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妥當後,毛警官幾步上前朝楊姐行了一個正式的禮,道:“楊主任,這次不好意思又麻煩你們,上次的案子一直沒有正式表示感謝,這次補上!”


    楊姐哈哈一笑道:“老熟人了客氣什麽,恭喜你調到市局,以後我們見麵的機會還很多,感謝之類的話就不要再說了。”


    毛警官點了點頭,剛說了兩句客套話的他馬上恢複到了本性,正色道:“楊主任,你怎麽看?”


    楊姐思索了一下道:“表情自然,可能性不大。”


    “您的意見是?”


    “再查查內部。”


    “多謝!”毛警官再次正兒八經敬了一個禮,將我們送出了院門。


    或許會有朋友對這段前言不搭後語的“黑話”看不懂,我來翻譯一下:


    毛警官:楊主任,你對這個嫌疑人的表現怎麽看?


    楊姐:嫌疑人的行為,包括取樣時候的表情,應該不是裝出來的,是孩子父親的可能性不大。


    毛警官:那楊主任你對下一步我們調查的方向有什麽意見?


    楊姐:建議查查監獄內部,還有施雨和獄友之間發生的事情,找出疑點。


    我們迴到中心的鑒定結果,再一次證明了楊姐的猜測是正確的,這個送菜的男人確實不是孩子的父親。


    那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呢,難道真和楊姐所說,問題出在監獄內部,又或者跟施雨與獄友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有很大關聯?


    在我們將鑒定結果通知小謝的時候,小謝也告之了我們毛警官對施雨和獄友關係調查的進展。


    (在這裏,我這個獄外人員繼續借用某個熟知內情朋友的科普,再次感謝她。)


    施雨所在的監牢屬於東區,具體關押了多少女囚我們無法得知,但知道那裏有幾十個牢房,一個牢房十幾個人。


    裏麵有一些人犯罪的過程確是性質惡劣,但也有很多卻是因為不懂法或是一時衝動而造成的後果。


    比如施雨,某種程度上她也是一個最大的受害者。


    因為同室人所犯的事情不同,性格各異,不免會發生很多矛盾。當然,犯人惡意地欺壓、侮辱犯人的事情是沒有的,隻是打架就不可避免了,吵架更是天天發生。


    監獄裏一個幹警要帶幾十個犯人,何況幹警也有下班休息的時間,不可能一直沒有白天黑夜地親自監管。所以都會在犯人中挑選一些人來,犯人管犯人,就像我們之前提到過的,設置四犯:管紀律的、管生產的、管生活的、管學習的。


    四犯大部分都是有點文化的人,在監獄裏,讀過高中的就算是知識分子了。大學生、碩士生甚至博士生也有的,不過很少,對於這些高學曆的人,幹警一般都會重用。


    通常犯人最緊張的就是分數,在裏麵無論幹一件什麽事情都是要給分的。


    譬如,犯人入監後通通要寫認罪書,可文盲犯不會寫字,那就要由別人代寫,文盲犯每月一次寫家信也要人代寫,這個代寫的人就能以“幫助同犯”為由得到0、5分的獎勵,來了活需要人去搬去抬,這也有0、5分的獎勵,出個黑板報獎勵2分,監獄廣播站和監獄報刊錄用了一篇投稿獎勵3分等等,湊滿一定的分數就可以減刑,所以這些分數對於犯人們來說就是時間和生命。


    隻要做了事就有分,這樣一來問題就出來了,有許多拿分高可又相對輕鬆的活誰都想去做,可派誰去做卻是由四犯決定的,人手上有了特權就很容易滑向矛盾誕生的邊緣。


    正因為這樣的一個管理製度,從而勾心鬥角的、吹噓拍馬的、歪門邪道的、惡意中傷的什麽現象都會發生。


    一些家裏經濟條件好的,會在監獄內部超市買些東西送給四犯,這樣就很容易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了,安排去做個活輕鬆,分兒拿的又高。


    最苦的就是那些農村來的犯人,本身就沒什麽文化,人又老實,不會說不會寫,看到幹警腿肚子就抽筋,平時累死累活,一個月就拿那麽一點可憐的分數,還要天天被別人當成出氣筒罵來罵去。她們很委屈時總是說,出去後就是賣房賣地也要供孩子上大學,就是坐牢也tm的要有文化。


    犯人中最讓人羨慕的就是那些短刑犯了,刑期都在3年以下,看守所就待了個半年一年的,到監獄剩下不到兩年的刑期了,監獄從爭取到減刑是兩年一輪的,所以,三年以下的短刑犯是沒有減刑的。


    “無欲則剛”這句成語用在監獄真是再恰當不過了。沒有減刑,分數對這些人來說可有可無。她們想幹就幹,不想幹就不幹,反正想超產想幹活的人多的要死。欠產嗎?沒關係,扣分兒好啦,監獄規定不允許串監(就是“串門”),可她就偏要串,幹警上班她上班,幹警下班她下班,看誰不順眼就罵,遇上不服氣的就打,反正監獄規定吵架打架各打五十大板,蓄意挑釁的扣的分數重點,還嘴還手的扣的輕點,我扣分兒沒關係,你tm扣的起嗎?整個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


    什麽是社會?就是差別、懸殊和苦難。


    監獄就是一個小社會,在這裏同樣上演著一幕幕的戲劇,隻是戲劇的調子不是那麽高昂罷了。


    在這個小社會裏,施雨因為文化水平高、性格好、能歌善舞,所以混上了四犯之一。


    她是四犯之中主管學習的,雖然手中沒有太多的特權(因為特權更多的是管生產和紀律的)但是有很多小小的可以加分的學習項目都由她安排,自然就會形成自己的一個小圈子,也會和另外一些小圈子產生矛盾。


    矛盾最大的,就是她和一個管紀律的四犯,叫做李大妞(化名。


    李大妞之前出過場,正是她向幹警舉報了施雨懷孕的事件,據楊姐當時的判斷,實際上李大妞當時說謊了!


    因為施雨懷孕當時還不到兩個月,肚子幾乎沒有動靜,而且妊娠反應再重一般也不會昏迷,所以李大妞所說的:“發現施雨暈倒在廁所裏,肚子明顯鼓了起來,才向監獄幹警報告。”這一點和事實不符。


    李大妞必定隱瞞了什麽,或許這其中就會有案子偵破的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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