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士們舉著鶴嘴鋤衝向凡明,而就在這時,山穀中響起了雄壯的號角聲,那號角聲對於長槍兵們來說是多麽的悠揚雄壯,而對於這些可憐的軍士們,這就意味著中埋伏了,那簡直就是死亡的召喚音....命都快沒了,還雄壯個屁...軍士們一個個傻傻的站在原地,在等著伏兵出現,然後自己再大聲咋唿著有埋伏啊!然後再被箭矢射中身亡,這是他們經過這麽多戰丈總結的規律。


    就這麽著,戰場上有了短暫的寂靜。但寧靜就是暴風雨的前兆。


    血腥中的崛起 第二卷第十章 征程開始


    看到周圍還是沒有任何變化,也不見伏兵,軍士們都鬆了一口氣,心想‘這小子耍我們呢!’但軍士們剛剛挺起腰杆,緊接著一陣羽箭伴著弩矢射來,像是一陣暴雨襲來,奔向密集的人群。


    ‘暴雨’頃刻落下瞬間奪去了一百多人的生命,雨落之處,激起一片片血花。


    就在軍士們剛剛被這一切嚇蒙時,又是一陣密集的流失,緊接著第三波,第四波....幾乎是沒有間斷的時間,瞬間便要去了千條生命。


    新式弩箭的威力再此凸顯,一分鍾六波箭雨,誰能受得了!


    哥特拉斯也中了一箭,而且是弩箭,巨大的威力射穿了盔甲,深深地嵌在他的肉裏,看勢不妙的他立刻下令撤退。


    看到準備逃跑的哥特拉斯,凡明心中暗罵不經打,“兄弟們!是時候了!證明你們的勇氣吧!”


    隨著一聲信號,山穀兩頭如同天降般的同時各殺出兩隊長槍兵,而山穀的兩側山壁上,也各衝下兩隊長槍兵。


    正追被逃跑的軍士們看到四周都是長槍兵,他們已經被圍在了中間,如同是案板上的肉,待人宰割。


    看著慢慢*近的長槍兵,哥特拉斯知道已經勝算無望,大聲下令到“維魯加的勇士們!你們曾經抵抗過兇殘的斯瓦迪亞人的幾十次攻擊,你們是當之無愧的勇士!現在,又一場考驗來了!讓我們振奮起來!殺!”


    不得不說,哥特拉斯公爵的確是個敢戰且膽大的貴族,“不愧是能抵擋得了幾十次斯瓦迪亞大軍進攻的人!”凡明暗暗讚歎。


    在哥特拉斯公爵的帶動下,剩餘的一千多軍士揮著鶴嘴鋤向四周的長槍兵方陣衝去,頓時,尖利的長槍從四麵八方刺入軍士們的身體,鮮血從刺入口噴射出來,四處飛濺。


    有的長槍深深地插入軍士的身體,將裏麵的內髒帶了出來,掛在槍杆上,有的長槍穿過了一個軍士的身體,來不及收迴,緊接著又穿過了另一個人的身體,就這樣槍杆上掛著四五具屍體,場麵之血腥令人作嘔。


    此時的凡明也已經下馬來到軍陣中,他提一把陌刀,左右揮砍,實入一個死神,收割著每一個靠近敵人的生命,雖然隻學過簡單的劍術,但憑借著巨大的力量,即使胡亂的揮舞,也相當的強悍。


    再看看一旁的布什,他手提兩把板斧,對!是純正的板斧!逵爺用的那種!左右的砍殺,板斧所過之處,便是一陣腥風血雨。


    這時凡明也心想,‘是不是也該弄把重點的兵器來用用,要不就浪費了這一身的力氣了!’四周的槍兵逐漸壓縮包圍圈,軍士們的屍體已經倒下了一片,哥特拉斯已經是萬念俱灰,看著自己士兵們的屍體,一陣心寒,他掃過四周的槍陣,嚴嚴實實,密不透風,現在想逃跑簡直是不可能!


    突然,他一眼看到了正在軍陣中拚殺的凡明,心中一喜!若是能將它幹掉,豈不是瞬間翻盤!於是,哥特拉斯策馬衝向凡明。


    而此時,凡明正在專注的砍殺,並沒有注意到一側火熱的眼神。而此時,危險已經漸漸的*近。


    正當凡明,一個反手刀砍下一個敵人的腦袋時,卻突然感覺一側一陣寒意,待他翻頭查看時,隻見一把長有一米的騎士劍已經向他砍來,他甚至都已經看到劍身上的劃痕。


    凡明已經在想自己不是這就要完蛋了吧,別的穿越小說裏主角都是飛黃騰達的!就是個反派也得一百多章才完蛋啊!怎麽自己這麽命短...就在這千鈞一發之時,一把短刀橫在了他麵前,騎士劍與短刀想撞,擦起了陣陣火花。


    隻見短刀的主人用力一撥,騎士劍便順勢甩開,這時,凡明也反映了過來,他迴手一刀,便截在了哥特拉斯的腰上,鮮血噴濺。


    但他卻晚了一步,早有一把短刀已經插在了他的另一側腰間,短刀穿過盔甲,嵌入肉中,可見力量一斑,正是救自己的那把。


    ‘咚’哥特拉斯應聲倒地,抽搐不止。


    凡明翻頭打量著這個救他的人,隻見他年紀不大,跟自己相仿,臉上雖稚氣未脫,但也顯出一絲英俊,穿著白色麻布衣,臂膀上標著數字一,這是凡明特意讓長槍小隊的隊長標注的,以表明他的身份。


    “你叫什麽?”


    “我叫卡爾,大人!”說完,便轉頭繼續作戰。


    “不錯的年輕人!額...我也挺年輕的..”


    小小的插曲後,凡明繼續加入戰鬥,沒有了領導者,這支軍隊很快便抵擋不住投降了。


    僅僅用了三個小時,便解決了一支三千人的隊伍,而自身隻損失了三百多人,而且大部分還是受傷,隻要傷好後還能再戰。可見,這支軍隊的強悍,可以說已經無以倫比。


    戰後,開始清點戰場,萊姆向他報告到“頭兒,他們死傷了兩千三百多人,其中救救還能繼續作戰的還有一千多人,另外還俘虜了七百多人,我們隻損失了三百人,其中大部分是受傷,另外哥特拉斯公爵命挺大的,被您砍了一刀,竟然還沒死!不過像是瘋了!”


    並不是哥特拉斯命大,而是哥特拉斯穿的盔甲太厚,在這個時代,稍有資產的騎士們都是會穿著鏈甲外套板甲,而哥特拉斯更是在鏈甲裏麵又套了一件無袖鏈甲,所以異常堅固。


    “受傷的不管是敵人還是自己人,都好好照顧!以後他們都是我們的戰友!還有別忘了用我們的燒酒消毒!”凡明認真的吩咐著,自從發明了蒸餾燒酒以後,便開始多方麵的用,消毒自然是少不了的!


    用高度數的酒消毒,可代替酒精,可以有效的殺滅病菌,使傷者不用二次感染,這是現代最基本的醫學知識。


    凡明已經在近衛幫助下脫下厚重的盔甲,“走,看看那個命大的瘋子”


    來到俘虜們的營地,哥特拉斯被單獨關在一處,看到凡明來,哥特拉斯不顧疼痛爬到凡明身邊,抱住他的腿說到:“我的頭,我的頭沒了!”


    凡明一腳把他踹開:“他媽的,再廢話讓你的肺也一起沒了!”


    這一腳,似乎把他踹醒了,他竟然解下佩劍,伸向凡明麵前對著凡明高傲的說:“老子輸了,拿著我的劍到維魯加去領贖金吧!”那語氣,高傲的就像贏得是他一樣。


    凡明拔出劍,出鞘的聲音響亮清脆,一看便知是把好劍。


    還在眾人品味著寶劍時,凡明迴手一劍,正刺入哥特拉斯的咽喉。


    哥特拉斯抽搐著看著凡明,似乎到死都不信這個人會殺貴族。而凡明慢慢地拔出寶劍,一邊在他身上擦拭著血跡,一邊不屑的說:“記得殺你的人的麵孔!來世再找我報仇!”


    所有人都驚訝的看著凡明,似乎不敢相信一個公爵就這麽死了,而凡明隻是輕描淡寫的一笑,便嚴肅的說:“勇士們,我們的征程開始了!”


    大戰之後,無論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都陷入了極度疲憊當中。


    凡明下令,休息片刻後要迅速出發,奔襲維魯加,所以士兵們都趕緊埋鍋做飯。


    這裏要著重聲明一下,士兵們隨身攜帶的口糧,是凡明自己‘發明’的臘肉,就是將獵來的動物的肉,撕成長條,先加入鹽巴等作料醃製,其中凡明還新穎的加入燒酒,使肉質更香,然後放在太陽底下曬,直到曬熟曬幹。


    這樣的臘肉,不僅僅直接食用味道鮮美,而且要是加入一些野菜,熬成湯,也是別樣一番滋味,對於中世紀的士兵們來說,這簡直是人間美味,就算是貴族,也沒有享受過這樣的美味。


    凡明手中拿著一塊臘肉,正津津有味的吃著,不時還掰下一塊,喂喂肩上的殤,凡明早先就規定過,不管是誰,行軍打仗都要與士兵同住同吃,這已讓士兵們對他百感親切。


    身邊的士兵將煮好的臘肉湯成了一碗給他,凡明趁著熱喝了一口,背後感覺總有人在盯著,迴頭一看,原來是那些伏兵,他們經過一整天的趕路,又被凡明給他們來了個一公裏加速跑,最後過幾個小時的大戰,至此還沒有吃過東西。


    現在看著自由軍團的士兵們狼吞虎咽,當然是眼饞不已,更不用說還有那誘人的肉湯。


    “布什,讓士兵們分出一些口糧給他們”凡明對一旁的布什說著。


    “啊!為什麽給那些該死的敵人!我們還不夠吃呢!”布什明顯露出不滿。


    “他們不久也會是我們的戰友,我們的同伴,要跟我們一起作戰,按我說的做吧!”看到凡明強硬的態度,布什隻能答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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