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七 群體事件
正如吳昊所料想的那樣,閻慶出事後,第二天,也不知道是什麽地方冒出來三十多名家屬來,頭一天把城管大門給堵上不說,還砸了一些辦公設施,第二天直接來到縣政府,差一點沒把縣政府的大門給堵上。
提的條件,更是獅子大開口:一百萬的補償不說,閻慶的老婆還提出要進公務員編製。他的父母要求縣裏在濱海給買一套一百平以上的房子等等。
而在與白鐵和趙本水的談判中,閻慶的老婆,那個叫柳蘭的女人,更是直接威脅說,如果不答應她的這些條件,就把孟莎縣長勾引自己老公的醜事公布出來。
事情到了這一步,可就不是白鐵和趙本水能夠解決得了的了,已經成為縣裏的一件群體事件。兩個人不得不向吳昊匯報。因為此時孟莎還在醫院置留觀察,而嚴家奇雖然還沒有到政協報道,實際上還是常務副縣長,但他一聽說孟莎遭遇車禍、閻慶家三十多人圍攻縣政府的消息後,幹脆請了個病假,不來上班了。
所以,代理縣長的擔子隻好落在常委副縣長吳昊的頭上了。
吳昊聽完白鐵和趙本水的匯報,沉思了一會問道:
“白縣,按著治安條例,這三十來人中,有沒有夠上拘留條件的?”
“有,當然有了,有那麽三、五個年青人,並不是閻慶的親屬,是這次事件的策劃者,已經達到了刑事拘留的條件,如果按著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來衡量的話,最少有一位可以直接判刑。要不是怕把事情弄大,我真想把這幾個挑事的人抓起來。”白鐵憤憤的說道。
“現在手裏有證據嗎?”吳昊問道。
“已經收集了一些,無論是刑拘,還是直接判刑,證據絕對夠了。”
“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是指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強行侵入國家機關的活動,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我這麽理解對嗎?”聽白鐵這麽一說,吳昊一下子想起來自己惡補的那些法律條款來。
“是的,所謂聚眾衝擊是指在首要分子糾集下,多人強行衝闖國家機關門禁;包圍國家機關駐地;用石塊、雜物投擲、襲擊;切斷電源、水源、電話線等;堵塞通道,阻止國家工作人員出入;強占辦公室、會議室,辱罵、追打工作人員;毀損公共財物、毀棄文件、材料;強行侵入、占據辦公場所拒不退出等。以上的這些行為,閻慶這三十來人家屬幾乎全都占了。
這些人聚眾衝擊的是國家機關而不是一般的社會組織,是大青縣的政府辦公機構,還有城管大隊。這種行為已經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大影響,所以,對首要分子抓捕完全符合法律標準,已經構成衝擊國家機關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對這些人的行為,在這幾天裏,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道理已經講得再明白不過了,但仍然執迷不悟,而且大有擴大的趨勢。
這群人的行為,致使我們政府機關一些職能部門無法正常工作,並造成了嚴重損失。
損失中的有形的財產,我們公安機關已經做出了詳細的統計,這是統計情況的說明,是他們搗毀城管大隊的辦公設備。
至於無形損失,也就是法律條文中的政治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損失,主要是指使國家機關尊嚴受到損害、威信降低,使社會公眾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遭到破壞或者因致使國家機關無法工作而造成的社會公共事務得不到管理所帶來的不能精確計算的損失。
一般的無形損失是否嚴重,可以從這些人的行為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狀態持續時間的長短,行為手段的嚴重程度,社會影響麵的大小,所耽誤的具體管理事項的重要程度等開而掌握。
到今天為止,這夥從已經賭縣政府大門兩天了,聚集人數達到了三十人,可以算做特別眾多、持續時間較長這一類。吳縣長,我覺得現在已經到徹底解決的時候了。”白鐵顯然已經忍耐到極致了。
“本水,你的意思呢?”吳昊看著趙本水問道。
“我與白縣長意見一至,但對這些人的處理,麵積不要擴大,隻是針對那幾個牽頭挑事、別有用心的。還有,最好要請宣傳部門配合一下,把公安部門掌握的證據讓大家都知道。”
“既然你們倆意見一致,好,那就分兩步走。本水,你去找宣傳部門,包括電視台,把公安部門所掌握的證據,在今天晚上全部公布出去,要反複播放,一定要讓每一個有電視人家都能看到。
白縣,按著你說的,把那三、五個成心挑事的,安排人手,準備抓捕。抓捕行動嗎,就在大會議室裏麵進行。記住了,不管這件事情最後是如何解決的,應該抓的人,一定要抓起來,否則,法律的尊嚴何在?我覺得這也是我們公安係統以後工作的一條底線,隻要你證據確鑿,公開及時,老百姓會支持的。”吳昊表態著說道。
“吳縣您的意思是把這些人全部請到大會議室來?”白鐵有些擔心的問道。
“對,我要最後跟他們談一次。對了,白縣,一會在大會議室先把收集到的證據播放一遍。”吳昊說道。
“好,我這就去安排。”白鐵答應一聲,轉身出去。
“本水,孟縣的那個東西在你手裏嗎?”吳昊看著趙本水問道。
“在我手裏呢,昨天我去醫院的時候,孟縣交給我的,她讓我轉訴你,如果實在對方不讓步,就算公開她也認了。”趙本水說道。
“關鍵時候還知道哪輕哪兒重。但還是盡量別公開的好,畢竟對縣長的影響太壞了。行了,通知閻慶的家屬,全部都有,半個小時候到大會議室。他們不要答複吧,告訴他們,我要親自給他們答複。”吳昊站起身來,深深的吸了口氣。對趙本水說道。
正如吳昊所料想的那樣,閻慶出事後,第二天,也不知道是什麽地方冒出來三十多名家屬來,頭一天把城管大門給堵上不說,還砸了一些辦公設施,第二天直接來到縣政府,差一點沒把縣政府的大門給堵上。
提的條件,更是獅子大開口:一百萬的補償不說,閻慶的老婆還提出要進公務員編製。他的父母要求縣裏在濱海給買一套一百平以上的房子等等。
而在與白鐵和趙本水的談判中,閻慶的老婆,那個叫柳蘭的女人,更是直接威脅說,如果不答應她的這些條件,就把孟莎縣長勾引自己老公的醜事公布出來。
事情到了這一步,可就不是白鐵和趙本水能夠解決得了的了,已經成為縣裏的一件群體事件。兩個人不得不向吳昊匯報。因為此時孟莎還在醫院置留觀察,而嚴家奇雖然還沒有到政協報道,實際上還是常務副縣長,但他一聽說孟莎遭遇車禍、閻慶家三十多人圍攻縣政府的消息後,幹脆請了個病假,不來上班了。
所以,代理縣長的擔子隻好落在常委副縣長吳昊的頭上了。
吳昊聽完白鐵和趙本水的匯報,沉思了一會問道:
“白縣,按著治安條例,這三十來人中,有沒有夠上拘留條件的?”
“有,當然有了,有那麽三、五個年青人,並不是閻慶的親屬,是這次事件的策劃者,已經達到了刑事拘留的條件,如果按著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來衡量的話,最少有一位可以直接判刑。要不是怕把事情弄大,我真想把這幾個挑事的人抓起來。”白鐵憤憤的說道。
“現在手裏有證據嗎?”吳昊問道。
“已經收集了一些,無論是刑拘,還是直接判刑,證據絕對夠了。”
“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是指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強行侵入國家機關的活動,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我這麽理解對嗎?”聽白鐵這麽一說,吳昊一下子想起來自己惡補的那些法律條款來。
“是的,所謂聚眾衝擊是指在首要分子糾集下,多人強行衝闖國家機關門禁;包圍國家機關駐地;用石塊、雜物投擲、襲擊;切斷電源、水源、電話線等;堵塞通道,阻止國家工作人員出入;強占辦公室、會議室,辱罵、追打工作人員;毀損公共財物、毀棄文件、材料;強行侵入、占據辦公場所拒不退出等。以上的這些行為,閻慶這三十來人家屬幾乎全都占了。
這些人聚眾衝擊的是國家機關而不是一般的社會組織,是大青縣的政府辦公機構,還有城管大隊。這種行為已經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大影響,所以,對首要分子抓捕完全符合法律標準,已經構成衝擊國家機關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對這些人的行為,在這幾天裏,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道理已經講得再明白不過了,但仍然執迷不悟,而且大有擴大的趨勢。
這群人的行為,致使我們政府機關一些職能部門無法正常工作,並造成了嚴重損失。
損失中的有形的財產,我們公安機關已經做出了詳細的統計,這是統計情況的說明,是他們搗毀城管大隊的辦公設備。
至於無形損失,也就是法律條文中的政治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損失,主要是指使國家機關尊嚴受到損害、威信降低,使社會公眾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遭到破壞或者因致使國家機關無法工作而造成的社會公共事務得不到管理所帶來的不能精確計算的損失。
一般的無形損失是否嚴重,可以從這些人的行為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狀態持續時間的長短,行為手段的嚴重程度,社會影響麵的大小,所耽誤的具體管理事項的重要程度等開而掌握。
到今天為止,這夥從已經賭縣政府大門兩天了,聚集人數達到了三十人,可以算做特別眾多、持續時間較長這一類。吳縣長,我覺得現在已經到徹底解決的時候了。”白鐵顯然已經忍耐到極致了。
“本水,你的意思呢?”吳昊看著趙本水問道。
“我與白縣長意見一至,但對這些人的處理,麵積不要擴大,隻是針對那幾個牽頭挑事、別有用心的。還有,最好要請宣傳部門配合一下,把公安部門掌握的證據讓大家都知道。”
“既然你們倆意見一致,好,那就分兩步走。本水,你去找宣傳部門,包括電視台,把公安部門所掌握的證據,在今天晚上全部公布出去,要反複播放,一定要讓每一個有電視人家都能看到。
白縣,按著你說的,把那三、五個成心挑事的,安排人手,準備抓捕。抓捕行動嗎,就在大會議室裏麵進行。記住了,不管這件事情最後是如何解決的,應該抓的人,一定要抓起來,否則,法律的尊嚴何在?我覺得這也是我們公安係統以後工作的一條底線,隻要你證據確鑿,公開及時,老百姓會支持的。”吳昊表態著說道。
“吳縣您的意思是把這些人全部請到大會議室來?”白鐵有些擔心的問道。
“對,我要最後跟他們談一次。對了,白縣,一會在大會議室先把收集到的證據播放一遍。”吳昊說道。
“好,我這就去安排。”白鐵答應一聲,轉身出去。
“本水,孟縣的那個東西在你手裏嗎?”吳昊看著趙本水問道。
“在我手裏呢,昨天我去醫院的時候,孟縣交給我的,她讓我轉訴你,如果實在對方不讓步,就算公開她也認了。”趙本水說道。
“關鍵時候還知道哪輕哪兒重。但還是盡量別公開的好,畢竟對縣長的影響太壞了。行了,通知閻慶的家屬,全部都有,半個小時候到大會議室。他們不要答複吧,告訴他們,我要親自給他們答複。”吳昊站起身來,深深的吸了口氣。對趙本水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