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張楚成功收服克拉赫後。
地麵上瞬間爆出了無數裝備。
張楚看到這一幕,愣住了。
原本他以為收服克拉赫之後,那些裝備什麽的便會消失不見。
“叮!收服boss冰霜克拉赫,經驗值上升500!”
“叮!獲得703金幣!”
“叮!獲得【霜寒之月】!”
【霜寒之月】(粉色神器)
法杖(魔法師)
lv10級可以使用
智力+13
物理攻擊+171
魔法攻擊+216
[冰霜雪人]+2
施放技能時,有5%的幾率對300px範圍內最近的敵人施放[冰刺襲擊]。
這把武器,這不是克拉赫的本命武器嗎??
張楚再次愣了愣,所謂的爆裝備,就是把克拉赫的武器給爆出來了??
張楚有些懵逼。
但讓他感到驚訝的事情一件接著一件。
“叮!因為您成功收服冰霜克拉赫,所以【冰霜幽暗密林】副本即將消失。”
看到係統的提示音,張楚了然,甚至還進一步拓展了一番。
這次是收服了冰霜克拉赫,那麽如果自己收服了烈焰彼諾修呢?
那麽烈焰格拉卡會不會從此也消失不見?
甚至於,彼諾修所爆出的火卡,也跟著一起消失不見?
如此想想,還真是有些小刺激。
手握著那把戰利品,也就是克拉赫的法杖,張楚無語了,這還不如不給自己呢。
就在這時。
“主人!”克拉赫羞澀的看著張楚,低聲道。
一直以高冷對人的她,什麽時候說出過如此羞澀的詞語。
但兩人既然簽訂了契約,那麽她便會無條件遵守。
從今天開始,張楚就是她唯一的主人。
“呃,這個法杖還給你。”看著克拉赫用一種全身心都是你的眼神看著自己,張楚也有些心猿意馬,索性還是先將武器還給她。
畢竟現在人都是自己的了,還怕一件武器的得失嗎。
而駱夢看到張楚收服克拉赫,也是一臉的震驚和仰慕:“張楚你好厲害啊,原來這裏的怪物竟然還能收服的嗎?真不愧是虛擬現實遊戲啊。”
說著,駱夢還一臉好奇的大著膽子碰了一下克拉赫。
克拉赫也是朝著駱夢笑了笑:“主母!”
這一聲稱唿,瞬間將駱夢給弄了個大紅臉。
她連忙擺手道:“不不不,我現在還不是!”
說完她好像感覺自己說的話有歧義,臉色更加紅潤了,“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們兩個不是那個關係。”
但克拉赫卻歪著頭,繼續道:“但是我能夠感受到您對主人的心意啊。”
聽到這裏,駱夢的臉色已經紅的不能再紅了,她此時也不知道該說什麽,直接閉著眼睛,蹲在那裏撒起了嬌。
張楚聞言笑了笑,看著這兩妹子在聊天還是很有趣的。
不過方才駱夢所說,能夠收服怪物,確實是能夠的。
但能夠收服的,一般都是那種人形怪物,而且還得是極為特殊的。
當然,這是張楚的設想。
在收服冰霜克拉赫後,任務也已經完成。
“轟!”
同時兩道金光閃起。
張楚lv13!
駱夢lv12!
怪物加上任務的經驗,直接讓兩人升級。
在完成這個任務之後,兩人也決定返迴城鎮修整一番。
畢竟背包內的裝備已經快要滿了,沒有哪個人能夠和張楚比裝備掉落率。
而返迴城鎮後,更是有著一個最新的苦惱。
或者說是幸福的煩惱。
因為剛剛收服了冰霜克拉赫,必然要帶著她前往赫頓瑪爾。
但尋常的玩家怎麽會見過如此高冷範的魔法師呢?
再加上手握稀有玫瑰花棍棒的夢夢,這一下子,整個路麵直接給堵塞住了。
“臥槽,快看那是什麽?”
“兩個美女,看她手上的法杖,玫瑰棍棒,這個要上千萬金幣才能買到!”
“尼瑪,白富美,還是兩個,前麵那個男子也太有福氣了。”
“這也太美了吧,什麽時候魔法師還有這般漂亮的。”
確實,白色如雪花般純潔的身軀,一身藍色魔法師衣袍,手握一看就不是凡品的法杖。
那嬌嫩的娃娃臉,卻展現出了一股高冷範,強烈的刺激感覺,讓眾人走不動路了。
張楚也沒有想到會是這樣,看來他還是低估了克拉赫的魅力。
一qun人雖然圍觀著,但卻給張楚等人留下了一個通道。
但。
就在這時,意外也發生了。
見色起意,並不少見。
在遊戲中,更是如此。
前方,一qun人瞬間將張楚給圍了起來。
作為這三不管地方的格蘭之森外圍,這些日子一直徘徊著一些三流小公會橫.行霸道。
其中尤其以‘殘楓會’最為猖狂。
說起來‘殘楓會’,上次被張楚一下次給15人全部滅了的人,就是‘殘楓會’的。
為首的土楓,更是‘殘楓會’排名前五的頭目。
金木水火土,五大楓葉!
這是他們縱橫多款網遊的網名。
上次一別,他每次想要尋找機會複仇張楚,可卻總找不到機會。
如今,終於再次看到了。
“小子,一個人帶著兩個美女,有點貪心了吧。”土楓將江湖士氣擺的很足,開場白老練無比。
找茬嘛,總要找一個理由。
在說這話的時候,土楓還看了看自己身邊的人。
此時聚齊的‘殘楓會’成員已經有100有餘,浩浩蕩蕩一qun人。
再加上現在大部分都已經到達6-7級,也都學習了一些技能。
再也不是上次那個被這家夥全部幹翻卻無還手之力的人了。
張楚呢,他一眼就看出為首的人是誰了:“呦,這不是上次堵我道的嗎,裝備找到了嗎?怎麽這次又來?人帶齊了嗎?”
這話說的有點誅心了。
十五人打一個,愣是沒打過。
還讓人家把裝備全部給爆出來,集體luo奔迴複活點。
這個事情,早已經傳遍了論壇。
如今舊事重提,張楚這是把他們的傷疤揭開又撒上了鹽。
地麵上瞬間爆出了無數裝備。
張楚看到這一幕,愣住了。
原本他以為收服克拉赫之後,那些裝備什麽的便會消失不見。
“叮!收服boss冰霜克拉赫,經驗值上升500!”
“叮!獲得703金幣!”
“叮!獲得【霜寒之月】!”
【霜寒之月】(粉色神器)
法杖(魔法師)
lv10級可以使用
智力+13
物理攻擊+171
魔法攻擊+216
[冰霜雪人]+2
施放技能時,有5%的幾率對300px範圍內最近的敵人施放[冰刺襲擊]。
這把武器,這不是克拉赫的本命武器嗎??
張楚再次愣了愣,所謂的爆裝備,就是把克拉赫的武器給爆出來了??
張楚有些懵逼。
但讓他感到驚訝的事情一件接著一件。
“叮!因為您成功收服冰霜克拉赫,所以【冰霜幽暗密林】副本即將消失。”
看到係統的提示音,張楚了然,甚至還進一步拓展了一番。
這次是收服了冰霜克拉赫,那麽如果自己收服了烈焰彼諾修呢?
那麽烈焰格拉卡會不會從此也消失不見?
甚至於,彼諾修所爆出的火卡,也跟著一起消失不見?
如此想想,還真是有些小刺激。
手握著那把戰利品,也就是克拉赫的法杖,張楚無語了,這還不如不給自己呢。
就在這時。
“主人!”克拉赫羞澀的看著張楚,低聲道。
一直以高冷對人的她,什麽時候說出過如此羞澀的詞語。
但兩人既然簽訂了契約,那麽她便會無條件遵守。
從今天開始,張楚就是她唯一的主人。
“呃,這個法杖還給你。”看著克拉赫用一種全身心都是你的眼神看著自己,張楚也有些心猿意馬,索性還是先將武器還給她。
畢竟現在人都是自己的了,還怕一件武器的得失嗎。
而駱夢看到張楚收服克拉赫,也是一臉的震驚和仰慕:“張楚你好厲害啊,原來這裏的怪物竟然還能收服的嗎?真不愧是虛擬現實遊戲啊。”
說著,駱夢還一臉好奇的大著膽子碰了一下克拉赫。
克拉赫也是朝著駱夢笑了笑:“主母!”
這一聲稱唿,瞬間將駱夢給弄了個大紅臉。
她連忙擺手道:“不不不,我現在還不是!”
說完她好像感覺自己說的話有歧義,臉色更加紅潤了,“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們兩個不是那個關係。”
但克拉赫卻歪著頭,繼續道:“但是我能夠感受到您對主人的心意啊。”
聽到這裏,駱夢的臉色已經紅的不能再紅了,她此時也不知道該說什麽,直接閉著眼睛,蹲在那裏撒起了嬌。
張楚聞言笑了笑,看著這兩妹子在聊天還是很有趣的。
不過方才駱夢所說,能夠收服怪物,確實是能夠的。
但能夠收服的,一般都是那種人形怪物,而且還得是極為特殊的。
當然,這是張楚的設想。
在收服冰霜克拉赫後,任務也已經完成。
“轟!”
同時兩道金光閃起。
張楚lv13!
駱夢lv12!
怪物加上任務的經驗,直接讓兩人升級。
在完成這個任務之後,兩人也決定返迴城鎮修整一番。
畢竟背包內的裝備已經快要滿了,沒有哪個人能夠和張楚比裝備掉落率。
而返迴城鎮後,更是有著一個最新的苦惱。
或者說是幸福的煩惱。
因為剛剛收服了冰霜克拉赫,必然要帶著她前往赫頓瑪爾。
但尋常的玩家怎麽會見過如此高冷範的魔法師呢?
再加上手握稀有玫瑰花棍棒的夢夢,這一下子,整個路麵直接給堵塞住了。
“臥槽,快看那是什麽?”
“兩個美女,看她手上的法杖,玫瑰棍棒,這個要上千萬金幣才能買到!”
“尼瑪,白富美,還是兩個,前麵那個男子也太有福氣了。”
“這也太美了吧,什麽時候魔法師還有這般漂亮的。”
確實,白色如雪花般純潔的身軀,一身藍色魔法師衣袍,手握一看就不是凡品的法杖。
那嬌嫩的娃娃臉,卻展現出了一股高冷範,強烈的刺激感覺,讓眾人走不動路了。
張楚也沒有想到會是這樣,看來他還是低估了克拉赫的魅力。
一qun人雖然圍觀著,但卻給張楚等人留下了一個通道。
但。
就在這時,意外也發生了。
見色起意,並不少見。
在遊戲中,更是如此。
前方,一qun人瞬間將張楚給圍了起來。
作為這三不管地方的格蘭之森外圍,這些日子一直徘徊著一些三流小公會橫.行霸道。
其中尤其以‘殘楓會’最為猖狂。
說起來‘殘楓會’,上次被張楚一下次給15人全部滅了的人,就是‘殘楓會’的。
為首的土楓,更是‘殘楓會’排名前五的頭目。
金木水火土,五大楓葉!
這是他們縱橫多款網遊的網名。
上次一別,他每次想要尋找機會複仇張楚,可卻總找不到機會。
如今,終於再次看到了。
“小子,一個人帶著兩個美女,有點貪心了吧。”土楓將江湖士氣擺的很足,開場白老練無比。
找茬嘛,總要找一個理由。
在說這話的時候,土楓還看了看自己身邊的人。
此時聚齊的‘殘楓會’成員已經有100有餘,浩浩蕩蕩一qun人。
再加上現在大部分都已經到達6-7級,也都學習了一些技能。
再也不是上次那個被這家夥全部幹翻卻無還手之力的人了。
張楚呢,他一眼就看出為首的人是誰了:“呦,這不是上次堵我道的嗎,裝備找到了嗎?怎麽這次又來?人帶齊了嗎?”
這話說的有點誅心了。
十五人打一個,愣是沒打過。
還讓人家把裝備全部給爆出來,集體luo奔迴複活點。
這個事情,早已經傳遍了論壇。
如今舊事重提,張楚這是把他們的傷疤揭開又撒上了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