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 潘貴認母
陳阿嬌迴鄉探親,祖父病了,祖母被捕,取保候審。祖母堅決否定豪宅是自己購置的,認為潘達的房照是假的。她想,要想徹底解除祖母的嫌疑,必須拿到港埠豪宅的真房照。
現在港埠雖然迴歸了,但若拿到房照,談何容易。她突然想起上次林阿嬌來信說,她的美貌和才能,被打工的那個飯店老板看中。聽說那個老板竟是包老板的侄子。她還在猶豫,擔心這樣的豪門子弟,婚姻不穩。他一時高興就娶你,玩夠了就另尋新歡。她征求陳阿嬌的意見,該不該嫁?陳阿嬌未置可否。隻是告訴她這樣大的事,可得你自己拿主意,豪門子弟也有好人,不要一律排斥。她想問問林阿嬌進展情況如何?
電話另一方傳來了他們已經決定分手的消息。
陳阿嬌問:
“為什麽?”
“他多次欲與我同居,遭到我拒絕,現已不大理我了。”
“陳姐,你有什麽事,說吧!”
“聽說你的老板姓包,是嗎?”
“是。”
“是泰國老板包勝高的侄子。”
“不假,你問這個幹什麽?說吧,什麽事?”
“你們既然已經分手了,說有什麽意義。”
“陳姐,我是和你開玩笑的,人生總是要找一個歸宿的,我還在猶豫。”
“啊!原來如此。”
於是,她如實向林阿嬌敘說了張芳菲案件的始末。林阿嬌說:
“這事不難,隻要我答應嫁給他,別說是借他的房照作個鑒證,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會去給我摘的。”
“千萬不可,不要為此事幹擾了你們的感情。”
林阿嬌想,陳姐是我的救命恩人,她為了洗刷祖母身上的汙垢,還她老人家的清白,就是火坑我也要跳。於是,她立即撥打了包天峰的電話。
“天峰嗎?”
“是,阿嬌嗎?”
“我答應你,但是有個條件。”
“別說一個,一千個,一萬個我都答應。”
“我們結婚時必須到港埠完婚,而且要住你叔叔給張芳菲買的那處豪宅。”
“小菜一碟,叔叔早就答應把那處空了多時的豪宅送給我們。”
“我不信,你最好把房照拿來,我見到房照,立即與你完婚。”
林阿嬌拿到房照,不顧自己身事暴光,馬上飛往杭城來見陳阿嬌。事不宜遲,陳阿嬌也不敢延誤,飛迴海港來見祖母。
按著陳阿嬌的意見,應立即找法院洗冤。而張芳菲現在表現十分冷靜,她心想:潘達呀潘達,你死了,死了,還想抓我作墊背的,老天有眼,房照是真是假一對比就真相大白了。不急,我等待法律的裁決。
不出她所料,不久她的案件開庭審理,公訴人首先指控張芳菲在港埠購買豪宅,款額巨大,與他們的收入不符,構成財產來源不明罪,證據是房照;第二項指控是:包勝高是不法商人,張芳菲與他合謀,在內地搞大片土地開發權,從中牟利,證據是包勝高非法取得土地開發權,已被當時政府停止,後經過張芳菲的運作又開始執行;第三指控是:張芳菲與潘達聯手,取得廣南濱海某處房地產開發權。
張芳菲拋開律師的辯護,自己為自己辯護說:
一是,三千萬豪宅的房照是假房照,現有真房照為證。
法庭立即把真房照拿來進行對比,證明潘達遺物中的房照是複製品。否定了對張芳菲的第一項指控。
二是,包勝高的合同是重新簽定的,有當時省政府部門的批示,不是我個人行為。
三是,廣南案件,早已結案,有由麗豔查證報告。她否定了公訴人對她的三項指控。
法庭決定休庭,半小時後判決。
經過合議庭辯論,認定張芳菲無罪,當庭釋放。潘家親友一片歡唿,慶賀冤案得雪,簇擁著張菲返迴潘宅。
張芳菲被無罪釋放以後,一病不起。對潘達的憤恨,監獄中的陰冷,灰暗,獄警的冷酷。侯審期間心裏的恐懼,抑鬱,一起湧上心頭。她在家躺了三天,盡管家人百般安慰,她也沒吃一點東西。
第四天潘貴和葛玉英放下繁忙的公務來看她,潘貴跪在地上磕了三個頭,虔誠地說:
“媽,兒子給你陪不是來了。”
張芳菲睜開朦朧的雙眼,見是潘貴跪在自己麵前。
他第一次喊她媽媽,她深深受到觸動,心想,潘貴這孩子,自從我嫁到潘家近二十年,他從來不叫媽,今天是怎麽了,她強撐著坐了起來說:
“貴兒,快起來,你這是幹什麽?男人膝下有黃金”
“媽,跪天跪地跪父母,我跪你是應該,以前是我不好,誤會您了。”
李小菲,李小茹都過來勸慰潘貴,他才起來坐在張芳菲的床邊說:
“媽,我以前誤會您了,自從我到廣南以後,我以為你怨恨我媽而遷怒於我,看重潘達,而輕視我。尤其是潘達在你麵前甜言蜜語的時候,十分反感,我以為你倆是一夥,來敗壞我們潘家。後來你與潘達一起去了港埠,我更是怨恨難平。為了躲避潘達的迫害和不願意見到你,而流亡西京,流亡鹿島。”
“那你現在……”
“現在我明白了,潘達用陰謀詭計,挑撥我們母子關係,他從中謀取好處。當你發現他的惡意時,已身不由己,被迫在港住了十多年。”
“是啊,你能理解,我很高興,不過對你的態度上我有責任,也怪我們沒有及時溝通,讓潘達鑽了空子。”
“媽,潘達雖死,他還想陷害您,可見他的陰魂不散。”
“他還能怎麽樣!”
“他雖然死了,但他的黨羽還在,遲早他們還會來尋仇,決不會放過我們。”
“那你說我們該怎麽辦?”
“我想說的是,父親身體不好,隻能好好扶持,讓他老人家靜養。你要化悲痛為力量,好好吃飯,養好身體,帶領我們共同早日抓住惡人,安慰父親。”
在潘貴的勸慰下她開始進食,喝了幾口稀飯。他進一步說:
“我想郎英民,苟小菊他們決不會善罷甘休,還有那個黃四浪,他們本來就不是好人,造反起家,到大學混了幾張文憑,尤其是苟小菊,她被我一腳踢破了子宮,怎能不來尋仇。”
“那你可得加點小心。”
“我不要緊,我怕他們找你們麻煩。”
“他們能把我怎麽樣?”
“現在兒女們都在外忙工作,家裏就你們兩老,雖有兩位保姆,都是女性,惡人來了,你們如何應付得了?”
“那你說該怎麽辦?”
“我已決定,如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出擊。”
“我想辭去達美公司的職務,到苟小菊等人常出沒的地方,另找工作,探聽他們的消息,將他們一網打盡。”
“不可,那樣太危險了。”
“不怕,有世雄幫我,還怕什麽?”
“世雄能跟你一起去?”
“郎,苟二人早已列入公安黑名單,世雄現在是刑偵科長,責無旁貸。”
“有世雄在你身邊,略感安慰,不過也得十分小心。”
“你們打算什麽時候行動?”
“馬上就幹,我已向董事長提出辭職,公司事物暫時由玉英打理。”
陳阿嬌迴鄉探親,祖父病了,祖母被捕,取保候審。祖母堅決否定豪宅是自己購置的,認為潘達的房照是假的。她想,要想徹底解除祖母的嫌疑,必須拿到港埠豪宅的真房照。
現在港埠雖然迴歸了,但若拿到房照,談何容易。她突然想起上次林阿嬌來信說,她的美貌和才能,被打工的那個飯店老板看中。聽說那個老板竟是包老板的侄子。她還在猶豫,擔心這樣的豪門子弟,婚姻不穩。他一時高興就娶你,玩夠了就另尋新歡。她征求陳阿嬌的意見,該不該嫁?陳阿嬌未置可否。隻是告訴她這樣大的事,可得你自己拿主意,豪門子弟也有好人,不要一律排斥。她想問問林阿嬌進展情況如何?
電話另一方傳來了他們已經決定分手的消息。
陳阿嬌問:
“為什麽?”
“他多次欲與我同居,遭到我拒絕,現已不大理我了。”
“陳姐,你有什麽事,說吧!”
“聽說你的老板姓包,是嗎?”
“是。”
“是泰國老板包勝高的侄子。”
“不假,你問這個幹什麽?說吧,什麽事?”
“你們既然已經分手了,說有什麽意義。”
“陳姐,我是和你開玩笑的,人生總是要找一個歸宿的,我還在猶豫。”
“啊!原來如此。”
於是,她如實向林阿嬌敘說了張芳菲案件的始末。林阿嬌說:
“這事不難,隻要我答應嫁給他,別說是借他的房照作個鑒證,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會去給我摘的。”
“千萬不可,不要為此事幹擾了你們的感情。”
林阿嬌想,陳姐是我的救命恩人,她為了洗刷祖母身上的汙垢,還她老人家的清白,就是火坑我也要跳。於是,她立即撥打了包天峰的電話。
“天峰嗎?”
“是,阿嬌嗎?”
“我答應你,但是有個條件。”
“別說一個,一千個,一萬個我都答應。”
“我們結婚時必須到港埠完婚,而且要住你叔叔給張芳菲買的那處豪宅。”
“小菜一碟,叔叔早就答應把那處空了多時的豪宅送給我們。”
“我不信,你最好把房照拿來,我見到房照,立即與你完婚。”
林阿嬌拿到房照,不顧自己身事暴光,馬上飛往杭城來見陳阿嬌。事不宜遲,陳阿嬌也不敢延誤,飛迴海港來見祖母。
按著陳阿嬌的意見,應立即找法院洗冤。而張芳菲現在表現十分冷靜,她心想:潘達呀潘達,你死了,死了,還想抓我作墊背的,老天有眼,房照是真是假一對比就真相大白了。不急,我等待法律的裁決。
不出她所料,不久她的案件開庭審理,公訴人首先指控張芳菲在港埠購買豪宅,款額巨大,與他們的收入不符,構成財產來源不明罪,證據是房照;第二項指控是:包勝高是不法商人,張芳菲與他合謀,在內地搞大片土地開發權,從中牟利,證據是包勝高非法取得土地開發權,已被當時政府停止,後經過張芳菲的運作又開始執行;第三指控是:張芳菲與潘達聯手,取得廣南濱海某處房地產開發權。
張芳菲拋開律師的辯護,自己為自己辯護說:
一是,三千萬豪宅的房照是假房照,現有真房照為證。
法庭立即把真房照拿來進行對比,證明潘達遺物中的房照是複製品。否定了對張芳菲的第一項指控。
二是,包勝高的合同是重新簽定的,有當時省政府部門的批示,不是我個人行為。
三是,廣南案件,早已結案,有由麗豔查證報告。她否定了公訴人對她的三項指控。
法庭決定休庭,半小時後判決。
經過合議庭辯論,認定張芳菲無罪,當庭釋放。潘家親友一片歡唿,慶賀冤案得雪,簇擁著張菲返迴潘宅。
張芳菲被無罪釋放以後,一病不起。對潘達的憤恨,監獄中的陰冷,灰暗,獄警的冷酷。侯審期間心裏的恐懼,抑鬱,一起湧上心頭。她在家躺了三天,盡管家人百般安慰,她也沒吃一點東西。
第四天潘貴和葛玉英放下繁忙的公務來看她,潘貴跪在地上磕了三個頭,虔誠地說:
“媽,兒子給你陪不是來了。”
張芳菲睜開朦朧的雙眼,見是潘貴跪在自己麵前。
他第一次喊她媽媽,她深深受到觸動,心想,潘貴這孩子,自從我嫁到潘家近二十年,他從來不叫媽,今天是怎麽了,她強撐著坐了起來說:
“貴兒,快起來,你這是幹什麽?男人膝下有黃金”
“媽,跪天跪地跪父母,我跪你是應該,以前是我不好,誤會您了。”
李小菲,李小茹都過來勸慰潘貴,他才起來坐在張芳菲的床邊說:
“媽,我以前誤會您了,自從我到廣南以後,我以為你怨恨我媽而遷怒於我,看重潘達,而輕視我。尤其是潘達在你麵前甜言蜜語的時候,十分反感,我以為你倆是一夥,來敗壞我們潘家。後來你與潘達一起去了港埠,我更是怨恨難平。為了躲避潘達的迫害和不願意見到你,而流亡西京,流亡鹿島。”
“那你現在……”
“現在我明白了,潘達用陰謀詭計,挑撥我們母子關係,他從中謀取好處。當你發現他的惡意時,已身不由己,被迫在港住了十多年。”
“是啊,你能理解,我很高興,不過對你的態度上我有責任,也怪我們沒有及時溝通,讓潘達鑽了空子。”
“媽,潘達雖死,他還想陷害您,可見他的陰魂不散。”
“他還能怎麽樣!”
“他雖然死了,但他的黨羽還在,遲早他們還會來尋仇,決不會放過我們。”
“那你說我們該怎麽辦?”
“我想說的是,父親身體不好,隻能好好扶持,讓他老人家靜養。你要化悲痛為力量,好好吃飯,養好身體,帶領我們共同早日抓住惡人,安慰父親。”
在潘貴的勸慰下她開始進食,喝了幾口稀飯。他進一步說:
“我想郎英民,苟小菊他們決不會善罷甘休,還有那個黃四浪,他們本來就不是好人,造反起家,到大學混了幾張文憑,尤其是苟小菊,她被我一腳踢破了子宮,怎能不來尋仇。”
“那你可得加點小心。”
“我不要緊,我怕他們找你們麻煩。”
“他們能把我怎麽樣?”
“現在兒女們都在外忙工作,家裏就你們兩老,雖有兩位保姆,都是女性,惡人來了,你們如何應付得了?”
“那你說該怎麽辦?”
“我已決定,如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出擊。”
“我想辭去達美公司的職務,到苟小菊等人常出沒的地方,另找工作,探聽他們的消息,將他們一網打盡。”
“不可,那樣太危險了。”
“不怕,有世雄幫我,還怕什麽?”
“世雄能跟你一起去?”
“郎,苟二人早已列入公安黑名單,世雄現在是刑偵科長,責無旁貸。”
“有世雄在你身邊,略感安慰,不過也得十分小心。”
“你們打算什麽時候行動?”
“馬上就幹,我已向董事長提出辭職,公司事物暫時由玉英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