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進入森林更遠處狩獵的人都來過之後,小路易終於駕著他的牛車姍姍而來。
“我已經和懷特先生商量過了,他非常樂意加入我們的計劃並提供自己的知識。不過他要明天晚上才能過來,到時候我們三個人再具體研究一下各種籌備計劃。”小路易和韋辛雅打過招唿利落地下車,說話的同時手上的活也沒停。
“你確定他值得信任嗎?”韋辛雅對沒打過多少次交道的伯格菲勒·懷特有很深的疑慮,從小路易一貫的表現來看,最大的可能就是把那位貴族先生強加進來好把他們送作堆,並不是為了什麽完善計劃。“你連我做記錄的符號都懷疑,你確定他看了那些設計圖不會認為我是女巫嗎?”
韋辛雅現在對於伯格菲勒太過防備,小路易自己要負很大責任;除了他想當媒人之外,同時也總讓她覺得她正在做的正常設計規劃是在搞巫術!想想清末那些實業先鋒將工業帶入家鄉失敗的原因,僅僅是因為那些愚昧的人認為巨大的煙囪會破壞風水。
在這種更加愚昧的地方她不得不防。
“噢!別想太多韋辛雅小姐。懷特那個人雖然有些古板,但見多識廣,設計圖紙在他們那些人來說是非常常見的(雖然是魔法方陣設計圖)。而且他恪守禮儀,隻要你保護好你的小秘密,是不會有什麽危險的。我們和他共同的計劃隻有莊園規劃和農用工具沒有別的,他不會懷疑什麽的。”小路易邊說邊在自己的車上翻出準備好的精致老鼠籠子。
興奮地展示:“看!這是我為滿倉精靈準備的房子!才著手準備建葡萄園,就馬上有滿倉精靈的消息,真是了不起的幸運!來吧!帶我去你的倉庫放好這東西,我要迎接可愛的小精靈迴去,我的葡萄園就靠它了!待會我們迴來再給你看我為你準備的禮物,我想這正是你需要的。”
……
韋辛雅接過小路易準備的禮物——幾隻隻有一小節長度的蘆葦管。不確定地問:“這是……筆?”
之所以懷疑是筆,因為這些管子的一頭都被特意削尖類似現代的鋼筆頭的樣子,上麵還有一模一樣的豎縫。隻有一頭做成筆頭樣子,後麵就是空管,一眼就看到封閉的蘆葦節,除了略微打磨沒有任何加工痕跡。
這是筆嗎?除了筆頭像點樣子,別的就是個形狀而已,還是木的!韋辛雅不能想象這種東西怎麽能寫字。
但小路易斬釘截鐵地說:“沒錯!怎麽樣?喜歡嗎?”為了準備這個禮物耗費了他不少精力,這是個精細活,削個筆尖還好,但是筆縫太難控製好了。
“如果是羽毛筆會更好用,可惜這裏沒有鵝或者別的大羽毛動物。將來如果碰到合適的羽毛再幫你做一隻羽毛筆,我會做!當然和貴族用的那種羽毛金筆不能比,蘆葦筆很容易損壞,你小心點用。
懷特先生就有一隻家傳的羽毛筆,筆頭是鐵質的,沒有磨損的煩惱,不需要經常削筆尖。也許以後你有機會看那隻筆,比一般的羽毛筆好用多了。”
“哦~謝謝你的禮物!”聽到羽毛筆,韋辛雅就明白了,這隻蘆葦筆應該是和外國電影裏經常出現的,拿著一根羽毛點點墨水瓶再寫字的用法一樣。電影和畫報上看不到,原來細節處的筆頭跟現代鋼筆一樣,上麵除了細縫還有個小小的圓洞呢。
如果不是小路易這次的禮物,她原來還以為隨便拔根羽毛就能用了呢。
但是沒有墨水怎麽用呢?
“這是墨水。”沒等韋辛雅問出口,小路易就塞過來兩個木盒子。解釋說:“這個一盒是普通墨粉,一個是墨脂。”
接著又拿出兩張臨時編的草簾出來說:“寫字以後用草簾吧,需要精致線條的畫圖再用木板。我迴去考慮了一下,如果用蔓藤片成薄片做成像馬燈燈罩一樣的東西來書寫當然好,但是我們都沒有多餘的時間做那種多餘的活。這種草細致柔韌度也很好,不需要怎麽處理就能編織,通常能留兩三年,你看看!”
韋辛雅接過草簾,有些泛黃,但是拿著手上確實和以前用的席子差不多的感覺。
“用草簾可以省著用木板,它比木板輕便,如果遇到什麽意外也容易毀滅證據。”小路易接著解釋說:“用草簾的時候需要使用墨脂,這個比較稠厚,容易掛到凹凸不平的草簾上。比較精細的畫圖拿墨粉調點水在木板上畫就可以了。草簾太過粗糙,不用稠墨根本寫不了,也會削減蘆葦筆的使用壽命,就是羽毛筆也不能這麽用,你要小心愛護你的筆。”
“你真能幹,竟然知道做墨水!還能想到拿草簾當紙用!真是太聰明了。”小路易提供的墨水,大體上解決了讓韋辛雅煩惱已久的書寫問題,讓她興奮不已。
“嘿嘿!我也就是剛好知道而已。”小路易狀似謙虛,實則得意地說:“可惜不知道怎麽造紙,不然早就發財了!”
“發不了財吧!”韋辛雅說:“一隻羊可不便宜,用羊皮做的紙成本太高了,書記官都沒有……哎?話說迴來,我們是叫他書記官,但是從來沒見過他記錄任何東西,難道隻是官職稱謂而已嗎?我還以為是專門做記錄的呢!”
“我說的是麻紙!雖然比不上羊皮紙,也非常值錢。”小路易說:“書記官是文官,做記錄就是他的工作。但即使是麻紙也非常昂貴,這裏又是北方,物資匱乏。他當然不會在我們麵前記錄,要是不小心弄壞了怎麽辦?那是他晚上的工作,需要安靜的環境專心記錄,寫錯一個字麻煩可大了。對了,他用的就是麻紙。”
按小路易的說法,麻紙和一般的紙類似,但質量不怎麽樣,作為羊皮紙的代替品卻不便宜。韋辛雅並不覺得紙貴有什麽奇怪,她沒去過這裏的繁榮城市,但是從食物和各種用具來看,這個世界比古代中國都要匱乏。
即使是有綿延文字曆史的中國還有“洛陽紙貴”的說法,從側麵證明了古代紙張的昂貴和生產率之低。甚至到了元代才有拭穢用紙的記錄,也隻是記載而已。
“果然能當官的都不簡單。”韋辛雅讚歎道:“光是秋收的時候需要記錄的東西就不少,他竟然隻靠記憶!不過你知道怎麽做墨水,這個應該也能賣錢的吧。”既然紙都貴了,墨水也不便宜啊。
“這是我私人讚助你的,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和別人說,更不能透露出我來。隻當是你自己買的,不!還是什麽都不說最好。特別是墨脂,和你的巫師文字一起藏起來。”小路易明顯不願意再討論這個,立刻轉換了別的話題。
“不管是草簾還是木板都比較粗糙,不適合書寫小而精細的字體。我看你那些符號結構都比較複雜,最好先放棄那些暫時不會有成效的研究,這樣能多省點精力考慮別的,努力成為富翁。有了錢,不管是羊皮還是麻紙都比木板好用多了,最好還能配上隻貴族用的金筆,這是再好不過的了。”
好吧!既然這是他的秘密,又明顯不願意說,她也就不問了。
不過,金筆不也是羽毛為主體嗎?
“你知道毛筆嗎?”感覺毛筆要比羽毛筆靠譜點,電視上用羽毛筆點擊墨水瓶的頻率讓她到現在還印象深刻。
“金筆說的就是羽毛筆,隻是前麵裝了個金子做的筆頭。”小路易以為韋辛雅沒弄清楚金筆是什麽。
“我說的是用綿羊兔子之類的毛做的筆!”小學的時候都學過的,比需要頻繁沾水的羽毛筆蘆葦筆好操作,至少她是這麽覺得的。
“那種筆應該不那麽容易損耗。”除了小孩子淘氣搞破壞,她就沒見過因為寫字損壞的毛筆。
“你是……畫家?”他見過那種畫家用的筆,那些精美卻毫無用處的裝飾品隻在頂級貴族家才有。小路易這時候看韋辛雅的眼神不一樣了,裏麵充滿了懷疑和疑惑。
“怎麽可能!”畫家這種高大上的職業和她沒關係,就是寫毛筆字都是小學生級別的韋辛雅沒有什麽藝術細胞。
她怕自己形容得不明白,用石頭在地上畫了個簡單的圖形對照著解釋。
小路易看韋辛雅的眼神又恢複以往,不管是外形還是製作方法都和他知道的畫筆不一樣。這又是巫師們的另類文化嗎?
“我曾經試著做過。”韋辛雅說:“但筆頭的製作是個精細活,我不知道一根一根的細小毛發是怎麽紮實地捆在一起的。我能找到的任何線都比毛發粗得多,無論我怎麽弄,它們都是散亂一團的,找不到製作筆頭的竅門。”
“也許你能換個思維,畫筆是用金屬固定那些毛的。我們沒有那些精細的金屬,但是可以試試看用木頭夾緊。”雖然粗製了一點,但是肯定比蘆葦筆用得久。
“要是還不行,直接弄塊帶毛的皮用夾子加起來用也是可以的。”這樣一想,感覺上毛皮的吸水性可能比羽毛筆要好得多。
但是畫畫用的筆,怎麽用來寫字呢?用動物毛做筆尖太軟了吧,根本不可能支撐得起手的力量的。也許她隻是想用來畫圖吧,把毛弄少點,確實能畫比較細的線條。
直到後來小路易見識到了韋辛雅拿毛筆的特別姿勢,才不得不承認用軟毛做的筆也是可以寫字的。巫師文化果然奇怪,連寫字的工具和姿勢都不一樣;文化那麽特別又強大,怪不得傳說裏的巫術都是那麽可怕。
“我已經和懷特先生商量過了,他非常樂意加入我們的計劃並提供自己的知識。不過他要明天晚上才能過來,到時候我們三個人再具體研究一下各種籌備計劃。”小路易和韋辛雅打過招唿利落地下車,說話的同時手上的活也沒停。
“你確定他值得信任嗎?”韋辛雅對沒打過多少次交道的伯格菲勒·懷特有很深的疑慮,從小路易一貫的表現來看,最大的可能就是把那位貴族先生強加進來好把他們送作堆,並不是為了什麽完善計劃。“你連我做記錄的符號都懷疑,你確定他看了那些設計圖不會認為我是女巫嗎?”
韋辛雅現在對於伯格菲勒太過防備,小路易自己要負很大責任;除了他想當媒人之外,同時也總讓她覺得她正在做的正常設計規劃是在搞巫術!想想清末那些實業先鋒將工業帶入家鄉失敗的原因,僅僅是因為那些愚昧的人認為巨大的煙囪會破壞風水。
在這種更加愚昧的地方她不得不防。
“噢!別想太多韋辛雅小姐。懷特那個人雖然有些古板,但見多識廣,設計圖紙在他們那些人來說是非常常見的(雖然是魔法方陣設計圖)。而且他恪守禮儀,隻要你保護好你的小秘密,是不會有什麽危險的。我們和他共同的計劃隻有莊園規劃和農用工具沒有別的,他不會懷疑什麽的。”小路易邊說邊在自己的車上翻出準備好的精致老鼠籠子。
興奮地展示:“看!這是我為滿倉精靈準備的房子!才著手準備建葡萄園,就馬上有滿倉精靈的消息,真是了不起的幸運!來吧!帶我去你的倉庫放好這東西,我要迎接可愛的小精靈迴去,我的葡萄園就靠它了!待會我們迴來再給你看我為你準備的禮物,我想這正是你需要的。”
……
韋辛雅接過小路易準備的禮物——幾隻隻有一小節長度的蘆葦管。不確定地問:“這是……筆?”
之所以懷疑是筆,因為這些管子的一頭都被特意削尖類似現代的鋼筆頭的樣子,上麵還有一模一樣的豎縫。隻有一頭做成筆頭樣子,後麵就是空管,一眼就看到封閉的蘆葦節,除了略微打磨沒有任何加工痕跡。
這是筆嗎?除了筆頭像點樣子,別的就是個形狀而已,還是木的!韋辛雅不能想象這種東西怎麽能寫字。
但小路易斬釘截鐵地說:“沒錯!怎麽樣?喜歡嗎?”為了準備這個禮物耗費了他不少精力,這是個精細活,削個筆尖還好,但是筆縫太難控製好了。
“如果是羽毛筆會更好用,可惜這裏沒有鵝或者別的大羽毛動物。將來如果碰到合適的羽毛再幫你做一隻羽毛筆,我會做!當然和貴族用的那種羽毛金筆不能比,蘆葦筆很容易損壞,你小心點用。
懷特先生就有一隻家傳的羽毛筆,筆頭是鐵質的,沒有磨損的煩惱,不需要經常削筆尖。也許以後你有機會看那隻筆,比一般的羽毛筆好用多了。”
“哦~謝謝你的禮物!”聽到羽毛筆,韋辛雅就明白了,這隻蘆葦筆應該是和外國電影裏經常出現的,拿著一根羽毛點點墨水瓶再寫字的用法一樣。電影和畫報上看不到,原來細節處的筆頭跟現代鋼筆一樣,上麵除了細縫還有個小小的圓洞呢。
如果不是小路易這次的禮物,她原來還以為隨便拔根羽毛就能用了呢。
但是沒有墨水怎麽用呢?
“這是墨水。”沒等韋辛雅問出口,小路易就塞過來兩個木盒子。解釋說:“這個一盒是普通墨粉,一個是墨脂。”
接著又拿出兩張臨時編的草簾出來說:“寫字以後用草簾吧,需要精致線條的畫圖再用木板。我迴去考慮了一下,如果用蔓藤片成薄片做成像馬燈燈罩一樣的東西來書寫當然好,但是我們都沒有多餘的時間做那種多餘的活。這種草細致柔韌度也很好,不需要怎麽處理就能編織,通常能留兩三年,你看看!”
韋辛雅接過草簾,有些泛黃,但是拿著手上確實和以前用的席子差不多的感覺。
“用草簾可以省著用木板,它比木板輕便,如果遇到什麽意外也容易毀滅證據。”小路易接著解釋說:“用草簾的時候需要使用墨脂,這個比較稠厚,容易掛到凹凸不平的草簾上。比較精細的畫圖拿墨粉調點水在木板上畫就可以了。草簾太過粗糙,不用稠墨根本寫不了,也會削減蘆葦筆的使用壽命,就是羽毛筆也不能這麽用,你要小心愛護你的筆。”
“你真能幹,竟然知道做墨水!還能想到拿草簾當紙用!真是太聰明了。”小路易提供的墨水,大體上解決了讓韋辛雅煩惱已久的書寫問題,讓她興奮不已。
“嘿嘿!我也就是剛好知道而已。”小路易狀似謙虛,實則得意地說:“可惜不知道怎麽造紙,不然早就發財了!”
“發不了財吧!”韋辛雅說:“一隻羊可不便宜,用羊皮做的紙成本太高了,書記官都沒有……哎?話說迴來,我們是叫他書記官,但是從來沒見過他記錄任何東西,難道隻是官職稱謂而已嗎?我還以為是專門做記錄的呢!”
“我說的是麻紙!雖然比不上羊皮紙,也非常值錢。”小路易說:“書記官是文官,做記錄就是他的工作。但即使是麻紙也非常昂貴,這裏又是北方,物資匱乏。他當然不會在我們麵前記錄,要是不小心弄壞了怎麽辦?那是他晚上的工作,需要安靜的環境專心記錄,寫錯一個字麻煩可大了。對了,他用的就是麻紙。”
按小路易的說法,麻紙和一般的紙類似,但質量不怎麽樣,作為羊皮紙的代替品卻不便宜。韋辛雅並不覺得紙貴有什麽奇怪,她沒去過這裏的繁榮城市,但是從食物和各種用具來看,這個世界比古代中國都要匱乏。
即使是有綿延文字曆史的中國還有“洛陽紙貴”的說法,從側麵證明了古代紙張的昂貴和生產率之低。甚至到了元代才有拭穢用紙的記錄,也隻是記載而已。
“果然能當官的都不簡單。”韋辛雅讚歎道:“光是秋收的時候需要記錄的東西就不少,他竟然隻靠記憶!不過你知道怎麽做墨水,這個應該也能賣錢的吧。”既然紙都貴了,墨水也不便宜啊。
“這是我私人讚助你的,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和別人說,更不能透露出我來。隻當是你自己買的,不!還是什麽都不說最好。特別是墨脂,和你的巫師文字一起藏起來。”小路易明顯不願意再討論這個,立刻轉換了別的話題。
“不管是草簾還是木板都比較粗糙,不適合書寫小而精細的字體。我看你那些符號結構都比較複雜,最好先放棄那些暫時不會有成效的研究,這樣能多省點精力考慮別的,努力成為富翁。有了錢,不管是羊皮還是麻紙都比木板好用多了,最好還能配上隻貴族用的金筆,這是再好不過的了。”
好吧!既然這是他的秘密,又明顯不願意說,她也就不問了。
不過,金筆不也是羽毛為主體嗎?
“你知道毛筆嗎?”感覺毛筆要比羽毛筆靠譜點,電視上用羽毛筆點擊墨水瓶的頻率讓她到現在還印象深刻。
“金筆說的就是羽毛筆,隻是前麵裝了個金子做的筆頭。”小路易以為韋辛雅沒弄清楚金筆是什麽。
“我說的是用綿羊兔子之類的毛做的筆!”小學的時候都學過的,比需要頻繁沾水的羽毛筆蘆葦筆好操作,至少她是這麽覺得的。
“那種筆應該不那麽容易損耗。”除了小孩子淘氣搞破壞,她就沒見過因為寫字損壞的毛筆。
“你是……畫家?”他見過那種畫家用的筆,那些精美卻毫無用處的裝飾品隻在頂級貴族家才有。小路易這時候看韋辛雅的眼神不一樣了,裏麵充滿了懷疑和疑惑。
“怎麽可能!”畫家這種高大上的職業和她沒關係,就是寫毛筆字都是小學生級別的韋辛雅沒有什麽藝術細胞。
她怕自己形容得不明白,用石頭在地上畫了個簡單的圖形對照著解釋。
小路易看韋辛雅的眼神又恢複以往,不管是外形還是製作方法都和他知道的畫筆不一樣。這又是巫師們的另類文化嗎?
“我曾經試著做過。”韋辛雅說:“但筆頭的製作是個精細活,我不知道一根一根的細小毛發是怎麽紮實地捆在一起的。我能找到的任何線都比毛發粗得多,無論我怎麽弄,它們都是散亂一團的,找不到製作筆頭的竅門。”
“也許你能換個思維,畫筆是用金屬固定那些毛的。我們沒有那些精細的金屬,但是可以試試看用木頭夾緊。”雖然粗製了一點,但是肯定比蘆葦筆用得久。
“要是還不行,直接弄塊帶毛的皮用夾子加起來用也是可以的。”這樣一想,感覺上毛皮的吸水性可能比羽毛筆要好得多。
但是畫畫用的筆,怎麽用來寫字呢?用動物毛做筆尖太軟了吧,根本不可能支撐得起手的力量的。也許她隻是想用來畫圖吧,把毛弄少點,確實能畫比較細的線條。
直到後來小路易見識到了韋辛雅拿毛筆的特別姿勢,才不得不承認用軟毛做的筆也是可以寫字的。巫師文化果然奇怪,連寫字的工具和姿勢都不一樣;文化那麽特別又強大,怪不得傳說裏的巫術都是那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