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邊說邊朝車上走過去,王可聽到潘鵬37605869的話也表示不可思議:“不可能吧!孫老一看上去就是挺忠厚的中年人啊!而且昨天你看,耿成祥把他訓成那個樣,他話都不敢說一聲。”


    我也表示讚同:“而且昨天晚上咱們喝酒的時候,他醉酒時候的那個樣子,不是能裝出來的。”


    潘鵬說:“不一定,人的年齡越大,就越會偽裝。我之所以說他有問題,是在淩晨四點多鍾的時候,我起床上廁所,我聽到了隔壁房間開門的聲音。你知道的,隔壁房間就是你的房間,也就是昨晚孫老住的房間。當時我沒在意,可是今天咱們一分析,兇手可能是把幾個地點重新破壞了,所以我想,可能跟昨晚有關!”


    “你會不會聽錯了?那個招待所的隔音並不怎麽好,說不定是別人的房間呢?”


    “不會,那個廁所連的就是你那房間,開門聲這麽真切,不會錯的。當時我沒有多注意,直接迴床睡覺了,現在看來,有問題。”


    “可是,單純的這樣猜測,會不會有些太武斷了啊?”


    潘鵬說:“是有些武斷,可是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解釋,就是我的直覺。你們不是說咱們被人盯上了麽?平白無故,悄無聲息的,陪著咱們的一隻就是孫老,誰能盯上咱啊!還有那個拾荒者,孫老竟然昨天就告訴了耿成祥。昨天咱們幾個可都是在一起的,你們誰見到他給耿成祥報信了?”


    潘鵬這麽一說我倒還感覺到意外了,昨天除了孫老喝醉迴到房間我們分開外,其他時間我可是跟他一直都沒有分開啊!難道他是真的裝醉?還是剛剛他撒謊?


    我搖著頭苦笑說:“看來,咱們這一趟來的不容易啊!得,不管他到底怎麽樣,咱們還得依靠咱自己。王可,趕緊算算,下一個地點在哪裏吧!”


    王可同樣的感慨:“活人就是麻煩!”


    然後自己在那推演了半天,說:“正南方,二十三公裏左右。”


    我們幾個苦逼兮兮的到小賣部找到當地的地圖,然後經過計算,發現正南方二十三公裏左右,那邊是y市的四星級國家森林公園,難不成第五塊殘骸會在這樣的地方發現?


    當下我們不再猶豫,直接趕往了這個公園。而在公園裏,王可地圖也不用看,根據方位,帶著我走,來到這邊的人造瀑布旁邊,說:“如果沒有推斷錯的話,就是在這周圍。方圓三百米,找!”


    我有些狐疑的看向王可:“準不準啊!你這可以去盜墓了,比摸金校尉還準呢!”


    “流氓,我定位定的準,但就是定不準你的心啊!”


    潘鵬聽到笑了一聲,說:“好了,別鬧了,現在咱們幾個在明處,並不怎麽安全。三個方向,分開調查!”


    然後我們三人三個方向散開,地毯式的開始搜索。由於這個人造瀑布的周圍是石頭鋪裝比較多,所以我就直接朝外圍有土地的地方開始找,結果找了半天並沒有發現,跟王可潘鵬他們會合,也都沒有發現。


    我皺了皺眉:“王可,算錯了沒?”


    王可說:“沒有,如果他們真的是按照北鬥陣法來擺的話,就在這裏。周圍沒有,總不會是在水裏吧?”


    對於王可這個腦洞大開的想法,我並不認同。


    難道在這些鋪裝的石頭下麵?我正準備逐步的扒開這些十塊看的來著,這時候一個遊客家的狼狗,一直在朝著不遠處的一棵樹大叫,它主人越叫它,它叫的越兇。


    都說狗是通靈的,即使不通靈,它的鼻子也比我們人的鼻子好。所以這個發瘋狂叫的狼狗頓時引起了我的注意,可是當我朝那個樹旁邊走過去的時候,並沒有發現異常。


    如果埋屍人,是按照時間順序來埋屍的話,這個地方,應該是昨天埋的,我們應該能有所發現才對。


    “不對,這塊草皮,被動過!”潘鵬心思敏銳,第一個發現了異常。


    這邊的草皮都是買來直接鋪上的那種,本來我並沒有察覺到有什麽不對勁,但是經過潘鵬一說,我才發現,那一塊的草皮果然有動過的痕跡,隻是不怎麽樣明顯。


    我過去把草皮掀起來,同時把旁邊的幾塊草皮都給掀起來,這邊公園管理的大叔都過來了,但是果然,不對勁!


    鬆動的土壤!


    因為這個坑的下麵很有可能是一條胳膊或一個頭顱,所以我並沒有用鍬,而是用手挖了起來。沒挖有十幾厘米深的時候,我雙手突然碰到了一個東西,撥開一看,是白色的手指。


    我嚇了一下,然後朝旁邊挖過去,慢慢的,那個手掌完全的露了出來,慘白又浮腫,就跟塊蛋糕似的。


    “沒錯,就是這裏了!來,搭把手!”我剛朝潘鵬這麽說來著,那條大狼狗突然狂吠著朝坑這邊跑了過來,我嚇得一閃,結果那條大狼狗咬住露出的手,一甩頭,把已經熟透了的手掌直接給叼走,然後在旁邊吃了起來!


    我震驚了,過去就要趕那個條狗!可是那狗看到我過去竟然要咬我一樣!我急忙對它的主人說:“快把狗攆走,它吃的事人肉,那是證據!”


    可是誰知道這狗跟瘋了似的,誰靠近他就要咬誰!然後我們一群人,就這麽眼睜睜的,看著這條狼狗,三口五口的把一個人的手掌,給吃了肚去!


    我咽了一口唾沫,那可是人的手掌啊,就被這條狗給瘋狂的吃了。而可怕的是,這條狗吃完這個手掌之後就跟沒吃飽似的,來到那個坑跟前,伸出兩個狗腿就朝坑扒過去。土一點點被他扒出來,白色的手臂漸漸的露了出來。


    “不行,鵬哥,得想辦法把這條狗攆走,這胳膊是我們的證據!”


    潘鵬也無奈,走到狗主人旁邊:“我們是警察,正在調查一場命案,你現在立刻把你家的狗給牽走,你知不知道它現在吃的是人肉!如果對我們辦案造成了影響,我拿你是問!”


    那個狗主人是個婦女,嚇壞了,忙過去叫她家的狼狗。這是這條狗根本不聽她的,還對她呲牙咧嘴的,一點不認人的樣子。


    瘋了麽?


    沒有辦法,我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這麽好的證據被一條狗給吃了!然後我和潘鵬找來兩個大樹枝,直接朝狗身上打過去。這狗還想咬我們,但是最終被我們打的遍體鱗傷的跑了。


    我迴到坑裏一看,結果胳膊就隻剩肘關節以上的部位了,其他地方,都被那條狗給吃了。


    我生氣的趕緊把最後的殘骸給挖了出來,找來真空袋,裝了起來。此時這半條胳膊裏麵已經生蛆了,白色的蛆把胳膊縫的一個洞一個洞的,極其的惡心。根據這些蛆的胖瘦,以及胳膊上破爛的程度,我估計,它們是昨天才寄生在這條胳膊上的。


    也就是說,不管這個胳膊是什麽時候被煮熟的,它應該是昨天埋進來的。這點從突然和草皮上也能看出一二。


    我把袋子遞給王可,王可嚇得躲得遠遠的:“這胳膊我不查,那些蛆太惡心了。”


    特麽我就是嫌惡心才給你的……


    好吧,我邪惡了。但是看著胳膊上那些蠕動的蛆,我真的對它沒興趣了。但是我突然想到了一點,問潘鵬:“鵬哥,你說剛剛那條夠跟瘋了似的要來吃這胳膊,跟狗麵人是不是有什麽關係啊?”


    王可皺著眉頭說:“流氓,實話告訴你,沒有關係,隻不過是狗比較喜歡吃蛆罷了。”


    我趕緊的那那條胳膊到王可麵前,去惡心惡心她。


    潘鵬說:“狼狗一般都是比較通靈性的,警隊裏的警犬也是這樣,一般根本不會這樣的,除非……”潘鵬看向坑裏,“除非這個坑裏撒了什麽刺激狼狗的藥粉。”


    刺激狗嗅覺的藥粉?這裏是四星級的國家森林公園,平時有不少遊客散步,也會有不少人牽著狗來這邊。難道這就是埋在第五個坑裏的東西,埋屍的人目的就是想讓狗發現這裏,然後引起人們的注意?或者另一個,刺激到狗,難道跟狗麵人有什麽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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