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月瑤這人在案件審判後,就會再次審視這個案子對她有的利弊。


    譬如在案子前,她是一定要抓到罪犯的,但當她破案立功後,罪犯會被如何審判,判有期無期還是死刑,那對她都無所謂。


    有時候甚至當有罪犯家屬找上她,要在刑期上打個商量,姚月瑤對此就會待價而沽,什麽方向對她最有利,她就會順勢滿足罪犯家屬的某些特殊期待。


    吳君晴被判罪已經鐵板釘釘,但石佳音想努力讓母親少受罪,就得在刑期上動手腳,找姚月瑤就找對了人。


    姚月瑤的處事絕對能迎合石佳音的胃口。


    所以這次看石佳音不是為了跟姚月瑤交涉,而是衝著她來,多少讓紀蜜警惕起來,她和石佳音之間的交道可沒什麽好打的。


    而且石佳音要跟她打的交道那是跟遵紀守法倫理道德勾不上的,姚月瑤能在她職權內法規邊界上動手腳,她紀蜜可沒那個膽。


    好在已經成功讓陳亮混出去,紀蜜大不了就像最開始那樣耍賴,把石佳音糊弄過去。


    如果等會看看姚月瑤還會不會迴警局,迴來了那就最好是把石佳音往她那裏塞,紀蜜相信姚月瑤會很樂意接待石佳音。


    就算石佳音不是來找她,她也會不服氣過來主動攬麻煩,畢竟自認沒有辦不到的性格,尤其不願意看到原來拉攏她的人又來跟紀蜜套近乎,那不就是不信任她能力的表現。


    所以紀蜜走得很慢,時不時迴頭去看辦事大廳,姚月瑤一出現就把石佳音拋給她。


    誰想石佳音沒打算留在警局,“跟我去個地方。”


    這是來帶走紀蜜,那就不是等姚月瑤來甩掉石佳音那麽容易了。


    紀蜜隻是厭煩石佳音,到不是怕她會對她不利,會做出傷害她的事,畢竟襲警可比普通傷人罪加一等。


    “什麽地方?”紀蜜可以跟她走,但希望知道去的是什麽地方。


    這是紀蜜的讓步,石佳音有誠意就先把目的地說好,否則紀蜜也不會任由石佳音怎麽說她就跟著怎麽做。


    “醫院。”石佳音沒準備瞞。


    去醫院幹嘛?紀蜜疑惑。


    “我媽在醫院。”


    吳君晴住進了醫院?!這事紀蜜一點不知,也沒聽陳警官提起,姚月瑤更不會對她說一個字,聽到這事還真讓紀蜜意想不到。


    吳君晴好好的為什麽會進醫院?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後,警方也會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身體健康做相應檢查,吳君晴的身體檢查報告上沒說她有任何疾病,難道是突發病症?


    吳君晴得了什麽病,紀蜜沒有當場就問,就算她問了,石佳音也不會告訴她,紀蜜不清楚吳君晴的病情,才會跟她去醫院親眼看看吳君晴。


    兩人來到光亞醫院,不用石佳音指明,看著一間病房外守著兩名警衛,紀蜜就明白裏麵的人是吳君晴。


    一般犯人出事要住院,都有警方或者監獄方麵指定的醫院,但也有機會打通關係,可以送到由罪犯家屬提議要去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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