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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是沒有合適的作戰平台,隻是肯定不會賣給日本。
這就是美國空軍的戰略轟炸機。
不管是老掉牙的b-52、還是曾經風靡一時的b-1b、肩負起戰略打擊重任的b-2,都是非常理想的對海打擊平台,能夠攜帶數十枚反艦導彈執行作戰任務,甚至能使用射程高達數百公裏的遠程反艦導彈。
可惜的是,錢德勒就算瘋了,也不會把這些轟炸機賣給日本。
隻要美國不打算把東海衝突發展成世界大戰,就絕對不會在戰略武器上做文章,不然中國將變本加厲的發起反擊。
錢德勒不答應出售轟炸機,喜田多一郎又不想要退役戰鬥機。
問題顯得非常突出。
隻是,雙方都清楚,如果不能為日本空中自衛隊組建一支足夠強大的打擊力量,再有力的軍事援助也無法扭轉戰局。
談到最後,雙方不得不各讓一步。
喜田多一郎接受了錢德勒的折中方案,隻不過是臨時解決方案,即以極為低廉的價格購買美國空軍的f-16d,最初六十架不做任何改進,意向采購的六十架則按照blck60批次的標準加強作戰能力。
按照喜田多一郎的要求,美國空軍將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移交第一批六十架,並且在一周之後交付第二批六十架。
隨同第一批六十架戰鬥機一同飛往日本的,還有美國空軍的七十二名飛行員。
此外,美國空軍還將派遣十二名教官,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讓曾經飛過f-2的日本飛行員掌握f-16的操作技巧。
顯然,這不是喜田多一郎想要的最終解決方案。
為此,錢德勒不得不做出讓步。
按照喜田多一郎的要求,美國空軍對第五批次的f-22進行改進,而且按照fb-22的戰術標準進行改進。
當然,這些改進僅局限在火控係統上。
雖然美國空軍已經接收了第一個中隊的fb-22,但是這種飛機被定性為戰術轟炸機,不在外貿清單之中。
從性能上講,fb-22甚至超過了很多國家的中程轟炸機,比如中國的-6。
按照美國空軍公布的性能指標,fb-22在攜帶九噸彈藥的時候,作戰半徑高達二千七百公裏,能夠從關島的安德森空軍基地起飛,轟炸中國腹地的軍事目標。如果進行兩次空中加油,作戰半徑能達到四千五百公裏,足以覆蓋整個中國。與載彈量、航程等相比,fb-22最突出的還是隱身能力。作為在f-22基礎上改進而來的轟炸機,fb-22的隱身能力明顯超過了b-2,能夠突破絕大部分國家的防空係統。
把這種轟炸機賣給日本,等於挑起世界大戰。
錢德勒不是笨蛋,隻要走出這一步,戰爭就會失去控製。
以中國在這場戰爭中表現出來的立場,如果日本獲得了打擊中國戰略目標的能力,中國將毫不猶豫的把戰爭擴大到國家層麵上,直接轟炸日本的軍事基地,甚至動用戰術核武器摧毀日本的戰略報複能力。
隻要中國轟炸日本本土,美國就得把成千上萬的士兵派上戰場。
美國直接參戰,那就不是局部衝突了。
隻是,喜田多一郎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非常強硬,即日本必須獲得一種足夠先進的進攻性飛機。
錢德勒不得不在技術文獻上玩手段。
他答應出售的是f-22的改進型號,而不是fb-22。
事實上,fb-22與f-22與很大的區別。除了機身的主體機構基本一致之外,這是兩種幾乎完全不同的作戰飛機。比如fb-22的機身長度比f-22增加了三米,采用了無尾式全翼身融合升力體機構,不但沒有垂直尾翼,連水平尾翼都沒有,完全依靠矢量噴管與副翼控製航向。
這種獨特的結構,讓fb-22沒有任何空戰能力。
沒有采用b-22的代號,而是在前麵加了一個f,也隻是為了證明這是一種戰術性質的轟炸機,或者說是更強調打擊能力的戰鬥轟炸機。
也正是獨特的結構,讓f-22不可能改進成fb-22。
美國空軍的fb-22都是重新生產的,而不是在f-22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
就算能改,也要花很大的功夫,肯定無法在短期內交付使用。
為此,美國提供的,實際上是配備了fb-22火控軟件的f-22,即通過改進軟件係統來增強f-22的對海打擊能力。
至於其他方麵,基本上與f-22沒有區別。
可以說,錢德勒不但是一名出色的軍人、精明的情報家,還是一名很有頭腦的商人。
在這筆合同中,美國不但沒有吃虧,反而大賺了一筆。
通過出售fb-22級別的f-22,不但能夠賣掉更多的f-22,還能在改進火控軟件上大賺一筆。
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筆合同,足以證明f-22的先進性能與改進潛力。
如果今後還有別的國家希望獲得具有強大打擊能力的f-22,那麽由日本出資改進的戰鬥機就是最佳選擇,獲益的卻是美**火商。
顯然,美**火商不可能向日本支付專利使用費。
完成意向談判後,喜田多一郎把接下來的事情交給了外交人員。他沒在華盛頓停留,當天就啟程返迴東京。
隻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喜田多一郎搭乘的專機起飛後不到兩個小時,記者就獲得消息,駐紮在關島的f-22機群集體飛往橫須賀航空站。隨後,一些記者獲得內幕消息,美國國防部已經與數十名飛行員簽署了誌願合同。
這下,美日之間的秘密軍事寫就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美國聯邦政府沒有等著記者發難,而是在錢德勒與喜田多一郎簽署意向合同之後,立即公布了相關消息,即作為日本的盟國,雖然美國沒有義務幫助日本參與涉外戰爭,但是有義務確保日本的戰略安全,因此將按照《共同防禦條約》向日本提供一批軍事裝備,並且派遣軍事人員幫助日本掌握與使用這些裝備。
東京時間三十日夜間,美軍飛行員駕駛的第一批十二架f-22到達日本。
接下來二十四小時之內,還有四個中隊的四十八架f-22、五個中隊的六十架f-16、一個聯隊的八架-3、一個中隊的四架-135到達日本,而更多的f-22與f-16將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陸續到達。
必須承認,美國盡心盡力。
在不用流血的情況下,協助日本打下去,美國能用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
問題是,在這些軍事援助中,缺乏一些至關重要的東西。
其實,在與錢德勒談判的時候,喜田多一郎就知道,僅僅加強空中力量無法確保日本戰勝中國。
當時,喜田多一郎提出從美國購買潛艇。
可惜的是,美國隻有核潛艇,而按照《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美國不可能向任何國家出售核潛艇。
如果美國把核潛艇賣給日本,哪怕日本擁有建造核潛艇的技術實力,後果也無法想象。
說得簡單一點,隻要美國這麽做了,中國就有理由把核潛艇、甚至是核武器賣給任何一個關係良好的盟友。
核武器泛濫的話,最大的受害者不會是中國。
問題是,美國沒有常規潛艇。
喜田多一郎不是笨蛋,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即以美國的名義,從德國或者法國購買常規潛艇,而且是現貨。
錢德勒也覺得這個辦法可行,可是辦不到。
原因很簡單,德國已經表明立場,不支持交戰中的任何一方,別說賣現貨,連“期貨”都不會買給日本。法國的原則性沒有這麽強,答應出售潛艇,可是隻能賣“期貨”,即按照訂單銷售。等到潛艇在造船廠下水,戰爭恐怕早就結束了。再說了,日本能建造潛艇,建造的話,沒有必要購買其他國家的潛艇。
當時,答應出售潛艇的隻有加拿大。
問題是,加拿大的幾艘常規潛艇是二手貨,即英國海軍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建造的“支持者”級,不但性能嚴重落後,日本海上自衛隊也不熟悉英國潛艇,不大可能在獲得潛艇後立即形成戰鬥力,而加拿大又不肯派遣軍事人員參戰。
這件事,最終不了了之。
隻是,日本需要的不僅僅是潛艇,還有水麵戰艦。
當時,喜田多一郎也提出了從美國采購水麵戰艦,隻是他的胃口太大,而錢德勒的要價又太高。
喜田多一郎想要得到的是美國最新式的戰艦,特別是“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
可惜的是,美國海軍現役的“朱姆沃爾特”級隻有四艘,剩下的要麽在船廠建造、要麽在碼頭上舾裝。更重要的是,這是美國海軍最新式的驅逐艦,甚至算得上是世界上戰鬥力最強大的驅逐艦。
顯然,美國海軍不會把箱底貨拿來出售。
錢德勒隻答應提供“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與第二批次以前的“伯克”級驅逐艦,而且提出,日本海上自衛隊裝備的“金剛”級與“愛宕”級驅逐艦與“伯克”級同平台,主要裝備與“提康德羅加”級相似,因此很容易掌握這兩種戰艦,從盡快形成戰鬥力來看,自然應該采購這兩種戰艦。
為此,錢德勒的要價非常高。
即便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已經服役了二十四年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的售價也是當初造價的三倍。因為“伯克”級仍然是美國海軍的主力戰艦,而且在短時間內無法被其他戰艦取代,所以要價更高。
最終,這筆買賣沒能談成。
除了要價太高、戰艦太舊之外,還與日本海上自衛隊沒有受到重創有關,畢竟四支護衛群有四十艘大型戰艦,還有多艘兩棲戰艦,日本海上自衛隊對裝備的需求強度遠遠比不上空中自衛隊。
隻是,喜田多一郎並沒想到,正是缺少了這些至關重要的裝備,日本為這次軍購花費的數千億美元很快就將沉入浩瀚的東海。
.美國不是沒有合適的作戰平台,隻是肯定不會賣給日本。
這就是美國空軍的戰略轟炸機。
不管是老掉牙的b-52、還是曾經風靡一時的b-1b、肩負起戰略打擊重任的b-2,都是非常理想的對海打擊平台,能夠攜帶數十枚反艦導彈執行作戰任務,甚至能使用射程高達數百公裏的遠程反艦導彈。
可惜的是,錢德勒就算瘋了,也不會把這些轟炸機賣給日本。
隻要美國不打算把東海衝突發展成世界大戰,就絕對不會在戰略武器上做文章,不然中國將變本加厲的發起反擊。
錢德勒不答應出售轟炸機,喜田多一郎又不想要退役戰鬥機。
問題顯得非常突出。
隻是,雙方都清楚,如果不能為日本空中自衛隊組建一支足夠強大的打擊力量,再有力的軍事援助也無法扭轉戰局。
談到最後,雙方不得不各讓一步。
喜田多一郎接受了錢德勒的折中方案,隻不過是臨時解決方案,即以極為低廉的價格購買美國空軍的f-16d,最初六十架不做任何改進,意向采購的六十架則按照blck60批次的標準加強作戰能力。
按照喜田多一郎的要求,美國空軍將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移交第一批六十架,並且在一周之後交付第二批六十架。
隨同第一批六十架戰鬥機一同飛往日本的,還有美國空軍的七十二名飛行員。
此外,美國空軍還將派遣十二名教官,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讓曾經飛過f-2的日本飛行員掌握f-16的操作技巧。
顯然,這不是喜田多一郎想要的最終解決方案。
為此,錢德勒不得不做出讓步。
按照喜田多一郎的要求,美國空軍對第五批次的f-22進行改進,而且按照fb-22的戰術標準進行改進。
當然,這些改進僅局限在火控係統上。
雖然美國空軍已經接收了第一個中隊的fb-22,但是這種飛機被定性為戰術轟炸機,不在外貿清單之中。
從性能上講,fb-22甚至超過了很多國家的中程轟炸機,比如中國的-6。
按照美國空軍公布的性能指標,fb-22在攜帶九噸彈藥的時候,作戰半徑高達二千七百公裏,能夠從關島的安德森空軍基地起飛,轟炸中國腹地的軍事目標。如果進行兩次空中加油,作戰半徑能達到四千五百公裏,足以覆蓋整個中國。與載彈量、航程等相比,fb-22最突出的還是隱身能力。作為在f-22基礎上改進而來的轟炸機,fb-22的隱身能力明顯超過了b-2,能夠突破絕大部分國家的防空係統。
把這種轟炸機賣給日本,等於挑起世界大戰。
錢德勒不是笨蛋,隻要走出這一步,戰爭就會失去控製。
以中國在這場戰爭中表現出來的立場,如果日本獲得了打擊中國戰略目標的能力,中國將毫不猶豫的把戰爭擴大到國家層麵上,直接轟炸日本的軍事基地,甚至動用戰術核武器摧毀日本的戰略報複能力。
隻要中國轟炸日本本土,美國就得把成千上萬的士兵派上戰場。
美國直接參戰,那就不是局部衝突了。
隻是,喜田多一郎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非常強硬,即日本必須獲得一種足夠先進的進攻性飛機。
錢德勒不得不在技術文獻上玩手段。
他答應出售的是f-22的改進型號,而不是fb-22。
事實上,fb-22與f-22與很大的區別。除了機身的主體機構基本一致之外,這是兩種幾乎完全不同的作戰飛機。比如fb-22的機身長度比f-22增加了三米,采用了無尾式全翼身融合升力體機構,不但沒有垂直尾翼,連水平尾翼都沒有,完全依靠矢量噴管與副翼控製航向。
這種獨特的結構,讓fb-22沒有任何空戰能力。
沒有采用b-22的代號,而是在前麵加了一個f,也隻是為了證明這是一種戰術性質的轟炸機,或者說是更強調打擊能力的戰鬥轟炸機。
也正是獨特的結構,讓f-22不可能改進成fb-22。
美國空軍的fb-22都是重新生產的,而不是在f-22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
就算能改,也要花很大的功夫,肯定無法在短期內交付使用。
為此,美國提供的,實際上是配備了fb-22火控軟件的f-22,即通過改進軟件係統來增強f-22的對海打擊能力。
至於其他方麵,基本上與f-22沒有區別。
可以說,錢德勒不但是一名出色的軍人、精明的情報家,還是一名很有頭腦的商人。
在這筆合同中,美國不但沒有吃虧,反而大賺了一筆。
通過出售fb-22級別的f-22,不但能夠賣掉更多的f-22,還能在改進火控軟件上大賺一筆。
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筆合同,足以證明f-22的先進性能與改進潛力。
如果今後還有別的國家希望獲得具有強大打擊能力的f-22,那麽由日本出資改進的戰鬥機就是最佳選擇,獲益的卻是美**火商。
顯然,美**火商不可能向日本支付專利使用費。
完成意向談判後,喜田多一郎把接下來的事情交給了外交人員。他沒在華盛頓停留,當天就啟程返迴東京。
隻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喜田多一郎搭乘的專機起飛後不到兩個小時,記者就獲得消息,駐紮在關島的f-22機群集體飛往橫須賀航空站。隨後,一些記者獲得內幕消息,美國國防部已經與數十名飛行員簽署了誌願合同。
這下,美日之間的秘密軍事寫就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美國聯邦政府沒有等著記者發難,而是在錢德勒與喜田多一郎簽署意向合同之後,立即公布了相關消息,即作為日本的盟國,雖然美國沒有義務幫助日本參與涉外戰爭,但是有義務確保日本的戰略安全,因此將按照《共同防禦條約》向日本提供一批軍事裝備,並且派遣軍事人員幫助日本掌握與使用這些裝備。
東京時間三十日夜間,美軍飛行員駕駛的第一批十二架f-22到達日本。
接下來二十四小時之內,還有四個中隊的四十八架f-22、五個中隊的六十架f-16、一個聯隊的八架-3、一個中隊的四架-135到達日本,而更多的f-22與f-16將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陸續到達。
必須承認,美國盡心盡力。
在不用流血的情況下,協助日本打下去,美國能用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
問題是,在這些軍事援助中,缺乏一些至關重要的東西。
其實,在與錢德勒談判的時候,喜田多一郎就知道,僅僅加強空中力量無法確保日本戰勝中國。
當時,喜田多一郎提出從美國購買潛艇。
可惜的是,美國隻有核潛艇,而按照《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美國不可能向任何國家出售核潛艇。
如果美國把核潛艇賣給日本,哪怕日本擁有建造核潛艇的技術實力,後果也無法想象。
說得簡單一點,隻要美國這麽做了,中國就有理由把核潛艇、甚至是核武器賣給任何一個關係良好的盟友。
核武器泛濫的話,最大的受害者不會是中國。
問題是,美國沒有常規潛艇。
喜田多一郎不是笨蛋,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即以美國的名義,從德國或者法國購買常規潛艇,而且是現貨。
錢德勒也覺得這個辦法可行,可是辦不到。
原因很簡單,德國已經表明立場,不支持交戰中的任何一方,別說賣現貨,連“期貨”都不會買給日本。法國的原則性沒有這麽強,答應出售潛艇,可是隻能賣“期貨”,即按照訂單銷售。等到潛艇在造船廠下水,戰爭恐怕早就結束了。再說了,日本能建造潛艇,建造的話,沒有必要購買其他國家的潛艇。
當時,答應出售潛艇的隻有加拿大。
問題是,加拿大的幾艘常規潛艇是二手貨,即英國海軍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建造的“支持者”級,不但性能嚴重落後,日本海上自衛隊也不熟悉英國潛艇,不大可能在獲得潛艇後立即形成戰鬥力,而加拿大又不肯派遣軍事人員參戰。
這件事,最終不了了之。
隻是,日本需要的不僅僅是潛艇,還有水麵戰艦。
當時,喜田多一郎也提出了從美國采購水麵戰艦,隻是他的胃口太大,而錢德勒的要價又太高。
喜田多一郎想要得到的是美國最新式的戰艦,特別是“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
可惜的是,美國海軍現役的“朱姆沃爾特”級隻有四艘,剩下的要麽在船廠建造、要麽在碼頭上舾裝。更重要的是,這是美國海軍最新式的驅逐艦,甚至算得上是世界上戰鬥力最強大的驅逐艦。
顯然,美國海軍不會把箱底貨拿來出售。
錢德勒隻答應提供“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與第二批次以前的“伯克”級驅逐艦,而且提出,日本海上自衛隊裝備的“金剛”級與“愛宕”級驅逐艦與“伯克”級同平台,主要裝備與“提康德羅加”級相似,因此很容易掌握這兩種戰艦,從盡快形成戰鬥力來看,自然應該采購這兩種戰艦。
為此,錢德勒的要價非常高。
即便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已經服役了二十四年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的售價也是當初造價的三倍。因為“伯克”級仍然是美國海軍的主力戰艦,而且在短時間內無法被其他戰艦取代,所以要價更高。
最終,這筆買賣沒能談成。
除了要價太高、戰艦太舊之外,還與日本海上自衛隊沒有受到重創有關,畢竟四支護衛群有四十艘大型戰艦,還有多艘兩棲戰艦,日本海上自衛隊對裝備的需求強度遠遠比不上空中自衛隊。
隻是,喜田多一郎並沒想到,正是缺少了這些至關重要的裝備,日本為這次軍購花費的數千億美元很快就將沉入浩瀚的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