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正常行駛中,忽然有一條狗子亂過公路,讓司機本能的猛打方向盤,差點釀成車禍--相信所有遭遇過這種事的司機,都會很生氣,會教訓一下那條不遵守交通法規的狗子。


    任何人在看到這一幕後,也不會多管閑事。


    畢竟人類才是這個地球的主宰,任何能威脅到他們安全的其他生物,都會被列為打擊的對象。


    更何況,這隻是一隻看外表就不值錢的土狗呢?


    死了,絕不會讓人類為它流下一滴的眼淚。


    假如從車跳下來的那個年輕人,隻是舉著一把大扳手,格林德肯定不會多管閑事。


    最多也就是在看一眼後,就繼續踏上通往天堂的路。


    但生氣的雪佛蘭司機,卻偏偏拿了一把手槍。


    而格林德又偏偏從那條土狗身上,聯想到了自己的苦比命運--好像,他就是那隻不被人在乎生死的土狗。


    那麽,就算他很快要死了,也得在臨死前,救那條跟他相同命運的狗子。


    “幹什麽,放下槍!”


    不甘心‘自己’因為犯了個小錯,就被人一槍打死的格林德,雙眼瞳仁攸地灌血,想都沒想就低吼一聲,轉身撲向了年輕人。


    他在撲向年輕人時,並沒有看到那條本該立即夾著尾巴逃竄的土狗,竟然已經目露兇光,正要搶在年輕人開槍之前騰身撲上。


    格林德的及時迴撲,恰好擋住了土狗撲向年輕人的路線。


    格林德能夠成為花小妖的貼身心腹那麽多年,近身格鬥的本事可不是蓋的,最起碼得跟電影中那些英勇的陸戰隊員那樣,三拳兩腳幹到三五個小蟊賊不在話下。


    這一點,從他擰身迴撲時的速度,就能看得出來。


    正要對土狗扣下扳機的年輕人,真沒想到格林德會橫插一杠子,本能的迅速把槍口朝天時,左拳已經狠狠打向了他的下巴。


    砰的一聲--格林德也沒想到年輕人的反應速度會這樣快,等他發覺不對勁趕緊歪頭閃避時,對方拳頭已經狠狠打在了他下巴上。


    如果換做是個練跆拳道的,肯定會被年輕人這一拳,給揍的像沙袋那樣,嗖地向後摔出。


    幸好格林德從來都不屑練那種‘健身操’,隻是在下巴劇痛的同時,再次大喝一聲采住了年輕人的衣領子,右膝蓋飛速抬起,重重頂在了對方小肚子上。


    就像格林德沒想到年輕人會是個打架行家那樣,他也沒想到格林德也不是一般人,在中了他狠狠一拳的同時,竟然能組織起有效的迴擊,當即疼得悶哼一聲,雙手抱著肚子踉蹌著後退。


    咻--的一聲厲嘯聲響起,這是手槍在安裝消音器後子彈出膛時發出的聲音。


    一擊得手正要擺出一副義正詞嚴的嘴臉,譴責年輕人怎麽就拿把槍來對付一條狗子,難道就不怕會誤傷偉大的人類……的格林德,聽到這種熟悉的聲音後,絕對是本能的,全身神經猛地繃緊,內心哀嚎一聲:死了!


    盡管他早就決定,以死來向花小妖表示他的絕對忠誠,可也不想就這樣死去。


    他真得很擔心,人們在提到他時會這樣說:“還記得格林德嗎?”


    “當然記得啊,他不是死了嗎?”


    “是啊,是死了。那你知道,他是怎麽死的嗎?”


    “知道啊,那沙比為了救一條土狗,被人打爆了腦袋。”


    “嘿,他死的是不是很可笑?”


    “不但可笑,還特別沙比,就為了救一條狗,被不明來曆的人打爆了腦袋。”


    不怕死的格林德,真怕他死後很久了,人們還會這樣議論他。


    他是個勇士,無論是部隊服役時,還是給花小妖當貼身心腹時,他都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了他是個合格的勇士。


    可是,一個合格的勇士的最終下場,卻跟一條土狗有著不清不白的關係,這是他寧願從大廈天台上往下跳八百次,也不願意看到的。


    但正在發生的事實,卻讓他沒有絲毫的選擇餘地,隻能悲嚎一聲等死。


    他沒有等到死亡來臨,卻等來了狗子憤怒的咆哮聲:一道土黃、色的狗影,在他眼角餘光內劃出一道殘影,甚至比離弦之箭還要快,擦著他*就*過去。


    一滴溫熱的液體,灑在了他的臉上。


    嶽婉晨不知道自己已經急哭了,淚水從光滑細嫩的臉頰上灑落,隨風飄零。


    她隻是在發現毛驢不見了後,就有了種天塌下來的感覺。


    就仿佛,毛驢不再是一條狗,而是她支撐她能在這個世界上艱難活下去的愛人。


    等她被一顆小石子隔疼了右腳,痛苦的悶哼蹲下時,才發現小拖鞋早就跑丟了。


    如果是你,跟女朋友走在大街上時,卻忽然看到有個女人赤著一雙雪白小腳丫,隻穿著一襲白色碎花小睡袍,每跑出一步,那雙能讓所有男人都在瞬間沙比般呆愣的長腿,毫無遮掩的闖進你視線時,你會是一種什麽樣的反應?


    好像水兒做成似的小女人,邊跑邊掉淚,還深情唿喚‘毛驢’時的樣子,是那樣的楚楚可憐,讓人馬上就能猜到她被一個叫‘毛驢’的男人給甩了,或者說騙了。


    昨晚,他們倆人還恩愛異常的躺在炕上卿卿我我,搞的女人很累--一直在午後才醒來,卻發現男人已經悄悄離開了,帶著她所有的愛。


    當然了,她所有的積蓄,也得帶走才行。


    然後,背著丈夫跟毛驢在酒店幽會的小女人,就傷心的連衣服都沒換,穿著小睡袍,小拖鞋追了出來。


    淚水從她臉頰上灑落,小腳丫被小石子隔破了,疼的她緊咬著唇兒、黛眉緊皺著,很無助的蹲在路上時--是個真正的男人,就會升起極致的憤慨:幫她找到那個叫毛驢的混蛋,狠狠揍成豬頭後,才問他怎麽就舍得拋棄這樣的小尤物?


    馬上,沒有老婆在身,或者是還是單身狗的數名男士,立即就快步走到了小女人麵前,本土風度十足(自然是紳士風度)的問道:“尊敬的女士,有什麽需要我幫助的嗎?”


    “我要找毛驢,我要找毛驢。它、它怎麽可以拋下我獨自走了?說好一起來英國找他的,它怎麽就趁著我在睡熟時,獨自跑了?”


    嶽婉晨才不在乎自己穿成什麽樣子--自從以未來丈母娘的身份,爬上女婿炕的那一刻,她就忘記自己的臉被放在哪兒了。


    她現在隻有一個念頭,那就是找到毛驢。


    隻要能找到毛驢,無論讓她付出什麽樣的代價,她都心甘情願,哪怕是陪滿大街的男人挨個睡上一覺。


    毛驢是陸寧的兄弟。


    她是陸寧的女人。


    尤其是這段日子裏,毛驢每晚都會陪她熬過那種無法描述的痛苦,已經在她的內心中,占據了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


    很自然,她已經不再把它當做一條狗了,而是把它當做了分擔痛苦的朋友,無話不談的‘閨蜜’,唯一的精神支柱!


    她真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毛驢已經變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這段日子,最最讓她期盼的時間,就是痛苦過後午夜醒來時,能依偎在毛驢身邊,跟它說她心裏在想什麽。


    而那條從來都懂得該怎麽哄美女高興的賤狗,總能給她一種‘溫馨港灣’的感覺,讓她很多時候,都會有種邪惡的想法--毛驢,可是能當爸爸的貨色。


    這種想法很強烈,進一步的引領著她走上不歸路:渴望徹底的違反人倫。


    宋楚詞七歲之前的嶽婉晨,可是個相當正常的女人:對當前生活相當滿意,幸福生活無比高,隻想這輩子都在家相夫教子,等老的沒了牙時,能攙扶著丈夫的胳膊,領著外孫女一起漫步在夕陽下的沙灘上。


    (她可不知道,她能認識、嫁給宋天問……她的人生,都是被人操縱的)。


    但後來太多的磨難,算是徹底改變了這可憐的女人。


    命運,給了她無比誘惑的外形條件,卻汙染了她的思想,這才讓她不再相信任何人(連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都那麽陌生,還能有誰?自然了,也包括陸寧),而是去相信一條狗子。


    毛驢,雖然隻是一條狗子,連一個最殘次的男人都比不上,可它卻不會欺騙嶽婉晨,隻會在她抱著它脖子又哭又笑時,那雙藍汪汪的眼睛裏,流露出同情的哀傷。


    毛驢真的很可憐這個女人,在沒有搞清楚老大到底是特麽的死了、還是活著之前,也甘心做她傾瀉負麵情緒的垃圾桶。


    為此,對嶽婉晨的每一個決定,它都是堅決的擁護:她說有人說在英國格林德見到過大哥,要來這兒尋找他,那麽它就會陪著她來,一路上就像照顧二哥那樣的,照顧她。


    隻要能找到大哥,別說讓毛驢遠涉重洋來英國格林山了,就算是去地獄--它得好好考慮考慮。


    為了找到大哥,毛驢從來不違逆嶽婉晨,無論她說什麽,都是屁都不放一個的。


    可是,她為什麽要施展她迷人的妖媚魅力,來勾引一條狗子犯錯誤?


    老天爺敢擔保:如果嶽婉晨身上,沒有讓毛驢熟悉的陸寧氣息,在這女人企圖非禮它時,它絕對會半推半就的從了她--


    話說,大哥可是傳授給毛驢許多那方麵的經驗了。


    還記得大明湖畔的--還記得陸寧第一次認識宋楚詞的時候不?


    那時候,陸寧在威脅她給錢,要不然兄弟倆就會把她怎麽著、怎麽著時,毛驢也不會前爪子伏在大哥腰間,做出那種標準的惡心動作了。


    可嶽婉晨,是大哥的女人。


    所以毛驢在看出這女人越來越邪惡時,寧可去死,也不會答應的。


    當然了,在沒有找到大哥之前,毛驢才不想死,要不然當初在羅布泊時,它也不會扔下二哥,獨自拍馬絕塵而去了。


    這次,毛驢就像當初不得不撇下二哥那樣,趁嶽婉晨蜷縮在地板上熟睡時,悄悄離開了她。


    哥既然不能碰你,那哥就隻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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