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人物:(艾瑞斯·哈倫哥斯)、(‘巨人克星’托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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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章:(狩獵野豬)
天邊漸漸地亮起來,這時好像誰在那淡青色的天畔抹上了一層粉紅色,在粉紅色下麵隱藏著無數道金光。
秋天到了,山野、森林帶著一種成熟的色調,顯得蒼鬱、豐富和深沉。
這森林就是一張巨大的綠色豎琴,處處跳蕩著生命交響樂的旋律:那婉轉的鳥鳴,馨香的鈴蘭,翩翩的彩蝶,草地上的蘑菇撐起千萬把小傘。
樹木的交錯的枝梢,繁盛地伸展開采的好像顫動的葉子織成的不整的穹門和碧綠的雲,停在清朗的蔚藍的天下。
樹林的小道上,一身獵裝的少年和一個背著長弓的矮胖男子正在追逐著他們的獵物,而這頭獵物的來頭也不小——一頭大得足有小公牛壯實的野豬,並長著兩顆鋒利的獠牙。
同樣背著一把獵弓的艾瑞斯緊緊地跟在維吉亞人的身後穿梭在樹林裏,這是他第一次狩獵,心裏不免有些緊張,而且狩獵的對象還是十分危險的動物。為了這次狩獵,他已經好幾天沒有洗過澡了。
因為‘巨人克星’托蒙德告訴他:野豬的嗅覺特別靈敏,它們可以用鼻子分辨食物的成熟程度,甚至可以搜尋出埋於厚度達六尺的積雪之下的一顆核桃。雄獸還能憑嗅覺來確定雌獸所在的位置。
野豬的價值極高,通常是獵人們首選的獵物。所以在打獵時,獵人們好幾天都不洗澡,免得被野豬發覺。他們用獵狗確定野豬的位置,從密林叢中把野豬趕出來,再用弓箭或者布置好的陷阱捕殺。
野豬很像家豬。但腹小腳長,毛褐色,牙長出口外,它的體重能達到二三百斤。它甚至能與虎、熊搏鬥,常結隊而走。能掠鬆脂,滾泥沙塗遍全身用以抵禦箭矢。野豬最能破壞莊稼,也吃蛇虺。
為了防範人類的獵殺,野豬有時也攻擊人,但它們卻嚴格遵守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準則,受到人類攻擊時,受傷的野豬會瘋狂地向人類攻擊,那場景也會令人驚恐萬狀。
“待會你爬到樹上去,”托蒙德的目光一邊四處搜尋著,一邊低聲叮囑道。“要是看見野豬從密林裏跑出來你就用箭射它。”
“我才不要爬到樹上去,”艾瑞斯稚氣的反駁。“我就跟在你身後。”他認為爬到樹上去,是懦弱和膽小的行為,他才不要被麵前的大胡子小瞧了。
經過了一個多月的辛苦訓練,艾瑞斯的臂力有了明顯的增長,跟維吉亞人在一起呆久了,他的膽量也比以前大了許多。而這位維吉亞神箭手也在最近教會了他如何使用弓箭,這讓愛德華頗為不滿。
在收到哈倫哥斯堡飛來的烏鴉後,愛德華就立即整頓他的第三旗營,軍備器械和物質輜重隊都在兩天內籌備完成。此刻他已率領千名騎士跟隨南征大軍通過羅徹斯特大橋,進入了羅多克公國境內。
愛德華離去之後,負責訓練艾瑞斯的重擔自然落到了巨人克星的頭上。但托蒙德卻沒有向愛德華騎士那樣教導艾瑞斯學習劍技和騎術,而是教他如何學習打獵、設置陷阱、搜尋獵物、弓箭等技能。
“野豬可不是一般的獵物,它們機靈兇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強,”托蒙德粗聲提醒他。“一旦遇到危險,它們的鬃毛會倒豎起來,並且會用獠牙攻擊它的敵人。”
“那我們在它們發動攻擊之前射死它們不就行了!”艾瑞斯的想法很簡單。而他的箭法練習的也不錯,每次射擊標靶的時候,都能準確的射中標靶。
“它們大多是集群活動,4—10頭一群是較為常見的,”巨人克星故意強調道。“要是碰上大的集群,20—30頭一群那就是最危險、最可怕的。”
艾瑞斯不為所動,並且信誓旦旦地說:“一群豬而已,沒什麽好怕的。”
“一群野豬,一群長著獠牙的野豬,”維吉亞人反複地刻意補充道。“一群長著獠牙並且十分兇猛的野豬。”
“那還是一群豬。”艾瑞斯堅持。
“小子,待會你就會知道這群野豬的能耐了!”托蒙德尖銳的指出。“你最好現在就爬到樹上去,到時候別怪我沒提醒你。”
“我才不會被你的話給嚇到,更不會害怕一群豬。”艾瑞斯理直氣壯的反駁,並故意問道,“大胡子,你到底是帶來我打獵的?還是帶我來爬樹的?”
“給我小聲點!”托蒙德皺著眉頭低聲吼道。“別在這大聲嚷嚷了。”
“誰讓你激怒我的!”艾瑞斯再次反駁。
野豬是一種普通的,但又使人捉摸不透的動物,白天通常不出來走動。一般早晨和黃昏時分活動覓食,中午時分進入密林中躲避陽光,大多數野豬集群活動。野豬喜歡在泥水中洗浴。
野豬不隻機靈,還很聰明,有的野豬唯恐被天敵發現,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邊、湖邊和池塘邊,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覺,這樣遇到危險時就立即渡河而去,不會留下任何氣味,可以確保安全。
艾瑞斯與托蒙德穿過茂密的樹林,果然在一條小河邊發現了一群野豬。隻是這個群體的數量過於龐大,足有五十多頭野豬聚集在一起,這些野豬也沒閑著,而是在為了爭鬥配偶權互相的搏鬥著。
另有一些野豬在樹樁、岩石和堅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體兩側,這樣它們就把皮膚磨成了堅硬的保護層,可以避免在發情期的搏鬥中受到重傷。同時野豬還會在鬃毛和皮上塗有凝固的鬆脂。
艾瑞斯蹲在草叢裏,那雙眼睛既好奇又驚訝地望著眼前的一幕:他看見了一頭足有大公牛那麽壯實的大野豬,這是頭足有2米長的巨獸,這頭長著剛毛的黑色野豬長有突出的麵頰和兩顆尖銳的獠牙。
“大胡子,”艾瑞斯蹲在一旁低聲問道。“你見過體型這麽大的野豬嗎?”
托蒙德壓低聲音向身旁的男孩解釋道:“那頭巨獸是野豬王,它是統領這群野豬的首領。”他隨即轉而嘲諷道。“現在知道害怕了?”
艾瑞斯忽略掉對方的嘲諷,他早已習慣了維吉亞人這種說話的方式。他撒謊道:“我才沒有害怕!”大男孩有點心慌了,不等對方開口,又說:“那我們現在該怎麽辦?”
“等!耐心的等待!”
“等到什麽時候?”艾瑞斯小聲的追問。
“等到太陽落山的時候,”托蒙德轉身迴答。“到時大部分的野豬都會出去覓食,那個時候我們在動手獵殺野豬王。”
“這會還不到正午時分,你卻讓我等到黃昏?”艾瑞斯有些不耐煩的迴答著。“為何我們不現在動手,隻要射殺了野豬王,其他的野豬自然也就被嚇跑了。”那麽大的目標在眼前,他有自信能夠射中。
托蒙德有些戲弄的語氣反問他:“你打算用什麽射殺那頭體型巨大的野豬王?”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脫口而出。
“你認為一支普通的箭矢能夠輕而易舉地射死一頭皮糙肉厚的野豬王?”巨人克星依舊麵不改色的取笑。“那你未免也太天真幼稚了。”
“一支不行、我還有第二支,三支——”
“——就怕你第二支箭還沒射出去,野豬王已經衝過來把你撞飛了。”
不管對方怎樣嘲弄他,他都像海裏的礁石那樣無動於衷。“那你告訴我,該怎麽辦才能殺死那頭野豬王?”
“最好的辦法就是用鋒利的匕首割破它的喉嚨。”托蒙德低聲迴應他。
“那根本不可能,”艾瑞斯反駁他說的話,提出異議。“不等我們接近它,它就會發現我們的。”盡管他看上去有些激動,但他發出的聲音卻很小,生怕會驚擾到小河邊的野豬群。
“所以我們才要等到天黑,”托蒙德壓低聲音。“等到野豬王睡著了的時候在悄無聲息的靠近它,然後用匕首殺了它。”
“即使我們成功了,可同樣也浪費了寶貴的時間。”艾瑞斯仍舊不服氣的反駁。
托蒙德耐心地向男孩說道:“小子,想要成為一名出色的獵人,首先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和毅力。”這句話是維吉亞人小的時候,父親帶他去打獵的時候,常常對他說的其中一句話。
“還要有對獵物的渴求,”艾瑞斯補充道。“以及對獵物習性和獵殺技巧的掌握,最後還要有一套齊全的狩獵裝備,這樣才算是一個出色的獵人。”
托蒙德的目光落在艾瑞斯身上,眼中流露出一絲讚許的神色。“你很聰明,又懂的許多知識,而且學的也很快,但就是缺乏……耐心和毅力。”
麵對大胡子的誇獎艾瑞斯頓時變得有些麵紅耳赤,不好意思起來。
“小子,有時候我又覺得你很幸運。”托蒙德低聲說道。“就像今天,這是一個令人驚歎的物種,它的體型如此巨大,卻很少有人目睹過它的存在。”
“幸運?”艾瑞斯不敢苟同。“你確定你沒有用錯詞?”
“能夠親眼目睹這麽大的一頭野豬王不是幸運的嗎?”
艾瑞斯低下頭不再出聲,安靜地蹲在叢林裏觀察著對麵小河邊的野豬群。心想著:這個大胡子還真是一個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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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章:(狩獵野豬)
天邊漸漸地亮起來,這時好像誰在那淡青色的天畔抹上了一層粉紅色,在粉紅色下麵隱藏著無數道金光。
秋天到了,山野、森林帶著一種成熟的色調,顯得蒼鬱、豐富和深沉。
這森林就是一張巨大的綠色豎琴,處處跳蕩著生命交響樂的旋律:那婉轉的鳥鳴,馨香的鈴蘭,翩翩的彩蝶,草地上的蘑菇撐起千萬把小傘。
樹木的交錯的枝梢,繁盛地伸展開采的好像顫動的葉子織成的不整的穹門和碧綠的雲,停在清朗的蔚藍的天下。
樹林的小道上,一身獵裝的少年和一個背著長弓的矮胖男子正在追逐著他們的獵物,而這頭獵物的來頭也不小——一頭大得足有小公牛壯實的野豬,並長著兩顆鋒利的獠牙。
同樣背著一把獵弓的艾瑞斯緊緊地跟在維吉亞人的身後穿梭在樹林裏,這是他第一次狩獵,心裏不免有些緊張,而且狩獵的對象還是十分危險的動物。為了這次狩獵,他已經好幾天沒有洗過澡了。
因為‘巨人克星’托蒙德告訴他:野豬的嗅覺特別靈敏,它們可以用鼻子分辨食物的成熟程度,甚至可以搜尋出埋於厚度達六尺的積雪之下的一顆核桃。雄獸還能憑嗅覺來確定雌獸所在的位置。
野豬的價值極高,通常是獵人們首選的獵物。所以在打獵時,獵人們好幾天都不洗澡,免得被野豬發覺。他們用獵狗確定野豬的位置,從密林叢中把野豬趕出來,再用弓箭或者布置好的陷阱捕殺。
野豬很像家豬。但腹小腳長,毛褐色,牙長出口外,它的體重能達到二三百斤。它甚至能與虎、熊搏鬥,常結隊而走。能掠鬆脂,滾泥沙塗遍全身用以抵禦箭矢。野豬最能破壞莊稼,也吃蛇虺。
為了防範人類的獵殺,野豬有時也攻擊人,但它們卻嚴格遵守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準則,受到人類攻擊時,受傷的野豬會瘋狂地向人類攻擊,那場景也會令人驚恐萬狀。
“待會你爬到樹上去,”托蒙德的目光一邊四處搜尋著,一邊低聲叮囑道。“要是看見野豬從密林裏跑出來你就用箭射它。”
“我才不要爬到樹上去,”艾瑞斯稚氣的反駁。“我就跟在你身後。”他認為爬到樹上去,是懦弱和膽小的行為,他才不要被麵前的大胡子小瞧了。
經過了一個多月的辛苦訓練,艾瑞斯的臂力有了明顯的增長,跟維吉亞人在一起呆久了,他的膽量也比以前大了許多。而這位維吉亞神箭手也在最近教會了他如何使用弓箭,這讓愛德華頗為不滿。
在收到哈倫哥斯堡飛來的烏鴉後,愛德華就立即整頓他的第三旗營,軍備器械和物質輜重隊都在兩天內籌備完成。此刻他已率領千名騎士跟隨南征大軍通過羅徹斯特大橋,進入了羅多克公國境內。
愛德華離去之後,負責訓練艾瑞斯的重擔自然落到了巨人克星的頭上。但托蒙德卻沒有向愛德華騎士那樣教導艾瑞斯學習劍技和騎術,而是教他如何學習打獵、設置陷阱、搜尋獵物、弓箭等技能。
“野豬可不是一般的獵物,它們機靈兇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強,”托蒙德粗聲提醒他。“一旦遇到危險,它們的鬃毛會倒豎起來,並且會用獠牙攻擊它的敵人。”
“那我們在它們發動攻擊之前射死它們不就行了!”艾瑞斯的想法很簡單。而他的箭法練習的也不錯,每次射擊標靶的時候,都能準確的射中標靶。
“它們大多是集群活動,4—10頭一群是較為常見的,”巨人克星故意強調道。“要是碰上大的集群,20—30頭一群那就是最危險、最可怕的。”
艾瑞斯不為所動,並且信誓旦旦地說:“一群豬而已,沒什麽好怕的。”
“一群野豬,一群長著獠牙的野豬,”維吉亞人反複地刻意補充道。“一群長著獠牙並且十分兇猛的野豬。”
“那還是一群豬。”艾瑞斯堅持。
“小子,待會你就會知道這群野豬的能耐了!”托蒙德尖銳的指出。“你最好現在就爬到樹上去,到時候別怪我沒提醒你。”
“我才不會被你的話給嚇到,更不會害怕一群豬。”艾瑞斯理直氣壯的反駁,並故意問道,“大胡子,你到底是帶來我打獵的?還是帶我來爬樹的?”
“給我小聲點!”托蒙德皺著眉頭低聲吼道。“別在這大聲嚷嚷了。”
“誰讓你激怒我的!”艾瑞斯再次反駁。
野豬是一種普通的,但又使人捉摸不透的動物,白天通常不出來走動。一般早晨和黃昏時分活動覓食,中午時分進入密林中躲避陽光,大多數野豬集群活動。野豬喜歡在泥水中洗浴。
野豬不隻機靈,還很聰明,有的野豬唯恐被天敵發現,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邊、湖邊和池塘邊,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覺,這樣遇到危險時就立即渡河而去,不會留下任何氣味,可以確保安全。
艾瑞斯與托蒙德穿過茂密的樹林,果然在一條小河邊發現了一群野豬。隻是這個群體的數量過於龐大,足有五十多頭野豬聚集在一起,這些野豬也沒閑著,而是在為了爭鬥配偶權互相的搏鬥著。
另有一些野豬在樹樁、岩石和堅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體兩側,這樣它們就把皮膚磨成了堅硬的保護層,可以避免在發情期的搏鬥中受到重傷。同時野豬還會在鬃毛和皮上塗有凝固的鬆脂。
艾瑞斯蹲在草叢裏,那雙眼睛既好奇又驚訝地望著眼前的一幕:他看見了一頭足有大公牛那麽壯實的大野豬,這是頭足有2米長的巨獸,這頭長著剛毛的黑色野豬長有突出的麵頰和兩顆尖銳的獠牙。
“大胡子,”艾瑞斯蹲在一旁低聲問道。“你見過體型這麽大的野豬嗎?”
托蒙德壓低聲音向身旁的男孩解釋道:“那頭巨獸是野豬王,它是統領這群野豬的首領。”他隨即轉而嘲諷道。“現在知道害怕了?”
艾瑞斯忽略掉對方的嘲諷,他早已習慣了維吉亞人這種說話的方式。他撒謊道:“我才沒有害怕!”大男孩有點心慌了,不等對方開口,又說:“那我們現在該怎麽辦?”
“等!耐心的等待!”
“等到什麽時候?”艾瑞斯小聲的追問。
“等到太陽落山的時候,”托蒙德轉身迴答。“到時大部分的野豬都會出去覓食,那個時候我們在動手獵殺野豬王。”
“這會還不到正午時分,你卻讓我等到黃昏?”艾瑞斯有些不耐煩的迴答著。“為何我們不現在動手,隻要射殺了野豬王,其他的野豬自然也就被嚇跑了。”那麽大的目標在眼前,他有自信能夠射中。
托蒙德有些戲弄的語氣反問他:“你打算用什麽射殺那頭體型巨大的野豬王?”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脫口而出。
“你認為一支普通的箭矢能夠輕而易舉地射死一頭皮糙肉厚的野豬王?”巨人克星依舊麵不改色的取笑。“那你未免也太天真幼稚了。”
“一支不行、我還有第二支,三支——”
“——就怕你第二支箭還沒射出去,野豬王已經衝過來把你撞飛了。”
不管對方怎樣嘲弄他,他都像海裏的礁石那樣無動於衷。“那你告訴我,該怎麽辦才能殺死那頭野豬王?”
“最好的辦法就是用鋒利的匕首割破它的喉嚨。”托蒙德低聲迴應他。
“那根本不可能,”艾瑞斯反駁他說的話,提出異議。“不等我們接近它,它就會發現我們的。”盡管他看上去有些激動,但他發出的聲音卻很小,生怕會驚擾到小河邊的野豬群。
“所以我們才要等到天黑,”托蒙德壓低聲音。“等到野豬王睡著了的時候在悄無聲息的靠近它,然後用匕首殺了它。”
“即使我們成功了,可同樣也浪費了寶貴的時間。”艾瑞斯仍舊不服氣的反駁。
托蒙德耐心地向男孩說道:“小子,想要成為一名出色的獵人,首先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和毅力。”這句話是維吉亞人小的時候,父親帶他去打獵的時候,常常對他說的其中一句話。
“還要有對獵物的渴求,”艾瑞斯補充道。“以及對獵物習性和獵殺技巧的掌握,最後還要有一套齊全的狩獵裝備,這樣才算是一個出色的獵人。”
托蒙德的目光落在艾瑞斯身上,眼中流露出一絲讚許的神色。“你很聰明,又懂的許多知識,而且學的也很快,但就是缺乏……耐心和毅力。”
麵對大胡子的誇獎艾瑞斯頓時變得有些麵紅耳赤,不好意思起來。
“小子,有時候我又覺得你很幸運。”托蒙德低聲說道。“就像今天,這是一個令人驚歎的物種,它的體型如此巨大,卻很少有人目睹過它的存在。”
“幸運?”艾瑞斯不敢苟同。“你確定你沒有用錯詞?”
“能夠親眼目睹這麽大的一頭野豬王不是幸運的嗎?”
艾瑞斯低下頭不再出聲,安靜地蹲在叢林裏觀察著對麵小河邊的野豬群。心想著:這個大胡子還真是一個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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