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號那天,沈酒兒再次試了婚紗一次,畢竟時隔一個月,每天被林芳蘭這個婆婆和自己的母親輪番投食,她不吃胖點才怪。
而且婆婆和母親總以“你吃了,孩子才能更健康”為理由,讓她連拒絕的理由都沒有。
沈酒兒上稱時,發現自己胖了差不多五斤,很怕婚紗擠不進去了,這才去試了下。
好在設計師很用心,之前就做的稍稍寬鬆一點點,沈酒兒穿上了,大小正好,依舊完美。
靳亞萌那時候已經到了t市了,她很喜歡t市這個地方,二十八日那天,沈酒兒和達喜一塊帶著靳亞萌迴了一趟b市,去看望了孤兒院的院長。
雷蒙沒有去,靳亞萌也沒管他,反正有人陪著她。
迴來時,靳亞萌說:“我離開時,院長才五十多歲年紀吧,那時候沒有覺得她老,但是現在,她頭發都白了,看著還真的挺心酸的。”
沈酒兒說:“因為曾經還是一個小娃娃的你,已經長成一個清麗可人的美少女了!”
“我知道啊,但我有時候還是希望,時光可以走的慢一點,再慢一點……說實話,都這麽多年過去了,我沒有想過我能夠再找到他,沒有找到,也許就是一個遺憾,但是找到了,似乎這個遺憾也無法圓滿……怎麽樣,都會是遺憾了。”
沈酒兒拍了拍靳亞萌的肩頭,說:“人生總有遺憾,每個人都無法盡善盡美,我們能夠做的,就是努力將遺憾變得少,變得小……你已經很努力了,我相信他……他一定在這個世界的某個地方,以他自己可以做到的方式,在默默的守護著你。”
沈醉是三十日那天下午迴來的,當時最激動的不是沈酒兒,而是靳亞萌。
靳亞萌倒不是沈醉的什麽粉絲,畢竟之前就知道沈醉和沈酒兒的關係。
但那是見到沈醉之前,見到沈醉之後,尤其是無聊刷了會手機,看到沈醉在某次演唱會上跳的舞,簡直帥到爆炸。
於是,她立馬成了沈醉的小迷妹。
又是要合影,又是要簽名,沈醉知曉她是沈酒兒的徒弟,也算是想當配合。
靳亞萌又要醉了:“天哪,怎麽會有這麽溫柔的愛豆,粉了粉了,而且是鐵粉,絕不會脫粉的那種……”
靳亞萌還說:“可惜愛豆已經結婚了,不然我一定會去追他,讓愛豆成為我的男人!”
這話讓時嬌嬌頓時驚醒!
這個小女孩兒,未來她需要驚醒著點兒,畢竟長得還算很漂亮的。
除了去粉沈醉追愛豆,靳亞萌對和自己搭伴兒的伴郎,也是有點兒要求。
她讓沈酒兒將幾個伴郎的的身高年齡照片都給她,她說要挑選一個帥的高的和自己一起。
沈酒兒幹笑,說:“這個……怕是不行,因為這四對兒伴郎,有兩對,疑似情侶。”
靳亞萌:“……”
剩下的兩個,沈酒兒也跟她說了,
一個是本就是模特出生的桑木,年齡身高上跟靳亞萌也算合適的。
也就大了七八歲而已。
但是無奈,沈酒兒還找了公司一個女模特當伴郎,桑木已經和那個女模特達成默契,打算組一對兒。
加上桑木長相屬於當下挺流行的那種小帥哥類型,公司有意將他往娛樂圈推。
恰好沈酒兒介紹的那個女模特,前段時間參演女四號的一個網劇挺火。
就當是蹭熱度了,公司想炒點兩人的緋聞。
桑木自然是不屑,女模特也沒啥想法,但兩人同屬同一個總公司,也就由著公司來了。
靳亞萌眨眨眼:“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現在的選擇隻剩下……那個叫於東東的?”
沈酒兒點點頭:“你放心,於東東長得很好看,不比桑木差,身高185左右,搭配你也是ok,還有一點,他現在單身,還沒女朋友,自己在國內開了一個遊戲工作室,聽說發展的挺好的……”
靳亞萌凝眉:“酒兒姐,我怎麽覺得你在跟我推銷男朋友啊?我對這個於東東可沒有興趣啊,他比我大了七歲呢,對我來說是大叔級別了……”
沈酒兒輕咳一聲:“……我隻是告訴你,於東東也是很不錯的,和你很搭配的。尤其是他父親,似乎跟斯密斯先生,還是認識的。”
靳亞萌也沒辦法,隻剩這一個了,還能怎麽挑?也就這個了……
因為靳亞萌性格跳脫,沈酒兒也怕出岔子,所以當他晚上,特地將所有的伴郎伴娘請到一塊吃個飯。
不認識的相互認識一下,認識的就當增進友誼了。
於東東看見靳亞萌的第一眼就忍不住“我靠”一聲,說:“你隻有十七歲?那麽高嗎?”
靳亞萌皺眉:“怎麽說話的?十七歲不可以嗎?十七歲就不能個子高了嗎?”
於東東擺擺手:“我不是這個意思,就是……我覺得你很高啊,恩,長得也漂亮。”
靳亞萌的麵色這才緩和一點:“雖然你出言不遜,看在你審美還不錯的分子上,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於東東:“……”
沈酒兒在一邊看著兩人也算和解,稍稍放下了心。
婚禮策劃也在,跟伴郎伴娘們說了下大致流程,因為沈酒兒懷著孕,到時候接待賓客的事兒主要就是落在新郎和伴郎伴娘這兒。
靳亞萌眨巴了下眼睛:“意思是,我可以喝酒了嗎?”
沈酒兒立馬補充:“別人都可以,你不可以!”
“為什麽啊,你的喜酒也不能喝嗎?”
“那你得問問斯密斯先生和雷蒙,他們兩個中有一個不同意,我就不同意。”
靳亞萌不解了:“你問我父親,我理解,問雷蒙是什麽意思?他隻是我的司機好嗎?”
沈酒兒道:“他是斯密斯先生安排你這次迴國行程的管家,負責管著你,你說是什麽意思?”
靳亞萌吐吐舌頭,不說話了。
於東東這個時候插話:“沒事兒,你不喝酒,我替你喝唄,反正我酒量好,千杯不醉你說可氣不?”
“呸!”靳亞萌道:“誰讓你替我喝了,不喝酒,我可以喝別的,反正將可樂放在酒杯裏,別人都會以為是紅酒。”
而且婆婆和母親總以“你吃了,孩子才能更健康”為理由,讓她連拒絕的理由都沒有。
沈酒兒上稱時,發現自己胖了差不多五斤,很怕婚紗擠不進去了,這才去試了下。
好在設計師很用心,之前就做的稍稍寬鬆一點點,沈酒兒穿上了,大小正好,依舊完美。
靳亞萌那時候已經到了t市了,她很喜歡t市這個地方,二十八日那天,沈酒兒和達喜一塊帶著靳亞萌迴了一趟b市,去看望了孤兒院的院長。
雷蒙沒有去,靳亞萌也沒管他,反正有人陪著她。
迴來時,靳亞萌說:“我離開時,院長才五十多歲年紀吧,那時候沒有覺得她老,但是現在,她頭發都白了,看著還真的挺心酸的。”
沈酒兒說:“因為曾經還是一個小娃娃的你,已經長成一個清麗可人的美少女了!”
“我知道啊,但我有時候還是希望,時光可以走的慢一點,再慢一點……說實話,都這麽多年過去了,我沒有想過我能夠再找到他,沒有找到,也許就是一個遺憾,但是找到了,似乎這個遺憾也無法圓滿……怎麽樣,都會是遺憾了。”
沈酒兒拍了拍靳亞萌的肩頭,說:“人生總有遺憾,每個人都無法盡善盡美,我們能夠做的,就是努力將遺憾變得少,變得小……你已經很努力了,我相信他……他一定在這個世界的某個地方,以他自己可以做到的方式,在默默的守護著你。”
沈醉是三十日那天下午迴來的,當時最激動的不是沈酒兒,而是靳亞萌。
靳亞萌倒不是沈醉的什麽粉絲,畢竟之前就知道沈醉和沈酒兒的關係。
但那是見到沈醉之前,見到沈醉之後,尤其是無聊刷了會手機,看到沈醉在某次演唱會上跳的舞,簡直帥到爆炸。
於是,她立馬成了沈醉的小迷妹。
又是要合影,又是要簽名,沈醉知曉她是沈酒兒的徒弟,也算是想當配合。
靳亞萌又要醉了:“天哪,怎麽會有這麽溫柔的愛豆,粉了粉了,而且是鐵粉,絕不會脫粉的那種……”
靳亞萌還說:“可惜愛豆已經結婚了,不然我一定會去追他,讓愛豆成為我的男人!”
這話讓時嬌嬌頓時驚醒!
這個小女孩兒,未來她需要驚醒著點兒,畢竟長得還算很漂亮的。
除了去粉沈醉追愛豆,靳亞萌對和自己搭伴兒的伴郎,也是有點兒要求。
她讓沈酒兒將幾個伴郎的的身高年齡照片都給她,她說要挑選一個帥的高的和自己一起。
沈酒兒幹笑,說:“這個……怕是不行,因為這四對兒伴郎,有兩對,疑似情侶。”
靳亞萌:“……”
剩下的兩個,沈酒兒也跟她說了,
一個是本就是模特出生的桑木,年齡身高上跟靳亞萌也算合適的。
也就大了七八歲而已。
但是無奈,沈酒兒還找了公司一個女模特當伴郎,桑木已經和那個女模特達成默契,打算組一對兒。
加上桑木長相屬於當下挺流行的那種小帥哥類型,公司有意將他往娛樂圈推。
恰好沈酒兒介紹的那個女模特,前段時間參演女四號的一個網劇挺火。
就當是蹭熱度了,公司想炒點兩人的緋聞。
桑木自然是不屑,女模特也沒啥想法,但兩人同屬同一個總公司,也就由著公司來了。
靳亞萌眨眨眼:“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現在的選擇隻剩下……那個叫於東東的?”
沈酒兒點點頭:“你放心,於東東長得很好看,不比桑木差,身高185左右,搭配你也是ok,還有一點,他現在單身,還沒女朋友,自己在國內開了一個遊戲工作室,聽說發展的挺好的……”
靳亞萌凝眉:“酒兒姐,我怎麽覺得你在跟我推銷男朋友啊?我對這個於東東可沒有興趣啊,他比我大了七歲呢,對我來說是大叔級別了……”
沈酒兒輕咳一聲:“……我隻是告訴你,於東東也是很不錯的,和你很搭配的。尤其是他父親,似乎跟斯密斯先生,還是認識的。”
靳亞萌也沒辦法,隻剩這一個了,還能怎麽挑?也就這個了……
因為靳亞萌性格跳脫,沈酒兒也怕出岔子,所以當他晚上,特地將所有的伴郎伴娘請到一塊吃個飯。
不認識的相互認識一下,認識的就當增進友誼了。
於東東看見靳亞萌的第一眼就忍不住“我靠”一聲,說:“你隻有十七歲?那麽高嗎?”
靳亞萌皺眉:“怎麽說話的?十七歲不可以嗎?十七歲就不能個子高了嗎?”
於東東擺擺手:“我不是這個意思,就是……我覺得你很高啊,恩,長得也漂亮。”
靳亞萌的麵色這才緩和一點:“雖然你出言不遜,看在你審美還不錯的分子上,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於東東:“……”
沈酒兒在一邊看著兩人也算和解,稍稍放下了心。
婚禮策劃也在,跟伴郎伴娘們說了下大致流程,因為沈酒兒懷著孕,到時候接待賓客的事兒主要就是落在新郎和伴郎伴娘這兒。
靳亞萌眨巴了下眼睛:“意思是,我可以喝酒了嗎?”
沈酒兒立馬補充:“別人都可以,你不可以!”
“為什麽啊,你的喜酒也不能喝嗎?”
“那你得問問斯密斯先生和雷蒙,他們兩個中有一個不同意,我就不同意。”
靳亞萌不解了:“你問我父親,我理解,問雷蒙是什麽意思?他隻是我的司機好嗎?”
沈酒兒道:“他是斯密斯先生安排你這次迴國行程的管家,負責管著你,你說是什麽意思?”
靳亞萌吐吐舌頭,不說話了。
於東東這個時候插話:“沒事兒,你不喝酒,我替你喝唄,反正我酒量好,千杯不醉你說可氣不?”
“呸!”靳亞萌道:“誰讓你替我喝了,不喝酒,我可以喝別的,反正將可樂放在酒杯裏,別人都會以為是紅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