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給自己畫過(v!v) ,我是一個孤僻的人,對看書有癮,朋友不多;對誰都不會使壞,有威望的人能夠‘調兵遣將’;我,沒有人能夠求我幫上忙!我唯一的貢獻——當過十八年的個體幼兒教師,曾經贏得過幼兒家長的信任!在當地稱得上是一位教幼兒的“土專家”吧(多數家長常常問我有關怎樣培養孩子的疑難問題)!父親也給我評過價,他說:“你不懂大眾話,不會交往人兒!”母親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穆子,你對誰都最好,可是你誰都交不下;你寫的文章有勁兒、你說的話兒沒有勁兒;你不會用語言買服人。”父母如出一轍的評語,叫做:“知女莫過父母吧?”我自己有時候也不知道,為什麽別人能夠見機行事,我卻見到跟自己有共同語言的人就深交,跟自己意見相擰的人就格格不入呢?更要命的是自己不想別人的感受總是直言快語地說話傷人。尤其是來到北京之後,在這第一個冬天裏,我如果要是能夠度過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磨合期的話,說真的,憑借我的知識儲備和實踐經驗是不愁勝任工作的。可是,自己由於忍受不了別人低級趣味兒的搞小動作,而自動辭職了。

    掙脫了“工作夾板兒”之後,現在,我成為了一個到北京之後的“閑人”了,尤其是在冬季裏,我呆在家裏時,除了做家務之外,還係統的讀了一些中、長、短篇小說,有普希金、卡夫卡、雨果、莫泊桑、塞萬提斯、劉紹棠、老舍等等作家的作品。而且每讀完一篇作品都有意猶未盡的感覺,在自己的頭腦中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好象小說裏寫的事兒就是我們生活中的“實事兒”一般,輪到自己描述故事的生活場景時,就零散不對題了。不過,“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來到北京之後,我雖然暫時失去了賺錢的職業,但是,我真的有時間鼓搗我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了——讀書和寫作了。

    這裏與我在老家不同的是,不用為做更多的家務活而浪費時間。

    這裏的窗子不用溜縫隙也不會很冷,就不像在老家時我每年得溜十幾扇窗子的縫隙,會花掉我大量的時間;

    這裏不用穿棉襖棉褲,也省掉了我做三個人棉襖棉褲的時間;

    這裏不用我們劈柴了,也省了我的不少時間;

    這裏不用我們掃六百多平方米院子的雪了;

    可是,這裏居住的房間不算大,要找衣物得到“席夢思”床底下去拿或者到大衣櫃頂上去取,(就不像在老家時即有裝衣服的大立櫃也有牆櫃)另外,這裏沒有了我自己的寫字台了,隻有茶桌子;不過,無論怎樣,我還是萌生了記錄生活的想法。於是,我在《都市言情小說》上發表短篇小說-《我記憶中的水仙花》、《我們曾經是同鄉》兩篇,但是,沒有雜誌社約稿,隻是無償登載,我算是當了一迴“假作家”吧?在這期間,丈夫被小區經理招去當我曾經任職過的幼兒園“門衛”了。

    他由於在露天裏修鞋,風雪天是不能夠出工的,所以,小區經理為了照顧他兼職多賺錢,介紹他去了那裏。開始,誰都覺得乍到北京之後,有一份“打更”的工作就是生活的保障;而且每月開的650元錢像是白撿來的一樣!可是,真的操起此項職業後,才使人看清楚:“‘市儈’滲透在有人生存的每一個角落”。j幼兒園有一個小小的收發室,原先共有兩名門衛,一個是負責白天的收發、打雜和看屋子,另一個是負責處理夜間的突發事件,比如:負責住宿的員工的吃、喝、拉、撒、睡,還管個別的住蓿幼兒在夜間生病等。而我丈夫就是充實到夜間的門衛——“打更”工種中去的一個人。

    他的工作幹的是“鬼”活兒,就是白天在家做修鞋的活兒,晚間去頂班兒“看護幼兒園裏的生命與共公財產”。

    本來,如果修鞋的活兒穩定的話,他是不用兼職的;可是,他新來乍到的是沒有把握的。這樣一來,我的日子也就不好過了;因為,跟他同僚的那位合夥人,像是他的老子一樣地統治他,一張單人床他自己獨霸著休息,髒活累活都讓我丈夫幹,比如,幼兒園的操場歸我丈夫打掃,垃圾也是他倒,他累了困了能躺在床上打盹兒,他(我丈夫)不能;他幾乎要整蓿地睜著眼睛盯著幼兒園的門裏門外的。

    扮演了一夜“門衛”的角色之後,丈夫迴到家裏,他就把我當成了出氣筒,一邁進家門他就說:“操,我說從東北不來這裏,你非得來;現在我成了被人家使喚的‘小丫鬟’了……”

    我說:“晚間有什麽累活呀?原來一個人的活兒,現在兩個人幹還閑不夠嗎?”

    “我一夜沒有合眼啊!你想啊,人不睡覺那不是靠心血嗎?”丈夫怨聲載道地說。

    我隻好忍氣吞聲地說:“那你在家先睡一早覺,然後在吃早點吧!”

    他聽了,沒有吭聲,便一頭紮進被窩裏唿唿地睡著了……

    當時,我們家裏是三口人住仨地兒,我在家裏,兒子住校,丈夫在給幼兒園“打更”。

    然而,我正是在那段日子裏扮演了一個“遊手好閑”的“浪子”!被別人當成一個笑柄在談——她真的以為作家是好當的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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