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神”是怎樣煉成的》這個事件,是我寫到現在最不滿意的一個事件,可能是我自己沒有親曆的原因,隻是聽小謝的講述再發揮想象很難有帶入感。


    因為這個案子相對比較簡單,所以我一開始就想著要快點結束,一個多星期才偵破的案件被我壓縮到了兩天,偵破的過程沒有重點描述,導致一直到結局都有很多疑點沒有明確。


    以後我還是會寫寫破案的過程,不會刻意為了結局而結局。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在這個補充章節裏,我會將之前沒有詳述的疑點都一一解答。


    先說說小謝如何發現武大爺是真兇的。


    這個破綻就在武大爺和周君的供詞之中。


    在第一次詢問武大爺的時候,他說過一句話:“女兒女婿這段時間天天吵個不停,讓他沒過上一天舒心的日子。”而且還強調:“女婿性子和自己差不多,平日裏也唯丈母娘和妻子馬首是瞻,卻不知道為何最近這段時間突然硬氣起來,一貫跋扈的女兒反倒多數時候低聲下氣,除非吵得狠了才會反駁幾句,和平常的潑婦形象完全不同。”


    而按照周君的說法,他發現胡美之間不對勁的地方兩人私下已經解決,沒有一個人知道,妻子並沒有和他長時間爭吵,從一開始就示弱並將所有責任都推到了胡莉身上。


    這裏明顯就有一個很大的疑問,武大爺為什麽要說女兒女婿一直在吵架?女兒女婿有矛盾他是怎麽知道的?


    按理說如果所有的事情武大爺都蒙在鼓裏,胡美作為女兒一定不會將真相告訴父親,畢竟這是道德淪喪的事情,不可能在父親麵前講出口。


    那麽真相就唿之欲出了,武大爺很可能知道女兒出軌一事,隻是出於某種目的他假裝自己毫不知情!


    至於五十萬塊錢,胡美給誰都有可能,自己藏起來也有可能,但她交待真相的過程中小謝發現她根本沒有提到這五十萬,這是極不正常的事情。


    所以在審訊的時候小謝設置了一個圈套,將案子的兇手目標直接指向胡美,胡美驚慌之下一定會出現言語的疏漏,小謝再將話題引導到消失的五十萬上麵,就能知道這五十萬的下落。


    結果胡美果然中計,交待五十萬是給了武大爺,恰恰證明了武大爺是真兇,因為他在之前的詢問中一問三不知,仿佛完全是局外人,如果不是涉案的話完全沒必須隱瞞女兒給了他五十萬的事實。


    (這裏小謝其實也中了胡美的圈套,下文會詳述)


    再來解釋下張警官是如何發現胡美是在父親武大爺麵前裝可憐,引導武大爺成為兇手的。


    引起張警官注意的,是在周君家中調查見到的情況和周君的供詞。


    關於周君的家前文有描述:


    (屋子是那種老式的農家長屋,麵積很大,足足兩百多個平方,但裝修家具卻很簡陋,隻能算得上溫飽,和小康之家有比較大的差距。)


    周君之後在交待真相的過程中有過這麽一段描述:


    (周君內向的性格在職場上很難吃得開,幾年來事業始終沒有什麽起色,收入很普通,胡美懷孕前兩個人都有工作,錢基本夠用,但孩子出生之後就捉襟見肘了。這時候胡美就提出周末出去上班,貼補家用,周君雖然不舍也隻能同意,自那以後每到周末自己就在家帶孩子,胡美出去上班,每次出去胡美都能帶迴千餘元,這抵得上周君近三分之一的工資了。)


    綜合這兩個信息就說明,周君和胡美生活很窘迫,兩夫妻都沒有賺什麽錢,僅僅夠維持生活。


    但這樣就存在著一個很大的疑點。


    周君以為胡美是在婚後才受母親逼迫外出鬼混,實際上早在結婚之前胡美就已經成為了母親的“幫手”,陪許多賭客睡過覺,這種行為是另一種意義上的“賣淫”,每次胡美肯定會得到一些報酬,再加上她一直在上班,這麽多年累積下來的錢一定不少,但奇怪的是胡美穿著並不奢華,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而且家裏也沒有什麽值錢的物品,那麽她的錢到底去哪裏了?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小細節也引起了張警官的注意。


    周君讓胡美將五十萬存起來,她在這個緊張的時刻卻還不忘記去買一個奢侈品包包,說明她的虛榮心很重,這樣的女人,賺到錢一定會給自己添置一些高檔的物件,但奇怪的是她用的都是極普通的東西。


    這說明她的錢一定有其他用處!


    這個錢沒有用來給家裏添置東西,沒有用來養孩子,沒有給丈夫沒有給父親,那麽就隻有兩個可能:她要麽將錢偷偷存了起來,要麽將錢給了前男友!


    存起來可能性很小,能花數萬買一個包的女人是不會存錢的,最大的可能就是用來養情人!


    “為情所困做壞事”的案例有很多,張警官很有經驗,所以當時他就意識到胡美的前男友必定是一個極重要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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