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佃農有了身份,工匠有了自由
曝光曆代皇帝六維圖,老祖宗慌了 作者:九品大韭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天幕上。
一名穿著補丁的清瘦少年站在幹草垛上。
周圍站滿了衣不蔽體的百姓。
少年揮舞手裏的破布,上麵隱約有幾分碳漬。
“叔伯們!陛下發了詔書!”
“以後!大家就不在是地主家的奴仆了!”
“他們再也不能拿我們當牲口使喚了!”
“我們的地位!是一樣的!”
他們仰著頭,臉上帶著幾分不敢置信看著少年。
“夏家大郎,這是真的嗎?”
“真的……真的不是……”
“大郎,你不是看錯了吧?”
百姓依然帶著幾分不相信。
少年漲紅著臉,大聲道:
“我能看錯,我爹也看不錯啊!”
“諸位叔伯嬸子,你們還不信我爹嗎!”
鄉民帶了幾分不好意思。
“夏教諭都這麽說……那真是……”
“陛下萬歲!”
猛地一聲高喝!
一名皓首老人向南方跪拜。
一頭磕在地上,肩膀抽動不止。
……
大明·永樂時期
朱棣看著天幕若有所思。
這小子怎麽看著這麽眼熟呢?
姓夏,還窮,老爹是教諭……
“夏原吉?!”
……
【朱元璋是貧民出身,他知道最底層的百姓想要什麽】
【元代的農民對地主存在強烈的人身依附關係】
【法律規定佃戶對地主行主仆之禮,地主打死佃客,僅科以“杖一百七,征燒埋銀五十兩”,便能了事。】
【明製父輩曰“尊”,兄輩曰“長”】
【朱元璋的詔令便是將農民與地主的人身關係,由仆主升為少長。】
【而第一條詔令的意思,就是佃戶見了自家的地主,無論年齡大小,要行小弟見兄長的禮節】
【如果雙方是親屬,那麽不論地主與佃戶的身份關係,都要行親屬的禮節】
【這條詔令毫不起眼,卻是難得的尊重。】
【並且,也取消了元律關於地主打死佃客的處罰規定。】
【又規定,地主如果打死了佃農,照樣殺人償命。】
【如果地主想要佃農替自己服勞役,得給佃農勞務費,法定價格是“須出米一石,資其費用”。】
【雖說還是地主高,但地位一下子拉平了。】
【再想拿佃農當牲口使喚,法律首先就不答應。】
……
大秦。
嬴政看著天幕,又看了看手裏的《呂氏春秋》
“你說的的確有道理。”
劉邦心中暗暗吐氣。
與其餘幾人對視一眼。
總算勸動這頭倔驢了。
“陛下,秦法不全是一無是處,恰恰相反,它事無巨細的特點正是其優點。”
蕭何指著竹簡道:
“但對民嚴苛和輕罪重罰則讓秦法成了洪水猛獸。”
“陛下,朱元璋調動民力而不崩解國家,就是讓百姓不光受製於法,還能被法保護。”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百姓也要有利可得啊。”
幾人不自覺的點頭,唯有馮去疾默不作聲。
他總覺得哪裏不對。
遷民、墾田,這的確是休養生息的好事。
有利可圖也算說得過去。
但天下不全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他怎麽確定在遷徙之後不會出亂子呢?
……
【而第二道詔書則是給工匠們發津貼】
【這件小事觸動的是之前元朝手工業的重要製度,即匠籍製度】
【所謂匠籍製度,就是將全國的工匠們編訂成專門戶籍】
【入籍的工匠,便是匠戶】
【一個工匠不入籍,就等於沒活路,如果入了籍,不但一輩子幹這營生,而且子子孫孫,世代都要幹】
【而元朝實行匠籍製度主要為了用工方便】
【要幹什麽活直接按匠籍抓人】
【幹活的工匠不但路費要自理,來京城的生活費要自備,而且幹活也沒酬勞】
【隻有一些粗劣的食物,且絕不允許其間做別的營生糊口】
【抓到就是重罪,命運極其悲慘】
……
{元朝……你死的不冤啊。}
{皮毛。這都是皮毛!大的有的是,隻是沒說罷了。}
{四等民和這種匠籍就夠慘了,跟阿三有什麽區別。}
{你以為朱元璋的名頭主要來源是什麽?}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是成功了的陳勝吳廣啊!}
……
大明。
老朱舔了舔筆頭,看的無奈。
“這比喻……”
馬皇後笑著抿了一口茶水。
“也沒錯啊。”
“元末跟秦末差不多,你跟陳勝吳廣也差不多。”
朱元璋看著笑得促狹的妹子,沒好氣道:
“有沒有可能,那不叫成功的陳勝吳廣,那叫成功的漢高祖!”
馬皇後晃悠著腳,笑道:
“但寧有種乎可不是漢高祖喊出來的。”
老朱白了他一眼,隨即一股暗愁湧上心頭。
寧有種乎……
這可不行啊……
……
【明朝初期也沿用這一製度,工匠們的命運沒有隨著改朝換代而變好。】
【直到洪武十一年的這份詔書,一切才開始改變】
【給工匠們發津貼,數額雖不多,但日子總算好過了。】
【然後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朝正式規定各地匠戶每三年上京服役一次,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如此一來,工匠們終於不需要常年服徭役,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自家營生。】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法令再次修訂】
【按照工匠們工種的不同和路程的遠近,重新編訂服役時間】
【這些輪流服役的工匠,便被稱為“輪班匠”】
【在皇宮內府服役的工匠,更可按照工種每月領工錢。】
【佃農有了身份,工匠有了自由】
【佃農們可以挺起腰杆幹活,工匠們更不會被強迫勞動,而是有了更多創造的機會。】
【這便是朱元璋一生執政中一個了不起的成就。】
……
{其實史學家們有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那就是是朱元璋何時背叛了農民,成為地主階級利益的代言人。}
{但這個問題很無聊}
{因為我們不能要求,那些追隨朱元璋起義的農民們懷抱著後來的革命理想。}
{作為自然經濟時代的小農,他們的夢想不可能超越曆史階段,不可能超越既渴望平等,又迷信權威的矛盾心理。}
{歸結幾千年來,當時生息在這片土地上的農民們的社會理想,無非就幾點。}
{第一,必須有一個嚴厲、公正、說一不二的明君}
{第二,天在上,地在下,父為尊,子為卑。渴望等級明確、秩序井然的穩固不變的社會}
{第三,有田種,有飯吃。}
{第四,公平公正,沒有貪官汙吏層層盤剝,沒有豪強大戶以強淩弱,沒有地痞流氓為非作歹}
{就以當時的時代背景,朱元璋哪點沒做到呢?}
{他如何不是“農民的皇帝”呢?}
一名穿著補丁的清瘦少年站在幹草垛上。
周圍站滿了衣不蔽體的百姓。
少年揮舞手裏的破布,上麵隱約有幾分碳漬。
“叔伯們!陛下發了詔書!”
“以後!大家就不在是地主家的奴仆了!”
“他們再也不能拿我們當牲口使喚了!”
“我們的地位!是一樣的!”
他們仰著頭,臉上帶著幾分不敢置信看著少年。
“夏家大郎,這是真的嗎?”
“真的……真的不是……”
“大郎,你不是看錯了吧?”
百姓依然帶著幾分不相信。
少年漲紅著臉,大聲道:
“我能看錯,我爹也看不錯啊!”
“諸位叔伯嬸子,你們還不信我爹嗎!”
鄉民帶了幾分不好意思。
“夏教諭都這麽說……那真是……”
“陛下萬歲!”
猛地一聲高喝!
一名皓首老人向南方跪拜。
一頭磕在地上,肩膀抽動不止。
……
大明·永樂時期
朱棣看著天幕若有所思。
這小子怎麽看著這麽眼熟呢?
姓夏,還窮,老爹是教諭……
“夏原吉?!”
……
【朱元璋是貧民出身,他知道最底層的百姓想要什麽】
【元代的農民對地主存在強烈的人身依附關係】
【法律規定佃戶對地主行主仆之禮,地主打死佃客,僅科以“杖一百七,征燒埋銀五十兩”,便能了事。】
【明製父輩曰“尊”,兄輩曰“長”】
【朱元璋的詔令便是將農民與地主的人身關係,由仆主升為少長。】
【而第一條詔令的意思,就是佃戶見了自家的地主,無論年齡大小,要行小弟見兄長的禮節】
【如果雙方是親屬,那麽不論地主與佃戶的身份關係,都要行親屬的禮節】
【這條詔令毫不起眼,卻是難得的尊重。】
【並且,也取消了元律關於地主打死佃客的處罰規定。】
【又規定,地主如果打死了佃農,照樣殺人償命。】
【如果地主想要佃農替自己服勞役,得給佃農勞務費,法定價格是“須出米一石,資其費用”。】
【雖說還是地主高,但地位一下子拉平了。】
【再想拿佃農當牲口使喚,法律首先就不答應。】
……
大秦。
嬴政看著天幕,又看了看手裏的《呂氏春秋》
“你說的的確有道理。”
劉邦心中暗暗吐氣。
與其餘幾人對視一眼。
總算勸動這頭倔驢了。
“陛下,秦法不全是一無是處,恰恰相反,它事無巨細的特點正是其優點。”
蕭何指著竹簡道:
“但對民嚴苛和輕罪重罰則讓秦法成了洪水猛獸。”
“陛下,朱元璋調動民力而不崩解國家,就是讓百姓不光受製於法,還能被法保護。”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百姓也要有利可得啊。”
幾人不自覺的點頭,唯有馮去疾默不作聲。
他總覺得哪裏不對。
遷民、墾田,這的確是休養生息的好事。
有利可圖也算說得過去。
但天下不全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他怎麽確定在遷徙之後不會出亂子呢?
……
【而第二道詔書則是給工匠們發津貼】
【這件小事觸動的是之前元朝手工業的重要製度,即匠籍製度】
【所謂匠籍製度,就是將全國的工匠們編訂成專門戶籍】
【入籍的工匠,便是匠戶】
【一個工匠不入籍,就等於沒活路,如果入了籍,不但一輩子幹這營生,而且子子孫孫,世代都要幹】
【而元朝實行匠籍製度主要為了用工方便】
【要幹什麽活直接按匠籍抓人】
【幹活的工匠不但路費要自理,來京城的生活費要自備,而且幹活也沒酬勞】
【隻有一些粗劣的食物,且絕不允許其間做別的營生糊口】
【抓到就是重罪,命運極其悲慘】
……
{元朝……你死的不冤啊。}
{皮毛。這都是皮毛!大的有的是,隻是沒說罷了。}
{四等民和這種匠籍就夠慘了,跟阿三有什麽區別。}
{你以為朱元璋的名頭主要來源是什麽?}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是成功了的陳勝吳廣啊!}
……
大明。
老朱舔了舔筆頭,看的無奈。
“這比喻……”
馬皇後笑著抿了一口茶水。
“也沒錯啊。”
“元末跟秦末差不多,你跟陳勝吳廣也差不多。”
朱元璋看著笑得促狹的妹子,沒好氣道:
“有沒有可能,那不叫成功的陳勝吳廣,那叫成功的漢高祖!”
馬皇後晃悠著腳,笑道:
“但寧有種乎可不是漢高祖喊出來的。”
老朱白了他一眼,隨即一股暗愁湧上心頭。
寧有種乎……
這可不行啊……
……
【明朝初期也沿用這一製度,工匠們的命運沒有隨著改朝換代而變好。】
【直到洪武十一年的這份詔書,一切才開始改變】
【給工匠們發津貼,數額雖不多,但日子總算好過了。】
【然後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朝正式規定各地匠戶每三年上京服役一次,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如此一來,工匠們終於不需要常年服徭役,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自家營生。】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法令再次修訂】
【按照工匠們工種的不同和路程的遠近,重新編訂服役時間】
【這些輪流服役的工匠,便被稱為“輪班匠”】
【在皇宮內府服役的工匠,更可按照工種每月領工錢。】
【佃農有了身份,工匠有了自由】
【佃農們可以挺起腰杆幹活,工匠們更不會被強迫勞動,而是有了更多創造的機會。】
【這便是朱元璋一生執政中一個了不起的成就。】
……
{其實史學家們有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那就是是朱元璋何時背叛了農民,成為地主階級利益的代言人。}
{但這個問題很無聊}
{因為我們不能要求,那些追隨朱元璋起義的農民們懷抱著後來的革命理想。}
{作為自然經濟時代的小農,他們的夢想不可能超越曆史階段,不可能超越既渴望平等,又迷信權威的矛盾心理。}
{歸結幾千年來,當時生息在這片土地上的農民們的社會理想,無非就幾點。}
{第一,必須有一個嚴厲、公正、說一不二的明君}
{第二,天在上,地在下,父為尊,子為卑。渴望等級明確、秩序井然的穩固不變的社會}
{第三,有田種,有飯吃。}
{第四,公平公正,沒有貪官汙吏層層盤剝,沒有豪強大戶以強淩弱,沒有地痞流氓為非作歹}
{就以當時的時代背景,朱元璋哪點沒做到呢?}
{他如何不是“農民的皇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