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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二十八日夜間,還發生了一件至關重要的事情。


    經過第二次審議後,傅秀波批準了由黃峙博提交的作戰計劃,並且正式授權黃峙博全權處置作戰行動。


    拿到授權後,黃峙博給騰耀輝下達了“a”命令。


    電文隻有一個字母,這也是作戰行動正式開始的代號。


    到此,東海作戰行動進入倒計時。


    首先出動的不是航空兵、也不是艦隊,而是由黃峙博親自調派來的兩棲特種部隊。


    按照修改後的計劃,特種部隊攻占釣魚島之後,海空作戰才全麵展開。


    五月二十九日淩晨零點三十分,第一架搭載了二十四名特種兵的z8從舟山海軍航空兵基地騰空而起。


    五分鍾內,另外七架z8先後升空。


    突擊部隊的規模並不大,還不到兩百人,而且隻攜帶了輕武器。沒什麽好奇怪的,釣魚島上沒有駐軍、沒有常住居民,甚至沒有多少建築物。奪迴釣魚島,隻具有政治上的象征意義。


    決定勝敗的不是誰占領釣魚島,而是誰掌握東海的製空權與製海權。


    一點四十五分,z8機群從東海艦隊上空掠過。


    直升機的飛行高度不到五十米,從“蘭州”號上掠過的時候,甚至讓人覺得要撞上戰艦的桅杆。


    按照計劃,機群返航時,才會到驅逐艦上補充燃油。


    此時,戰艦上已經忙碌起來。


    一點五十五分,“蘭州”號率先放出反潛直升機,隨後其他驅逐艦與護衛艦也放出了反潛直升機,開始在艦隊外圍執行反潛搜索任務。


    部署在後方基地的海上巡邏機也已起飛,正在全速趕來。


    隻是,中國海軍缺乏像p3c這類的反潛巡邏機,由sh5與y8改進而來的隻能算得上是海上巡邏機。


    在很大的程度上,東海艦隊的主要反潛力量正是潛藏在水麵下的潛艇。


    與海上巡邏機一起升空的還有空軍的八架j20與海軍航空兵的十二架j11c。


    j20的任務是去掩護正在舟山群島東麵大約一百五十公裏處巡邏的kj2000,而j11c將為艦隊提供防空掩護。


    因為j20的產量很低,首批服役的四十架全部交付給空軍,所以海軍航空兵的主力仍然是第三代戰鬥機。


    在這些戰鬥機中,性能最出眾的就是j11c。


    與j11b相比,j11c的改進主要為雷達與發動機。利用為j20開發的技術,j11c的新式主動相控陣雷達不但探測距離更遠,儲備具備了探測隱身飛機的能力,還增添了兩條火控通道,能同時引導八枚pl12d攻擊八個目標,具備了與j20、f22a相當的多目標交戰能力。


    相對而言,動力係統上的改進更加重要。


    第二次朝鮮戰爭已經證明,在高強度電磁對抗環境下,空中作戰的基本戰術已經發生轉變,之前被看重的視距外空戰很難一錘定音,在交戰雙方的實力旗鼓相當,特別是戰場支援能力不相上下的時候,空戰往往得由格鬥定勝負,因此戰鬥機的格鬥性能、也就是機動性能顯得至關重要。


    j11b的最大軟肋,就是機動性能不佳。


    雖然與原版的su27sk相比,j11b在大量采用複合材料與國產發動機之後,機動性能已經有所提升,跟第三代戰鬥機相比,j11b的機動性能不算差,即便在f15c麵前,也沒有多少差距,但是跟第四代戰鬥機相比,j11b的機動性能就差得太遠了,在格鬥空戰中肯定不是f22a的對手。


    顯然,要讓j11b對抗f22a,肯定不大現實。


    最理想的選擇就是盡快列裝j20,而不是改進j11b。隻是j20的產量有限,還得優先提供給更需要先進戰鬥機的空軍,最快也要等到二零二三年,才有可能裝備海軍航空兵。更重要的是,即便在j20列裝之後,海軍航空兵也不可能用這種昂貴的戰鬥機取代所有現役戰鬥機。在今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j11與j10仍然得服役,而且仍然是海軍航空兵的主力戰鬥機。


    為此,就有必要對j11b進行改進。


    根據第二次朝鮮戰爭的經驗,海軍航空兵把重點放在了j11b的動力係統上。


    有趣的是,空軍沒有參與j11b的改進工作,大概是在j20服役之後,j11b的主要任務由製空轉為對地海打擊,而j11b本來就具有較強的打擊能力,沒有必要花費巨額經費進行現代化改裝。


    在j11c上,采用的是最大加力推力達到了一百四十七千牛的國產發動機。


    嚴格說來,這種發動機就是俄羅斯117s發動機的國產版本。


    早在第二次朝鮮戰爭爆發前,中國就在設法從俄羅斯引進117s發動機,並且把最初獲得的幾台用在了j20的原形機上。隻是在後來的談判中,俄羅斯要價太高,而且117s的某些性能達不到j20的技術指標,所以引進工作拖了下來。第二次朝鮮戰爭後,中俄進入了自前蘇聯解體以來的第二個蜜月期,在中國答應提供電磁武器的相關技術之後,俄羅斯放寬了對華軍售限製。


    也就在這個時候,中國獲得了117s發動機的生產許可證與全套設計圖紙。


    雖然117s沒有用到j20上,但是用在j11c上卻是物盡其用。


    采用新式發動機後,j11c的最大推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空戰推重比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以上,機動性能大幅度改善,特別是之前一直遭到詬病、也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徹底暴露出來的垂直機動性能。


    當然,j11c的改進並不徹底。


    比如在更換發動機之後,沒有對氣動布局進行調整,因此很難把新式發動機帶來的性能提升完全發揮出來。又比如在使用了火控雷達之後,並沒有用上已經在j20上得到了應用的主動隱身技術。


    改進不徹底的主要原因不是沒有技術實力,而是花費過於巨大,而且需要更多的時間。


    如果重新設計氣動布局,j11c最快能在二零二一年上天,而海航將在二零二三年獲得j20,從而使得j11c的改進顯得很沒必要。如果采用了主動隱身技術,改裝費用將增加百分之五十以上。


    不管怎麽說,j11c肯定超過了日本的f15j,即便麵對f22a,也有對戰的能力。


    在j11c機群後麵,則是數量更多的j10c。


    與j11c一樣,j10c在第二次朝鮮戰爭後服役,基礎不是j10a,而是j10b。


    在海航中,j10b實際上是j10a的雙座型。


    最初的時候,j10b以j10a的教練型問世,隻是在實際使用中,空軍與海航都認為雙座型戰鬥機更適合執行攻擊任務,即便在空戰中、特別是格鬥空戰中,兩名飛行員也比一名飛行員好得多。在第二次朝鮮戰爭中,為數不多的j10b發揮出了很強的戰鬥力,從而改變了空軍與海航對這種戰鬥機的認識。


    作為一種中型多用途雙座戰鬥機,j10c的改進方式與j11c相差不大,即換上更先進的火控雷達與推力更大的發動機。不同的是,j10c把重點全部放在了製空上,不像j11c得照顧對地海打擊能力。


    這個發展方向,跟空軍與海航最初對這種戰鬥機的期望完全相反。


    在服役初期,空軍與海航都把j10當成一種多用途中型戰鬥機,即類似與f16的戰場多麵手。


    結果在第二次朝鮮戰爭期間,j10的多用途性能被徹底否決。


    不是不夠先進,而是基本氣動布局限製了j10的多用途性能。原因很簡單,三角翼缺乏足夠的重載點,而過小的機身由沒法容納足夠多的燃油,因此在攜帶兩具或者三具副油箱之後,j10隻有兩個翼下重載點能夠攜帶對地攻擊彈藥,即便采用複合掛架,載彈能力也遠遠比不上fbc1c與j11b。


    相反,執行製空作戰任務時,即便攜帶三具副油箱,j10仍然能夠攜帶六枚pl12與兩枚pl11,載彈能力不比大多數重型戰鬥機差。


    結構上存在的問題,很難通過改進解決。


    更換翼型的話,不比研製一種全新的戰鬥機簡單。


    受這些因素限製,j10c幾乎成了一種性能單一的製空戰鬥機。雖然在出口的時候,打著j10c名號的戰鬥機具有多用途能力,但是與中國空軍、海航自用的完全不同,比如賣給巴基斯坦的fc20就增強了機體結構,把翼下的三個掛點全部變為重載點,而其機體結構重量也增加了將近一噸,導致空戰能力大幅度降低。


    作為一種典型的製空戰鬥機,j10c的格鬥空戰能力甚至超過了j11c。


    可見,在第一時間,海航出動的全是製空戰鬥機。


    沒什麽好奇怪的,日本艦隊還沒有進入東海,而且在交戰初期,雙方都會竭盡全力奪取製空權。


    在無法攻擊對方機場的情況下,製空戰鬥機成為奪取製空權的唯一力量。


    三支戰鬥機群升空的時候,運載特種部隊的直升機群到達了釣魚島上空,以中隊為單位的近兩百名特種兵分頭登上了幾座島嶼。


    直升機群沒有在島嶼上空停留,放下特種兵後就轉向返航了。


    雖然直升機飛得很低,但是日本空中自衛隊的e767就在衝繩島上空盤旋,在兩百多公裏外的宮古列島上空還有一架e2d。


    直升機群到達釣魚島上空前,就被日本的預警機發現了。


    這下,難題交到了日本手上。


    中國已經采取軍事行動,派遣地麵部隊登上釣魚島,而且預警機還發現,登島的地麵部隊正在拆除導航燈塔。


    不管釣魚島歸誰,中國已經越過了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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