名人族女子也是眉頭緊皺,一拳解決一頭月火奴?這人族小子的實力真的超出她的預料。
若隨意向他動手的話,旁邊可還有兩名月火奴虎視眈眈。
理順其中的利害關係後,人族女子臉上倒是掛出一絲笑意,“真是看走眼了,這位人族的哥哥實力竟如此之強,誰還敢取走你的手?我看大家不如一同度過這片危地,一同開啟神廟可好?”
十二號月火奴保持著沉默,它也想明白現在的形勢,三方都有一戰之力的情況下拚一個你死我活後,總有一方會漁翁得利!
若是一起開啟神廟,應是最好的選擇。
“哼!”
羅征以冷哼迴應這人族女子。
他來開啟這座神廟,原本是希望與鳳歌一同進去。
怎料神廟早已被無空一族與元靈一族盯上了,也因為如此,更能說明這座神廟的重要性!
可想到讓月火奴與無空之靈進去,羅征心中就是一陣不爽。
那人族女子倒是一臉耐心。
羅征表現出的實力,的確有資格成為此地的“第三極”,可他依舊沒有選擇的權利,除了答應自己的提議沒有其他的辦法。
“不迴答便是默認了,那,我們化幹戈為玉帛,便算是一同戰鬥的盟友了,”人族女子一邊說著一邊縮迴紅球內。
兩個無空之靈便朝著戈壁的中央飄去。
十二號收好了十四號的靈核後,看了一眼羅征,徑自與十三號踏步而行。
羅征知道現在也難以脫身,也沒有逃脫的打算,何況他的確也想開啟神廟,若靠著無空之靈和月火奴開路,通過這片戈壁自是簡單的多。
紅球到了戈壁的中心地帶後便停了下來,自紅球內的人族女子又從中鑽了出來。
她伸手朝著前方慢慢探出,當她的指尖探到一定地步時,前方的空間一陣波動,一道無形的腳印當即踩踏下來。
“轟!”
這腳印便出現在她正前方。
“天地氣魂十分強大,且一經鑄就,生生世世難以覆滅,在三十一重天上許多神廟都用這等手段守護,”人族女子侃侃而談道。
她這番話似乎是說給羅征聽的。
“不過天地氣魂並非沒有破綻,這東西不分親疏,任何人踏入其中都會被攻擊,”人族女子說著伸出手輕輕一吹,自她的掌心散播出一片片血紅色的霧氣。
這霧氣之中蘊藏著若有若無的能量,而當血霧向前方飄散時,奇怪的一幕出現了。
一隻隻大腳淩空踩踏下來,竟開始攻擊這一片血霧!
可這血霧並無形體,自然沒有絲毫影響。
“天地氣魂鎮守這一片區域,應該有一條能安然通過的路,這條路能避開所有天地氣魂的攻擊,單憑肉眼觀察自然是看不清楚的,但用這引血之霧引得天地氣魂攻擊,就能輕鬆辨別,”她接著說道。
“轟隆隆……”
無數的腳印踩向血霧的同時,血霧也勾勒出腳印的輪廓。
而這些看似淩亂無比的腳印中,又勾勒出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沒有任何一個腳印踩在這條小路上,很顯然,這就是那人族女子所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