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看那些孩子被婦人轟走了,依舊不敢打開屋門。就她現在這副小身板,很可能被那些孩子虐殘,惹不起,還是躲著點吧。


    千金無聊的坐在凳子上麵,等著爹娘迴來。心裏發愁,一戶爹娘去幹活,自己可怎麽辦,總不能一起把自己關在屋裏啊!千金煩的,又記起了老天爺,想不通老天爺既然讓她穿越了,為什麽不像對待其他穿越者一樣,給個優待,她不需要重生豪門,至少得給她個可以防身加上發家致富的小空間啊!


    正這麽想著,千金忽然感覺大腦眩暈了一下,立刻閉上眼睛等這眩暈的感覺過去。當千金再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自己坐在了一片水塘邊的綠地上。


    “天啊,原來老天沒有偏心,我竟然也有空間!”千金暗自感謝著老天,別提心裏又多高興了,有了這個空間,自己應該可以做很多事了。


    她站起身朝著邁著小短腿慢悠悠的朝著水塘邊走去,發現這裏水好清澈,能看見水裏好多遊來遊去的小魚,這不禁又讓她想起了前生的家裏的養魚池,想起了自己善良的父母。


    “唉,不是告訴自己試著忘記嗎?怎麽又迴憶了?都怪這池塘和家裏的太像。”千金嘟嘟囔囔的說道。


    她看著這池塘又有些犯難了,她要怎樣利用這片池塘呢?當然她可以利用它養魚,隻是還必須在外麵有大片魚塘才行,不然她會給爹娘帶來麻煩,別人會認為他們家出了妖孽。


    千金決定認真的想想再說,反正池塘就在這,跑不了,別人更是搶不去。再說就算現在有了主意,以她兩歲的年紀,還是很難讓人相信的。就算年齡的障礙可以解決,她也會被稱作神童,她並不想太出名,依舊想做個踏踏實實的農家女娃。


    千金又記起穿越小說中其他人的隨身空間,隻要是帶水的,這水就是寶水,包治百病,不知道自己的這個如何。於是她小心翼翼的蹲在池邊,摘了一片近處的荷葉,裝了一點水上來。她低頭借著荷葉的邊緣,喝了兩口水。能不能治病不知道,確實是清涼的透心,帶走了她那有些煩躁的心情。


    千金站起來,又仔細看了看她的小空間,雖然不大,但是做點什麽還是夠用了,聊勝於無啊!不過,她感覺自己現在應該出去了,可要怎樣才能出去呢?


    千金認真的迴憶著進來之前做過的事兒,忽然大腦靈光一閃,她剛剛一邊和老天爺聊天,一邊邊摸著自己胳膊內側的那個紅痣來著。低頭一看,那顆突出的紅痣果然還在。


    千金仿照進來的時的動作,用大拇指來迴撫摸,再次感覺頭暈了一下,她已經坐在了家中的圓凳之上。


    “黎勇,找到沒有!千金,我的乖孩子!”外麵傳來了千金娘略帶哭泣的聲音。


    千金用最快的速度轉過自己胖嘟嘟的小身子,心想,真該減肥了,這大的不得長成胖妞啊。


    “娘娘!娘娘!”千金朝著門外喊道。


    “千金,千金,沒事兒,太好了!”婦人開心的說道,雖然看不見娘的表情,但千金卻知道她肯定又流淚了。


    “冬梅,千金醒了嗎?你看我就說孩子可能是睡了!”千金爹拿著一顆細細的硬柴走了過來。


    他們說話的功夫,千金已經把門插給打開了,笨拙的爬下了小凳子,用力的把凳子推開。千金爹沒等千金開門,一把推開了其中一側的房門。


    “爹爹,娘娘,抱抱!”千金看著娘親張開小胳膊,像普通的小孩一樣,要求抱抱。心裏卻再次佩服自己的演技,應該能拿個奧斯卡最佳女主角。她雖然很喜歡這世的爹娘,也從心裏把他們當成親人。但是以她上輩子的年齡,應該早就過了這種撒嬌賣萌的階段。


    “黎勇,你先來抱著千金,我去做飯!”千金娘抱了一會她,就把她放進了爹爹的懷裏。


    “冬梅,你發現沒,咱們千金真是很靈兒,這才兩歲就會插門了!”黎勇一邊抱著女兒看著妻子洗菜,一邊說道。


    “是啊,咱千金以前是比別人家娃兒慢,但走穩以後做事卻是比別人家的娃娃強上很多,這插門就算四五歲的孩子也不一定能會吧!”千金娘一邊切菜,一邊說說道。


    “冬梅,我想等千金再大一點就來教她讀書寫字!”千金爹說道,一臉慈父的笑容。


    “行啊,雖說女子無才便是德,但是還是讀些書比較好。不也是因為我讀過書,識過字,你才願意娶我的嗎?”千金娘手腳利落的已經把灶裏的火點燃了,準備開始炒菜。


    “嘿嘿!”千金爹隻是嘿嘿一笑,並不反駁千金娘的話。


    當年他逃難來了這裏,滿身是傷,暈倒在山腳下,被上山打獵的曹伯救下。他留在了曹伯家養傷,慢慢對這裏熟悉起來。也慢慢喜歡上了這個山清水秀的村子,想要留在這裏,於是在曹伯的幫助下,從一個農戶手裏買了這座院子。


    後來想著雖然手裏有些積蓄,但是坐吃山空總是不行的,就在曹伯的幫助下買了村裏沒人要的幾個荷花塘,開始種植起了蓮藕。看他這麽能折騰,村裏人都說,曹伯救了個富人迴來。


    沒成家之前他和曹伯走了很近,外人都以為他會給曹伯做了女婿,他卻沒有這種想法,自己雖然落難了,但心裏卻還是喜歡能識文斷字的女孩。後來恰巧遇到了和自己一樣逃難到此的冬梅,兩人一見如故,後來就成了家。


    曹翠花喜歡自己,他是知道的,隻是他不喜歡她,雖然她也識字,但是她那粗陋的性子卻是自己無法忍受的。他和冬梅結婚時,曹翠花在婚宴上鬧過,後來是曹伯強行讓他堂哥把他綁了迴去。這一鬧,她也毀了自己,知道的,肯定不會娶這樣的女人做媳婦,後來福伯托人給她找了十裏以外一個沒爹沒娘的男子做了女婿。


    男方家庭條件不是很好,婚後曹翠花過的並不幸福,曹伯不忍女兒吃苦,再加上兒子考取了功名,在離這裏比較遠的地方坐縣令,一直不在身邊。他們老兩口一商量就把女兒女婿接了迴來。自從曹翠花迴來後,總是隔三差五的來找冬梅的不痛快,冬梅知道曹伯對自己男人有恩,也就是一直忍耐。也是因為躲避曹翠花,黎勇除了過年過節給曹伯送些東西,很少主動去曹伯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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