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條經濟繁榮的商業區裏,有著這麽一家小店,小店的裝潢有些古樸,散發著古色古香的韻味,小店的店名有些奇怪,叫“思歸”,不知道店主為什麽起這麽個名字。


    思歸小店裏也空空的,隻有一個年級大約有二十一二歲的年青男子坐在一張太師椅上,翹著二郎腿,手裏捧著香茗,正細細的品味著。


    忽然年青男子神色一動,然後嘴角微翹,說了句:“有客人來了呀”然後便站了起來,踱步走到櫃台前站立。


    “請問您有什麽事需要幫忙的嗎?”年青男子對著剛剛走進來的中年男子問道。


    中年男子走進來之後,仔仔細細的觀看了一遍屋子的裝潢。然後再觀察了一下年青男子,而後說道:“想必您就是思歸的店主吧?”


    年青男子環顧了一下四周,然後對著中年男子說道:“除了我這家店裏還有別的人嗎?”


    被年青男子這麽一說,中年男子的臉色顯得有些尷尬,繼而說道:“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畢竟您太年輕了,開著這麽古色古香的小店難免會讓人有些疑惑。”


    年青男子聽罷,笑了笑說道:“無妨,請問您可是有什麽請求?”


    聽到年青男子這麽說,中年男子知道說到正題上了,於是便說道:“早先聽聞思歸店主專接各種請求,並且信譽良好,在下秦仲,冒昧前來是想讓店主幫忙尋找一人,不知店主可否答應?”秦仲說完然後就看向年青男子。


    年青男子沉吟一下,然後從桌案上拿出一張宣紙,遞到秦仲麵前,說道:“把你要找的人的姓名,年齡,大概長相還有失蹤時穿的衣服寫在上麵,如果能寫的詳細點就盡量寫詳細點,這樣方便我找人”


    秦仲點了點頭,然後接過年青男子遞過來的宣紙,隨手拿起身旁的鋼筆,然後開始書寫起來,一手剛勁有力的鋼筆字讓店主微微側目,暗歎道此人若非權貴便是書香門第。


    不久之後,秦仲把寫好的信息表遞給店主,然後說道:“大致信息已經都寫在上麵了,希望店主盡量早些找到我家小姐,報酬的話會讓店主滿意的。”


    年輕的店主點了點頭說道:“報酬的話等我找到人再來算,按照你給的信息來看,給我一星期的時間,我會幫你們找到她的”


    “如果找到她的話我會通知你的,請您不用擔心,小店會盡量的,這是我的聯係方式,如果您還有什麽信息想告知我的話可以撥打上麵的電話,我一般上午九點到晚上九點這個時間段在線”年輕店主停頓了一下然後說道,並且遞給秦仲一張白色名片。


    秦仲接過名片,看了一下上麵的信息,名片很白,上麵除了一個電話號碼外,就隻有兩個用鋼筆字寫的清秀的字“清卿”,原來店主的名字叫做清卿啊,果然跟他的性格很像,秦仲感歎了一句。


    “如果閣下沒有別的事情的話,那麽請在這個合同上按下您的手印,確認讓我來幫你們尋找你們家小姐”清卿平淡的說道,並且把手裏的一張合同遞過去。


    秦仲接過合同,然後仔細的看了起來。


    《拜托思歸小店幫忙須知》


    1、在委托人委托小店幫忙期間,委托人可另外找人幫忙,小店並不會幹涉。


    2、小店在執行委托人委托的任務期間,並不受委托人的意願幹涉,委托人也不能對小店的行為做出指點,小店不接受這類意見指點。


    3、…………


    秦仲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清卿遞過來的合同,發現隻是普普通通的要求委托人與接受委托的人,要保持著互不幹涉的關係,其中並沒有文字遊戲,這一發現讓秦仲大感意外,現在的合同一般都是對一方有益,而另一方的利益則被削弱,從而擴大合同收益方的主導地位,可是思歸小店居然隻是單純的立下一些規矩,並沒有其他對於清卿有益的條件,這不得不讓秦仲意外。


    秦仲意外的看了清卿一眼,對於眼前這個年輕的小夥子感官大好,然後就直接在合同上按下手印,然後把合同遞給清卿。


    清卿接過合同,然後也在合同上麵按上手印,然後說道:“好了,那麽合同從現在開始生效,下個星期您就可以過來小店把貴小姐帶走了,並且在這一過程中您隨時可以把已經掌握的信息提供給我,如果沒有什麽事的話您可以離開了。”


    秦仲見清卿逐客令已經下的這麽明顯了,也不好再繼續呆在這裏,隻好收起清卿的名片,然後轉身推開木雕門離開了。


    在秦仲離開之後,清卿拿起桌子上的宣紙,上麵是秦仲寫的關於他們家小姐的基本信息。


    姓名:秦香薷,性別:女,身高:約一米六五,體重:約四十五公斤,發型:馬尾辮,失蹤時穿的衣服:草綠色連衣裙…………


    “原來是離家出走的啊,我還以為是失蹤了呢,既然是離家出走那可賺不到什麽啊,你說你沒事離家出走幹嘛?你讓不法分子直接抓了不就行了,那樣我還能賺的多一點”清卿放下信息表然後嘴裏嘀咕道。


    “也罷,既然都吸進接了你這個委托,那就先完成掉吧,畢竟蚊子腿也是肉哇”清卿嘀咕了一句,然後就從一旁的衣架上,把一件白色風衣拿了下來,然後穿上,徑直的走出門外。


    清卿出門的時候並沒有鎖門,好像是根本不怕有人會來偷東西一樣,確實,清卿的這家小店並不會有小偷來光顧,不是說清卿家裏的東西不值錢,而是周圍這一帶的小偷都知道,這家店的店主比福爾摩斯還厲害,就算你進入偷東西偷完之後掩蓋的再天衣無縫,也會在兩個小時內被店主抓到店裏暴打一頓。


    所以時間長了,清卿的店裏再也沒有小偷敢來光顧了,畢竟誰也不想被清卿打一頓,被清卿打一頓,至少要三天下不來床。


    “那人好像經常去歐派克咖啡廳啊,先去那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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