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吃飽喝足曬太陽的日子結束的很快。


    因為沒過幾天,四個人幾乎不約而同的發現,竟然長胖了。


    老頭直接就惱了,將睡懶覺的三個小的都攆了起來,讓他們曬了一天的草場,一直到李破和元朗累的差點吐血才算作罷。


    這天,雖然依舊是李破當廚,但在老頭嚴令之下,幾個人三頓飯都隻吃了個半飽,讓李破都感覺痛苦不已。


    但對於自己體重增長,李破也有點悚然,暗自警惕,這可不成,這要是太平時節,隻要有本事,吃飽睡死都不用管。


    但這可是大隋朝的馬邑啊,你胖的走不動路,說不定哪天就得被人當豬給宰了,那得有多冤?


    於是,第二天,也不用老頭督促,直接大清早起來,拉著李春和元朗兩個,開始繞著馬廄後麵的馬場開始了晨跑。


    開始時,元朗還頗不樂意,覺著李破對自家阿爺討好太過,連累自己受苦。


    但跑著跑著竟然發現,不管自己怎麽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頭,腳步也隻能是越來越重,前麵兩個人也是越跑越遠。


    他哪裏知道,這兩位好日子其實沒過幾天,穿山越嶺,挨餓受凍的吃了不少苦,卻是將體魄打熬的越發堅韌了。


    他這裏就算是每天幹活,練武,跟這兩位也好像是家養的和野生的之間的區別一般。


    於是,雖然認為這種不管不顧的瘋跑有點呆傻,但連個小女孩兒都跑不過,讓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這一天早晨,熱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樣,卻還是挫傷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發誓之後一定要練的比兔子還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滿頭大汗,有點酸痛麻木的身體卻好像在告訴他,每一個細胞都在貪婪的唿吸著新鮮的空氣,那種暢快的感覺,實在難以用筆墨來形容。


    同時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體恢複的差不多了,如果繼續打磨下去,會比在草原上的時候還要強壯,畢竟,這是個年輕的過分的身體,還有很大的成長潛力。


    又拉著疲憊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兩圈,才算停了下來。


    之後也沒閑著,指揮著兩個人,將一垛垛的幹草搬進一間空閑已久的馬廄,將老舊的圍欄拆下來,弄出好大一個空場。


    然後鋪上厚厚的一層幹草,權當墊子了。


    到了此時,三個人已經餓的前心貼了後背,估計減肥效果會非常不錯。


    吃過了簡單的早飯,在老頭嫌棄早飯太過糊弄,有點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帶著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來的馬廄裏。


    空蕩蕩的馬廄中,隻有李破的聲音在迴蕩。


    “今天咱們就說說徒手肉搏。。。。。。”


    李春很興奮,因為她覺著,這還是大哥頭一次正式的開堂授徒,自然要豎起耳朵,聽清大哥說的每一個字,並牢牢記在心裏,這可是將來李家家傳的本事,唯一有點美中不足的是,旁邊有個臭小子在偷師。


    元朗也很興奮,隻是和李春不一樣,他自小便有人教導,一聽徒手肉搏,小眉頭一揚,心想,不就是軍中角力之術嗎?


    於是,便頗有不服,很覺得,李破這麽煞有介事的,有點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來,還真不如他元朗。


    不過,見證過李破許多神奇之處,連哥哥都叫的心甘情願了,敬畏之心漸生之下,卻是不敢輕易打斷李破的話頭。


    隻是躍躍欲試的準備在之後演練中,給李破個驚喜。


    李破感覺也很不錯,當哥哥當習慣了,凡事也就都有了當仁不讓的意思,要是初來乍到,他還可能先讓元朗演練一下,看看深淺,但現在嘛,卻是理所當然的當起了老師。


    “練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體,強健體魄,使用各種兵刃的時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練拳腳,再學其他。”


    說到這裏,終於進入了正題,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們就先說說拳腳,有人說過,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麽意思嗎?”


    “這是說,在威力上,拳頭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則不如手指,聽著好像有點不對,但這說的卻是拳腳的精髓所在。”


    “咱們呢,練一輩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種,用一根指頭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麽指頭不指頭的。”


    “咱們先說拳頭,我告訴你,有些人拳頭打人很重,重到和鐵錘打人一樣,但就是這樣的拳頭,也很少能將人一擊致命,因為拳頭再重,取的也是震蕩之力,力道分散於拳麵,所以很難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間,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所以說,在兩人攸關生死的赤手對決當中,隻知道用拳頭去錘人。。。。。。對我來說,我會非常喜歡遇到這樣的對手。”


    不知不覺間,元朗支起了耳朵,越聽越是認真,因為那一口一個生死相搏,一口一個生死攸關。


    能輕描淡寫的用出這樣的詞句的人,隻能意味著,他很可能經曆過這樣的場麵。


    隋人武風極盛,非是笑談,所以誕生出來的技擊之術,也是花樣繁多,有的並不一定就比後來差了什麽,甚至兇戾之處,猶有過之。


    但是,就算是門閥子弟,能夠親耳聽到旁人敘說在生死之間領悟出來的技巧的機會,也並不是太多。


    因為那樣的技巧,必然是殺人之技,傳承之間不會太過隨便。


    所以,大隋流傳最廣的,其實還是軍中實戰之術,實用,卻失之於粗糙,練上十年八年也不如到戰陣上走一圈,而那與真正的兩人對搏也有著很大的差別。


    而李破的說法,很是新鮮,聽著有點沒頭沒尾,卻讓人感覺很有道理。


    所以,隻聽了開頭,元朗小覷之心便消去了不少,聽的認真了起來。


    李破還在繼續,“所以,後人鑒於不足,終於發覺,手掌其實比拳頭要致命的多,因為掌緣如刀,用對了力道,一掌切下去,足以讓人骨斷筋折,甚至擊打在柔弱之處,可以做到一擊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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